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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違反承諾法律後果

發布時間:2023-02-23 23:43:31

⑴ 公司法中關於高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司法中關於高管的法律責任有競業限制,保密現在,以及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⑵ 董監高法律責任

董監高違反忠實勤勉義務可能需要承擔支付民事賠償金的責任,也有可能需要承擔被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行政責任。若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勤勉義務的行為構成刑事犯罪,那麼該違法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董監高違反忠實勤勉義務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董監高違反忠實勤勉義務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
違反忠實義務的責任: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歸入義務、損害賠償權。
《公司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公司歸入權是指公司對因利益相關者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實施的某些交易而取得的溢出利益,享有主張收歸公司所有的法定權利。
2、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主要包括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公開認定其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行政處罰、3-5年;5-10年以及終身禁入市場等。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違反股票上市規則、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諾的,交易所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
(1)通報批評;
(2)公開譴責;
(3)公開認定其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其中公開譴責、公開認定處分可以並處。
3、刑事責任
董監高違反忠實勤勉義務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虛報注冊資本騙取公司登記罪;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刑事罪名,一旦罪名成立,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公司法董事義務都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受賄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一條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由於職位比較高,且此部分職員很有可能會接觸到公司秘密,只有這些職員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公司履行忠實勤勉義務,才會使得股東其公司的債權人權德得到保障,任何人在發現這些職員違法了法定義務時,是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的。

⑶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違反信息披露制度要負的法律責任是,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等責任。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責令改正;
(二)監管談話;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將其違法違規、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
(五)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六)依法可以採取的其他監管措施。
第六十條
上市公司未按本辦法規定製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國證監會給予警告、罰款。

⑷ 公司高管應盡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責任有:
1、刑事責任。包括偷稅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企業人員受賄罪等。
2、民事責任。發生轉讓方的股權瑕疵和受讓方的支付違約情形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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