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要在納斯達克上市香港就可以上市啊
選擇什麼地方上市,有很多因素要考慮的。首先就是人家要不要你在這里上市。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要求。即使你可以去上市了,做為企業還得考慮上市成本,諸如輔導期有多長,律師,會計師,發行代理費用等等。
㈡ 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後還能在納斯達克上市嗎
一:不能。
二:上市難度請參考如下上市規則:
2.1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2.2中國企業海外上市的途徑雖然非常多,但歸納起來無外乎兩大類: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
一、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約紐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程序較為復雜,因為需經過境內、境外監管機構審批,成本較高,所聘請的中介機構也較多,花費的時間較長。但是,IPO有三大好處:公司股價能達到盡可能高的價格;公司可以獲得較大的聲譽,股票發行的范圍更廣。所以從公司長遠的發展來看,境外直接上市應該是國內企業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境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間接上市。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反向收購)和造殼上市(SPAC「特殊目的並購投資公司)。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
㈢ 納斯達克Nasdaq上市的香港公司都有哪些
雖然網上普遍顯示有19家,但是我從官方數據只能找到這些:
160 Hong Kong City Telecom (H.K.) Limited Asia
161 Hong Kong China Finance Online Co. Limited Asia
162 Hong Kong Bonso 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Inc. Asia
163 Hong Kong Corgi International Limited Asia
164 Hong Kong Grand Toys International, Inc. Asia
165 Hong Kong Highway Holdings Limited Asia
166 Hong Kong Deswell Instries, Inc. Asia
分析原因可能有有一些公司注冊在非香港。
全部的非美國的納斯達克上市企業列表參見:
http://www.iasplus.com/stats/nasdintl.pdf
㈣ 為什麼中國的各大網路公司都要去美國或者香港上市為什麼不能在國內上市呢
其實,很多「中國的互聯網公司」都是黃香蕉:雖然看起來業務在中國,管理層在中國,但是資金來源與注冊點都是境外。互聯網公司一般都是輕資本企業,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用以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所以資金來源經常是風險投資。而風險投資又經常來自於境外。例如阿里巴巴的主要投資方雅虎和軟銀。風險投資的主要獲利途徑是在被投資企業上市時套現。考慮到中國目前禁止外資控制信息企業,外資風投一般都會拒絕被投資企業在國內上市(事實上,被外資實際控制的互聯網企業不可能在國內上市,可變實體在中國證監會看來是非法的)。所以被投資企業一般是在海外注冊。進一步考慮資本流動的成本和稅收問題,最終大部分「中國的互聯網公司」都注冊在開曼群島或者類似的,對於企業治理結構監管極松的地方。所以,從互聯網公司的角度,可以問另外一個問題:為什麼很多美元基金投資,注冊在開曼群島,在美國上市的互聯網公司,都喜歡在中國做生意?從監管的角度看,中國對於上市企業的要求比較高(原本是出於保護投資者的目的,但是實踐證明有很多弊端,但這不在本題的討論范圍內)。例如要求企業連續盈利。這對於互聯網公司來說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例如,豆瓣在上線6年之後宣布,如果不進一步研發,即可盈利,但是至今豆瓣的盈利都不顯著。如果等到盈利才能進入股市融資,很多互聯網公司都會餓死。而美國證監會是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的。這需要完善的法律與監管環境相配合來保護非機構投資者。而這種環境在全球范圍內都是罕見的。從企業注冊的角度,中國目前是工商登記,而美國是商事登記,後者對於企業本身的要求很低。在上市環節,國內審批時間非常長。而2009年紐交所向納斯達克看齊之後,上市要求比國內低得多。作為全球最激進的交易所,納斯達克甚至允許雙重股權(阿里巴巴沒有在香港上市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港交所堅持同股同權)。
麻煩採納,謝謝!
㈤ 為什麼大的公司都會選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而不是其他國家的證券交易所呢
首先應該這樣理解,納斯達克是美國的創業板市場,並且是全球最著名的創業板市場,所以很多高科技企業都會選擇去納斯達克上市
由於大型國企發行股票融資的錢很多,原來國內的市場是不能承受這種大企業上市的,所以很多大型國企首選香港上市,現在國內的市場已經這樣的承受力了,所以更多的在香港上市的國企都又回來國內上市
只要符合交易所和國內的法律規定可以同時在幾個交易所上市,比如工商銀行就是同時在國內和香港上市的
㈥ 2014年將在香港聯交所和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都有哪些
英特爾(INTEL)、思科系統(SISCO)、戴爾電腦( DELL)、半導體公司應用材料、網上咖啡連鎖店(STARBUCKS)及生化公司(AMGEN)
㈦ 企業(公司)的上市條件是什麼在納斯達克和內地再和香港上市又有什麼不同
香港資本市場有主板和創業板市場之分。創業板市場主要面對規模較小,但是具有較高增長潛力的公司,對上市企業的要求較為寬松。主板市 場面對規模大、較為成熟的企業,對上市企業的要求較嚴格。 ■ 香港主板上市主要要求1、公司須依據其注冊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冊或成立,並須遵守該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綱。2、公司須具備相若的管理層營運下的詳盡營業記錄。此等營業記錄須不少於三年,而頭二年的稅後利潤須合共有至少三千萬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稅後利潤至少有二千萬港元;3、由公眾持有的證券預期市值最少為五千萬元,至少須由一百名人士持有;4、公司預期在上市時的市值不低於一億港元;5、最新財務資料須不超過六個月前編制;6、公司其中兩名執行董事須為香港居民;■ 香港創業板上市主要條件盈利要求 不設盈利要求 營業記錄 公司須有兩年的「活躍營業記錄」 主營業務 須主要經營一項業務而非兩項或多項不相乾的業務,不過,涉及主營業務的周邊業務是容許的。 有關營業記錄規定的彈性處理 聯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資源公司或在特殊情況下公司的「活躍營業記錄」少於兩年 業務目標聲明 須載列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到該等目標 附屬公司經營的活躍業務 申請人的活躍業務可由申請人本身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屬公司經營。若活躍業務由一家或多家附屬公司經營,申請人必須控制有關附屬公司的董事會,並持有有關附屬公司不少於50%的權益 管理層、擁有權或控制權於營業記錄期間有變 除非在聯交所接納的特殊情況下,否則申請人必須於活躍記錄期間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運營 競爭業務 只要於上市時並持續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控股股東、主要股東及管理層股東均可進行與申請人有競爭的業務(主要股東則不需要作持續全面披露) 最低市值 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0,000港幣 最低公眾持股量 ·若公司在上市時的市值不足港幣10億元,則最低公眾持股量須為20%;·若公司在上市時的市值為港幣10億元或以上,則最低公眾持股量須為15%;·上述的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在任何時候均須符合 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的最低持股量 在不市時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必須合共持有不少於公司已發行股本的35% 股東人數 於上市時公眾股東至少有100人 中國上市主要是基於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對股票上市的相關條件規定:(1)股票已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3)開業時間3年以上,最近3年連年贏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4)持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達公司總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4億元,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無重大違紀行為,財務報表無虛假記載。(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關於香港阿里上市,在美國上市的公司,要上市香港的話,不需要在美國退市嗎
不用的,現在可以在兩個地方上市。
舉個例子,在美國納斯達克發行流通25%的股份,又在港交所發行流通25%的股份,這個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