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研究的論文的開題報告怎麼寫
〔摘要〕本文從市場經濟環境、企業、企業會計等不同層面分析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深層次根源,並建議採取相應對策。本文還探討了企業會計信息與我國法律監管的關系,指出整合現有法律資源和增加新的法律成分是完善我國會計信息失真法律責任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失真 法律監管及責任主體的確定
一、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會計信息是管理者、投資者和債權人等改善經營管理、評價財務狀況、做出投資決策、防範經營風險的主要依據。會計信息失真將會給管理者、投資者和債權人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尤其是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企業上市成為了國企市場化的必由之路。按《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要求,一定的贏利水平是公司成為准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為達到這些條件,不少企業可謂絞盡腦汁通過會計調節來「創造」贏利。會計信息失真從表面看是管理問題,或者是單位領導或者會計人員的個人行為,但究其實質,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從宏觀層面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斷企業會計系統運行的制度基礎和環境狀況,這些因素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往往是根本性的。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加以判斷:1.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程度。包括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產權制度的確立,通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理念等。2.市場秩序的規范化程度。包括市場機制,市場規則,市場監管制度體系及其執行的有效性等。3.投資者行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資者群體的理性投資理念,投資風險防範與約束機制等。4.法律約束的有效性。包括對資本市場各個參與者行為的法律約束,對資本市場監管者的法律約束,對企業經營行為的法律約束,對企業會計行為的法律約束等等。
(二)從微觀層面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斷影響企業會計系統運行的各個決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這些因素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是最為直接的。1.從企業角度分析,分析的重點包括公司治理結構,企業組織管理體制,(現代大公司和集團公司的)內部產權機制,企業創新機制,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企業約束與激勵機制等。2.從企業會計角度分析,分析的重點包括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機制,會計核算規范體系,會計信息質量控制體系,會計信息質量保證體系等。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形成過程
促使會計信息失真從其形成過程來看,通常產生於兩個主要的信息處理環節:信息的形成過程和信息的披露過程。
從會計信息的形成過程來看,信息失真可能表現在這些方面:搞數字游戲,虛增發生額和余額;隱瞞截留轉移收入,私設「小金庫」;虛增成本以便偷漏稅款;捏造事實,開虛假發票報銷;串用或亂用會計科目等。另外,一些上市公司為了本公司的利益,甚至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科目,甚至是在收入、費用和成本科目上沒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或謹慎性原則進行核算,不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推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或支出,人為地操縱成本費用的計算標准和利潤分配方法,從而掩蓋企業經營過程的實際情況,不利於投資者和債權人正確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雖然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因素是在會計信息的形成過程中,但對於企業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來講,他們難以得到來自企業內部的會計核算實際情況,他們的投資或貸款行為主要受公開披露的會計信息的影響。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又在會計信息的披露環節上對報表進行再加工。曾經對中小投資者產生過重大投資決策影響的失真財務報告,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中屢見不鮮。有不少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過程中弄虛作假,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報表附註說明簡單,甚至被忽略。上市公司必須在附註中向信息使用者傳遞補充的會計信息,如採用何種會計處理方法等。因為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將產生不同的報表數據,所以,如果不充分揭示企業會計核算所選擇的方法,將使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倘若沒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加以說明的話,其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用性將大打折扣。2.審計部門監督不力。按照國際慣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必須由注冊會計師審計並簽字才能最終確認,其目的是通過獨立核算的第三方認證,增加會計信息的可信度,降低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風險。3.數據的不準確和不真實。這是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最主要問題。上市公司可以隨意調整資產價值的大小,虛增收入,利用費用或折舊或應收應付等科目任意調節利潤,從而達到迷惑廣大社會公眾的目的。
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對策
綜上所述,治理會計信息失真,一方面要從宏觀入手,真正建立與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監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執法力度,使上市公司在法制的軌道上正常運營;二要從微觀角度入手,加強會計人員的管理和繼續教育,加強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強化內部監督,遵守國際規則,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體對策建議如下:
(一) 從外部宏觀上,首先要按市場要求,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產權清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科學管理的自我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才能使企業自覺遵守經濟規律,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其二,企業用人要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和程序辦,充公引入競爭機制,要建立起能客觀公正地反映企業經營者業績和能力的評價指標體系。其三,完善財經法規制度,充實財務會計管理手段。企業可利用網路實現對分支機構、遠程庫存的遠距離財務監控和集中管理。其四,加大內部、外部控制力度,強化企業內部財會管理、監督權,確保會計信息真實。
(二)從內部微觀上看,企業可通過加強會計控制建設來治理會計信息失真。
1.加強會計控制,拓寬對會計控制的認識。傳統的會計控制是指會計人員通過對反映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的復核與檢查以證實其是否真實地記錄了各項客觀的經濟業務。在此基礎上,通過對記賬憑證、各類賬簿及報表的相互核對及審閱,實現對經濟業務的監督與控制。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情況下,單一的控制環境使會計履行控制與監督職能比較容易,會計信息輸出也比較客觀。但在兩權分離的情況下,所有者與經營者存在著利益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及激勵不相容三大矛盾,使得現行會計管理體制下,會計反映失實,會計控制弱化。在承認「人都是有限的理性經濟人」這一前提條件下,會計代表誰來控制經濟業務這種主體選擇的不同,必然導致其控制內容與方法的不同。代表經營者的控制或再監督顯然不同於代表所有者的監控,所以兩權分離環境下會計控制的利益代表及控制目標需要重新審定。
2.加強會計控制,優化會計控制的環境。具體來講,就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出一套使經營者在獲得激勵的同時又受到相應的約束,以保障所有者權益的機制。激勵與約束的有效結合,將使經營者行為與所有者目標實現最大程度的一致。對經營者的約束,所有者可以利用業績評價,或通過董事會利用公司章程規定經營者的許可權范圍,還可以派出監事會直接監督經營者的代理權,以維護所有者權益;對經營者的激勵可以嘗試推行年薪制與股票期權計劃,使經營者利益與股東權益相結合。
3.充分發揮會計控制的作用,改變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由所有者委派財務總監,領導會計機構及會計工作,財務總監對所有者負責,會計人員對財務總監負責。公司業務運行則由經營者全權負責,財務總監與經營者相互配合相互監督,通過財務總監使所有者與經營者達到激勵相容。財務總監制的會計管理體制下,會計控制的范圍不僅僅是賬、證、表的相互核對與審閱,還應包括業務流程的標准化設計與控制、業務處理過程不相容職務的控制、事後的復核與分析控制、財產清查核對控制。除此而外,各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業務特點,結合經營戰略、管理方法設置其他必要的控制點。通過關鍵控制點的有效運行,實現會計控制的目標――維護所有者權益,使會計提供的信息具有相關性與可靠性。
4.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與職業道德,使會計控制有效發揮作用。首先,應重視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將對外提供真實信息作為聘任、考核會計人員的重要內容。其次,要切實抓好會計人員的經常性管理。主要是加強對會計證的管理,以保證持證會計人員真正具備從事會計工作的能力,保證會計證的權威性、嚴肅性。再次,要切實抓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提高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修養。一個財會人員不僅要精通業務、熟悉法規,具有高超的會計水平,更要品質好、思想過硬,真正與企業共命運。因此,財會人員需要不斷充電、回爐,提高自身素質,這樣才能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為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提供前提條件。
