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會計做假賬 量刑
事實上,企業「假賬」長期以來屢屢出現於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已經成為經濟管理特別是宏觀經濟管理的頑症,這絕對值得我們去深思。
追索其動機之一是上級主管部門定所制定的經濟增長指標的壓力。這往往是因為中國原有計劃經濟體制存在的慣性,以及官員政績考核制度的弊端,因為「官出數字,數字出官」早已不是什麼新聞,記假賬、賬外賬早也就了公開的秘密,政府部門在總結工作需要突出政績,則需要數字氣球越吹越大越好。動機之二是企業本身的利益驅動,如企業向銀行貸款時,要誇大資產和凈資產及利潤收益的數字,掩飾不良資產;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時,要隱瞞縮小利潤額以「合理避稅」;在向主管部門上報經營業績時,卻要向實際數字里「加料」。當然,還有主要的是個人的機會成本問題,也就是個人的收益機會遠遠大於做假賬所付出的成本的原因。
對於有關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這些中介機構,也是為了自己本身利益,「受人錢財,給人消災」。而且付款的是那些中央企業,而不是國資委,那當然只對付款的中央企業「負責」。再加上在181家中央企業中,只有92家企業設立總會計師崗位,不能有效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就算是設立了總會計師,也是由中央企業內部委任,要向企業負責人負責,受企業負責人領導,這只是內部人監督內部人,從制度上天然就存在缺陷。
對於做假賬問題,前總理朱鎔基曾要求所有會計人員必須做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准則,不做假賬」,破例地先後3次為中國新成立的3所國家會計學院題寫了同樣「不做假賬」 的校訓。這原本是會計行業職業操守的「底線」,而2000年7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也是對有關單位負責人會計責任的明確規定。第4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第21條規定:財務報表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需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第28條又明確指出:單位負責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對不履行上述規定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但實際執行起來,又有多少人被追究呢?上市公司做因假賬造成投資者過千萬、過億甚至幾十億上百億的損失,但真正能查出來的又有多大的比例?對查出來的違規違法者的懲罰(有相當部分甚至不是刑罰)相對卻顯得太輕太輕了。
如《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經核准上市交易的證券,其發行人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發行人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由於我國證券法中缺乏民事責任的規定,因此,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違法行為一般都給予行政處罰,但對受害投資者卻沒有給予補償。在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方面,監管力度同樣顯得不夠。迄今為止,違反有關規定而欺騙上市,甚至上市後還繼續造假欺騙股民的上市公司,已經多次被揭露,但都沒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給予處理。與上市公司通過做假賬能在市場上圈回巨額資金,部門、企業和個人收益如此之高對比,其成本是如此之低,那就根本用不上「鋌而走險」這詞語來形容了。
而做假賬的現象又何止發生在中央企業里,前一兩年各地組織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有關部會計從業人員發誓「不做假賬」的活動,正說明了做假帳的泛濫,可以說是一個普遍存在,如合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隱瞞縮小利潤,上市公司則虛報擴大利潤等。只不過是上市公司更直接牽涉到眾多股民個人利益而反響最大而已。從已揭露的瓊民源、紅光、鄭百文、銀廣夏、大慶聯誼和麥科特等案中,包括上市公司到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公司整個公司上市的各個中介環節,均暗中存在一幕幕做假大戲,最終損失的是廣大的投資者及中國上市公司和證券中介機構的誠信。
證券市場應該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的原則,這需要證券市場中介機構來維護,中介機構承擔著「警察」的角色,而且,最重要的是,中介機構的服務不單純是為企業服務,更同樣是為社會公眾服務。為上市公司做假賬,只是上市公司接受你的服務產品,卻向社會公眾提供了「假冒偽偽劣」產品,嚴重影響了公眾的利益。
作為證券中介機構不僅是發行公司與投資者的中介,也應該是發行公司與監管機構的中介,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上市前後的監管作用更直接和及時,其監管的直接性效果是監管機構所不能代替的。因為有關證券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承擔的任務有:為公司證券發行與上市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和驗資報告,為上市公司中期或年度報告出具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的會計科目、會計報表等做常年會計查賬驗證和審核工作。可以說,證券中介機構特別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是最了解的。
然而,我們一直只重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而忽視對於證券中介機構的監管,並且對其違規違法的處罰力度不夠。如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對違反本法的法律責任是:「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故意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從揭露出來的案例中,大多數卻被「技術失誤或錯誤」的理由而逃避了刑事責任。也正是對中介機構監管的忽視和對其違規違法的處罰力度不夠,另其違規所獲得的收益機會遠遠大於違規所付出的成本。
其實,人的經濟行為是天然合理的,這與經濟學上自私的「經濟人」假設這是一致的。從經濟學范疇看,經濟學是「不講道德」的,是「自私」的,而每個人的行為都是在既定的條件下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行為方案,也即是會採用機會成本來計算自己的行為。如果做假賬有利可圖的話,任何人都都有做假賬的動機,關鍵就看做假賬的成本如何。因此,是沒有不合理的個人行為和個人選擇,只有不合理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正如郎咸平所說:我們在指責那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個人行為的同時,是否有考慮到我們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問題?
