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破產清算員工激勵的股權怎麼算
這個問題建議你可以找專業的法律人員咨詢。看員工激勵的股權是否能計入公司負債中,如果計入其中的公司破產清算需要賠償的。
2. 上市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破產後,員工能得到什麼補償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3. 上市公司破產員工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經濟生活中,企業破產偶有發生,那麼企業破產後,員工能否得到相應補償呢?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布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准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最後,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 您好,請問上市公司宣布破產後員工多久參加新工作才能不影響獲得賠償
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的
5. 上市公司破產,員工可以拿到賠償金嗎
根據破產法第113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所以,樓主你不用擔心,也不要聽其他人忽悠,企業破產,職工權益是會得到優先保障的!
6. 上市公司倒閉員工的工資能拿到嗎
倒閉有財產清算的,有希望拿到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7. 更換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東,員工補償問題.
你的補償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辭退你,以你的實際工齡為標准計算補償你的經濟賠償金(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8. 勞動法關於集團破產後員工賠償問題
勞動法規定集團破產後員工是沒有賠償,頂多把工資結清,給一點遣散費。
9. 公司有員工股權,是全體員工持股,公司破產了,員工要負責任嗎
如果工商注冊有你參股比例,要負責有限責任,即注冊資金的最大責任。如:十人不同比例參股共投資注冊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公司破產,清算後負債達二千萬,申請破產後,必須在注冊資金1000萬償還債務,拍賣了有價物資或房產等,還有500萬的債務,這就由股東按股權比例各自承擔。但是,每個人都有承擔500萬的風險,也就是說十個人有九個人無力還,有一個有能力還就一個人還。還的這個人可以再追究其它九人還。
另外,如果僅僅是公司另外要求員工參股而沒有去注冊備案的,這全由公司負責,員工可以要求公司退回資金
10. 上市公司佔30%控股股東破產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影響
影響:公司成立時,股東投入的財產就不屬於股東所有,變為公司的財產,因此如果控股股東是足額出資,即使其後來破產,該部分財產仍然屬於公司財產,不得隨意轉移、變賣。
一般來說,股東與上市公司屬於所有者與經營者的關系,所以股東負債與上市公司無關。但國內股市屬於新興市場,大股東往往屬於上市公司經營者,所以大股東負債過多,一旦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日常經營,就會極大影響上市公司。
(10)上市公司大股東破產後員工擴展閱讀: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