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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規定

發布時間:2023-02-28 17:29:41

上市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公司上市需要滿足以下幾項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連續經營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

5、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無財務會計虛假記錄。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Ⅱ 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上市公司需要的條件有四點,分別是:1、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2、公司連續經營三年,經營符合法律規定;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4、公司沒有重大負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Ⅲ 上市公司要求什麼條件

一、 上市公司 要求什麼條件 我國《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 證券法 》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二、上市公司的類型有幾種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2、債券型上市公司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 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就上市公司而言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是有限責任公司。當然公司想要上市,首先必須要滿足《公司法》中規定的條件,而之後每年也是要公開自己的年報,即向公眾公開自己公司本年度的財物狀況。而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受到的限制也是更多的。

Ⅳ 上市公司有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的基本條件:1、公司滿足股份公司上市資格;公司開業時間超過三年;2、申請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內連續盈利,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等;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三千萬元,公司總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10%以上;4、公司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公司批准,並向社會公開發行;5、公司在完成擬寫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項組織機構,聘請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律師整理相關法律文書後,才能審批並上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1、上市公司的要求,具體如下:
(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2)經證券監管部門批准;
(3)公司的信息公開符合法律的規定;
(4)公司具有上市的實力和資質;
(5)公司的股票依法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上市交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條
【特別事項的通過】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二條
【獨立董事】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董事會秘書】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二、上市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流程如下:
1、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
2、依法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情況;
3、獲得證券監管股份的批准;
4、依法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股票;
5、並在籌集資金後,及時備案登記。

Ⅵ 上市公司法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 上市公司 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 股東大會決議 ; (三) 公司章程 ; (四)公司 營業執照 ;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條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四條 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該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條 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第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六)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 (七)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第五十九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文件及有關文件,並將其申請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六十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 第六十一條 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上市公司,是現在社會上存在的很多個人私企最大的目標,一個企業或者是公司,只有規模以及資產達到了標准,才能夠獲得上市的資格,所以很多企業都在朝著這樣的方向發展,上市公司相對於普通公司來說,無論是員工福利還是產業方面都有很大的好處。

Ⅶ 公司上市的條件和要求

一、公司上市要具備哪些條件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2、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4、上市公司的住冊公司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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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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