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版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權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⑵ 要成為上市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在中國限制比較多.要達到一定資產水平,連續3年盈利,
在香港申請上市公司基本要求
申請人須具有穩健的公司管治基礎,以助其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奉行正當的業務手法。有關措施包括委任合資格的會計師監察企業財務裝會計職能、指派一名執行董事出任監察主任、委任公司秘書、監察主任、獲授權代表、兩名獨立董事及設立審核委員會。企業還須在上市後首兩年內持續聘用同一名保薦人,協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職責,並就有關事宜提供意見。 詳細列出企業的業務發展歷程、未來的業務計劃及如何達致有關目標。
在主板上市所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發行人及其業務必須為香港聯交所認為適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資產為現金或短期證券的發行人(投資公司除外)一般不會被視為適宜上市。
新申請人必須在相若的管理層管理下,具備一般不少於三年的營業紀錄。在該段期間,最近一年的股東應占溢利不得少於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占溢利不得低於3,000萬港元。
新申請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1億港元,其中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的預計市值不得少於5,000萬港元。
為確保上市證券有一公開市場:
1. 任何類別的上市證券任何時候均須有25%為公眾人士所持有。若發行人上市時的預計市值超逾40億港元,公眾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
2. 如為新類別的證券上市,每發行100萬港元的證券一般須有不少於三名的股東,而股東數目最少為100名。
新申請人必須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證券符合香港結算訂下的資格,在中央結算系統寄存、交收及結算。
以上只概述香港聯交所對上市申請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對於基建工程公司、礦務公司、海外發行人及一些內地發行人申請上市,香港聯交所另有特別或附加的上市要求。
創業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過往經營要求
證明具有至少二十四個月的營運業剚護錄;
在不少於十二個月內,積極發展單一主營業務;
於營運業剚護錄期間,其管理層及股份擁有權大致相同;
如依企業的附屬公司負責經營有關主營業務,必須擁有該附屬公司董事會的控制權及不少於百份之五十的控股權益;及編制涵蓋緊接上市文件刊發前兩個完整的財政年度的會計師報告。
公司須於以下其中一個司法地區注冊成立:香港、中國、百慕達及開曼群島
⑶ 一個公司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公司在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①上市報告書;
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營業執照;
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前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將將該文件置備於指琮場所供公眾查閱。
⑷ 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上市!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①上市報告書;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③公司章程;④公司營業執照;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