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財務經理的職責有哪些
上市公司財務經理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財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制定,並監督執行。
3.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財務計劃。
4.負責提交月、季、年度財務報告並進行說明分析。
5.負責公司全面的資金調配,成本核算、會計核算和分析工作。
6.負責資金、資產的管理工作。
7.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稅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⑵ 財務經理和主管會計哪個負的法律責任大
看事件的具體情況,一般而言,對外的話財務經理責任大,對內主管責任大
⑶ 總經理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總經理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等等。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總經理違反下列義務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職義務是指經理在其聘任期間依照法律或合同約定應履行的義務。經理與公司首先是僱傭關系,雇員對僱主有忠實義務,其基本內容是:1、不得為競爭企業工作;2、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勸誘同事脫離企業;3、不得優勢企業客戶轉向他人;4、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5、及時報告職務發明不得隱瞞;6、及時報告有關商業信息;7、不得為自己利益私用應屬於僱主的信息;8、不得侵佔企業成功的機會;9、在職時不得為離職進行競爭、進行有損於企業利益的准備活動系統地故意記憶圖紙、說明書或客戶名單等。忠實義務是指總經理在任職期間應該誠實信用的行使其職權為公司利益最大化而善意作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⑷ 財務經理的主要職責
我把我們公司的財務制度發給你,可是我們幾年來的心血啊!你根據你們公司的組織機構再修改一下就行了.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准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許可權或部份許可權,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傢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准後,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後,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後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許可權
同審批許可權。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項借支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
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9:00-12:00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9:00-12:009:00-12:00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後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後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准,特製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准),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卧為標准,如買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計程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准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准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准: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准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准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准(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准(元/天)
總經理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准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後,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並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註: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並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並通報批評。
4、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
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並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於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於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於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後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後回款,待回款後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並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任務額低於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後在工資中發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並建議採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並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准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後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後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於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後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票一切後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並加蓋公章)後,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並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於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並及時取回。7、發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准,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並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准後,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已提供勞務並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後開具發票。
2、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後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並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准確、完整,並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塗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收據、發票不得重復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後再補開發票。
3、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⑸ 如何區分企業法人和財務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一、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組織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
1、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只向本企業/公司承擔因自身過錯而產生的民事責任。
2、由於單位違法可能會受到雙重製裁,除了法人的單位責任外,法定代表人作為主管人員也應當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民法通則》第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財務負責人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
根據新《會計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負責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襲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費人。」新《會計法》 明確規定7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1、保證會計資料質量的責任。新《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保證財務會計報告質量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3、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4、保障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5、依法接受監督的責任。根據新《會計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不得拒絕、隱匿、謊報,應當向接受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膽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否則,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置會計人員的責任。根據新《會計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規定,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綜上所述,公司法人與財務負責人的區別在於是否是自然人,從民事能力上看,二者皆有不同,公司法人的權利大於財務代表人,財務代表人在公司法人的管轄之下。
(5)上市公司財務經理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針對非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法人來說,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不得擔任財務負責人。
《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多部民商類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十六條: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根據《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31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由此大家看到,只有出現《刑法》規定的稅收逃逸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才可構成(稅務人員作為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
做假賬屬於違法犯罪搜索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只是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在單位犯罪的情況下,《刑法》規定了只追究兩種人的法律責任:
第一種人是直接負責人。也就是違法行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財務經理、財務總監。
第二種人就是直接責任人,也就是違法行為的經辦人,一般是單位的會計。
對於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種情況才會要求法人對偷稅犯罪行為來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種情況,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稅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偷稅行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麼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種情況,法人代表授意企業的財務總監、會計操作的,那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劉曉慶稅案中,電視台播放劉曉慶的連續劇所付的款項,應做營業收入。但是等會計請示她的時候,她要求將這部分收入掛在往來賬上。那麼這種行為就屬於劉曉慶指使行為。
第三種情況,明知道單位有偷稅的行為,法人代表並不制止。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法人代表沒有參與違法行為,但明知道單位有偷稅的行為不制止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⑹ 上市公司財務經理自己開辦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
要看跟公司有沒有簽有關協議,如果自己開的公司從事跟任職公司競業業務,或者交易 就有問題 違反職業道德 證監會也有文件規范的
⑺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的職責是什麼
1、制定公司財務目標、政策及操作程序,並根據授權向總經理、董事會報告;
2、建立健全該公司財務系統的組織結構,設置崗位,明確職責,保障財務會計信息質量,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保證信息通暢,提高工作效率;
3、對該公司的經營目標進行財務描述,為經營管理決策提供依據,並定期審核和計量公司的經營風險,採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範;
4、建立健全該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主持公司財務戰略的制定、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5、協調該公司同銀行、工商、稅務、統計、審計等政府部門的關系,維護公司利益;
6、審核財務報表,提交財務分析和管理工作報告;參與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和決策;跟蹤分析各種財務指標,揭示潛在的經營問題並提供管理當局決策參考;
7、確保該公司財務體系的高效運轉;組織並具體推動公司年度經營/預算計劃程序,包括對資本的需求規劃及正常運作;
8、根據該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制定有效的融資策略及計劃,利用各種財務手段,確保公司最優資本結構;
9、依法審定公司的財會人員、審計機構人員的人事任免、晉升、調動、獎勵、處罰等工作;
10、完成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
⑻ 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責任是什麼應有什麼權力
一)財務經理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⑼ 公司偷稅漏稅,財務經理負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公司偷稅漏稅的目的來確定,一般的偷稅漏稅公司法人代表會受到處罰,財務不會受到處罰,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那麼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公司偷稅漏稅的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