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審計風險的對策
內部審計是在現代企業下自我監督、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企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在需要。 長期以來,我國內部審計受管理體制、職能定位、人員素質、法律法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和足夠的權威性,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從內部審計職業自身分析,普遍存在審計風險意識淡薄的問題。許多人誤認為內部審計在工作目標上沒有特定要求,所提交的內部審計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內部審計無所謂「風險」可言;或者認為內部審計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只是「奉命行事」,即使出現工作上的誤差或疏漏,也無須承擔「風險」。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內部審計必然陷入一種被動和無所作為的困境,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產生及其特點 現代審計是以「風險導向審計」為特徵的。審計風險既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也是分配審計資源的先決條件。一般認為,廣義的內部審計風險包括審計職業風險和審計工作風險。前者是指對內部審計職業界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與環境總和;後者是內部審計主體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審計時,由於不確定因素影響或者由於審計人員能力所限,作出不恰當的審計判斷或是對存在的錯弊未予揭示,從而造成企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現代企業制度的顯著特徵是權責明確。這不僅體現在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而且更多地體現在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和員工的多層次、多環節之間,從而形成分權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受託經濟責任關系。內部審計以相對獨立的第三者身份界乎其間,起著對受託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監督與評價作用。這樣,企業所有者對聘任經理,以及經理對所屬各職能管理部門的經營行為監督和業績評價,就由各級內部審計機構來完成。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對接受的審計項目所採用的審計程序和方法不當,未能發現重大錯弊或出具的審計結論失誤,從而產生不良後果,這就是內部審計風險。因而,企業內部受託經濟責任的存在,內部審計風險也就成為必然。 與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風險具有自身的特點。 首先是內部審計的目的在於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具有與企業相一致的目標。作為企業組織的構成之一,內部審計的利益與企業整體利益緊密相聯,可謂同舟共濟、榮辱與共。因而,內部審計風險與企業為達到經營目標所面臨的風險具有一致性。 其次是內部審計風險范圍的擴大化。社會審計接受委託,其風險僅限於約定審計項目涉及的內容,而內部審計作為企業職能部門,根據管理的需要,其監督與評價的范圍就不僅限於財務方面的問題。凡屬企業經營行為,都可以成為審計對象。因而,從違反財經法規到經營活動失誤,如果內部審計部門未能予以揭示或判斷不當,都會產生審計風險。但是,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在提交的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中已充分、客觀地揭示了所存在的問題,而企業管理當局未能予以足夠重視和採取相應解決方案,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不是內部審計的責任。 其三是內部審計環境的局限性增加了審計風險的系數。內部審計在性質上屬於企業自我約束的管理控制行為,當審計事項涉及外單位時,往往難以進行調查取證,而且內部審計人員與本單位員工長期共事,相互之間有一定的利益關系和感情聯系。當審計中涉及具體人和事時,難以遵循審計迴避制度,影響審計的客觀公正性,最終使內部審計人員承擔較大的審計風險。 其四是內部審計對審計事項不具有選擇性。社會審計在接受審計委託之前,可以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了解,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對審計風險作出評估,當預計審計風險水平高於可接受的風險水平時,可以拒絕接受審計委託。但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控制的一種職能,必須圍繞實現企業整體目標,在審計委員會的統籌安排之下展開日常工作,不可能對風險水平不同的審計項目作出選擇,只能通過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努力降低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管理與防範機制 內部審計的產生與發展有其內在動因和自身規律。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應當重視對內部審計自身特點與規律的分析,不僅要對具體審計項目實施風險管理,更要對內部審計的各種環境因素進行綜合風險管理,形成內部審計風險防範機制,力求將審計風險降到最低水平,以實現企業經營目標。 1.組織、保障機制。建立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避內部審計風險的合理選擇。