(三)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
1.強化公司內部監督機制,發揮公司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盡管公司法已對監事會人員、職責等做了規定,但絕大多數企業的監事會受人事、財務等方面的壓力而有名無實,而只有讓其責、權、利獨立,才能真正發揮其監督企業會計系統對外提供和披露准確的會計信息的作用。
2.強化公司外部監督機制。外部監督的強化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西方國家的經驗表明,民間審計制度對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是十分有效的。要真正發揮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作用,國家一方面要提高注冊會計師隊伍的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執業質量,另一方面應對注冊會計師的服務質量進行抽查,嚴懲違反職業道德及執業規范執業的行為。二是加強國家行政干預。在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過程中,政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幹預的程度及效果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財政機關、審計機關、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等政府機關應加強對不實會計信息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同時應建立不實信息查詢網,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可隨時查詢提供不實會計信息的企業及責任人員,增加企業、經營者及會計人員的違規名譽風險和違規成本;另外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採用會計委派制等政府幹預形式,通過政府的綜合管制來改善會計信息失真的狀況。
四、我國會計信息失真責任主體法律責任的完善
任何行為都是成本收益權衡的結果,會計信息失真行為的責任主體也不例外。法律責任的有效性是責任主體的成本收益和法律監管成本收益相博奕的結果,責任主體行為的有效說明法律監管的無效,同樣法律監管的有效說明責任主體行為的無效。
法律監管是政府行為也是經濟行為,由於法律監管的有效性分析過於宏觀,我們只能從法律監管後的市場反應間接地分析。首先,如果法律監管有效,法律實施後相關的違法現象應該下降,反之說明法律監管效率不高。據胡奕明對1996-2001年我國對上市公司違法性會計信息的處罰統計表明,無論是違法的絕對量(分別是1、10、22、26、52、104家)還是其占上市公司的處罰比例(分別為百分之0.19、1.34、2.59、2.74、4.78、9.01)都呈上升趨勢,這說明我國目前的法律監管不得力。再進一步看我國對會計信息失真的處罰力度。陝西省審計學會課題組(2000)統計了22例在我國有很大影響的會計信息失真案例,結果顯示:處罰時間嚴重滯後,80.91%的處罰在三年以後,會計信息失真給市場和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已無法挽回;另外處罰過輕,以針對內部管理人員的處罰為例,處罰種類只有警告、罰款和市場禁入三類,較重的市場禁入只佔2.11%,較輕的罰款佔46.15%(且人均罰款只有3.44萬元,低於會計法規定的5萬元),而最輕的警告約佔51.74%。
有鑒於此,對於我國會計信息失真責任主體法律責任的完善,本文建議應從以下方面入手。首先,要整合現有法律資源,理順相關法律間的關系。目前與會計信息失真相關聯的法律相當混亂,對同一事項的認定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解釋,如對責任主體罰款的規定:刑法為2-20萬元,公司法為1-10萬元,證券法為3-30萬元,而會計法為0.3-5萬元,相關法律間的混亂勢必造成多頭執法,這不利於對會計信息失真的監管。其次,增加新的法律成分。一要加大處罰力度,總體而言我國對會計信息失真行為監管的法律手段還不夠嚴厲。美國通過的《公司責任法案》將違規首席執行官的處罰增加到10-20年的刑期和100-500萬美元的罰款,韓國商法對不真實報告罪的處罰是5年以下徒刑或1500萬韓元的罰金,相比之下,我國對責任主體的處罰就算不了什麼了。二要確定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民事責任的主體,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上市公司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給投資者造成損失,上市公司和有關責任人應當對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盡管最高人民法院於2003年1月9日發布的《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對此已經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並且將控股股東納入責任主體范圍,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但是,應對因虛假財務報告導致會計信息失真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是否僅僅包括上述人員?從誠信義務的分析出發,對財務報告負有義務和責任的主體應當包括:
(一)上市公司法人:上市公司對投資者負有誠信義務,因此應當對投資者因虛假財務報告而產生的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股東將公司的管理權交給董事,不管董事與公司之間是信託關系還是代理關系,都是基於對董事的信任,這種信任就意味著責任。如果董事在審核財務報告時沒有達到適當的謹慎標准,存在故意欺詐或者疏忽,導致財務報告發生錯誤陳報或構成誤導,從而給信賴此財務報告的投資者造成損失,就有負股東對其的信任和依賴,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即使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也不能免除董事的義務。
(三) 上市公司經理:經理對公司和第三人(包括投資者)負有誠信義務。現代公司下,由於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因而相對於一般的董事,尤其是外部董事,更加熟悉公司的運營情況,對企業真正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更為清楚。會計部門受經理的領導,因此財務報告的編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理的意志。可以說,每一份虛假財務報告幾乎都難以離開經理的作用。因此,經理也應當對提供不實財務信息負有民事責任。
(四) 上市公司監事:監事監督職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對公司的財務、尤其是對公司經營者提供給股東的財務報告和其他資料進行監督,以保證其真實、完整。若監事沒有發現本應發現的董事和經理的虛假陳述行為並加以制止,甚至參與造假,導致財務報告中存在嚴重的虛假陳述,就違反了股東對其的信任,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五)控股股東:如果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是由於受到控股股東影響而做出的,控股股東就違反了對其他中小股東的誠信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其審計工作具有專門性。注冊會計師須按照審計准則實施專門的審計程序,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發表意見。由於以上特點,處於信息弱勢的外部投資者與注冊會計師之間就存在特定的依賴關系,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信賴決定注冊會計師對外部第三人負有誠信義務。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沒有遵循職業規范並保持應有的謹慎,導致沒有發現應發現的錯弊,甚至與管理當局協同舞弊,出具不實審計報告,就違反了誠信義務,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七)其他主體:
1.一般會計人員:從會計信息的產出來看,會計人員本身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一般並不足,虛假財務報告的根源在於管理當局,會計人員只是執行者。但是,作為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財務資料的直接製造者,當會計人員參與 造假,欺騙外部使用者時,仍應當承擔行政責任,包括警告、罰款、吊銷會計資格證書、永久或一定時期內不許從事會計、審計、財務及類似工作等。
2.內部審計人員:作為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是為公司管理當局服務的,對於防範企業內部員工的舞弊行為有一定作用,但是對於防範整個公司主體的虛假陳述不可能有多大作用。而且,從主觀來說,其本身並不具有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因此,內部審計最多隻能因為沒有發現舞弊行為負行政責任,而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刑事責任。
3. 財務總監:財務總監在內部會計控制系統中擔任監督主體的角色。如果公司提供虛假財務報告,而財務總監沒有及時發現並糾正虛假陳述行為,應當對其過失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和其他責任。如果財務總監直接參與造假,則是故意行為,更應當對虛假財務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4.證券分析師:上市公司為了迎合證券分析師的預測而進行虛假陳述,虛誇利潤。投資者投資於某種證券是依賴於信息披露的內容及其對公司前景所作的判斷,而證券分析師在投資者心目中具有某種權威作用,投資者對他們高度信賴,相信他們以專業知識和客觀公正的態度做出預測和報道。因此,投資者對證券分析師的信賴,就使其負有真實提供公司財務分析報道的誠信義務。這樣,如果證券分析師做出虛假陳述預測並影響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導致財務報告虛假的話,就應當與上市公司一起承擔侵權責任。
