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公司收到3000多萬的居間服務費,有什麼辦法可以節稅如果以個人名義收取居間費,會不會少交些稅呢
最簡來單的演算法,3000萬元的居源間費(勞務報酬所得),按照下表,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30000000×(1-20%)×40%-7000=9593000元。即大概需要繳納1000萬元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想合法避稅或者節稅,確實沒有什麼好辦法。否則fbb就不會冒如此大險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演藝事業被封 殺,還差點失去自 由。
『貳』 上市公司並購涉及哪些中介機構
上市公司並購一般會涉及到律師、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如果是大規模並購,並通過股票定增方式進行收購的話還會涉及證券公司。如果收購資金採用貸款方式的話,還會涉及到銀行。
『叄』 上市公司並購,券商的財務顧問費怎麼收取
怎麼收:固定費用和基於交易價格的變動費用
海外投行的收費模式較為合理地將並購財務顧問服務進行分解,分別支付費用,一方面各種項目的固定費用保證了財務顧問的利益,反映了對財務顧問服務價值的承認和肯定,另一方面基於交易價格的變動費用又對財務顧問有較好的激勵作用。隨著中國並購市場成熟程度提高,財務顧問費用也將向更為細致的分項定價發展。 目前我國並購財務顧問費基本上都是採用分期收取的形式,最常見的是分為4步。首先是雙方簽訂財務顧問協議,券商收取首期款,首期款的比例一般在10-20%左右,一般最低不少於20萬元。在並購協議簽訂後收取第二期款,一般比例為30-40%。在並購交易審批全部通過後,收取第三期款,一般比例約30%-40%。一般到這步,財務顧問費應該已經收取90%左右,剩下的10%左右在股權過戶後收取。隨著購並交易復雜程度的加深,客戶對財務顧問的依賴程度逐漸提高,付費的主動性逐漸增強,體現在券商財務顧問費的收取比重有所前移。
並購財務顧問業務和傳統投行業務各有優勢。傳統投行項目的單筆收入較高,一般在1000萬元以上,而且交易完成後收費有絕對保證。而並購財務顧問業務的優勢在於並購操作周期遠比傳統投行短,操作的家數不受限制,基本上不存在業務風險,不佔用公司資源,並且隨著國內並購市場的擴大,並購業務復雜程度的上升,市場並購財務顧問服務的價值含量認可度上升,並購業務的盈利前景就更為樂觀。對於券商來說,在行 業平均收益率下降的情況下,購並業務人均創利的優勢以及成長潛力就更為突出。
『肆』 居間服務費這樣合法嗎
法律對居家服務費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服務費一內般會在合同裡面有約定,而居容間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介紹。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後,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根據民法「民無明文規定即可為」的原則,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的,而居間服務費,法律並沒有明文限制,所以都是自由約定的,法律依據如下:
《民法總則》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伍』 4000多萬的居間服務費,用公司名義和個人名義居間,哪個稅更低居間服務費怎麼合法節稅。
首先必須是真實業務,其次你必須繳稅。4000多萬的居間費合理籌劃可以做到總稅負10%以內,看用戶名得方案。
『陸』 什麼是居間費它與傭金一樣嗎
居間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託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是一樣的。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6)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居間服務費擴展閱讀: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因費用已作為成本計算在報酬之內,居間人不得再另外請求給付費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這是對居間人的居間費用的規定。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柒』 重大資產重組獨立財務顧問收費費率一般是多少
個人理解,如果是定向發行,不涉及現金,注入資產不超過30E,則在600-1500W之間。如果涉及現金,募集10E左右的,則在1000-2000W左右。
『捌』 法律對居間服務費有什麼規定么
法律對居家服務費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服務費一般會專在合同裡面有屬約定,而居間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介紹。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後,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根據民法「民無明文規定即可為」的原則,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的,而居間服務費,法律並沒有明文限制,所以都是自由約定的,法律依據如下:
《民法總則》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