本人一些做銷售代理業務一些代理鋼材和汽車銷售的朋友,對於鑽制度空子運用起來很自如。例如供貨工廠明文規定要統一銷售價格,各代理商不能私自降價,但由於也同樣規定每年代理銷售多少數量(金額)的產品,工廠能給予多少比例的銷售費用返利,因此到年終歲晚兩三個月,接近銷售數量的,他們絕對私自用其他方法降價來完成規定的銷售數量,目的是能夠拿到工廠給予的銷售返利,因為銷售返利的總得益比降價損失部分要大。這樣一來,統一銷售價格的制度規定就失去了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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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連續快速的經濟增長和持續下滑的股市卻形成巨大的反差,據統計,中國的股市從1998年至2003年的平均股息遠遠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從2001年6月到2004年9月三年時間內,股市流通市值縮水7100億元,如果加上其它付出的成本費用,投資者的凈損失約為10100億元。而這巨大的損失,已經不能簡單用做假賬的原因來解釋了。
2004年11月在中國證券市場可能最大的新聞是王小石案,已經直指體制性的弊端,也就是說現有體制提供著各種尋租之機會。投資者多年來的巨額損失,實際上均基本流入了通過了政府管制進入市場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政府稅收及其管理機構里,損失的是那些可自由進入市場的中小投資者。而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證券監管部門實質已經成為了既得利益集團,因而在過多用行政職能幹預市場、代替市場職能的同時,又不能提供有效的市場制度與規則,不能對掠奪投資者財富的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易憲容的觀點)。
做假帳的危害是人所共知,如果得不到制止,將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如果自己不做假賬而別人在做,則使自己喪失競爭力,最後也只好「同流合污」。長此下去,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將被擾亂,也使政府因掌握的經濟信息失真而影響宏觀經濟決策,更嚴重危害社會風氣,造成社會信任危機。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杜絕做假賬的泛濫,我們要考慮到政治、商業、社會、文化等等因素,必須在體制和制度建設上加以改革和完善。
Ⅱ 淺談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
馬上就是一輪畢業生,但是好多大學生的畢業論文不知道該怎麼寫,在這里我為大家推薦會計畢業論文一篇——淺談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歡迎大家閱讀和參考!
摘 要: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是目前的熱點問題。中國自加入WTO以來,我國經濟開始高速發展,但同時各種財務問題也隨之而來。企業會計造假、會計信息失真,是我國財經領域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尤其是近幾年上市公司作假手段多樣,主要通過提供虛假報表信息、進行關聯交易和虛假上市等手段來進行會計信息造假,騙取股東之間的信任與支持,使自身企業獲取不菲收益。這樣做不僅嚴重的破壞了證券市場的正常運營次序,也使會計行業遭遇信譽危機。本文首先從會計造假的相關概述入手,分析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和種種原因,解析會計造假的根源。其次,再通過例舉三個國內有名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重點分析其會計造假的手段,揭露中國證券市場現存一些如市場環境、法規、制度不完善等問題,並就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引發的問題作出一些思考和討論。最後,提出一些相關建議和解決方案,以促進我國財經領域大環境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
關鍵詞: 會計造假,危害及原因、手段
1 引言
當前,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及其治理在中國乃至全世界證券市場都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熱點問題,儼然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早在2001年,安然公司會計造假案轟動一時,其虛報盈利5.86億美元並且隱瞞債務和虧損,負責其審計、幫助其作弊的全球第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會計公司也隨之名聲掃地,最後破產。其後歐美一系列上市公司也相機爆出的財務丑聞,導致投資者遭受數以萬億計美元的損失,這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投資者的信心,擾亂了市場經濟。同樣,在我國有類似會計造假案發生。以1996年渤海事件為起點,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丑聞接連曝光。在1999年至2000年期間,銀廣夏通過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使會計造假事件可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投資者蒙受了巨大損失。之後國家財政部門也採取相應措施想要杜絕此會計造假事件的發生。可是,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並沒有根本得以解決,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勢。近幾年上市公司會計造假事件仍然屢見不鮮。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已成為世人矚目的焦點。因為會計信息是一個企業運營狀況的綜合反映,也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原始信息來源之一。治理會計信息造假和提高會計信息真實度已經刻不容緩。本文旨在研究導致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原因,例舉我國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經典案例,著重分析其作假手段以及應當採用哪些對策應對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以促進中國證券市場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