5.承銷商:如果在配股、增發過程中,證券公司參與財務報告的造假或者沒有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必要的核查,或者證券公司為了操縱股價等目的而參與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存在重大虛假陳述,承銷商也應當對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6.評估師:在民法中,資產評估師也是專家,如果其不按照職業規則對上市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出具虛假的資產評估報告,導致上市公司定期財務報告中的資產、損益數字虛假,應當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Ⅱ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是資本市場的基石,也是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那麼,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概況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持續向市場披露其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是上市公司從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所產生的一個最基本義務。投資者通過閱讀公司披露的文件,可以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並作出投資選擇。充分、及時而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夠防止證券市場的欺詐和不公平的現象,增強投資者信心。在法制健全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市場監管者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必須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否則將面臨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處罰。
綜觀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都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情形進行了相應的規定。主要包括如下種類:
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分類
(一)信息披露不真實、准確、完整
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原則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則。真實性要求發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必須是客觀真實的,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須與客觀發生的事實相一致,發行人要確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財務會計資料有充分的依據;准確性原則要求所披露信息能夠准確表達其含義,不得使用廣告性、恭維性的語句;完整性原則又可稱作充分性原則,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數量上和性質上能夠保證投資者形成足夠的投資判斷意識。
1、相關法規
《證券法》第六十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六十九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
根據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真實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以客觀事實或者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為依據,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不得有虛假記載和不實陳述。准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內容應易於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內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2、經典案例
(1)欣泰電氣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電氣在上市後繼續通過外部借款或者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賬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大部分在下一會計期期初沖回),導致其披露的相關年度和半年度報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欣泰電氣披露的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半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有關“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2)欣泰電器重大遺漏
回查證監會[2016]8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丹東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溫德乙、劉明勝等18名責任人員),欣泰電器違法事實為: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欣泰電氣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以員工名義從公司借款供其個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佔用欣泰電氣6,388萬元。欣泰電氣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該關聯交易事項,導致《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即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最終,證監會對欣泰電器及公司董事長、總會計師等人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上述行為分別做出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
(二)信息披露不及時
1、相關規定
《證券法》第六十七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根據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及時性原則,在規定的`期限內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延遲披露,不得有意選擇披露時點強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實際上的不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六十一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處罰。
2、典型案例
內蒙發展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變化的事實
合慧偉業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慧偉業)持有內蒙發展12.43%股份,為內蒙發展的第一大股東。合慧偉業的法定代表人為馬雅。馬雅和其丈夫趙偉分別持有合慧偉業50%的股權。自2013年10月8日起,馬雅和趙偉通過與上海靈獅投資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乙方,授權代錶王某釗)簽訂了投融資服務協議,與王某釗簽訂《個人借款合同》、《股權轉讓協議》等行為,將兩人所持有的內蒙發展第一大股東合慧偉業100%股權出讓給王某釗,但是內蒙發展並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這一事實。
內蒙發展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八)項和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2016年6月30日,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內蒙發展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和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對趙偉、馬雅作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信息披露不公平
1、相關法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根據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其他公共媒體發布重大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在指定媒體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根據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嚴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則進行信息披露,不得實行差別對待政策,不得有選擇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對象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
2、經典案例
2016年7月21日,深圳證監局出具關於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管關注函,認為公司提交的《關於提請查處鉅盛華及其控制的相關資管計劃違法違規行為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信息發布不規范,即未按規定健全對外發布信息的申請、審核機制,導致相關信息被部分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提前公布。對此,深圳證監局對公司提出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梳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方面的問題,完善信息披露內部管理制度的監管要求。
與此同時,公司於7月21日收到深圳證劵交易所公司監管部的監管函,監管函認為根據萬科於7月20日披露的《報告》,公司確於7月18日和19日通過電子郵件、現場提交和郵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提交了《報告》,但是公司於19日向指定媒體透露了《報告》的全文這一未公開重大信息。萬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採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等措施。
;Ⅲ 上市公司隱瞞公告怎樣投訴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0號),信息披露版義務人應當權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首先,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就不滿足「完整」的要求;
其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有「重大遺漏」,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也違反了這一規定。
如果發現上市公司確實有隱瞞公告等行為的話,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的當地監督局進行投訴、舉報。
Ⅳ 論文提綱:關於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探析 急!
