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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放假工人工資開多少

發布時間:2023-02-23 13:53:34

『壹』 公司放假工資發放標准

一、正面回答
(一)正常休息、節假日:正常發放工資
(二)停工停產:
1、停工停產一個月內的,員工不幹活,用人單位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
2、停產超出一個月的,則可以分兩種情況發放工資:
(1)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2)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可以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發放工資。
二、分析詳情
法定節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同。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原工資3倍的工資報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補休的,要支付不低於原工資2倍的工資報酬。但是,如果公休日加班後進行了補休,就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費了。
三、不按國家規定放假如何投訴
如果勞動者確實有證據,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反映。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倍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三倍工資報酬又不安排節假日放假的話,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去投訴,也可以直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倍工資。
四、相關法律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貳』 公司放假工資如何計算

放假工資計算:休息日加班又不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版資支付周期權內,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支付生活費標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叄』 上市公司員工薪酬標准

上市公司員工薪酬沒有具體標准,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來講,工資會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肆』 上市公司員工薪酬標准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為謀求公司的持續、高速、穩定、健康發展,增強公司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規范薪酬管理,體現人性化管理的目的,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成員以外的全體職員工。
第三章 引用文件
第三條:當地級市級政府公布的最低基本工資標准。
第四章 具體內容
第四條:薪酬分配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嚴格按照每個員工為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工作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每個員工的勞動效率和成果,與公司經濟效益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主要參照,並根據市場工資變動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律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各項勞動標准和最低工資標准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五條:薪酬結構
1、基本工資,即每月發給員工的基本工資,參照地方法規定的最低工資水平;
2、績效工資,績效考核金是指通過崗位關健業績考核給發放的一種工資。績效考核金原則上占總工資金額的5%一25%,具體的分配與發放辦法參照《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3、員工績效獎,是對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表進行綜合考核,按考核成績發放的一種獎勵,並在當月考核結束時由部門向公司申請,經批准後財務中心發放當月工資時一並發放。績效獎金額和考核辦法參照《員工績效獎等級表》和部門的《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4、獎金:如全勤獎、年終獎、改善提案獎、績效獎等;
5、崗位工資:是指關健性崗位和崗位不同特性設定的一種工資形式,各職等薪級的崗位工資標准參照《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或崗位補貼發放規定進行發放。
6、福利-住宿補貼、伙食補貼、社會保險等
7、職務津貼:是對在公司各層級擔任管理職位的員工發放的一種津貼,各職等薪級的崗位工資標准參照《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進行發放;(注:在同一職等的員工,但沒有擔任管理職位時,不享受有職務津貼,職務津貼的工資直接歸屬到崗位工資內。)
8、全勤獎,為激勵員工全勤而設置的獎勵,具體標准參照《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
9、加班工資,按公司制度執行。
第六條:薪酬水平以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個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崗位測評和業績考核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七條:員工的正常出勤標准工時規定為天,每天正常出勤工時8小時,月的正常出勤工時為174小時(天×8H),每小時的基本工資計算公式為基本工資÷174,正常出勤工時滿(174小時),基本工資全額支付。
第八條:員工在正常出勤時間內,由於請假、曠工、遲到等出勤未滿174小時,缺勤工時不能發放工資,基本工資計算按實際出勤工時計算,計算公式為每小時正常出勤工資×實際出勤工時。但由於工作的需要安排在假日出勤時,假日的出勤可以與請假工時進行調休,具體作業按《出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假日出勤與正常班出勤調休後,請假取消,具體作業按《出勤管理制度》執行,並不影響到員工全勤獎的計算,計算方法按全勤獎核算細則執行。
第十條:曠工不得進行調休,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缺勤,基本工資的扣除計算;缺勤時間扣除標准:
第十二條:法定假公休和因公司訂單不足造成員工休假按正常出勤工時計算基本工資。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工資核算細則
1、績效考核工資核算的正常出勤標准工時為天(×8H/D=174小時):
2、績效考核工資的支付金額按《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中薪等薪級對應金額;
3、正常出勤工時滿(174小時),績效考核工資支付公式: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金額(代號K)×績效成績正負激勵的百分比;
4、績效成績正負激勵的百分比如下表:
績效考核成績和提交時間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缺勤時績效考核工資的計算按出勤天數比例遞減,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崗位工資核算的正常出勤工時標准工時為208小時(即周一至周六的正常出勤工時,26天×8小時/天)。
第十五條:崗位工資的支付金額按《薪酬等級核算對照表》中薪酬等級發放。
1、崗位工資的核算,無請假、曠工,出勤滿174小時,崗位工資全額計算支付。每小時的崗位工資=崗位工資金額÷174小時
2、缺勤,崗位工資的扣除計算:
缺勤時間扣除標准缺勤1小時扣1/174崗位工資缺勤1天(8小時)扣1/6崗位工資缺勤一個月(當月無一天出勤)不計算工資。
3、職務津貼核算細則
1行政系管理人員(即五職等(含)以上,且擔任有管理職位的人員)享有職務津貼,同一職等非行政系管理人員不享有職務津貼。但工資薪級同等時,非行政系管理人員的崗位工資就是崗位工資和職務津貼的相加(即職津貼的金額直接轉化成崗位工資計算)。職務津貼的支付金額按《薪酬等級核算對照表》支付。
2職務津貼的核算,無請假、曠工,出勤滿174小時,職務津貼全額計算支付。每小時的職務津貼=津貼金額÷174小時.缺勤,職務津貼的扣除計算缺勤時間扣除標准缺勤1小時扣1/174職務津貼。
第十六條:全勤獎的支付細則
1、全勤獎是為獎勵當月出勤表現好的員工,員工若在當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並按規定的正常出勤日(天)出滿全勤。