2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相關概述
2.1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含義
關於會計造假的定義,國內學術界的常見定義有:(1)會計信息造假是指會計活動中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採取欺詐手段在會計財務中進行弄虛作假,偽造編造會計事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從而為小團體或個人謀取私利的違法犯罪行為。(2)會計造假是一種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採用欺騙性手段故意謊報財務事實的行為。綜合以上,我們可以把會計造假含義界定為: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對稱,違反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用不合法的會計造假手段進行虛假的會計信息披露,調節企業自身盈餘狀況,誤導信息使用者的違法、犯罪行為。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會計造假有如下特徵:事實上的虛假信息、利益驅動、主觀上的故意欺詐、違法。而常見的會計造假手段有:造假憑證、做假賬、制假表、假審計和假評估。
2.2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危害
2.2.1 對信息使用者的危害
會計信息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源,會計信息的質量直接影響信息使用者。關於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盈餘情況和現金流量等方面信息,均是信息使用者進行決策依據。比如,對於銀行來說,當他們選擇貸款對象時,就要分析對方公司的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等在內的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衡量其貸款存在的風險;再比如中小投資者,他們都是依靠公司對外公布的財務報告進行投資分析和決策的;對於政府部門來說,他們要進行宏觀調控,制定相應的經濟政策,就要從總體上了解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盈餘虧損,現金流轉等情況。如果這些都是以虛假的會計信息為基礎的話,必將導致投資者作出錯誤的決策,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更為嚴重的是,政府部門以此虛假信息作為宏觀調控和資源配置的基礎,必會造成國家資產的損失和浪費,相應的經濟政策和宏觀調控情況也達不到預想的應有效果,社會的正常秩序也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2.2.2 對證券市場的危害
證券市場在當今經濟市場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尤其是證券市場中的股票市場。證券市場作為企業籌集資金的重要場所,對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資金流向起著重要的調節作用。全國證券市場發展至今出現許多因為會計信息造假而破產的上市公司,從瓊民源到銀廣夏,再到涉嫌虛假上市的勝景山河,他們都是不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使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讓投資者的信心備受摧殘。另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通過會計造假獲取了不正當利益,而其他企業為了彌補自身不足,也必然會趨向於使用會計造假手段。正確真實的會計信息決定著證券市場的正常和高效運行,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會計造假,曝露虛假財務信息,嚴重誤導投資者進行決策,極易引發股市震盪,造成經濟運行不穩定。長此以往必將導致資本市場的不穩定,擾亂經濟秩序。
2.2.3 對公司的危害
實現利潤最大化是公司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就離不開有效的管理,而有效的管理離不開真實正確的信息,特別是真實的會計信息。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是對公司過去一定時期發生的經濟活動的總結。而有些上市公司受到利益誘惑,利用會計造假手段在報表上虛增支出,隱瞞利潤,以逃避稅收,導致了國家資產和稅收大量流失;而有些公司自欺欺人,人為的調節固定資產折舊辦法,造成與實際不符,存貨積壓嚴重,變現能力變差,對公司自身也帶來不利影響。長此以往,必會弱化公司管理,使公司失去競爭與生存能力。而更有一些上市公司權利人,通過會計造假手段,人為調節收入、虛增虛減利潤,助長了腐朽之風。這樣做更會破壞企業的形象,如果企業想要長遠走下去就必須以誠信為基石,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一旦公司造假,就會令投資者失望,對企業形象大打折扣,不再對其投資,企業面臨破產危機。
2.3 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原因