[摘 要] 會計信息無論對於一個企業還是對於整個社會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會計信息的第一生命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更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最主要依據。會計信息失真會嚴重影響到財務會計報告使 用者的正確判斷,但是,在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中,信息失真程度不低,已經演變成一種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危及 到證券市場的正常發展,值得我們多加關注。新會計准則實施後,對會計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會計信息失 真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並對會計信息失真提出了相應的治理對策。
[關鍵詞]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危害;對策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最根本要求。而當前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仍極為普遍,會計信息失真不僅給會計信息使用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阻礙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其失真程度之深、范圍之廣、危害之大,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造成了對會計信息的「誠信危機」。會計信息失真涵蓋的范圍很廣,只要企業所披露的會計信息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都可以稱之為會計信息失真。因此,深入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影響因素,進而尋找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對策就成為當前會計、審計准則改革進程中頗具現實意義的問題。
一、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形式及其危害
(一)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形式。當前在上市公司中,雖然新的會計准則的頒布及其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會計信息的失真現象,但我國會計信息質量總體上來說還不盡人意,存在的問題較多,對近年我國所發生的大量會計信息失真案例進行分析,可以發現,會計信息失真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上市公司違規造假,出於經營管理上的特殊目的,故意隱瞞或虛構交易事項;蓄意歪曲或不願披露詳細、真實的信息;低估損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財務信息不夠真實,或上市公司運用不恰當的會計處理辦法,提供帶有明顯誤導性的財務報告,以粉飾經營業績,使得會計信息不真實,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時等。 會計人員濫用判斷,利用其職業判斷能力,對會計事項作出非公允的表達,致使會計信息扭曲。例如:《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即企業在提供會計信息時應遵循重要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允許對不重要的事項可以簡單處理、例外處理,但對於重要性的判斷標准,無論是從質的方面還是從量的方面新准則均未能作出規定。這樣對業務事項是否重要的判斷就將由會計人員處理,不同的會計人員對同一經濟事項所作出的重要性判斷就可能產生差異,這種差異將直接導致對同一事項會計處理方法的不一致。許多會計事項正是由於會計人員的隨意判斷導致會計信息大量失真。 會計人員在核算過程中的差錯失誤。由於會計人員專業知識欠缺,或者粗心大意,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出現差錯,造成會計信息不準確。例如:新會計准則的頒布對會計行業的影響很大。與原有會計制度相比,內容更新較多,許多會計人員習慣於執行會計制度,會計業務發生時要告知「借」與「貸」的相應科目,但新會計准則規范的是確認計量和列報的一般原則,甚至沒有具體的科目名稱,這就使得部分會計人員在核算過程中容易出現差錯,濫用會計科目,虛列會計明細,致使會計信息失真。 會計准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上市公司就利用會計准則等有關財務核算規則存在的缺陷及其企業自身較大的會計政策選擇權,大搞「特技表演」,導致會計信息未能公正地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利用壞賬准備計提隨意性強;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多種選擇;各項減值准備的計提與沖回;折舊政策的調整;利用會計差錯更正;提前確認收入等等製造失真會計信息。
例如:《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新的存貨記賬方法,取消「後進先出」法,對於原先採用後進先出,存貨較大,周轉率較低的公司,如一家採用後進先出法的電器設備製造的公司,在原材料價格不斷下跌過程中,一旦變革為先進先出法,成本將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當期利潤便會顯著下降。而對以生產電纜線、變壓器的公司而言,由於當前國際市場有色金屬的價格不斷上漲,改變計價方法就會出現相反的結果。這種計量屬性的改變,也會產生會計信息的失真。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會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
1.對於國家和社會來說,會計信息失真將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國民收入無序分配,導致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其稅收政策無法正常執行,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社會經濟正常發展受阻,證券市場及其整個國民經濟建設混亂,出現嚴重的信用危機。還將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為經濟犯罪活動提供方便,滋生腐敗,影響社會穩定,滋長浮誇之風和腐敗現象,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增加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對於上市公司自身來說,會計信息失真將使企業的會計工作喪失其職能,從而失去會計對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指導作用,會影響企業經營者管理和科學決策,企業會因家底不清無法作出合理的經濟預測而發生財務危機或其他重大損失,另外,信息失真會使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喪失向企業融資的信心。如此情況下的企業,長期下去,必將削弱其市場競爭力,制約其發展、壯大。 對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和債權人來說,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將給投資者和債權人帶來信息投資風險,將會誤導社會公眾對證券投資作出錯誤的抉擇,出現投資得不到回報,最終喪失投資熱情。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成因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一是非故意性原因造成的,例如:會計人員在提供會計資料及其數據的過程中,由於專業水平不夠,經驗不足,導致計量出錯,主觀判斷失誤;二是故意性原因造成的,例如為了某種意圖和目的,通過弄虛造假,人為地、故意地隱瞞收入與支出等,導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具體可以從下面幾點來分析:
(一)各方利益的推動
1.投資方利益的推動。在證券市場中,相當一部分證券市場的投資者喜歡獵取小道消息,只關心股票價格的升降,對會計信息的真假缺乏研究,從而造成市場對虛假會計信息的大量需求。 上市公司利益的推動。某些上市公司為了在當前證券市場中樹立其良好形象,並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以致於利用會計造假、操縱利潤的各種利益沖動一直有增無減。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出於經營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願披露詳細、真實的信息;低估損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財務信息不夠真實。再者,上市公司運用不恰當的會計處理辦法,提供帶有明顯誤導性的財務報告,以粉飾經營業績。 政府行為的不規范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影響。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對企業經濟活動的調控通過市場以間接方式進行,但某些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政績」,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管理,左右企業管理人員的經濟決策,甚至授意企業管理人員報列虛假的財務數據,人為誇大當地的經濟增長速度,造成國家統計數據與地方統計數據相差懸殊,企業會計信息基礎數據注水嚴重。這種由於政府行為的不規范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在當前國有企業中普遍存在。
Ⅳ 會計畢業論文範文
淺析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
摘要:上市公司由於其重要地位而在經濟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上市公司信息質量披露存在較多問題。本文針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失真的現象,從原因、危害進行了分析, 提出了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治理對策。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失真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含義
所謂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會計信息未能真實地反映客觀的經濟活動,給決策者的相關決策帶來不利影響的一種現象。上市公司信息質量失真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披露不真是,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時。
二、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總體情況