2、全勤獎發放范圍及金額參照《薪等薪級核算對照表》執行;
★一至三職等為100元/月(天):
★四至七職等為200元/月(天);
★八至十六職等不設全勤獎。
3、正常出勤日與假日出勤調班或調休不影響全勤獎的支付(即正常出勤日請假,用假日安排、出勤進行調休或調班,且滿足到正常出勤174小時,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就需核算全勤支付),具體的作業要求參照《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4、春節假期月全勤獎發放:春節放假正常出勤小於174小時,大於120小時,且當月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者給予發放全勤獎。
第十七條:其他津貼
1、工種津貼:是突出崗位的特殊性而設定的一種津貼;
2、學歷津貼:是對具有大專學歷人員設定的一種津貼,便於吸納優秀的員工;
3、特別津貼:是針對公司最高管理者對員工工資另外支付一種工資形式,且進行嚴格保密的一種工資,此津貼不在本文進行敘述,根據需要時最高管理者直接通知財務中心給予支付;
第十:加班工資的核算細則
1、平時加班、假日加班、節日加班計算工資的倍數標准,平日加班的倍數是150%,假日加班是200%,節日加班是300%。
2、每天正常出勤8小時和每月正常出勤天以外的出勤計算為加班工時,加班分為平時加班(即周一至周五)、雙休加班(即周六/周日出勤)、節日加班(即國家法定節日的出勤)。加班工時的生效必須由部門提出加班的書面申請,部門經理審核,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批准生效。否則加班無效,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考勤統計記錄。計算加班考勤工時的最小單位為小時,低於小時不予計算加班工資。具體的作業要求參照《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3、為控制好各部門的用工成本,要求各部門必須不斷提升管理能力,做好內部管理控制,確保各級員工得到勞逸結合,以健康的體質為公司服務。特根據不同的崗位規定了不同的加班時間控制,加班控制基數36小時(生產旺季另議):
4、超出控制基數的加班工時,各部門需提出書面檢討的特別申請報告,部門負責人審核,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復審,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批生效;沒有得到批准加班工時無效,財務中心不予核算加班工資,具體作業參照《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5、以下活動情況之一的時間,均不屬於加班范疇,也不計算加班費:
★未經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以上人員書面審批,自行加班(包括經理、主管、組長口頭同意或口頭安排的加班,都不屬於)。
第十九條:新入職員工薪資申請的作業和審批
1、新員工入職的任用參照《招聘管理制度》執行;
2、新員工薪資的申請,用人部門提出人力資源招聘需求即可,明確招聘的崗位的職位(職等)。招聘錄用後人力資源部面談時向應試人員提出崗位的最低工資綜合水平。應試人員提出的工資要求超出崗位的試用期工資水平時,人力資源部填寫《薪資申請單》交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審批;
3、經審批通過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入職報到。
第二十條:工資調整
1、試用期周期和試用滿人事考核作業參照《員工考核管理規定》、《晉升管理規定》執行;
2、一職等至三職等人員試用期滿,通過對員工的工作勝任能力和技能進行考核,考評員工的技能等級(A、B、C、D、E、F),調整員工的績效考核金額度,視為員工試用期滿調薪。
3、績效考核金的考核與發放參照《員工績效考核等級表》和各部門的《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並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子公司/事業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中心計薪發放。
4、四至十職等人員試用期滿調薪,參照《職員考核管理規定》、《晉升管理規定》執行。,
5、考核合格後用人部門提出《調薪申請單》經部門審核,子公司/事業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生效。
6、調薪的薪級原則上不得超過三級,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出突出貢獻的業績事例說明方可申請作業,否則人力資源中心可以拒絕審批。
第二十一條:工資水平的調整
1、工資水平的調整是結合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法規要求進行的一種工資調整方案;
2、工資調整方法適用於新進普通員工的工資水平,對在職員工僅作為基本工資調整的依據,結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中的工資結構進行綜合工資調整;
3、工資水平的調整不涉及工資的調薪或加薪。
第二十二條:年度調薪加薪是對員工一年的工作績效肯定的一種激勵機制,在公司收益的原則下提出適當的百分比對員工進行調薪加薪,以提高員工的薪酬。年度調薪時間是每年3月份或9月份,以滿足一年條件為依據。每人每年僅限一次(或遇有職位晉升考核合格轉正時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中心/事業部年度調薪總額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實行總體控制原則,子公司/中心事業部可以在范圍內根據人員績效結果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四條: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和調薪加薪前的績效考核成績的平均得分做為調薪加薪的考核依據。考核成績得分與調薪加薪的薪級對照表如下:
第二十五條: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有薪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有薪假天數如下(如有變更,以國務院最新規定為准):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二十六條:公司代繳代扣款項有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金及代扣伙食費、住宿費、住宿水電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個人所得稅繳稅計算公式和稅率表參照《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執行,如有變更按最新的法律法規文件執行。個人所得稅的征繳,由公司代繳,公司從員工工資中進行代扣支還給公司。
第二十八條: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由公司代繳,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還給公司。具體的繳費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養老保險金繳費文件執行,如有變更按最新的法律法規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公司提供就餐,員工就餐須自行支付就餐的相關費用。
第三十條:住宿費和住宿水電費用代扣,公司提供住宿條件,員工內宿須自行支付住宿的相關費用。具體的代扣款參照《住宿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個人所得稅由財務中心薪資核算員根據員工的工資所得按計算公式直接在員工工資中進行代扣;養老保險金、伙食費、住宿費、住宿水電費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提供代扣款名單、金額給財務中心進行扣款。
第三十二條:其他
★福利基金:參照《福利基金會管理辦法》執行
★工衣、工鞋、工帽:參照《著裝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公司財務中心核算員工工資時需作成員工《月份員工工資表》,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四條:工資應發總額和實發工資總額的明細具體參照《員工工資表》列出的項目。
第三十五條:工資表由財務中心薪資核算員作業,財務中心經理審核,財務中心總監復核,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委託人審批生效。
第三十六條:工資表的保存期限為永久性保存。
第三十七條『伍』 公司給員工放假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
按照有關規定,公司因為經營調整放假的,要向員工支付工資,標准和基本工資一樣。. 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另外,公司因為解散等原因解除勞動關系的,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現在一些公司在生產淡季的時候,會給部分員工放假,以節約經營成本。按照規定,員工因為個人原因請假的,公司會按照請假天數扣除 工資 。而公司原因放假的,不在員工的控制范圍之內。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陸』 上市公司待遇