按照我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由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委員會制定內部審計方針,決定內部審計項目,審核批准內部審計報告,協調企業各部門關系,向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擁有在董事會發表意見(包括保留意見、不發表意見和反對意見)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我們認為,不僅只是上市公司,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所有企業,都應當逐步建立審計委員會,使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具有可靠的組織保障機制。 2.行業自律機制。我國自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以來,由內部審計協會負責各行業內部審計的協調與指導工作。內部審計協會是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在現代經濟社會,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必須重視塑造自身的社會形象,維護企業信譽,提高社會地位。為此,企業具有對自身遵紀守法、照章納稅、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社會環境作出客觀公正評價的內在需求,這正是內部審計協會對各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並予以評價的基礎。內部審計協會一方面要為協會成員傳播內部審計信息和知識,致力於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研究內部審計工作的模式,不斷開創內部審計工作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積極主動參與內部審計協會活動,支持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為防範內部審計風險營造一個良好的職業環境。 3.交流溝通機制。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職能管理部門,一方面要接受國家審計的業務指導,為維護國家經濟利益服務;另一方面又要在企業管理當局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為維護本企業的經濟利益服務。在這種雙向性的責任導向中,內部審計與被審計對象之間,並非單一的監督與被監督關系。內部審計要擺正自身位置,轉變思想觀念,樹立為企業管理服務,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服務的職業形象,提高企業領導和各職能管理部門對內部審計的認識。通過交流和溝通,積極向企業領導者宣傳企業與國家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當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唯有在守法經營、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才能提升企業的社會信譽,更好地維護本企業的利益。通過交流和溝通,使企業領導者真正認識到內部審計是自己的參謀和助手,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而取得企業領導的理解與信任,取得各職能管理部門的支持與配合。 4.風險評估機制。內部審計風險的產生,除了審計人員自身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之外,最主要的來自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協助企業管理者進行風險控制和管理,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風險評估就是結合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在預期的可能狀態下,對實施方案結果風險的評價。風險評估注重向管理者提示企業所面臨風險的性質及其強弱,以期管理者採取相應對策,迴避或降低風險,而不是對風險的控制。 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內部審計人員首先要就企業的經營環境、決策目標、戰略規則和未來經營狀況的變化,與管理者充分交流,對風險性質及大小取得共識,並以此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審計對象及審計方法。其次要收集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相關審計資料,明確每一審計項目的風險概況,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提交審計委員會審批。最後在具體實施審計項目階段,要評價實際產生的風險及控制風險的效果,提出有關風險控制的建議。 5.交互審計機制。在大型企業集團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以及設置的分公司或分支部門眾多,為適應這種企業組織結構中的內部經營關系、財務關系和審計監督關系,需要建立多級內部審計制度,並形成交互審計機制。在這種機制下,各級企業組織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在上級組織指導下開展審計業務,同級企業組織每年(或半年)在上級組織統一領導下,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進行交互審計,以交流審計資源,總結審計經驗,揭露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審計工作評比,以推動審計工作水平的提高。在整個企業集團中形成自審、互審、抽審的交互審計機制,有利於調動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增強各級企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6.激勵約束機制。為了考核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激勵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在企業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一套審計工作質量考核標准,包括審計工作效率、審計程序規范、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效果和審計職業道德等。在審計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對內部審計人員及其審計業務質量進行定期評比考核。根據考評結果對審計工作成績顯著的內部審計機構、審計工作質量優秀的特定審計項目和表現突出的內部審計人員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並與內部審計人員的晉級升職掛鉤。對玩忽職守、內部審計業務質量低下,造成企業損失或影響企業社會信譽的內部審計機構和相關內部審計人員予以行政和待遇處罰,對造成重大過失的內部審計人員應將處罰結果備案,根據過失性質和程度決定其去留;對已取得注冊內部審計師資格的人員,應將對其工作表現的評價(獎勵或處罰)報送地方內部審計協會備案,從全行業的角度激勵和約束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轉貼於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studa.net