2.3.1 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的缺陷
首先,我國的.會計准側和會計制度規范基本是參照美國原則導向性模式制定的,大多是粗線條、框架性的條規,在會計操作上起到總體引導的作用。我國《企業會計准側》規定對於會計信息的判定和判定標准要有良好可操作性,並且上市公司會計核算要遵循穩定性原則,做好合理的資產減值准備,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事實上我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會計人員職業判斷標准,這些相關法規大多模凌兩可、操作性不高,會計造假行為就會趁虛而入。我國目前的會計准側和會計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會計實際操作和准側無法同時跟進,具有一定滯後性,上市公司就可以利用這些空隙進行非法操作。如在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上做手腳,也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時掩蓋事實等等,這些都存在這很大的主觀判斷,為企業操縱利潤帶來了很大的空間,難以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准確性。
其次,對於違法行為的處置力度不夠。我國目前《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側》、《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會計造假的處罰力度明顯偏弱,處罰上市公司造假的方式大多為警告和罰款,罰款的金額在10萬元到100萬元之間,對於幫助上市公司造假的會計師事務所懲罰也是罰款,而最高的刑事處罰也只有三年。相對於上市公司造假獲取的巨額利益,許多公司也往往選擇後者。
2.3.2 上市公司自身治理結構缺陷
首先,上市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股權結構不合理。保證公司公司經營目標的最終實現,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必不可少。然而,一方面現代的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股東與經理人之間無法有效的溝通,產生代理問題。有些經理人為了自身利益,追求個人目標,例如獲得升職機會或者得到灰色收入等等,他們會損害股東權益進行會計造假以獲得業績突出,謀取私利。另一方面,我國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獨大」,即大股東直接控制著上市公司的總體大方向和總體經營策略。有時,這些大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暗示或者給經理人施壓,要求他們進行會計造假,損害中小股東的權益。另外,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結構不合理,權利失衡,董事會內部董事佔大多數,這就使得投票機制形同虛設,無法有效的發揮董事會作用。
其次,上市公司業績評價體系存在缺陷。現在許多上市公司業績考核側重於經營結果的評價,而忽略了過程和程序是否合理。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利潤、資產收益率等方面,一味的強調企業經營結果是否達到預定目標,與過去的指標相比是否有所提高。正是由於上市公司對會計信息產生過程的忽視,對經營結果更加偏愛,從而促使了上市公司使用會計造假手段想要提高經營結果,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嚴重。
2.3.3 監管力度不夠
盡管我國制定了一系列保證財務信息真是可靠和打擊會計造假的法律法規,如《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等,但會計造假事件仍然屢見不鮮,而且造假手段不斷創新變化,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市場監管力度不夠,懲罰機制不嚴。大多政府部門的檢查都不夠嚴格,流於形式,並不能很好和及時的發現問題並給與制止。這樣的監督不嚴就在一定程度上慫恿了會計造假的發生。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為了完成增稅任務,維護地方形象或趨於金錢慾望,干預各方面貸款給上市公司,以解決虛報利潤所上交的稅金,讓會計造假有恃無恐。
Ⅲ 上市公司財務做假賬的後果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定期發布其財務報告。我國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也非常嚴格。相關部門一旦發現上市公司財務作假,即會上市公司給與一定的處罰。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後果有: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公司應當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隱匿、謊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條 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Ⅳ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報會造假嗎
會,任何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要造假,都會請第一流的會計師來操刀。
上市公司是否造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通過財務報表分析出來的。課堂上老師曾經講過的比較有名的一個例子就是劉姝威對於藍田股份造假的揭發。當時藍田股份的大部分資產都為存貨,短期償債能力很弱,完全依靠銀行貸款維持生存,按照公司提供的報表來看,工人的工資僅為100多元,同行業對比多項指標均異常。
