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上市公司拖欠貨款怎麼辦,有合同,合同月結的,現在都拖欠兩個月了,每個月都是給一點
不要拖延,趕緊去法院起訴啊!
欠款超三年一直不催對方還錢,
或者催了對方,但是沒有證據,
法律上那就過了訴訟有效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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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Ⅱ 一個上市公司欠我的錢可以用欠款買他們公司的股票嗎
那有這么簡單。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在上海或深圳證交所記錄在案的,即使是大宗交易轉讓,也是要通過交易所備案的,如果你不是單位法人,只是一個自然人,連轉讓的資格都沒有。這類財務糾紛,還是通過法院起訴為好。
Ⅲ 上市公司害怕成被告損害名譽嗎某上市公司欠我公司貨款多年未付
是指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因民事權益矛盾或者經濟利益沖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經人民法院審理,以解決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動,以及這些訴訟活動中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的總和。
1、《民訴法》第63條第二款: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民訴法》第64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3、《民訴法》第65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4、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Ⅳ 長期合作後幾個月內拖欠貨款起訴有效嗎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現在起訴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Ⅳ 上市公司拖欠我貨款不還,我如何討債
關鍵要看欠貨款的證據是否充分,比如合同、發票、送貨單、對賬單等證據是否充分。
如果證據充分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同時可以申請法院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
這樣就能確保你打贏官司後能拿到貨款了。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跟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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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你好,有客戶欠貨款不還。起訴有用嗎
遇到過很多這種情況,客戶拖欠貨款一直不支付。 對於這種情況,我只能說,不起訴的話,經過兩年的訴訟時效之後,可以明確地說是要不回來了,如果起訴的話還是有希望要回來的,只是說,由於案件情形的不同,起訴對象就需要謹慎選擇,還有訴訟策略也需要仔細斟酌!建議就具體情況進行了解後,詳談!
Ⅶ 對方公司欠貨款怎麼起訴
到法院進行起訴,費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收集交易相關的證據,例如買賣合同,訂單,送貨單,對賬單之類的文件,並且提供兩方公司的信息材料,在起訴對方的時候可以申請財產保護安全。
如果對方被起訴還不換錢,法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7)上市公司欠貨款起訴有用嗎擴展閱讀: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