❷ 公司上市審計風險有哪些
常見風險信號
從哲學的角度,任何本質都將通過現象表露出來。同樣,在上市公司審計中,任何「非常」行為都會有其外露的跡象,即風險信號。若CPA能及早察覺,就能縮小審計范圍,重點審計疑點、難點,披露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綜合考察近幾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專家發現常出現如下風險信號,以供審計人員和市場參與者參考。
(一)籌資、投資盲目,並購無規劃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用於投資或並購其他企業,以擴大自身經營規模,擴展經營領域。同行業的橫向並購或相關行業的縱向並購,一般能降低成本(生產成本、稅負、交易成本等),形成規模效益。但不相關行業的混合並購往往面臨較大風險,若公司對新涉足行業的前景估計不足,其經營行為必然難以順應市場需求,反而會對自身正常的經營、管理、組織程序產生負面影響,資源被浪費。涉及的經營領域過大,反而會拖垮原有企業。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說明書的要求將募集的資金投入使用,而將其托給券商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以提高投資收益。這是一種對投資人不負責的行為,若在二級市場深度套牢,投資人將遭受巨大損失。
因此,CPA要關注所籌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對當年籌資、並購次數較多的上市公司,CPA應關注這些交易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並購交易調節利潤的情況,也應意識到自身實力不強的上市公司,若投資范圍過廣,將面臨較大經營風險,CPA則承擔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對委託理財事項,則要查閱相關協議資料,了解抵押情況,確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價波動異常
企業的經營舉措公布後,股市將有提前量的反映,這是對未來的預期,而實施方案後的影響將在後期得以體現。投資者決策的依據是財務指標和經營成果,這也是上市公司違規造假的直接對象。
「銀廣廈」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利潤達7.45億元,其中1999年1.78億元,2000年5.67億元,使其業績出現驚人的增長,股價竟上漲了440%.
股價變動受外部交易環境和內部經營業績共同影響,CPA應結合本年度整個證券市場的行情來考察上市公司的股價,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市」來掩飾自身利潤的虛增,利用「熊市」來為自身虧損找借口。同時,應關注股價變動幅度較大時期前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上市公司極可能利用這些業務粉飾財務數據,操縱股價。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當新的委託客戶對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無合理解釋,從某種意義上已對現任CPA予以提醒:該公司很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如下可能:
1、前任CPA已對該公司管理人員的正直性有很大懷疑,估計有較大風險,退出審計;
2、在重大問題上,CPA與管理當局存在較大分歧;
3、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問題,CPA考慮不能完成委託要求,拒絕接受委託;
4、在上年度審計報告中,CPA披露了公司的重大財務問題,而本年度經營業績每況愈下,公司擔心前任CPA利用上年度審計信息優勢,披露更大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CPA應掌握近三年該公司的審計意見情況,向前任CPA了解相關信息,但這些信息僅作為參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專業判斷估計風險水平。
(四)利潤質量不高
孤立地審查利潤表或現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視問題所在,利潤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編制,並不能准確反映公司的實際盈利能力;現金流量表按收付實現制原則編制,也不能准確反映當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結合兩張報表分析,審查盈利質量。若該公司當年利潤較多,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為負,CPA應加倍關注其收入的 來源、構成,考察其真實性。
❸ 審計風險如何控制
防範審計風險方式有以下這些:
1.可從源頭防範審計風險,完善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
2.應當規范審計程序,從過程中進行防範。
3.應當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防止人員造成的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分為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每個審計項目都會有風險。只有從根源上了解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才能規避與防範風險。筆者現就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
