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收購其他公司股權是好事還是壞事
大多數情況是好事,不過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才能具體判斷。
上市公司收購之後,或擴展經營范圍,或增加競爭實力,或改善產業結構,或提升盈利能力,所以對公司今後的發展多是好事,不是壞事,至少是利大於弊,對股價的上漲好處居多,但也不是絕對的,不能一概而論。
一般收購是一家占優勢的企業股權吸收一家佔劣勢的企業,收購之後可以進行資源整合,是有利於企業發展的,是利好的。但是也會有收購之後,沒有達到資源整改的效果,給收購公司造成經營負擔的,這種情況下就是壞事了。
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收購其他公司屬於好事,因為這說明上市公司業務領域將進一步擴大,經營能力強,企業證券流動性高、可周轉資金充足,經營風險相對較低。上市公司收購其他公司股權一般都是有利於上市公司業績的提高。當上市公司收購其他公司時,上市公司和被收購公司的股價還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漲幅。
上市公司收購股權算利好,收購股權意味著公司將出現新的業務和增長點,對被收購的公司來說,意味著看好被收購公司,對於兩者來說都算利好。 公司收購股權是指一家上市公司通過購買另一家上市公司股權的投資行為,股權收購公司可能取得被收購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也有可能兩家公司合並為一家。
股權收購是好事,對於被收購的公司和收購方都是利好。因為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進行股票收購,說明這個公司有實力,隨後還會開拓新的經營領域,是利好;對於被收購方,之所以被收購,之前肯定是經營不善,或者產品落後將被淘汰,被收購後,將會給公司帶來新的活力,因此也是好事,當然也是利好!
⑵ 企業並購為什麼會失敗
一般企業並購失敗的原因主要有:
1、企業在並購行為正式實施之前就決策不當。比如說沒有嚴格認真分析目標企業的潛在成本和效益,高估目標並購企業的吸引力和自己對其管控能力,高估並購的潛在經濟效益等不適當的決策導致並購失敗。
2、企業並購行為因決策不當導致支付了過高的並購費用,給企業造成了極大的財務壓力,使得企業整體應對外部風險的能力減弱,導致並購行為從總體上而言是失敗的。
3、企業並購後對於並購企業與自己無法做到很好的整合,比如在戰略、組織、規章制度、業務和企業文化方面的整合出現重重障礙,尤其是在企業文化的認同與整合上出現較大的困難,導致一系列的整合行為失敗,也會最終導致企業的並購行為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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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並購中股票支付方式的概念及優缺點
股票支付優缺點
(1)對目標企業來說
優:目標企業的股東不失去他們的所有權,而是成為並購完成後企業的新股東。
(2)對主並企業來說
優:不會影響主並企業的現金狀況。
缺:①主並企業股本結構發生變化,股權稀釋(極端結果是目標企業的股東通過主並企業增發的股票取得對並購完成後企業的主導控制權)。
① 需手續多,耗時耗力。
n股票支付是指主並企業通過增加發行本公司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企業的股票,從而達到並購目的的一種支付方式。
⑷ 上市公司收購的利弊是什麼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依法購買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上市的股份,以達到其控股或經濟聯合目的的行為。通過公司收購,可以加強資金的集聚,優化資源配置,促成規模經濟,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當然,公司收購也會帶來壟斷、惡性排擠、股市急劇動盪、損害公眾利益等弊端。
⑸ 吸收合並的優缺點
吸收合並,是指合並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凈資產,合並後注銷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法人資格,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並後成為合並方(或購買方)的資產、負債。
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吸收合並的優點在於:
1、可以節省合並費用;
2、合並手續方便快捷;
3、可以確保經營的連續性。
缺點在於:
1.對於收購方來說,新發行的股票改變了其原有的股權結構,導致股東權益的「稀釋」,結果,原有股東甚至可能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2、股票發行受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並受證券證券交易所其所上市規則的限制。繁瑣而緩慢的發行程序給了投標人組織投標的時間,也給了不願被收購的目標公司部署反兼並措施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⑹ 換股並購的優缺點
換股並購的優點:
1、收購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現金,因而不會使公司的營運資金遭到擠占。
2、收購交易完成後,目標公司納入兼並公司,但目標公司的股東仍保留其所有者權益,能夠分享兼並公司所實現的價值增值。
3、目標公司的股東可以推遲收益實現時間,享受稅收優惠。
換股並購的缺點:
1、對兼並方而言,新增發的股票改變了其原有的股權結構,導致了股東權益的「淡化」,其結果甚至可能使原先的股東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2、股票發行要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以及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限制,發行手續繁瑣、遲緩使得競購對手有時間組織競購,亦使不願被並購的目標公司有時間部署反並購措施。
3、換股收購經常會招來風險套利者,套利群體造成的賣壓以及每股收益被稀釋的預期會招致收購方股價的下滑。
⑺ 換股並購的缺點有什麼
您好,換股並購的缺點有:
1.對兼並方而言,新增發的股票改變了其原有的股權結構,導致了股東權益的「淡化」,其結果甚至可能使原先的股東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2.股票發行要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以及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限制,發行手續繁瑣、遲緩使得競購對手有時間組織競購,亦使不願被並購的目標公司有時間布署反並購措施
3.換股收購經常會招來風險套利者,套利群體造成的賣壓以及每股收益被稀釋的預期會招致收購方股價的下滑
⑻ 上市公司的缺點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後的缺點如下:1、上市的成本和費用都比較高;2、股權稀釋,降低控股權;3、被敵意收購的風險;4、股價的不理性及異常波動可能為企業運營帶來負面影響;5、信息披露使財務狀況公開化;6、先付費用,但企業不一定能成功上市;7、公司上市後成為公眾公司,老闆的個人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個人隱私易被社會曝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⑼ 換股並購的缺點是什麼
1、對兼並方而言,新增發的股票改變了其原有的股權結構,導致了股東權益的“淡化”,其結果甚至可能使原先的股東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2、股票發行要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以及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限制,發行手續繁瑣、遲緩使得競購對手有時間組織競購,亦使不願被並購的目標公司有時間部署反並購措施。
3、換股收購經常會招來風險套利者,套利群體造成的賣壓以及每股收益被稀釋的預期會招致收購方股價的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