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近上市公司IPO預披露後離上市還有多少步驟沒完成 有幾成把握成功上市
根據現行但很快就要被修改的程序,還有兩個大步驟,一是發審會,二是擇機發行。
按以往經驗來看,過會率在70%-80%,也就是第一步驟成功的概率,但也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些項目甚至是必敗項目,有些則是必成項目;發行成功率大概是99.99%,發行環節失敗的目前基本都是個案,由於政策性管制,供給小於需求,無人認購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失敗多數是因為極特殊情況。當然,新股發行制度正在改革過程中,現在是一個個案頻發的時期,因此以往經驗只能作為參考(如前次停審前,我印象中最後一天發審會4家上會,斃掉2家,1家延期,1家通過,過會率僅為25%,證監會以此表明審核態度後,發審會停開……)。
B. ipo上市排隊企業名單,最新ipo排隊企業有哪些
從誕生之日起,A股市場就是為融資者服務的。不管是否缺錢,上市公司總對「圈錢」樂此不疲。再融資也成為壓榨股民的「利器」。而同上市公司再融資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少得可憐的分紅。A股儼然變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與私募、風投等的樂園,成為中小投資者的「夢魘」。
在順利掩護房企再融資重啟後,IPO似乎也沒有什麼理由再拖延下去。目前已過會的83家公司,計劃募集資金總額也只有600億,與上萬億的融資相比,這不過是「小兒科」罷了
C. 公司IPO上市一般需要多少時間
對於不同公司具體情況不同的,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的時間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專,總體時間為一年以屬上。正常情況下,各階段的大致時間為:從籌劃改制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6個月左右,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間可以縮短;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和製作申請文件,約需3至4個月;從中國證監會審核到發行上市理論上約需3至4個月,但實際操作時間往往會在10個月左右。但由上可見,上市准備時間因企業而異,很難泛泛而論,有時也與企業一把手的性格特點以及中介機構的專業程度有很大關系,從實務中一年內申報出去的算是很快的,准備三五年的情況也不少,這還未考慮期間證監會停止受理或對特殊行業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響。
D. 上市公司和IPO的是什麼關系
不應對IPO詢價制期望過高
最近,中國證監會正式推出IPO詢價制度,從規范新股發行的詢價程序、定價機制及發行方式的角度看,這一制度對A股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果不能徹底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制度頑疾,A股市場的定價機制就始終會存在問題,始終找不到屬於自己的估值標准。
成熟市場股市定價功能之所以比我國的A股市場更為有效,源於股市定價機制生效的一個重要條件,即一二級市場的雙重套利機制。對於二級市場的套利機制和價值發現功能,目前討論較多,各方認識也比較一致,即認為在既定的股市環境下,二級市場的充分套利可以有效消除市場的定價偏差。
其實,從股市定價效率角度看,一級市場套利功能的重要性絕不亞於二級市場,甚至比二級市場更為重要。如果一級市場沒有充分套利的機制,二級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也將被大大削弱。例如,假設某隻股票的股東發現該股二級市場定價過高,即可通過發行新股獲利,同時股價也將相應回落。顯然,這種套利行為所承擔的風險有二,一是增發可能壓低股價,造成股東原有財富縮水,從而使獲利下降,甚至得不償失;二是市場可能據此發現該股股價高估進而沽出股票,導致股價進一步下滑,股東財富進一步縮水。這也就是通常所謂的增發新股的信息反應機制。大股東減少持股的信息反應機制也與此類似。
綜合起來看,二級市場的充分套利有助於提高股票的流動性,增強和發揮市場的價值發現和資金籌集功能;一級市場的充分套利則有助於減少二級市場的過度投機,補充和完善二級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同時,一級市場的套利風險還可以有效抑制大股東的過度融資行為,從而使市場均衡得以維持。
當前A股市場的主要問題不在於二級市場套利功能的不完善,甚至也不在於流通股的一級市場定價機制問題上,而在於一級市場整個套利功能的缺失。而造成一級市場套利功能缺失的根本原因則在於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
在股權分置的制度框架內,占據控制地位的非流通股價格不受二級市場股價波動影響。因此,如果某隻股票的非流通股股東發現該股二級市場定價過高,即可通過發行新股獲利。但是,對非流通股股東而言,成熟市場中股東在一級市場從事套利交易時所可能承擔的風險現在都不再是問題了:首先,增發有可能壓低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但是非流通股價格早已鎖定,故此不會受到影響;其次,只要新股增發價格高於非流通股的鎖定價格,增發新股即可獲利,非流通股股東財富不受股票二級市場表現的影響,二級市場股價波動與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無關。
以某大型企業增發案為例,增發前總股本125.12億股,流通股為18.77億股,它對2004年的盈利預測為每股0.66元,中報業績為0.38元;如果按照增發50億新股,增發後170億股本攤薄的每股盈利計算,寶鋼增發價格下降的空間很大,原有的流通股股東財富縮水,但這跟大股東沒有什麼關系。非流通股股東可以享有一級市場的套利收益,卻無需承擔一級市場的套利風險,一級市場套利功能因而失效。
從這個角度看,A股市場的根本問題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導致制度內生性的市場均衡缺失,市場無法自發達到均衡。因此,擱置股權分置問題,則無法消除大股東因不承擔一級市場套利風險而形成的過度融資沖動,就不可能找到制度內生的市場均衡,從而也就不可能解決A股市場定價機制失效、估值標准迷失的問題。任何單邊的一級市場發行定價機制的改革,只可能是"空中樓閣",最終的效果必然是"泥牛入海無消息"。