1.法律環境不斷變化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對審計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有關法律規范也越來越嚴格,相關的法律責任關系也越來越復雜。如果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發生了違約、失察等行為而提供了虛假的審計信息,並因此損害了國家、委託人、受託人或其他第三者的利益,那麼上述任何一方都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追究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2.審計的目標、范圍和難度在不斷的擴大和增加審計從詳細審計階段發展到會計報表審計階段,審計的目標和范圍都在不斷的擴大。審計范圍擴大到今天,不僅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運作效率進行研究和評價,而且要就企業未來持續經營能力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的信息不確定性很大,信息的風險很高,審計人員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難度增加,風險在所難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條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❹ 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
公司內部審計其實是公司最後最重要的一道關口,防範錯弊,將風險扼殺在搖籃中,對企業的長治久安是功不可沒的。這就決定了審計絕不是查查賬就可以了,還應該通過與被審單位溝通,持職業懷疑的態度關注企業的業務流程,梳理流程,總結風險點,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公司其他部門可能各部門說各部門的好,但審計應該做企業的第三隻眼,站在相對獨立的角度去看問題,敢於向高管問責。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長重視審計,並賦予審計應有的權利。經營方面的損失。
一般來說現代內審有以下幾個作用:
(1)風險評估及預防風險評估是指內部審計對風險的識別及評價和評估相應措施應對風險的過程和方式。風險預防是指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各方面經濟活動的檢查監督,找出薄弱環節,盡早提前發出警報,起到風險的預警作用,再進行風險控制。內部審計通過將風險評價和風險預防做為審計工作的重點,經常而及時地了解企業各方面的狀況,發現企業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分析,建立健全風險評價機制,幫助企業高層注意風險的管理和控制。
(2)監督與再控制企業由於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業務日趨復雜等使得企業高層很難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經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層需要專門的監控機構對企業的以上情況進行監督與評價,達到其控制企業的目的。內部審計不僅要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還要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以後工作績效的建議。
(3)咨詢職能隨著市場風險變得越來越復雜,集團下屬企業自身判斷能力是不足,以及企業各部門業務專業知識的狹窄,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工作和咨詢活動,它在企業中承擔著咨詢的職能。內部審計能針對企業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項進行制止,預防出現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經營方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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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關於審計方向畢業論文選題!涉農業企業審計風險及對策研究和影響審計
影響審計獨立性因素的分析及對策 這個應該好寫一些
具體的可以給你個模板你參考下
❻ 審計風險中控制措施是什麼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是指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未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其會計報表上某項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同固有風險一樣,審計人員只能評估其水平而不能影響或降低它的大小。控制風險有以下幾個特點:
(1)控制風險水平與被審計單位的控制水平有關。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要的缺陷或不能有效地工作,那麼錯弊就會進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系統,由此產生了控制風險;
(2)控制風險與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無關。同固有風險一樣,注冊會計師無法降低控制風險,但注冊會計師可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相關部分的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情況,設定一定控制風險的,計劃估計水平;