上市公司員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其工資待遇,具體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社保待遇,具體有養老保險、醫保、工傷保險等;以及年休假、提供培訓等待遇。整體來說,上市公司比較正規,一般規定的福利待遇基本都有。上市公司基本待遇不是法定的,但不能低於地最低工資標准。
上市公司員工福利待遇如何,公司法有規定嗎
上市公司的員工福利待遇公司法並無規定,具體看公司的規章,大致如下:
一、基本月薪和提成
就是你的基本工資,深圳的最低基本工資剛剛升到1100元/月,這個每個公司都會和所招聘的員工講的很清楚,需要注意的是:
1、一般企業的月薪是稅前工資,如果你在之前的企業是稅後工資,簡歷要求的也是指的稅後的工資額一定要在面試的時候講清楚,省的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2、很多企業有規定績效工資,這個也可能是個陷阱,也就是在和你談好的工資額中抽出一定的比例(一般是30%)作為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來決定發放的額度,不過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都成為企業變相減薪的一個手段了。3、如果你是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更多是個底薪的概念,更關注的應該是平台的好壞和提成比例。
二、現金補貼
很多企業有給員工提供現金補貼,最常見是三種:餐補、公交補貼和通訊補貼,一般出差、日常的打車什麼的也有實報實銷,但是也有這樣的情況,例如,有的企業的打車補貼是按照職責和層級來規定的,是一種包乾的形式,就是給這個數不管你這個月實際用了多少。實際上這種制度很不合理,容易造成越多做事的越要貼錢的現象。其他補貼如結婚、生子、喪事補貼、也有公司有開車的油補、租房的房補等等,不過所佔的比例較小。
三、節日禮金
出於對中國傳統習慣的尊重,也是符合中國的國情,絕大部分企業會給員工提供接節日禮品或禮品,最常見的是在春節、端午、中秋,多少先不計,至少可以讓員工感覺到企業的人性化。這一方面本地企業和台資企業做的比較好,外資企業和港資企業則有可能忽略。現在也有不少企業文化較好的企業會給員工生日禮金或開生日會,也是不錯的,讓人感覺很溫馨。
四、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在很多企業中占員工收入的很大比例,有時甚至佔到30%—50%,有的企業直接規定年終雙薪、三薪或者更多,也有的企業是按照企業業績拿出一定的比例來分給員工,這些都是可觀的一筆收入。但是很多企業將年終獎作為留人的一個手段就不大好,比如筆者經歷的一個企業,上一年的年終獎要一點一點發到下一年的7月才最終給完,不等吧可惜了,一等半年走了今年的又可惜了,這樣就不好,違背了年終獎的初衷。
五、保險
一般企業都按照法律規定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一般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加上住房公積金統稱五險一金,不過實際操作中很多企業都能省則省,購買三險就不錯了。更別提連整個深圳都還沒開始買住房公資金。很多企業為了逃避繳納保險,會和員工簽訂陰陽合同,合同上體現的工資額一般是所在地的最低工資,這樣的話,員工要仔細衡量一下後果,可能你以後的退休工資是非常少的。有的企業會幫員工購買集體商業保險,一般是意外險,是少數優質企業才有的福利。
六、帶薪年假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企業應該給予做滿一年的員工以帶薪年假,一般為1年5天,企業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中層管理員工或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多一些天數的年假,但是一般是以平時義務加班為代價的。
七、旅遊、拓展和培訓
公司一般都會在一年中組織一次到兩次的員工外出旅遊,以緩解工作壓力,增進企業凝聚力和員工間的感情,有時以戶外拓展的形式進行。企業的培訓分為內部培訓或者外部培訓,一般外部培訓費用較高,有的企業會要求員工填寫培訓合同,保證坐滿多長時間,否則需要退換培訓費,這個一般要慎重。也可以分為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外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比較好理解,技能外培訓一般為:學歷培訓、外語培訓、證書培訓等。
以上就是為大家解答的關於公司待遇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已經清楚了解了。總結一下,我們應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當地部門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柒』 公司放假期間工資發放規定