不過這都是比較老的例子了,現在的報表造假水平都比較高,這種明顯的錯誤很難會看到了。在考慮報表分析的同時,也要考慮一些非報表的因素。先糾正一下假賬的概念。好像現今一提到會計很多人都會聯想到,做假賬的。
真賬和假賬有時候並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樣,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大家都知道偷稅漏稅是違法的,但是呢,合理避稅卻是合法的。文學裡面有一句話,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理在會計人眼中,一千個會計可能就有一千套賬目。
畢竟有些業務的處理是憑借企業會計的職業判斷,例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就有好幾種方法,具體採用哪一種,每個會計都有自己的選擇,而且在適當條件下還可以進行更改。
年報全稱是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報表內容有公司經營狀況,公司一年內的負債和收入情況。對於股民來說,上市公司的年報是分析該股票市值和走勢的重要資料。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報存在造假可能嗎?答案是肯定的。
Ⅳ 注冊會計師在什麼樣的公司不會被要求做假帳
1、注冊會計師是審計執業,不是做賬的會計,不存在注冊會計師做賬的說法,所以注冊會計師不會去作假賬的,因為真賬他們也不做。
2、不作假賬的公司,在中國還沒有。私企存在假賬(為少繳稅或多融資),上市公司存在假賬(粉飾報表),國企也存在假賬(小金庫)
Ⅵ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作假,其審計所和審計人員要承擔什麼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財務欺詐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切斷高管的責任,就能消除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手段
1、利用企業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表。
一般來說,我國上市公司大多屬於集團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業務范圍、各種經營環節等方面來看,它們大多處於一個復雜的多結構中。
向社會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以及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
關聯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獨立核算,但往往在整個集團內相互補充,甚至是商業購銷客戶,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整合並數據提供了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資產突然轉移等方式,追求一種浮華的短期逐利行為。
通過債務重組和資產轉讓取得的這種非經常性收入並不總是存在的。由於主營業務實際增長不大,經過一兩年的實質性業績提升,這些企業的業績往往出現大幅下滑。投資者投資是因為他們只關注企業表面收入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6)上市公司假賬會計師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Ⅶ 注冊會計師做虛假審計的原因
注冊會計師做虛假審計的原因可能有:
主觀上
會計人員專業素質偏低,一些會計人員缺乏必要的會計職業道德知識,對遵守職業道德沒有清醒的認識或者是沒有足夠的重視,缺乏自我控制能力;
客觀上
一是受社會風氣的影響;在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社會上出現了弄虛作假、哄騙欺詐、偷稅漏稅、以權謀私等一些違背誠信的不良現象,使部分會計人員心理失衡,也參與到弄虛作假的行列中。
二是受執業環境的影響;目前,我國會計職業道德的法律規范不完善,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缺乏具體的懲治措施,而對堅持原則,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的會計人員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救濟制度,使一些會計人員迫於單位領導脅迫,參與會計造假。
Ⅷ 注冊會計師如何應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研究分析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不可能揭露財務報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錯,但有責任揭露財務報表中的重大差錯、舞弊造假以及對財務報告有直接影響的非法行為。
注冊會計師應當設計合理有效的審計程序來發現舞弊。在傳統的審計程序之外,舞弊審計中主要採用延伸性的審計,以專門審查舞弊行為。延伸性審計程序並沒有固定嚴格的限制,主要取決於注冊會計師的思維、想像力以及管理當局的合作程度。只要是注冊會計師認為必要的程序就可以成為追蹤舞弊的延伸性審計程序。
(1)發現虛構的銷售或應收賬款。
(2)關注反常規的公司重大的經營決策,即公司突然改變一貫的經營方式,可能有其實際的需要。
(3)關聯交易做出經過粉飾的報表,如以高出賬面價值的價格將下屬公司轉讓給控股股東,但只收取少量的現金或不收現金。
(4)關注存貨的異常變動,利用存貨的變動操縱主管業務成本來調節利潤。
(5)特別關注減值准備,《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提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在建工程、投資等8項減值准備,而且上述減值准備的提取是公司會計的職業判斷,公司高層完全有可能不提或少提減值准備,來虛增利潤。
(6)關注債務重組的有關業務,公司管理當局利用重組的賬項增加資本,或加大營業外支出,逃避稅款,即利用資產重組調節利潤做假賬;
(7)保持高度的職業敏感,發現未披露的期後事項與或有事項。
在審計方法的選用上,注冊會計師應當:
(1)檢查公司的年度生產能力和生產規模,對照公司的銷售量看是否出現銷售總量大於生產能力的異常情況。
(2)抽查公司的銷貨合同、出庫憑證等原始憑證看其手續是否完備。
(3)通過計價測試,看公司的期末存貨單價是否正常。
(4)對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資產轉讓、銷售、采購、商標使用以及資金佔用等,看其交易的價格和支付的手段。
(5)在一些外部機構的幫助下注冊會計師可以了解供應商及公司客戶的情況,特別是異地客戶和距離較遠的客戶,從而發現采購部門及相關人員虛構的供應商和虛構的客戶。
(6)審查支票的二次背書是否屬於企業內部員工,如果是企業的員工,則是審計疑點,要緊緊抓住這條線索,深入審計下去,進一步查找問題和揭露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如果注冊會計師發現公司欺詐,應採取一定的措施。
(1)直接提醒有關人員改變公司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以防止同類舞弊的再發生;
(2)退出審計業務的承接來防範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
(3)向公司的上級管理部門反映,或向法律部門起訴舞弊者,追究舞弊者的相關責任。
鑒於財務造假行為對中國資本市場及投資者所造成的嚴重危害,近年來,我國已推出了許多與之相關的措施,專門對證券市場上出現的財務舞弊行為進行揭露和分析,這或許對那些舞弊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震懾作用。但歸根結底,我們必須通過不斷的整頓和監督來完善證券市場,從而為廣大投資者塑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Ⅸ 中信國安連續七年財務造假,財務造假背後的原理是什麼
我們看許多公司,尤其需要定期公布財報的上市公司,經常會更換自己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
就是說對這類公司來說,需要實現公開財報當中“炮製而來”的意圖,還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會計師押上個人職業生涯風險的簽字才行。
當然,因為虛構而來的各項收入並不存在,持續的虧損總會最終讓業務經營走向難以為繼;所以,造假,也只能蒙騙一時。
一方面,我們期待能夠將那些由造假團隊占據的資源,及時分配給更加合規、真正擁有經營能力的經營者和具有創新能力的生產者,讓企業的經營真正為社會創造出福祉;
另一方面,我們也奉勸那些經營無方、連年虧損的團隊,如果同時沒有得到用戶認可的創新產品、也無法實現連年向投資者融資維持經營的話,不妨轉向另一個、對產品服務要求更低的市場(比如海外另一個國家),前往那個與自身能力匹配的市場當中去維持自己的經營活動。
Ⅹ 注冊會計師如何應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注冊會計師的基本應對策略
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不可能揭露財務報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錯,但有責任揭露財務報表中的重大差錯、舞弊造假以及對財務報告有直接影響的非法行為。
注冊會計師應當設計合理有效的審計程序來發現舞弊。在傳統的審計程序之外,舞弊審計中主要採用延伸性的審計,以專門審查舞弊行為。延伸性審計程序並沒有固定嚴格的限制,主要取決於注冊會計師的思維、想像力以及管理當局的合作程度。只要是注冊會計師認為必要的程序就可以成為追蹤舞弊的延伸性審計程序。
(1)發現虛構的銷售或應收賬款。
(2)關注反常規的公司重大的經營決策,即公司突然改變一貫的經營方式,可能有其實際的需要。
(3)關聯交易做出經過粉飾的報表,如以高出賬面價值的價格將下屬公司轉讓給控股股東,但只收取少量的現金或不收現金。
(4)關注存貨的異常變動,利用存貨的變動操縱主管業務成本來調節利潤。
(5)特別關注減值准備,《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提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在建工程、投資等8項減值准備,而且上述減值准備的提取是公司會計的職業判斷,公司高層完全有可能不提或少提減值准備,來虛增利潤。
(6)關注債務重組的有關業務,公司管理當局利用重組的賬項增加資本,或加大營業外支出,逃避稅款,即利用資產重組調節利潤做假賬;
(7)保持高度的職業敏感,發現未披露的期後事項與或有事項。
在審計方法的選用上,注冊會計師應當:
(1)檢查公司的年度生產能力和生產規模,對照公司的銷售量看是否出現銷售總量大於生產能力的異常情況。
(2)抽查公司的銷貨合同、出庫憑證等原始憑證看其手續是否完備。
(3)通過計價測試,看公司的期末存貨單價是否正常。
(4)對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資產轉讓、銷售、采購、商標使用以及資金佔用等,看其交易的價格和支付的手段。
(5)在一些外部機構的幫助下注冊會計師可以了解供應商及公司客戶的情況,特別是異地客戶和距離較遠的客戶,從而發現采購部門及相關人員虛構的供應商和虛構的客戶。
(6)審查支票的二次背書是否屬於企業內部員工,如果是企業的員工,則是審計疑點,要緊緊抓住這條線索,深入審計下去,進一步查找問題和揭露問題。
在審計過程中如果注冊會計師發現公司欺詐,應採取一定的措施。
(1)直接提醒有關人員改變公司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以防止同類舞弊的再發生;
(2)退出審計業務的承接來防範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
(3)向公司的上級管理部門反映,或向法律部門起訴舞弊者,追究舞弊者的相關責任。
鑒於財務造假行為對中國資本市場及投資者所造成的嚴重危害,近年來,我國已推出了許多與之相關的措施,專門對證券市場上出現的財務舞弊行為進行揭露和分析,這或許對那些舞弊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震懾作用。但歸根結底,我們必須通過不斷的整頓和監督來完善證券市場,從而為廣大投資者塑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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