(3)控制風險是審計過程中一個獨立的風險。控制風險獨立存在於審計過程中。這種風險與固有風險的大小無關。它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或程度的有效性的函數。有效的內部控制將降低控制風險,而無效的內部控制將增加控制風險。由於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完全保證防止或發現所有錯弊,因此,控制風險不可能為零,它必然會影響最終的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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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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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農業類上市公司造假或者舞弊容易嗎為什麼
@羅璞 已經闡述得很好了,這里補充一下
農業類上市企業舞弊的案例比較多:爆出財務舞弊丑聞的早前的銀廣夏、藍田股份、ST金鰻,後來的紫鑫葯業、綠大地、新大地,最近的萬福生科。
一般來說,農業企業財務舞弊這個問題,具體表現為虛構利潤,那麼虛構利潤的辦法無非是從兩個方面下手:
1、虛增收入:無非是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通過關聯公司製造虛假銷售;對於施樂虛構收入是將收入確認的時點和比例提前
2、減少成本和費用:將成本和費用移到賬外。
1、得益於農業稅收優惠,虛增收入的成本低,這一點@羅璞已經闡述過。事實上,銷售自己生產的農副產品是可以完全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
2、現金結算比例高:農副產品采購和銷售都常常使用現金,而非銀行轉賬,這一點造成審計上存在根本的困難。
3、生產性生物資產核查不易:農業裡面的林木、養殖的動物在核查價值的時候,有很大的調控空間,也很難核查清楚,比如ST金鰻的鰻魚,獐子島的遼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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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以前寫的《新大地案例涉及操作手法和核查手段》,可供在分析農業企業時作為參考:
一、 操作手法 雖然每日經濟新聞對新大地的報道篇幅很長,但是實際上報道所披露的新大地的操作手法無非是兩條:
1、 虛增收入,關聯交易非關聯化,以關聯自然人或法人為大客戶。
2、 隱瞞成本,部分原料采購可能不入賬。
二、 引起懷疑之處和核查手段1、行業地位和產能:行業地位通常意味著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產能大(與銷售匹配)意味著企業可能由於規模效應而獲得較高的毛利。
2、 品牌: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需要運作和積淀,就消費品而言,如果品牌不出名而行業地位領先通常是不合邏輯的,比如「勝景山河」。
3、 銷售渠道:包括營銷網路、銷售區域分布和銷售模式都是值得關注的點,其中,銷售區域過於集中意味兩點:一是異地擴張能力弱,二是抗區域市場波動風險能力差;而銷售模式決定了市場控制力、賬期等內容。
4、 客戶:客戶的核查是非常重要的內容,這里牽扯到收入的真實性。客戶的集中度和穩定性,客戶集中度低,大客戶穩定性高,通常來說是一個好的信號。核查客戶的手段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可針對披露的地址走訪,根據網路搜索的信息、工商信息順藤摸瓜,扮演客戶對店面員工進行訪談等;採用上述手段,若存在異常情況,都能發現。從這個角度看,異常法人客戶的注冊時間、注冊地址、業務范圍、投資人、資產規模、新聞、招聘廣告等工商信息和遺留在網路上的信息,都將成為破綻。
5、 毛利率:毛利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異常的毛利通常意味著問題。毛利率由兩個指標決定,一個是收入,一個是成本,過高的毛利率意味著虛增收入和隱藏成本,其中虛增收入常見於虛增銷售單價;隱藏成本的方式大體是不入賬,但實際成本可通過對於成本構成的拆解和分析進行估計。高於同行的利潤並非不可能,但這需要品牌、技術和生產效率的支撐。對毛利率的核查,一方面對比同行的毛利率,一方面關注毛利率的跨期波動,毛利率不穩通常意味著異常的數據調整。
6、 專賣店:專賣店作為一種特殊的連鎖銷售終端,通常為核查的重點,店面的銷售收入是否與披露一致,可以通過訪談和抽樣測算進行估計;直營專賣店非直營化,等同於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操作方式,通過核查大客戶的方式一樣能夠將專賣店的異常情況核查清楚。
7、 其他需要關注的財務指標:報道中沒有提到,但是通常核查一個企業需要關注包括存貨、應收、應付、預付、其他應收應付等財務指標,釐清資產和業務的對應關系以及匹配性等。
❽ 如何控制和規避審計風險
如何控制審計風險,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系統的審計工作制度
嚴格遵守《注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基本准
則》
及獨立審計具體准則與獨立審計實務公告,依法審計;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准則》
的要求執業,聘請熟悉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律師。
二、創造良好的審計社會環境
注冊會計師審計迫切需要一個良好的執業環境。新《會計法》的頒布實施,使單位負責人成為承擔會計責任的主體,再加上其他相關規定,加大了遏制會計造假的力度,有利於為注冊會計師審計創造良好、寬松的社會環境。
三、保持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隨著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我們要將審計推向市場,在行業協會的管理和指導下,樹立風險管理的觀念,使其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主體。
四、加強自我保護,促進相關法規的健全
其一,簽訂業務約定書。
其二,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
其三,促進法律、法規的健全。
五、加強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提高審計人員自身素質
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主要包括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水準和執業謹慎態度。
六、規范審計程序,完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審計程序是進行審計時所依據的步驟,是獲得證據的手段。進行審計時,最關鍵的是要按審計程序執行,這樣才可以把審計風險降到最低。
