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原始股票怎麼辦有什麼說法嗎
收購的方式一般有2種,一種是現金收購,一種是股權合並,不管是哪一種,只要收購完成了,那被收購的原股票就沒有意義了,要根據收購的協議處理。
⑵ 非上市收購非上市公司涉及的法律法規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關於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破產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定價的補充規定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
關於規范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發布新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5號至第19號的通知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7號-要約收購報告書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8號-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報告書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9號-豁免要約收購申請文件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報工作指引
關於進一步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的通知
⑶ 上市公司並購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同時對並購目標出具《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
必須要有,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都有文件規范要求。兩者缺一不可。
⑷ 上市公司被收購必須公告嗎
是的。收購上市公司的協議達成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其收購協議向國務院督管部版門及證券權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這是因為協議收購將對目標公司的股權構成產生重大影響,必須讓其他股東和公眾投資者知曉。
有時候關於港股/投資/A股的知識或者入門常識,易闊每日財經的投資者學堂有非常詳細的解釋
⑸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對交易雙方有什麼政策規定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資產,比如只要A公司就B公司達成協議,支付款項(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資產置換,也可以向B公司發行股票),都需要將方案報證監會核准,最後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⑹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後,非上市公司管理層股東親戚在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合法嗎
如果是在收購方案公告後買入股票的,就不構成內幕交易,是合法的。
但是在收購方案公布前買入股票的,就有可能被認為是內幕。
⑺ 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司的流程,以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不適用。
適用什抄么樣的程序要看被收購襲公司的資產、收入和利潤情況。
如果收購觸及重大資產重組條件的,要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報證監會,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審核。具體條件看《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不夠重大資產重組條件的,看上市公司自己的《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其中規定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外投資的審批許可權,該誰批的誰批。有的收購涉及的金額很小,連董事會都不用上,直接總經理或董事長批了就行。
如果是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或者股權方式收購非上市公司的,那就麻煩很多,要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報證監會,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審核。具體可以看《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如果涉及到關聯交易的,看上市公司自己的《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其中規定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關聯交易的審批許可權,該誰批的誰批。獨立董事還要發表意見。
不管是什麼情況,只要涉及到上董事會、股東大會的,都要報交易所對外公告。還有就是,評估都是必要的。
⑻ 上市公司有意向收購某非上市公司需要停盤嗎
主要看收購的資產占公司總資產比例或者看收購的企業和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佔比情況
⑼ 上市公司並購小企業,上市公司要出哪些公告呢
案例:A在證券市場上陸續買入了B公司股票,但持股達6%時才予以公告。被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信息披露違法為由處罰。之後A意欲繼續購入B公司股票,但遭到B公司股東C、D反對,但是B公司股東E同意(持股4%)。對此,如果A要實現繼續收購B公司股票的意願,有哪些途徑可以實現?
故我們回到開始的案例中,A實現收購目的的路徑至少還有兩種,其一,A可以與股東E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進行個別的協議收購;其二,A可邀請其他公司對B公司展開收購,如果收購達到30%,則繼續按要約收購進行。盡管A因信息披露不及時被處罰,但其已收購完畢的股份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其收購行為仍可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