自1720年在英國發生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會計舞弊案——「南海公司」事件以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問題就成為了投資人和債權人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雖然在過去的二百多年裡,由此催生的現代審計技術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同時世界各國也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財務會計准則,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有了很大的保障。但是,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並未如投資人和債權人所希望的那樣從根本上得到遏制。相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案件還時有發生。在中國,這種現象也同樣存在:據有關資料披露,財政部1999年抽查100家國有企業會計報表時,有81家虛列資產37.61億元,89家虛列利潤27.47億元;在2000年度在會計信息質量抽查中,在被抽查的159家企業中,資產不實的有147戶。這147戶共虛增資產18.48億元,虛減資產24.75億元;虛增利潤14.72億元,虛減利潤19.43億元。在上市公司方面:2001年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深滬兩市上市的1000餘家公司共被審計出應調減虛增利潤189億元,擠掉利潤水分達15.9%。其中,審計調減利潤317億元,審計調增利潤128億元,調增調減利潤總額445億元;審計調減資產903億元,調增資產842億元,總體調減資產61億元,調增調減資產總額1745億元。特別是有6家上市公司資產調減幅度超過50%。同時在上市公司中也發生了如紅光股份欺詐上市案,瓊民源、銀廣廈、麥科特、ST黎明、猴王股份、東方電子、藍田股份等一系列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件。這些舞弊案件的頻繁發生不僅使會計的誠信基礎受到了嚴重挑戰,而且也嚴重損害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利益驅動的因素,也有制度缺陷的影響,同時還存在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國處在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在資本市場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外部監督機制方面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使得中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復雜性。綜合考察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我認為,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在市場經濟制度尚不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的背景下建立發展起來的,存在著市場機制缺失、市場結構單一與市場行政化等方面的問題。由於資本市場市場化程度低,企業融資渠道少,具有「殼資源」屬性的上市資格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而依據現有的制度,公司上市、配股、退市等均是以會計盈利能力作為標尺,為了滿足上市或配股的條件或避免退市,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從事了合法但不合理的盈餘管理或會計造假活動。同時,以國有企業為主的上市公司,在股權結構方面人為分割,流通阻滯,「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加之國有股一股獨大,小股東所持股權較少,較少關心企業經營實際,投機風氣嚴重,很容易引發大股東通過關聯交易,侵佔上市公司資產,損害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如「鄭百文」在自身虧損嚴重的情況下,為獲得上市募集資金的目的,虛構財務贏余以獲得上市資格;「銀廣夏」為維持和重獲配股資格,虛構交易、誇大利潤以哄抬本公司股價;「藍田股份」採取多計存貨價值、多計固定資產、虛增銷售收入、虛減銷售成本等手段虛增利潤套取銀行貸款;以及在2003年1月9日國家頒布《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之後,以錦州港、大慶聯誼為發端,掀起了一股證券民事賠償的高潮。這些事件反映出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具有較強的政策拉動的特徵。
(二)企業產權中各行為主體的利益沖突導致企業會計信息失真
經濟學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每個個體都在他所依存的體制所允許的有限的范圍內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於個體利益的不同,在組織中將產生不同的利益主體。
一般而言,企業產權中有政府、債權人、所有者、經營者和其他與企業相關的個體等幾大主體。政府最關心稅收的征繳;債權人最關注其債權是否能按時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關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資產能否保值和增值;經營者關心業績的增加是否給自己帶來額外的經濟收益;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關心股票的價值和公司的業績。由於他們具有不同的行為目標和經濟特徵,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驅動,不可避免地出現利益沖突。而經營者的地位與其他利益主體相比有其獨特之處,即經營者直接管理著企業,他對企業的經營、動作負直接責任,因而他有著得天獨厚的信息優勢。然而,基於其自身利益的考慮,經營者只會提供滿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的信息。同時,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經營者「偷賴」動機會帶來「道德風險」問題,即經營者有動機操縱會計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虛假信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從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於各自的利益目標不同,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從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於各自的利益目標不同,對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樣,有些信息使用者確實需要真實、客觀反映經濟活動的會計信息,而有些則不然。有時由於個人、部門和地區的利益驅動,出於某種特殊目的如粉飾政績或隱瞞事實等的需要,他們可能並不需要真實的會計信息,如果這些真實的會計信息對他們的目的不利的話。從債權人角度分析,它們關注債權是否能按期收回,也應要求真實的會計信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並盡早採取對策。目前企業最大的債權人是銀行,是否所有銀行真的都需要真實的會計信息呢?恐怕未必。這里同樣涉及到銀行的利益問題。目前我國的銀行大部分是國有銀行,接受貸款的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如果說在貸款發放之前銀行對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還有所要求的話(實際上連這一點都存在疑問),那麼貸款發放之後會計信息真實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銀行和信貸人員自身業績考核的需要,真實的會計信息對他們不見得有好處,二是就算他們知道借款企業的真實情況(當然是財務狀況不好的情況),他們也無法做些什麼。剩下股東,應該說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是最需要真實的會計信息的,因為他們與企業的產權關系最明晰,其利益相關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國證券市場而論,投資與投機並存,後者占的比重較大,以賺取短期差價為目的的「股民」甚眾,而真正願意以「股東」身份出現的長期投資者卻為數甚少,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對廣大股民來說並不重要,他們所關心的是會計信息是否會令股價上升,因為這才是他們的利益之所在。有時,不同的產權主體為了達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標,可能相互串通,合謀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雖然這不僅可能損害其他產權主體的利益,而且可能損害企業的長遠利益。
(三)內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低效
建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就在於發現、防止和糾正錯誤與舞弊。一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起碼應該達到以下目的:保證業務活動按照適當的授權來進行;保證所有交易和事項以正確的金額,在恰當的會計期間及時的記錄於適當的帳戶,從而使會計報表的編制符合會計准則的相關要求;保證對資產和記錄的接觸、處理均經過適當的授權;保證帳面資產與實存資產定期核對相符等。所以從理論上講,一切的錯誤和舞弊是能夠被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的。但是,如果一個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著缺乏,則很容易發生發生會計舞弊。同時,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控制環境的好壞也直接地影響著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發揮作用。舞弊信息之所有能通過會計系統最終形成財務報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已極不正常,這才使得會計舞弊行為有機可乘。
(四)外部監管不力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泛濫