完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應當做到:(1)制定完善的質量管理考核辦法,對各責任人員進行考核;(2)
建立重大審計項目審議制度,對特殊的、重大的、有爭議的項目應開展審計案例分析,從規避審計風險的角度決定出具何種類型的審計報告;(3)規范審計業務的流程,對審計項目的立項、實施、審核等各環節都做出明確的規定;(4)
完善審計報告和驗資報告三級復核制度。
七、積極與委託單位開展交流
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託後,應盡快與委託單位的有關人員見面協商,遇到有爭議的問題應進一步深入查證和調查,並加以分析判斷,徹底弄清事實,辨明是非。對審計不當和失誤的定性和處理,要堅決及時糾正。委託期間良好的工作關系有助於避免出現年終財務報告審計風險。
❾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哪些方法來控制審計風險
內部審計是在現代企業下自我監督、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企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在需要。 長期以來,我國內部審計受管理體制、職能定位、人員素質、法律法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和足夠的權威性,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從內部審計職業自身分析,普遍存在審計風險意識淡薄的問題。許多人誤認為內部審計在工作目標上沒有特定要求,所提交的內部審計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內部審計無所謂 「風險」可言;或者認為內部審計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只是「奉命行事」,即使出現工作上的誤差或疏漏,也無須承擔「風險」。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內部審計必然陷入一種被動和無所作為的困境,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產生及其特點 現代審計是以「風險導向審計」為特徵的。審計風險既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也是分配審計資源的先決條件。一般認為,廣義的內部審計風險包括審計職業風險和審計工作風險。前者是指對內部審計職業界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與環境總和;後者是內部審計主體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審計時,由於不確定因素影響或者由於審計人員能力所限,作出不恰當的審計判斷或是對存在的錯弊未予揭示,從而造成企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現代企業制度的顯著特徵是權責明確。這不僅體現在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而且更多地體現在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和員工的多層次、多環節之間,從而形成分權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受託經濟責任關系。內部審計以相對獨立的第三者身份界乎其間,起著對受託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監督與評價作用。這樣,企業所有者對聘任經理,以及經理對所屬各職能管理部門的經營行為監督和業績評價,就由各級內部審計機構來完成。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對接受的審計項目所採用的審計程序和方法不當,未能發現重大錯弊或出具的審計結論失誤,從而產生不良後果,這就是內部審計風險。因而,企業內部受託經濟責任的存在,內部審計風險也就成為必然。 與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風險具有自身的特點。 首先是內部審計的目的在於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具有與企業相一致的目標。作為企業組織的構成之一,內部審計的利益與企業整體利益緊密相聯,可謂同舟共濟、榮辱與共。因而,內部審計風險與企業為達到經營目標所面臨的風險具有一致性。 其次是內部審計風險范圍的擴大化。社會審計接受委託,其風險僅限於約定審計項目涉及的內容,而內部審計作為企業職能部門,根據管理的需要,其監督與評價的范圍就不僅限於財務方面的問題。凡屬企業經營行為,都可以成為審計對象。因而,從違反財經法規到經營活動失誤,如果內部審計部門未能予以揭示或判斷不當,都會產生審計風險。但是,如果內部審計人員在提交的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中已充分、客觀地揭示了所存在的問題,而企業管理當局未能予以足夠重視和採取相應解決方案,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不是內部審計的責任。 其三是內部審計環境的局限性增加了審計風險的系數。內部審計在性質上屬於企業自我約束的管理控制行為,當審計事項涉及外單位時,往往難以進行調查取證,而且內部審計人員與本單位員工長期共事,相互之間有一定的利益關系和感情聯系。當審計中涉及具體人和事時,難以遵循審計迴避制度,影響審計的客觀公正性,最終使內部審計人員承擔較大的審計風險。 其四是內部審計對審計事項不具有選擇性。社會審計在接受審計委託之前,可以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了解,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對審計風險作出評估,當預計審計風險水平高於可接受的風險水平時,可以拒絕接受審計委託。但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控制的一種職能,必須圍繞實現企業整體目標,在審計委員會的統籌安排之下展開日常工作,不可能對風險水平不同的審計項目作出選擇,只能通過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努力降低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管理與防範機制 內部審計的產生與發展有其內在動因和自身規律。