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通俗易懂地描述下
資產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在法律的監督下,債權人對債務人作出的讓步。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五大類型:
(一)收購兼並
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並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
B. 上市公司如何進行資產重組
1、收購兼並。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 上市公司收購 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2、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3、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4、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C.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標准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認定標准,是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60個月內,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導致上市公司發生以下根本變化情形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一)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二)購買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三)購買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凈利潤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四)購買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五)為購買資產發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前一個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雖未達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項標准,但可能導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可能導致上市公司發生根本變化的其他情形。
D. 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都分為什麼類型
資產重組表示額是一個家企業的擁有者、控制者和企業外的經濟主體進行企業資產分布狀態的重新組合、調配的過程,也就會對於企業資產上權利的重新分配的過程。在我國提到資產重組概念的時候,通常是約定為一個比較模糊的,對一切能夠對於上市公司產生經營性重大變化的總稱。此處提到的「資產」泛指了一切可以用利用的為企業帶來利潤的的資源,不僅是公司的經濟資產,也包含了其人力資源以及組織資源等,正式資本概念的泛化造就了資產重組概念在股市中的泛化。
因為資產重組是從股市術語上升到專業術語的,因此對於其定義較為困難,對於什麼是資產重組除了上述定義還有其他不同的定義。在股市中,一家上市公司要說到其要進行資產重組則是必然要達到一定的量值的,少於這個量值的股權轉讓不能算作資產重組的范圍。
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中對於資產重組約定俗成分為五類:
1、收購兼並。
收購兼並是上市公司作為主體向外擴張的行為,與我國上市的大宗股權轉讓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在上市公司整個公司層面上的,後者則是公司股東內部的活動。收購兼並是進行資產重組最為廣泛的一種方式。
2、股權轉讓,此類包含有非流通股票的劃撥、有償轉讓以及拍拍等等,除此之外還有流通的二級市場的購並(主要是舉牌)。
這種方式就是上述分類中提到的大宗股權轉讓,一般是公司內部股東與董事會的變動,主要是為了引入新的管理方式,改變原來的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以及業務的升級。
3、剝離資產或者將擁有的股權進行出售,也就是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者自身擁有的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出售資產或者股權主要是為了獲取收益,同時可以減少上市公司的經營負擔,改變公司的經營方向,也是經常使用。在進行上市之前,很多的上市公司改制不完善,擁有大量的非經營性的資產,也是後期進行剝離資產的來源。
4、資產置換,主要是上市公司將公司資產(股權、債券)與公司外部的資產進行互換。
資產置換是控股股東用優質資產或者現金資產置換到現在公司的停滯資產或者用主營資產置換到非主營資產中去。這種方式效果較快以及最為明顯。
5、其他分類。主要是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以及租賃等方式。
除此之外,在資本市場中還存在一些其他的行為,比如殼重組以及mbo是什麼意思中提到的MBO不是資產重組的方式,只是股權轉讓的結果。配股也不是,這是這種行為沒有出現產權的變化。還就是增發股份只被作為一種融資行為,而不是資產重組的行為。
E. 資產重組有哪些方式
資產重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購兼並、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資產置換。
1,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力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2,目前在國內所使用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早已被約定俗成為一個邊界模糊、表述一切與上市公司重大非經營性或非正常性變化的總稱。
3,雖然在重組實踐中會從不同的角度對資產重組及其包括的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規范,但使用的名稱仍然極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列舉的方式也不周密,甚至有點混亂,這些都為資產重組概念的泛化敞開了較大的口子。
4,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5,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
重組的方式
上市公司通過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和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實現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具體工作有:
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重組;
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
實現資產重組會帶來以下幾個好處
1提高資本利潤率
2避免同業競爭
3減少關聯交易
4把不宜進入上市公司的資產分離出來
什麼樣的公司適合進行資產重組
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F. 資產重組的4種方式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般做法,可以歸納為收購兼並、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資產置換四種主要形式。
1.收購兼並。就是通常所說的企業並購,企業通過收購兼並既可以整合企業的內外部資源,產生規模效應,降低市場交易費用,擴大市場份額,又可以採取多樣化的經營策略,以降低經營風險。
2.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上市公司部分股權,從而成為上市公司股東甚至控股股東的行為。
3.資產剝離。資產剝離是將上市公司主體中的非生產性、非經營性資產從上市公司實體中分離出來,一般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承接,這是上市公司最為常用的利潤提升方法之一,主要是將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剝離轉讓給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4.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指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進行資產交換,從而提高資產質量。在我國證券市場上,這一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關聯方之間,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主營業務虧損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扭虧手段。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上市公司按照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證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 購買資產、對外投資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G. 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方式主要有
您好!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類。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H. 資產重組可分為哪些類型
資產重組可分為內部和外部重組兩種類型。且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等要求作出充分說明,並予以披露。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說明,並予以披露: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I.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的方式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於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繫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並)、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上市公司重組的相關內容: 重組的方式 上市公司通過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和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實現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具體工作有: 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重組; 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
J. 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有這五個分類
資產重組是現在A股上市公司為了擴大規模專門進行的一項運作,對於大多數公司來講,只要資產重組成功了,未來發展是非常可期的。那麼,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呢?本文就為您介紹資產重組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