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今天突然有人自稱公證處給我打電話,讓我參加一個股東大會。但是不說對方姓名來歷,我需要前往參加嗎
首先你應該知道你是否投了什麼股沒有,你如果沒有在任何單位投股,就不可能有參加股東大會的機會,那麼這個電話也許是騙子,最好不要去,即使你有股東的身份,我相信如果要開股東大會的話,單位的領導肯定要通知你,不可能是陌生人通知你,我看你還是不要去。
Ⅱ 上市公司重組前會給前20的股東打電話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會。
1、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要求,公司需向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已經提交認購意向書的投資者、公司前20名股東、不少於20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少於10家證券公司、不少於5家保險機構投資者發出認購邀請包括打電話的方式。
2、所以上市公司重組前會給前20的股東打電話。
Ⅲ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否採取通訊表決方式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不可採取通訊表決方式,應股東或監事會的要求提議召開的股東大會也不得採取通訊表決方式。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東大會的組成與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Ⅳ 最近有東方財富的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說什麼為回饋新老客戶,拉我進微信群,說什麼推薦股票,是真的嗎
我也有接到幾個類似電話(哪個省的電話都有),沒必要理會,天上不會自己掉餡餅的,大概率是我們在東方財富網的注冊電話被人賣給了有關人員。
Ⅳ 小股東如何聯繫上市公司咨詢情況呢比如我是茅台的股東,想打電話問問情況,該去哪裡問呢或打哪個電話呢
[email protected]
這是茅台的信箱。找樊寧屏董事會秘書女39歲本科女,漢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99年11月至今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Ⅵ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給股民送股對它自身有什麼好處
送股的少,一般是配股,配股又是融資手段
Ⅶ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否採取通訊表決方式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不可以採取通訊表決方式。因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規定,年度股東大會和應股東或監事會要求提議召開的股東大會不得採取通訊表決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條 第一款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Ⅷ 上市公司能夠向你推銷他的股票么上市 公司公開推銷股票合法么
合法,上市公司一般不會把股票推銷給個人所以你可能遭遇的是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的形式及載明的事項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公司名稱;
公司成立日期;
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股票的種類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能推出股票的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發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發行新股的變更登記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條股份轉讓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份轉讓的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的轉讓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股票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公開發行的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交所發行的股票,就是大家可以買得到的,這個就不必多說了.
非公開發行,是大家買不到的,有名額限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不超過十名),將有可能引起兩者之間的利益尋租行為的發生。因此,對發行對象選擇方面,引入必要的市場化競爭機制是非常重要的。為了防止內幕交易,需要強化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的信息公開透明度,從而保證在特定對象選擇上的客觀公正性。第三,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應健全股東大會制度,給股東充分的知情權、話語權、監督權。盡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不需全面履行社會公開信息披露的義務,但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股東來講,同樣需要公開的發行程序和執行相應的股東大會決議,特別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的知情權
Ⅸ 今天早上接到某上市公司電話說我是這家公司的大股東當時我還睡覺,哦哦哦我都掛了!怎麼回事
一定要核實清楚,如果對方支支吾吾 可能是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