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應當重視對內部審計自身特點與規律的分析,不僅要對具體審計項目實施風險管理,更要對內部審計的各種環境因素進行綜合風險管理,形成內部審計風險防範機制,力求將審計風險降到最低水平,以實現企業經營目標。 1.組織、保障機制。建立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避內部審計風險的合理選擇。按照我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由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委員會制定內部審計方針,決定內部審計項目,審核批准內部審計報告,協調企業各部門關系,向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擁有在董事會發表意見(包括保留意見、不發表意見和反對意見)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我們認為,不僅只是上市公司,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所有企業,都應當逐步建立審計委員會,使內部審計風險的防範具有可靠的組織保障機制。 2.行業自律機制。我國自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以來,由內部審計協會負責各行業內部審計的協調與指導工作。內部審計協會是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在現代經濟社會,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必須重視塑造自身的社會形象,維護企業信譽,提高社會地位。為此,企業具有對自身遵紀守法、照章納稅、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社會環境作出客觀公正評價的內在需求,這正是內部審計協會對各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並予以評價的基礎。內部審計協會一方面要為協會成員傳播內部審計信息和知識,致力於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研究內部審計工作的模式,不斷開創內部審計工作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積極主動參與內部審計協會活動,支持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為防範內部審計風險營造一個良好的職業環境。 3.交流溝通機制。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職能管理部門,一方面要接受國家審計的業務指導,為維護國家經濟利益服務;另一方面又要在企業管理當局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為維護本企業的經濟利益服務。在這種雙向性的責任導向中,內部審計與被審計對象之間,並非單一的監督與被監督關系。內部審計要擺正自身位置,轉變思想觀念,樹立為企業管理服務,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服務的職業形象,提高企業領導和各職能管理部門對內部審計的認識。通過交流和溝通,積極向企業領導者宣傳企業與國家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當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唯有在守法經營、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才能提升企業的社會信譽,更好地維護本企業的利益。通過交流和溝通,使企業領導者真正認識到內部審計是自己的參謀和助手,在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而取得企業領導的理解與信任,取得各職能管理部門的支持與配合。 4.風險評估機制。內部審計風險的產生,除了審計人員自身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之外,最主要的來自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協助企業管理者進行風險控制和管理,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風險評估就是結合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在預期的可能狀態下,對實施方案結果風險的評價。風險評估注重向管理者提示企業所面臨風險的性質及其強弱,以期管理者採取相應對策,迴避或降低風險,而不是對風險的控制。 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內部審計人員首先要就企業的經營環境、決策目標、戰略規則和未來經營狀況的變化,與管理者充分交流,對風險性質及大小取得共識,並以此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審計對象及審計方法。其次要收集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相關審計資料,明確每一審計項目的風險概況,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提交審計委員會審批。最後在具體實施審計項目階段,要評價實際產生的風險及控制風險的效果,提出有關風險控制的建議。 5.交互審計機制。在大型企業集團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以及設置的分公司或分支部門眾多,為適應這種企業組織結構中的內部經營關系、財務關系和審計監督關系,需要建立多級內部審計制度,並形成交互審計機制。在這種機制下,各級企業組織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在上級組織指導下開展審計業務,同級企業組織每年(或半年)在上級組織統一領導下,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進行交互審計,以交流審計資源,總結審計經驗,揭露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審計工作評比,以推動審計工作水平的提高。在整個企業集團中形成自審、互審、抽審的交互審計機制,有利於調動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增強各級企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6.激勵約束機制。