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 兩個上市公司重組完成需要多長時間
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在重組過程中要定期公告進展情況。因涉及到會計,法律,資產評估以及各方利益等諸多方面的考量,如果是控股股東資產置入就會稍微快一點,要是並購,賣殼等則會復雜一點,困難一點。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❷ 並購重組審核要多久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停盤是股票中的專業術語。就是暫時停止交易,所以如果在停盤之前買入的,在停盤期間是無法交易的。
股票停盤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
二 公司股票有異常波動。
三 公司突然宣布有重大消息。
四 公司因業績問題被宣布停止交易。
五 公司參加股改。
❸ 並購重組成功後需多長時間可以重啟新重組
關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主要法律法規如下:基本法《公司法》《證券法》。行政法規《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部門規章有《上市公司收購管理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法》、《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法》以及一些披露內容格式與准則的要求。在這些規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上市多久不能重組的規定。的是通過重組的條件、程序等的限制來控制。至於擬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公開發行完畢,應該受到關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限制。至於尚未發行的,應該屬於IPO的范圍。該部分法律規定應該屬於《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法》以及保薦業務管理規定來界定。
❹ 並購重組審核需要多久
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是涉及雙方乃至多方的資源重組,重組流程需要上交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審核,獲利批准。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第七條:中國證監會收到上市公司報送的全部材料後審核工作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並購重組審核需要多久?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❺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一般要多長時間
這個沒有固定的,最短搖搖三個月,最長無限制。當然也要看是重組的方式,各有不同。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❻ 重大資產重組一般要多久
1、深交所2014年11月做出的專項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停牌三個月後如公司仍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是否復牌或繼續停牌以及停牌期限長短等將視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內幕交易防範與維護投資者交易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而定。」
2、上交所2015年1月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並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
按照新規則披露的原則,停牌時間上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5個月。
❼ 上市公司的重組一般需要經過什麼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時間呢
你好,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流程:
一、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流程
(一)、申報接收和受理程序
證監會辦公廳受理處統一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對上市公司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報材料包括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及電子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以下簡稱證監會上市部)接到受理處轉來申報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或發出補正通知。
補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書面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及獨立財務顧問需在收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的回復意見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意見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補正回復後,證監會上市部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出具書面通知。受理後,涉及發行股份的適用《證券法》有關審核期限的規定。為保證審核人員獨立完成對書面申報材料的審核,證監會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饋意見發出這段時間實行「靜默期」制度,不接待申報人的來訪。
(二)、審核程序
證監會上市部由並購一處和並購二處分別按各自職責對重大資產重組中法律問題和財務問題進行審核,形成初審報告並提交部門專題會進行復核,經專題會研究,形成反饋意見。
1、反饋和反饋回復程序:在發出反饋意見後,申報人和中介機構可以就反饋意見中的有關問題與證監會上市部進行當面問詢溝通。問詢溝通由並購一處和並購二處兩名以上審核員同時參加。按照《重組辦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反饋意見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釋、說明的,上市公司應當自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復,獨立財務顧問應當配合上市公司提供書面回復意見。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規回復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未能及時提供回復的具體原因等予以公告。
2、無需提交重組委項目的審結程序:上市公司和獨立財務顧問及其他中介機構提交完整合規的反饋回復後,不需要提交並購重組委審議的,證監會上市部予以審結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規的反饋回復的,或在反饋期間發生其他需要進一步解釋或說明事項的,證監會上市部可以再次發出反饋意見。
3、提交重組委審議程序:根據《重組辦法》第27條需提交並購重組委審議的,證監會上市部將安排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議。並購重組委審核的具體程序按照《重組辦法》第28條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的規定進行。
4、重組委通過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工作會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經並購重組委表決通過的,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公司應將完整合規的落實重組委意見的回復上報證監會上市部。落實重組委意見完整合規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批准文件。
5、重組委否決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否決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時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上市公司擬重新上報的,應當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進行表決。
二、上市公司並購的方式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必須遵守證券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在收購要約期限內,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賣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權轉讓。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第七條:中國證監會收到上市公司報送的全部材料後審核工作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
❽ 企業合並需要多長時間
一、公司並購重組的時間
公司並購重組需要大概3個月或者更長時間。
重組的過程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其中一個是行政審批的程序,證監會受理之後,還不一定會通過。如果不通過但上市公司又有強烈意願,那麼方案會進行調整之後再次上報。這一過程可能會相關的長,從而拖延了重組的進程。提前買入的機會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由於重組的不確定性,建議降低倉位。或者進行一些波段操作以降低成本和風險。
重組是否利好有兩點可以注意一下,第一點是會否增厚每股收益,也是最重要的。這一方面可以通過已公布的重組方案粗略計算,如果對每股收益造成重大影響,那麼方案一旦開始實施,基本都會連續上漲。第二點,置入資產的質量是否良好,所處行業是否景氣。這一方面會影響到市場對這部分置入資產的盈利預期,也就影響到對重組的市場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