在我國,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是財政部。財政部負責制定會計制度及監督實施。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按理說,我們的監管應該是有效的,能防止會計信息失真的泛濫。但是,實際上監督乏力、監管手段缺乏的現象依然存在。證券監管、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都有權監管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但是,各個監管部門缺乏配合,各自進行監管,沒有達到各家齊抓共管,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補充的監管機制。就拿受到監管比較多的上市公司來講,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質量不高是有目共睹的。企業上市後,經營不善的,就採取各種手段,虛增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潤,獲得增資配股的資格,進一步套取廣大投資者的資金。有的上市公司還配合莊家,違規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到了虧損得無法維持下去的時候,就進行債務、資產重組,出賣手中的殼資源。這已經成為我國上市公司的一道風景線。鄭百文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1997年底,鄭百文公司在實際虧損1.5億元的情況下,採用虛提返利、費用跨期入賬等手段編制虛假財務報表,年報中向社會公眾披露盈利8560萬元,並在1998年通過配股籌集資金1.5億元。鄭百文公司巨額虧空和造假事件於2000年披露後,證監會才介入調查。由於證監會監管的力量和手段都有限,很難及時發現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其他部門也未起到相應的作用。
四、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是直接與市場經濟規則嚴重背離的行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資金和市場。上市公司向公開市場提供的會計報告信息是外界了解企業企業經營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指標。上市公司公布其會計報告後,企業會計報表的外部使用人,包括股東、債權人、潛在投資者和其它社會公眾,都會根據這些報表所反映的信息(資產—負債狀況、經營情況等)來做出自己的決策。如果企業向公開市場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是不真實的,投資者就會感覺上當受騙了。而如果資本市場上的投資人感覺到上市公司在利用這些虛假的會計信息向他騙錢,他就不會向上市公司投資;同樣地,如果銀行知道公司提供的報表是假的,他們就不會再借錢給企業。如果大家都不向上市公司投資,則企業就會象無水之魚,遲早會陷入難以為繼的窘境。因此,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是直接與市場經濟規則嚴重背離的行為。它不但會嚴重銷弱了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危害了廣大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利益,使社會公眾對會計誠信基礎產生懷疑,也會從根本上動搖了市場經濟的信用基礎,削弱和扭曲了證券資本市場的資金籌集和資源調配功能,危害宏觀經濟的正常運行。會計信息失真也助長了腐敗行為,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和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
五、 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建議
治理上司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進行長期不懈的努力,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基於以上分析,我認為要提高上司公司會計信息質量,主要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改善股權結構,明確市場機制
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前提是要及時發現問題。通過政府行政監管為主導的會計監管體系反應太慢,當發現問題時,通常後果已無法挽回。以市場為主的會計監管機制主要依*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發現和揭示問題,發現速度往往要快得多,而建立這一機制需要調動投資者挖掘上市公司會計問題的積極性,需要以股東多元化、股權微觀分散化與宏觀集中化的股權結構為前提。因此,降低國有股比重,構造多元化股權結構,依*市場機制增加股權流動性,是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首要任務。
(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1、明晰產權,發揮產權對會計信息生成過程的規范和界定功能
產權是企業取得市場法人資格的基本條件,只有產權明晰的企業才能真正成為市場主體。企業本質上是一個合同,該合同廣義地規定了哪項任務應當由企業中的哪些成員來完成,在這里,基本權力(收益索取權、使用權、讓渡權)實際被分割給了不同的利益團體。在產權不明晰的企業里,權力的讓渡不足,使得企業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了市場,未能按市場的規律實施企業行為,從而造成會計信息並未按市場的需要提供。
只有產權的明晰界定,才會使市場主體根據會計行為規范開展會計管理交易活動。這是因為產權的明晰為會計信息目標的實現創造了兩個重要條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資產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存在經濟上的契約關系。在這兩個條件之下,資源的配置相對地有效率:經營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時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場而非所有者的旨意來實施經濟行為。同時,會計主體可以根據交易費用的高低來選擇會計規范組合方式,充分發揮會計規范的激勵、約束、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2、推行獨立董事制度
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確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應當有三分之一以上為獨立董事,其中應當至少包括1名會計專業人士。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立董事應當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獨立董事的主要職責是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履行誠信與勤勉義務,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獨立董事將在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中體現「獨立」的價值。獨立董事具有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單獨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或咨詢機構等特別職權,並就上市公司重大關聯交易的公允性等事項發表意見。推行獨立董事制度,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制衡作用,已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三)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對於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防止舞弊行為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1、制定發布內部控制標准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迫切要求強化內部會計監管,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為了盡快推動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財政部應制定和發布統一的單位內部控制標准,供所有單位執行或參考。一般地,單位內部控制標准應滿足以下幾方面的要求:一是制定的標准應包括內部控制制度的各個方面,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二是將共性的內容制定詳細具體的標准,對復雜和特殊的內容制定原則性的標准;三是對於關系會計信息質量的內部會計控制內容和單位履行法規制度的控制內容,應制定規范性標准,對於僅涉及單位內部管理控制的內容可制定示範性標准。
2、組織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作
首先,要大力宣傳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其次, 切實履行財政部門的法定職責,通過定期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第三,通過經驗交流會等方式,指導、幫助各單位搞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同時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力量,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貫徹實施提供人力、技術等方面的支持。
(四) 加強企業外部監管機制的建設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處罰力度
要充分發揮《會計法》在發揚正氣和打擊歪風方面的威懾作用。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制度體系,繼續完善《企業會計制度》。針對各個行業的特殊業務,抓緊研究制定分行業的專業會計核算辦法。強化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的透明化,減少交易雙方信息差異,並完善包括司法調查、證券監管、違規預警、行業自律、媒體監督等在內的全方位信息披露監管體系。並在立法方面,加大對虛假披露的懲戒力度,從制度上提高信息披露違規違法行為的成本。
2、完善獨立評審制度
注冊會計師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產生的前提條件是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起步晚,相關政策不配套,因而在前進中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專職注冊會計師人數不多,職齡內人數不足,缺少必要的風險基金;有的事務所單純追求收入,忽視執業質量,甚至出具虛假報告;由於組織機構部門化,審計業務行政化,介紹業務按比例分成,收入按比例上繳,成為主管部門搞福利、發獎金的重要經濟來源,因而嚴重損害社會中介組織的形象和與社會各界的關系,影響了注冊會計師獨立、客觀、公正的地位等等。黨的十五大確定了我國在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培育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目標,把培育和發展市場中介組織提到了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高度。因此,我們應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通過脫鉤和改制兩步走推進事務所體制改革,盡快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準的注冊會計師隊伍及一批會計師事務所,並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監督,使社會會計監督機構真正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警察」。要進一步明確社會會計監督機制對會計審查的結論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充分發揮其作用,維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嚴肅性。
