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董秘是什麼意思官職很大嗎
董秘是董事會秘書,而非董事長秘書。
官職很大,負責公司內部治理(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開協調)、收購並購、資產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對外發言人,對上市公司來講,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資格認定後才能擔任。薪水較高,在公司相當於高管,一般是副總待遇。
⑵ 董事會秘書的職責
董事會秘書(簡稱「董秘」)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其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范化運作等事宜。
一是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准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二是負責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如股東名冊等資料的管理。
三是負責辦理信息披露事務。如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機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⑶ 董事會秘書在上市公司里的責任是什麼算是公司管理層嗎
《公司法》對董秘的職責有明文規定:「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⑷ 關於董事會秘書的工作職責與內容是什麼
董秘對於自身職責的認識比較一致,主要包括:
1、信息披露工作;
2、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
3、協助董事會行使職權時切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關規章制度;
4、協調上市公司與股東之間關系;聯絡相關監管機構;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決策建議。
董秘工作的主要對象是中小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大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中介機構、機關機構等公司相關利益人,其從中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
主要工作內容:
一是要重視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對他們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
二是重視境內外券商業、基金經理等機構投資者的來訪,使其充分了解公司。
三是規范資本運作,開好股東會、董事會,規范信息披露;四是藉助新聞媒體提升公司形象,董秘在其中需要兼顧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其工作的主導事項是以誠信、開放的態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投資者關系工作的成效已成為衡量董秘工作的重要方面。
在具體的工作方式上,接聽電話和接待來訪者是董秘與投資者溝通的最重要的方法 董秘在協調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關系時的表現是最受投資者關注的,董秘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
1、接聽投資者咨詢電話。
2、接待來訪投資者、機構研究員;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投資者見面會;保持與媒體的良好關系,採用路演等手段加強與公眾溝通。
3、回訪投資者。
4、建立與維護公司網站的投資者論壇以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
5、就某些議案與投資者進行事前溝通等。
在這些與投資者溝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經常使用的是接聽投資者電話和接待來訪的投資者、調研員,在被調查董秘中分別佔比85%和99%。
日均接聽投資者電話5次以下(含5次)的董秘佔70%,23%的董秘日均接聽電話6-10次,另有7%的董秘日均接聽投資者電話達10次以上。
在接待投資者來訪方面,九成董秘月均接待來訪者10次以下,只有1位被調查董秘月均接待來訪者不足1次。
(4)上市公司董秘主要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是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准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
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二是負責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如股東名冊等資料的管理。
三是負責辦理信息披露事務。
如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機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⑸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
董事會秘書是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對內負責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並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但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我國 年 月 日修改的公司法( 年 月 日起施行)中,第 條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董事會秘書在中國得到有關法律、法規上的認同,最早起源於國務院根據《公司法》第 條及 條而制定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該規定第 條明確了董事會秘書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而後,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頒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 ),以及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都進一步重申了董事會秘書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特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中有關章節都明確了董事會秘書這一職位,要求「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為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並規定了相應的職責和作用。
⑹ 董秘的職責與義務是什麼
董秘的職責與義務:
1、處理董事長總經辦日常工作事務;
2、正式文件的處理;
3、組織安排及接見事項;
4、組織相關會議工作。
董事長秘書介紹:
董事長秘書是協助董事長處理各項事務的行政人員。董事會秘書是掌管董事會文書並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要求的義務,享有相應的工作職權並獲取相應的報酬。應注意區分董事長秘書與董事會秘書的區別。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董事長秘書
⑺ 董秘是做什麼的
董秘
董事會秘書(簡稱「董秘」)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其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范化運作等事宜。
⑻ 董秘是什麼職務做什麼的
董秘是董事會秘書,而非董事長秘書。負責公司內部治理(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開協調)、收購並購、資產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對外發言人,對上市公司來講,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資格認定後才能擔任。薪水較高,在公司相當於高管,一般是副總待遇。
⑼ 什麼是董秘
董事會秘書(簡稱「董秘」)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其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范化運作等事宜。
董秘,一種是專職董秘,另一種是兼職董秘,如兼職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辦公室主任、財務部負責人、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等。而在上市公司中,後者佔了大多數。
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但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董秘屬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參與決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2009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了相關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實行資格管理和淘汰制度。辦法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證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都應通過資格考試,取得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