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體工商戶被其他公司收購要交什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個體戶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據此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第四條規定,個體戶的收入總額是指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因此,個體工商戶轉讓其主要資產取得的收入屬於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入,應按上述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Ⅱ 公司收購個體工商戶合法嗎
公司收購個體工商戶合法。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享有對其經營的資產和合法收益的所有權。公司可以與個體工商戶訂立收購協議,收購完畢後,個體工商戶應當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