參考文獻
1、趙煊君.中國證券市場—監管與投資者保護[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
2、薛祖雲.會計信息與市場管制[M].暨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
3、張俊民.會計監管[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0年3月
4、中凱,鄭小平.如何健全與完善企業財務評價體系 [J].《企業參考》,2004年
5、唐俐.正確計算和運用企業財務評價指標 [J].《渝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3期
6、張先治.財務分析[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年
Ⅵ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
會計信息披露工作是由公司財務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製定並且完成,由第三方會計監管(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監管。
對於上市公司會計披露不真實,不充分,不及時等問題;
會計披露不真實:首先;完善會計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經濟法律關系。為此應該對這些法律法規進行細化、完善來增強其可操作性。其次,完善行政監管的法律制度。可以通過行政法律法規授權的方式授予證交所必要的監管權力,強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職能並加強對注冊會計師本身的監督管理。同時,應該明確賦予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機構懲罰權,盡快建立注冊會計師懲罰委員會,盡早出台《注冊會計師懲罰規則》。最後,完善會計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刑事法律責任制度。由於現實的行為與刑法條文規定的不緊密,而在遇到具體的犯罪行為時往往難以把握。因此完善刑事實體法、建立會計信息披露犯罪的基礎理論體系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過全面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制度,才能真正達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理想狀態。
會計披露不充分: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量化會計信息衡量標准,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只要對使用者決策有用的信息都應予以披露。無論對企業有利或不利都應予以披露,而且不僅僅停留在披露對象的表面,還要進行深層次的披露。對此應聘請具有獨立性的第三方會計機構,對企業進行全面審計,保持第三方會計機構的獨立性,健全企業的會計披露。
會計披露不及時:企業要求各部門在經濟業務發生後,及時收集會計信息、及時處理會計信息、及時傳遞會計信息,以便於使用者及時使用和決策。
Ⅶ 新《證券法》在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上市公司是國民經濟的「基本盤」,是經濟發展動能的「轉換器」。長期來看,上市公司質量制約著資本的形成效率和運營效果,決定了資本市場的長期趨勢,體現著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能。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有助於全面促進實體經濟安全。新《證券法》設專章規定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礎性制度,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其一,更加強調信息披露有效性。在強調信息披露應當真實、准確、完整的基礎上,對於發行上市及持續監管環節的信息披露,新《證券法》明確了充分、及時、簡明、公平、同步等披露要求。
其二,擴充義務人范圍和具體披露事項。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以及做出公開承諾的主體,都納入信息披露義務人范圍。增加和細化了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范圍,完善了定期報告制度,擴大了董監高信息披露保證責任范圍。
其三,建立自願信息披露制度。將實踐中上市公司的自願信息披露行為納入規范范圍,除遵守法定的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等原則外,明確自願信息披露的相關性、一致性等要求。
其四,確立公開承諾披露制度。為了營造誠信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新《證券法》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做出公開承諾的,應當披露,遵守新《證券法》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其五,加強對上市公司收購的披露規范。新增持股達到5%後每變動1%應當披露和違規增持股份限製表決權的規定,在權益變動披露報告中增加增持股份資金來源和股份變動時間及方式兩項內容,對收購要約變更作出限制性規定,取消協議收購中要約收購義務豁免的行政許可,延長收購人的股份持有期限。
新《證券法》下,為了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經濟安全,上交所在監管方面做了哪些安排?
針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業融資和並購重組等方面遇到一些新的挑戰,在遵守新《證券法》相關規定前提下,上交所全面落實五部委通知和證監會規定,做出適應性的監管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經濟安全。
其一,優化科創板審核工作。放寬審核時限,自2月3日起科創板首次公開上市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及其他相關審核中發行人回復時限等規則規定的審核時限,以及發行人更新財務報告的時限,予以中止計算。正常推進受理和審核,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相關企業申請材料齊備的即報即受理,組織熟悉生物醫葯行業的專業審核人員集中攻關、快速審核。通過審核系統在線辦理業務咨詢並簡化咨詢流程,響應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
其二,優化發行承銷服務。及時調整待發行與發行中企業發行日程,鼓勵通過互聯網和電話方式開展非現場路演。研究創新服務方式,擬通過線上直錄播方式舉辦上市儀式。支援湖北省上市公司,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費,免收2020年湖北省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
其三,優化信披監管和服務。做好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限售股份上市、債券付息兌回等相關公告及業務梳理,對相關業務事項作了銜接安排。針對受疫情影響部分上市公司審計難以正常開展,導致公司無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的情況,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對確實因疫情影響難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司,允許延期披露,原則上應不晚於2020年6月30日。同時,落實適當放寬並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
其四,加強上市公司風險排摸。第一時間組織力量摸排上市公司復工復產情況,了解疫情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了解未能復工復產的原因和面臨的實際困難。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針對上市公司主要面臨的復工難、物流不暢、資金流等壓力,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相關解決建議方案。同時,嚴密關注二級市場波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對瀕臨退市公司的風險因素予以重點關注,對疫情防控概念股炒作等類型化問題進行密切跟蹤,對股票質押等可能影響市場整體運行的風險進行排查。
Ⅷ 如何改善財務數據質量,提升信息披露合規准確度
建立科學、完整和行之有效的上市公司內部會計控制監督制度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內部會計控制監督制度的目標應該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與完整;控制有關數據的正確性與可靠性;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風險。要實現以上內部會計控制目標,光靠公司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還需要由單位負責人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參與內控制度的建立和貫徹執行。內控目標的實現涉及單位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空間、時效和職工管理意識濃淡等問題,因此在建立公司內控制度時,要具有前瞻性,要統觀時間與空間全局,通過在公司內部營造有利的控制環境,有效的會計系統和各種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控製程序,輔之以一定的控制手段如組織架構控制、授權批准控制、預算控制、實物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並將這些控制手段揉入到建立的各種經營管理的具體制度中,如固定資產的投資、采購、報廢處理制度:物質進出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產品的保管與出庫管理制度:現金收支與核算制度、費用報銷審批制度等,因為這些控制制度,都與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密切相關。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僅能有效保證會計信息資料報露的真實和完整性,而且它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努力提高財會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業務水平
