①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是什麼意思
信披違規指的是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現了延遲披露、虛假信息等違規情況。常見的信披違規有以下這些表現:
(1)沒有在規定的時間披露信息,而是延遲進行信息披露。這是最常見的信披違規形式,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時進行信息披露,交易所會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處理,以示懲罰。
(2)披露的信息出現了前後矛盾。部分上市公司在同一會計年份披露的信息中,前後兩次披露的信息出現了不同。上市公司對公眾展示的采購信息、供應商、合同等關鍵數據出現了不一致或自相矛盾的情況。
(3)上市公司未能履行自己在信息披露中的承諾。雖然公司信譽非常重要,但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還是有些上市公司無法完全兌現自己的承諾。
(4)上市公司在進行信息披露的時候,出現了避重就輕的情況。在某些時候,監管部門會要求上市公司對某個事項進行說明,但是某些上市公司進行公開披露的時候,在說明材料里避重就輕,對關鍵問題含糊其詞。
(5)上市公司在發布年度財報之後,又對年度財報進行修訂。上市公司進行修訂的內容包括了補充遺漏的財務報表、會計師名字、高管持股數額,更改數字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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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根據《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交易所應當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其中,對欺詐發行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作了差異化安排: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暫停上市公司,若在規定時限內全面糾正了違法行為、及時撤換了有關責任人員、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復上市交易。但對於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公司,除非發現其行為不構成欺詐發行,否則其股票應當在規定時限內終止上市交易。換言之,欺詐發行一旦被認定,公司將面臨「殺無赦」。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公司則有「求生」機會,可進行多方面的改正,特別是做出妥善的民事賠償安排。由此,欺詐發行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成本不同。前者面臨民事賠償、回購新股、強制退市及刑事處罰,造假者將付出高昂沉重的代價。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會暴雷嗎
您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可能會引發暴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棚嘩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如果上市公司未能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則可能引發投資者的不滿,從而引發暴雷。因此,上市公司應當加強內部管理,嚴格遵雹和老守法律法規,及時、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以避免暴雷的源升發生。
④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立案嚴重嗎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立案是很嚴重的。信披違規指的是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現了延遲披露、虛假信息等違規情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通過相關信息的披露,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可以獲取有關信息,從而做出理性的決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而涉及收購事項時,往往適用臨時報告制度。之所以收購事項中的法定信息要依法披露,是因為它往往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或管理層等的巨大震盪,從而可能嚴重影響投資者利益,因此必須依法披露。目前,我國現行的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適用《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版)》。
目前,涉及收購行為的信息披露主要有持股預警披露制度與要約收購信息披露制度兩種。前者亦稱「大股東報告義務」,它是指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一定比例,或達到該比例後持股數量發生一定比例的增減變動時,即應當向上市公司、公司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監管部門披露有關情況的義務;而後者既是要約收購信息披露制度,它指收購者公開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要約,以一確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間內購買占目標公司相當大百分比的股份,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國的證券法中規定了強制要約收購制度。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照上述法律規定,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信息披露違規罪的立案標准指的是: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就應當立案追訴。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 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 財務會計報告 ,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⑤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法律分析: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也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均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違規披露進行了常規定義和處罰規定。證監會近年來也不斷加強對上市公司真實信息披露的督促。那麼哪些內容應該作為披露的信息,哪些行為應被視為違法違規的披露行為,哪些主體因此可能產生相應經營風險,上市公司及相關從業者都應當進一步了解並引起重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傳播媒介及其從事證券市場信息報道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發生利益沖突的證券買賣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三條 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⑥ 上市公司如果對外出具了虛假的財務報表,會產生什麼結果或影響
一、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哪些後果⑦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第一百六十一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啟遲早,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施悄雀或者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旦禪條第一款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⑧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1、破壞了上市公司的誠信形象。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也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基礎。
2、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3、形成了內幕交易的溫床。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期報告分為前半個會計年度的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季度報告分為一季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臨時報告包括的內容和形式較為廣泛。較為常見的有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董事會決議公告、監事會決議公告。其他重大事項也會由一些中介機構同時發布信息,如回訪報告、評估報告和審計報告、律師見證報告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施或者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⑨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負的法律責任是由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條
上市公司未按本辦法規定製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消差理制度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罰款。
第六十一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老橋敏信息披露義務,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法》第侍枝一百九十三條處罰。
⑩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負的法律責任是,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等責任。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責令改正;
(二)監管談話;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將其違法違規、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
(五)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六)依法可以採取的其他監管措施。
第六十條
上市公司未按本辦法規定製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