公司淡季放假,員工工資發放情況如下:因用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向員工放假期間,是要支付工資的。根據放假時間長短、勞動者有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確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資標准。
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所謂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一般企業採取月薪制,也即意味著大多是情況下:
1、停工停產一個月內的,員工不幹活,用人單位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
2、停產超出一個月的,則可以分兩種情況發放工資:
(1)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2)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可以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發放工資。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員工沒有提供勞動,公司要支付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捌』 企業放假怎麼給員工開工資

公司放長假應按勞動合同的標准發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但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應按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標准發工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應按生活費的標准發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同。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撥打12333勞動保障熱線進行投訴舉報,還可以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去申請仲裁。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在加班時注意收集並保存好相關證據。比如考勤表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時的工作記錄、加班時處理進貨出貨的記錄、加班所做工作文件、自己經手的銷售記錄、出庫單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證言、加班時間拜訪客戶所取得的客戶證言,在具體的監察及仲裁中也可以發揮證據的作用。
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員工因為休假沒有拿到相應工資的,那麼是用人單位屬於違法的,不管是節假日還是平常的節假日,都應該給員工發工資,如果在法定節假日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要和員工協商,並且加班不能超過具體規定的時間,而且要給員工支付三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玖』 公司放假工資發放標准


企業如果因疫情放假,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員工的工資標準是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標准;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付出了勞動的,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如果未付出勞動的,則只有一定的生活費。




法律依據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二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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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公司放假工資發放標准

公司放假工資發放標准具體如下: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根據相關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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