無論做何種事情,人的因素始終是第一位的因素,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包括所有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和體現的方式都與廣大財務會計人員的思想行為和業務水準密切相關。要提高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在對廣大財會人員的要求方面應從兩方面著手。第一,要在廣大財會人員中建立起一種普遍的職業道德觀念,一種為廣大投資者負責任的觀念,客觀真實地反映每一項經濟業務事項,在記錄反映經濟業務時,不受長官意志的約束任意改變應有的規則,按照朱基總理對廣大財會人員提出的「不做假帳"的要求行事,並以此作為自已的職業道德要求約束;第二,要不斷提高財會人員對業務范圍不斷拓展的實務操作水平。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廣大財會人員面臨著「企業改制與會計改革"的雙重任務,多年來,我國依照「會計法——會計准則——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宏觀體制,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二00一年的一月二十八日,財政部又制定了《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等三項新准則和修訂了《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等五項准則。從專業角度觀察,企業會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與企業改制相輔相成,涉及面廣泛,內容豐富,尤其是關繫到公司財務、會計、審計、評估的重大理論與實務問題的深度和廣度是空前的,諸如:兼並與收購、公司重整、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資產剝離(分離社會職能)、會計主體變更、權益歸屬(或轉移)界定(如住房公積金、公益金等)、資本缺位、虛資產、負資產、無形資產、或有事項處理、會計報表調整事項等等,一言以蔽之,在新舊轉換和會計改革中,廣大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和實務能力面臨新的挑戰和考驗,面對新的形勢,廣大財會人員自我要加強知識更新,緊跟時代步伐,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和會計理論水平,以確保在從事會計實務操作時能准確應用規則,使會計報告披露的信息科學、可比、客觀和真實。
嚴格執行《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
財政部於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發布《企業會計制度》並於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實施,這是我國會計界一件令人振奮的大事,加之各個單項《<會計准則》的陸續頒布,進一步完善了我國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了會計核算標准,為更好的與國際會計准則相銜接邁出了實質性的大步,同時這也是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大舉措。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准則》與以往分行業的會計制度不同,它實現了會計標准實質上的轉換,所反映的會計要素具有可靠性,它強調企業經營的穩健性和資產的夯實,如規定對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各項資產要求計提減值准備,對不符合資產定義的虛擬財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更加真實。它也在強調規范、便於操作方面前進了一大步,如《企業會計制度》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增加了交易或事項的描述以及相應的記錄和報告內容,對於實務工作中新出現以及分行業會計制度尚未規范的經濟業務,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如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條件與金額、融資租賃的確認和計量原則、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等進行了詳盡的規定,解決了以往有些經濟事項無章可循的問題。另外更重要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准則》將實質重於形式明確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是處理具體事項或交易必須運用的原則,尤其在確認收入時,改變了以往的僅憑所有權或現金形式上的交付就確認為收入,而是按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等實質性條件是否轉移來確認,這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特徵之一。因此,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各項具體《會計准則》,可以有效地保證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
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
前不久,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意欲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上市公司改制不徹底,運作不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存在缺陷的現狀進行整治。盡管在目前環境下筆者對獨立董事特權行使的有效程度存在少許疑慮,但在上市公司逐步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目標、出發點和方向是無容置疑的。逐步在上市公司中建立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讓獨立董事有效履行法定的特權諸如上市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可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可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對有關事項可發表獨立審計意見等。能在某種程度上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監督和規范企業的投資決策和經營行為,讓廣大投資者更能多一些的享有對公司各項行為的知情權,與此同時,明確獨立董事所擔當的職能責任。從而更進一步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質量上多一份保證。
全面樹立「求實治虛——全面穩健"的企業經營理財理念
在會計核算上注重講求穩健性原則和腳踏實地地在經常性收益上下功夫的企業一般都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和發展後勁,這類企業也往往是能夠讓投資者放心的長期投資選擇。作為上市公司的經營者,應該從公司的長遠利益出發,從企業「內部"挖掘價值源泉;通過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培養有競爭力的員工和技術產品,開辟廣闊的業務領域和營銷渠道,樹立個性化的企業形象與企業文化來提升企業的價值,保持公司的長期盈利性。從主觀上徹底摒棄那種一心想通過華而不實的類似「泡沫重組"方式以取得非經常性收益的短期粉飾利潤行為,徹底走出近年來有些上市公司出現的「第一年績優,第二年績平,第三年績差,第四五年虧損,第六年ST,第七年PT"的宿命怪圈。上市公司必須要樹立由注重股票市場價格轉向最大限度追求企業經營性業績的理念上來,上市公司必須不斷積累經營性利潤,集中精力在轉變經營機制上下功夫,去努力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運行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和盈利性,重品質、重實力、重服務,樹品牌形象,逐步提高經營水平和吸收新的經營理念,以長期戰略投資替代以粉飾利潤為目的的短期「帳面投資"。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誤導和欺騙廣大投資者尤其是哪些因會計專業性強而對會計知識理解和掌握有一定難度的中小投資者,使會計信息質量更加趨於客觀真實,使之真正能成為廣大投資者在進行投資選擇時的客觀評判標准。
切實加強上市公司的外部監督審計和審計約束責任
要保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不僅要搞好公司內部的整治和規范,同時要加強和完善公司外部的治理結構,目前,公司外部的審計監督主要是靠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但是就我國目前的社會現狀看,類似「瓊民源"「銀廣廈"等上市公司的造假事件,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外部就目前而言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治理是否全部有效確實令廣大公眾投資者難以信賴。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中介機構業務的限制和利益的趨使,中介機構自身的責任感不強和對項目責任人的要求不力,一言以蔽之,即在中介機構的規范操作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危機,與此同時,外部對中介機構的監督機制不完善,出現問題後處罰的力度不足以在普遍程度上對中介機構形成足夠的制約等等因素。要妥善解決上述問題,保證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的監督質量,首先中介機構自身要本著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態度,不斷提高自已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執業水平;其次作為中介機構的行為主管約束部門 (如財政部門、證管部門、行業協會等)要努力創造條件去能夠真正起到其應有的約束中介機構行為的職能作用;第三,如果一旦中介機構在履行自身職能時出現有違職業道德或失職行為的,作為管理約束部門,決不能姑息遷就,應加大處罰力度,通過外部監督機構的審計監督和加強外部中介監督機構的法律責任約束,以保證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
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法律分析: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也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均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違規披露進行了常規定義和處罰規定。證監會近年來也不斷加強對上市公司真實信息披露的督促。那麼哪些內容應該作為披露的信息,哪些行為應被視為違法違規的披露行為,哪些主體因此可能產生相應經營風險,上市公司及相關從業者都應當進一步了解並引起重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傳播媒介及其從事證券市場信息報道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發生利益沖突的證券買賣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三條 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