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如何銷戶
法律分析:股票賬戶銷戶有線下銷戶與網上銷戶兩種方法:1、線下銷戶要求本人持身份證及股東賬戶去券商公司提交銷戶申請,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後,會結算賬戶內的資金和股份,然後辦理銷戶;2、網上銷戶只需在股票交易軟體中提交銷戶申請,經過密碼驗證、公安聯網核查、視頻見證等流程後,券商公司一般會在2個交易日內將客戶的銷戶申請處理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七條 股票承銷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⑵ 企業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的情形及流程
1.企業名稱變更[3]。企業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企業住所變更。企業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企業法人變更登記。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企業注冊資本變更登記。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企業增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4]
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企業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企業注冊資本的25%。
企業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企業在報紙上登載企業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企業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企業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企業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5.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6.企業類型變更登記。企業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文件。
7.股東和股權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企業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企業合並、分立變更登記。因合並、分立而存續的企業,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並、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因合並、分立而新設立的企業,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並、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並、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
登記期限及申報辦理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4、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5、其他有關資料。
(二)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3、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稅務機關審核及辦理時限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資料、資料齊全、合法、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給《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應如實填寫並交回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審核,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理。對提交證件、資料不齊全或登記變更表填寫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予以說明並一次性告知補正內容,從資料接收到資料退回、證件發放,25日內完成。稅務部門信息輸出工作於核准稅務登記當月最後1日前完成。
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即時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⑶ 股權轉讓撤銷申請怎麼寫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申請書一般應涵蓋以下內容:
1.轉讓前股東的相關情況,具體包括:姓名、股東編號、證件號碼、股權證號碼,轉讓前後的股份數額、股份類別、擬轉讓的股數;
2.轉讓後股東相關情況,具體包括:姓名、股東編號、證件號碼、股權證號碼、轉讓後的股份數額;
3.轉讓原因與轉讓主要情況,具體包括轉讓後公司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的情況,以及經營范圍、經營年限、經營地址的情況。
4.附上公司相關決議等材料。文末需轉讓方與受讓方分別簽章,申請單位加蓋公章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有的股票說提交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是什麼意思
你好,上市公司經營異常而被特殊處理的股票被稱為是ST股,而對ST股中有退市風險的還會在ST前加一個*號,也就是*ST。
*ST類上市公司申請摘星摘帽的要求:
(一)主營業務正常運營,即經審計最近年度凈利潤為正值;
(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主要表現為:每日漲跌幅限制由特別處理的±5%,恢復為±10%;取消股票簡稱前的*ST標識,則被形象的稱為「摘星摘帽」。
⑸ 非上市公司小股東想要退股,請問退股申請書怎麼寫 有哪些格式
一般就是指明自願退股,放棄任何權利。
具體的模板你可以參照:
http://info.pccwcu.org/pgm/doViewFile.php?newsID=62&genFileName=
⑹ 公司對公帳戶銷戶原因
到銀行填張銷戶的表,說明銷戶原因,同時還寫個銷戶申請書。再將開戶時銀行給的開戶許可證、密碼信封等一起交給銀行,其餘的事交給銀行去處理了。公司賬戶上的錢當然可以取出來。銷戶時還要將各種支票都要交還給銀行的。
(6)上市公司股份注銷申請書擴展閱讀:
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專用存款: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允許支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須經批准同意。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
⑺ 申請辦理中小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續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辦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續時,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五個交易日前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二)保薦機構出具的核查意見(如適用);(三)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四)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⑻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申請限售股解禁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分別是什麼
股東欲申請限售股解禁,應當委託上市公司董事會代為申請辦理解除股份限售手續,深交所不接受股東的直接申請。相關股東可在滿足解除限售相關條件時,委託上市公司董事會在擬申請解除限售日前7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申請辦理對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有關手續。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參見深交所(適用板塊)的《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定。
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
一、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
(一)確立主動退市的途徑和方式。上市公司通過對上市地位維持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為充分利用不同證券交易場所的比較優勢,或者為便捷、高效地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資產結構、人員結構等實施調整,或者為進一步實現公司股票的長期價值,可以依據《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則實現主動退市。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後,可以主動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撤回其股票在該交易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後,可以主動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撤回其股票在該交易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
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二)明確主動退市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上市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的,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通過,並須經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通過。在召開股東大會前,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後的發展戰略,包括並購重組安排、經營發展計劃、重新上市安排等。獨立董事應當針對上述事項是否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充分征詢中小股東意見,在此基礎上發表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意見應當與股東大會通知一並公布。上市公司應當聘請財務顧問為主動退市提供專業服務、發表專業意見並予以披露。
全面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實施以上市公司為對象的公司合並、上市公司全面回購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願解散,應當按照上市公司收購、重組、回購等監管制度及公司法律制度嚴格履行實施程序。
(三)規范主動退市申請與決定程序。申請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或者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後的 15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請。退市申請至少應當包括股東大會決議、退市申請書、退市後去向安排的說明、異議股東保護的專項說明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材料。證券交易所應當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請之日起 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公司;決定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請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重點從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權益的角度,在審查決策程序合規性的基礎上,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終止上市交易的決定。
因全面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實施以上市公司為對象的公司合並、上市公司全面回購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願解散,導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購或者收購結果、完成合並交易、作出解散決議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建立上市公司主動退市的專門報告制度。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決定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以及上市公司退出市場交易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情況報告證監會。
(四)健全主動退市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收購制度,豐富要約收購履約保證形式,研究建立包括觸發條件、救濟程序等內容的余股強制擠出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允許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以回購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制定上市公司吸收合並專門制度規范。研究豐富並購融資工具。完善非上市公眾公司並購重組制度,對包括退市公司在內的非上市公眾公司並購重組的條件、程序、披露要求等作出規范。
上市公司在出現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等情形時部分乃至全面回購股份,導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公司可以申請再次公開發行證券,或者向其選擇的證券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存在強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觸及強制退市指標前,實施主動退市,在消除可能導致強制退市的情形後,可以重新申請上市。涉嫌欺詐發行的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前,按照公開承諾回購或者收購全部新股,賠償中小投資者經濟損失,及時申請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證券交易所可以通過設定差異化的上市年費、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等經濟或者自律方式,加大存在強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維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引導其主動退出交易所市場。
⑽ 退股申請書和退股轉讓申請書有什麼區別
退股是投資者把股票賣回給上市公司,一般指上市公司回購,回購後股份注銷,公司總股本減少;股權轉讓是投資者把持有的股票賣給另一個投資者,公司總股本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