IPO詢價制度也許有助於壓低新股發行價格,解決新股上市跌破發行價的問題,從而在投資銀行、機構投資者和上市公司之間對IPO的收益與風險進行重新配置。但是,它並沒有對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風險收益的整體差異進行重新配置。
由於沒有解決一級市場內生套利風險缺失的問題,IPO詢價制度不能形成對大股東增發配股行為的自我約束機制,非流通股股東仍然會極度熱衷於增發配股。如果不對新股發行的行政管制,A股的增發配股仍將頻繁發生。因為對非流通股股東而言,一級市場的套利機會始終沒有消除,市場始終遠離均衡。為抑制非流通股股東過度融資,就仍然不得不對一級市場進行低效的強制性准入監管。但是,由於流通股股東現在已經了解到增發配股對二級市場及其切身利益的影響,以及這種影響在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非對稱分布。因此,市場一旦有新股發行傳聞,股價仍會立即下行,股市籌資功能萎縮的問題不可能得到解決。
理解了這些問題之後,對於如何確立A股估值標准、解決定價機制失效、籌資功能萎縮和新股跌破發行價等問題的答案也就再清楚不過了:根本的解決之道顯然不在於對股市制度進行零敲碎打式的小修小補,這不能從根本上改變A股市場天生的制度頑疾,因此,我們也不該對IPO詢價制度抱過高的期望。解決問題的核心是要改變股權分置的制度缺陷,真正建立起股票一級市場的套利機制,完善一、二級市場的雙重套利機制,這才有可能重塑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平衡關系,從而使A股市場能夠在持續套利交易過程中自發達成其內生性的市場均衡。
E. 最新ipo排隊企業有哪些 ipo待上市企業名單
一般財經網站上都有新股版塊的,裡面有詳細名單的
F. 什麼是上市公司的IPO
IPO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英文簡稱
IPO是指沒有上市的公司
已經上市的公司沒有IPO
G. ipo在公司上市前還是上市後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中文意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
上市: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答案是:IPO發行股票後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也即先發行後上市。
H. 什麼是 IPO 上市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IPO破發就是指股票上市當日跌破發行價。公募:向公眾發行股票。上市只是統稱,學名就叫公開募股(當然這中間還分巡演,就是讓一些大的基金公司購買股票,剩下的會放到公開的市場去賣,以便散戶或者機構購買)。
拓展資料:
IPO就是首次公開發行。什麼叫做發行呢,就是增發股票,就是讓新的、更多的投資者把錢投資到公司裡面來,同時給這些投資者一些新的股票,允許他們以後參加企業的分紅。
IPO和上市經常是緊密聯系的,尤其我們國家的證券法規定上市之前必須要進行公開發行,沒有公開發行的企業也不能上市,所以兩者幾乎是捆綁在一起了。但是從法律上講,這還是兩個環節,公開發行在先,上市在後。IPO破發是指上市交易的股票價格,比發行時候投資者投資的股票價格要低,跌破發行價了,成為破發。
I. IPO上市與首發上市的不同
在我國,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通過IPO申請達致上市目標的。首先,《公司法》對企業的IPO申請上市有比較苛刻的條件限制;其次,有關管理部門對民營企業IPO申請的審查相當嚴格;尤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申請的審查更是審慎有加。 2001年恢復房地產企業IPO上市至今,中國股市IPO的公司接近180家,房地產行業IPO公司卻僅僅只有四家,而且清一色是由國有股份控股,就說明了這一問題。因此,預計民營企業進行IPO申請上市的路途將會是比較坎坷、艱辛的。尤其是2003年9月2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通知提高IPO首發上市公司的門檻,明確要求除國有企業及有限公司整體變更外,必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滿三年方可申請IPO,等等,這就基本上堵死了民營企業通過IPO申請上市,較快進入資本市場的的途徑。
相比之下,買殼上市的優勢在於:不因出身是「民企」而受法規歧視;避開IPO對產業政策的苛刻要求;不用考慮IPO上市對經營歷史、股本結構、資產負債結構、贏利能力、重大資產(債務)重組、控股權和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治理結構等諸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只要企業從事的是合法業務,有足夠的經濟實力,符合《公司法》關於對外投資的比例限制,就可以買別人的殼去上市。
買殼上市具有上市時間快,節約時間成本的優點,因為無須排隊等待審批,買完殼通過重組整合業務即可完成上市計劃,對比之下,完整的一個IPO上市計劃預計最快也要耗3 -5年。
買殼上市後,通過對資產與業務的重組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保持良好的融資渠道,可以向社會公眾籌集發展資金,通過向持控股地位的我集團公司購買優質資產,既可以使上市公司獲得良好的經營項目,進一步提高經營業績,維持再融資的可能,又可以使民營企業獲得寶貴的發展資金,積極開拓市場,迅速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同時,由於經營業績的提高也可以提升公司的市場形象,尤其是有促使股價高於每股凈資產,獲得「溢價」收入,並在合適的時機賣出股票兌現其「溢價」增值部分,實現投資的保值增值。
J. 已經上市公司可以IPO 么換句話說IPO是不是只有「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這一個途徑。
首次公開來募股簡稱IPO:是源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發行後該公司不一定能夠上市。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