為了考核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激勵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在企業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一套審計工作質量考核標准,包括審計工作效率、審計程序規范、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效果和審計職業道德等。在審計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對內部審計人員及其審計業務質量進行定期評比考核。根據考評結果對審計工作成績顯著的內部審計機構、審計工作質量優秀的特定審計項目和表現突出的內部審計人員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並與內部審計人員的晉級升職掛鉤。對玩忽職守、內部審計業務質量低下,造成企業損失或影響企業社會信譽的內部審計機構和相關內部審計人員予以行政和待遇處罰,對造成重大過失的內部審計人員應將處罰結果備案,根據過失性質和程度決定其去留;對已取得注冊內部審計師資格的人員,應將對其工作表現的評價(獎勵或處罰)報送地方內部審計協會備案,從全行業的角度激勵和約束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
❿ ipo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有哪些
一、IPO審計風險原因分析
1.內部控制風險。近幾年,在申請IPO的遭否企業中,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成為除持續盈利能力、利潤操縱、關聯方交易等主要原因之外的又一個致命因素。如成都國騰電子,其監事會與公司高管利益高度一致,監事會如同擺設,致使公司內部控制失效;杭州巨星科技,其總裁、副總裁、監事會主席存在密切關系,而導致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上海的豐科生物科技公司,由於內部控制缺陷,其報告期內的收入竟然有以自然人的銀行賬號代收的銷售貨款,且比例較高。對於IPO審計師來說,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或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注冊會計師沒有及時發現並予以報告,不能保證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那麼其對之後的審計工作即使再認真細致也是勞民傷財,必定會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審計風險,甚至法律責任。
2.會計政策及估計風險。利用變更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來粉飾財務報表,是IPO過程中申請單位最普遍採用的手段。常用的方法有:變更資產減值准備;變更遞延收益的攤銷時間;變更資產折舊的方法和年限;變更財務報表合並范圍;變更固定資產和生物資產項目初始計量方法;變更無形資產、收入、費用的確認方法等。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會計政策的選擇是否一致及其變動原因、會計估計的適當與否都會對最終的審計報告產生一定的影響,甚至關繫到注冊會計師最終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性質,所以,會計政策及估計風險不容忽視。
3.利潤操縱風險。由於證監會對申請IPO的企業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對其配股等要求,故當IPO企業業績不夠發行上市條件時,大量的利潤操縱行為就會層出不窮,少計提甚至不計提資產折舊或攤銷、虛增收入、虛減成本費用等等,這無疑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例如,金荔科技農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未對部分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未對部分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導致當年少計費用2227萬元,即虛增利潤2227萬元;2012年7月16日,被稱為「創業板造假上市第一股」的新大地本已闖過發審委大關,卻因媒體曝光少計成本、虛增收入進而粉飾財務報表,被證監會審查,列入終止審查IPO申報企業名單。
4.關聯方交易風險。關聯方交易,是指母公司與子公司或控制方與被控制方之間進行的交易。一些擬上市公司可能使用大規模的關聯方交易,把自身業績的增長建立在關聯方的虧損之上,從而隱藏可能出現的業績下降或投資損失,以達到符合上市要求的目的。常用的手段有債務擔保、轉嫁費用負擔、託管經營等。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識別、理清被審單位及其關聯方的復雜關系,就會帶來重大審計風險。例如,2009年蘇州通潤驅動IPO被否,關聯方交易成為最大詬病,在報告期內與關聯方鑄造廠存在持續的關聯采購,盡管2010年5月起蘇州通潤終止了該鑄造廠的合格供應商資格,但新的供應商永輝鑄造仍有約426萬元的產品系通過原鑄造廠采購獲得。由於公司採取補救措施的時間尚短,最終被擋在A股門外。證監會發審委最終認定公司在關聯方交易問題上無法撇清關系。
5.審計結果公布後的法律風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意識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2003年2月,因錦州港虛假陳述案,北京畢馬威華振和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被列為被告;2010年,畢馬威高級經理梁思哲因行賄下屬助洪良國際上市遭舉報被停職承擔法律責任;2013年初,證監會對江蘇公證天業、天健正信、中瑞岳華3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東吳證券、康達新材、隆基股份3家公司通過發審會後業績大幅下滑,而提供IPO審計服務的這三家會計師事務所未如實說明相關情況,同時證監會對相關的注冊會計師處以行政監管措施。不難看出,投資者在遭受損失時,不僅起訴造假企業,也會把參與企業IPO過程的會計師事務所告上法庭,而證監會也會追究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因此,注冊會計師在IPO過程中面臨極大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