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證券公司給予上市股票的評價有幾個級別分別推薦到何種程度
證券公司將股票投資評級一般分為:買入--增持--中性--減持--賣出
股票評級標准,股票評級系數:1.00~1.09強力買入;1.10~2.09買入;2.10~3.09觀望;3.10~4.09適度減持;4.10~5.00賣出
由於業界對股票投資評級並無統一的規范,因此我們在閱讀各證券公司研究所的報告時,常常看到不同分類的股票評級,而且即使是稱謂相同的評級,其具體的定義也可能存在明顯的差異。
例如,申銀萬國的分類為「買入」、「增持」、「中性」與「減持」。其中「買入」的定義為:報告日後的6個月內,股票相對強於市場表現20%以上,「增持」則是相對強於市場表現5%-20%。而海通證券的評級體系中雖也有「買入」、「增持」,但其「買入」是指未來6個月內相對大盤漲幅在15%以上,「增持」是指未來6個月內相對大盤漲幅介於5%與15%之間。對比可知,同樣是給予一隻股票「買入」的評級,申銀萬國的分析師理應比海通證券的分析師對該股後市表現更為樂觀。
與上面不同,國信證券採用的股票評級體系為「推薦」、「謹慎推薦」、「中性」和「迴避」。依據其定義,這里的「推薦」與申銀萬國的「買入」相類似,同樣是指優於市場指數20%以上,不過,其「謹慎推薦」則是指優於市場指數10%-20%之間,與申銀萬國的「增持」稍有差別。
容易讓人迷惑的是,在招商證券的評級體系中,「推薦」並非表示特別看好,只是「預計未來6個月內,股價漲幅為10-20%之間」,其「強烈推薦」才是最為看好的評級層次,即「預計未來6個月內,股價漲幅為20%以上」。從這里還可以發現,招商證券考慮的是股價的絕對漲幅,而非其他研究機構所指的相對漲幅。
此外,光大證券評級體系中的「最優」、「優勢」大致與海通證券的「買入」與「增持」相對應
『貳』 談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幾個問題
一、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影響
上市公司進行資產評估之前,首先應該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目的,一方面是塑造企業,建立企業完善的經營機制;另一方面,我國企業股票發行採用「總額確定、限報家數」的方式,單個企業發行股票實行額度控制。因此,按照上市標準的要求,需對諸如企業經濟效益、資產規模等進行重組。重組必然引起資產范圍、規模、數量、質量、資產結構、資產負債結構以及經營效益的變化,直接影響資產評估工作。如果不了解和掌握資產重組方案,就難以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或者是,即使完成了評估工作,還要重新返工調整,影響資產評估工作的效率。資產重組通常是由證券商、咨詢公司從事的,不是資產評估人員的事情,大資產評估人員必須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
資產重組對資產評估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在資產評估時應予以重視。
1、資產范圍的變化。企業中的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按其發揮效能情況,可以分為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通常,進行資產重組時,往往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有時也會剝離一部分經營性資產,但剝離的經營性資產應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為前提,否則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影響對企業收益的預測。
2、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根據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要求,其資產負債率應不超過70%,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達到這一水平較困難,需要通過資產重組解決。重組方案會影響到企業資產負債結構,不僅影響企業獲利能力,還會影響企業場債能力,這在風險預測時需加以注意。
3、收益水平的變化。上市公司經資產重組後,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會超過10%,這種效果不僅通過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減少資產總額獲得,而且非經營性資產減少使得收益計算中的折舊費減少,從而增加收益獲得。所有這些,均作為在企業評估市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基礎。資產重組方案中,對於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於種種原因(如資產收益率的原因),一般採用租賃方式和許可使用方式,單項資產評估時仍需對這些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只是這些評估價值不計入企業整體價值中作為折股依據,但要評估出土地使用權租金標准和商標權等許可使用費標准,作為企業簽訂租賃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採用收益現值法對未來收益預測時,在管理費用中增加這些租金和許可使用費,相應減少收益,這在評估中應加以注意。
4、經重組後的股份制企業已具備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經濟實體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採用成本加和法與採用收益現值法得到的評估值會有差異,是正常現象。如果收益現值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大於成本加和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其差額部分應是商譽。通常,商譽是不作為折股依據的,但商譽的存在會對企業股票的溢價發行等有一定的影響。現在行業管理文件要求是以收益現值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結果,因此,當兩者結果有差異時,評估者不應解釋二者差異不應該出現或者差異數額較小的原因,而應該闡明這種差異是企業商譽的理由。
另外,作為資產評估的對象,是否應包括流動資產,這是爭議較大的問題。就其本身來說,流動資產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評估流動資產並不困難,但很麻煩。這種麻煩主要體現在:一是流動資產種類多,主要包括實物形態流動資產、債權類流動資產和貨幣類流動資產;二是流動資產范圍難以界定,不同類型企業中流動資產的表現形態是不一樣的。除我國以外,國外對流動資產一般不評估。我國從企業全部資產的完整性考慮,也把它納入評估的范圍。筆者認為,流動資產不應作為評估對象。整體企業評估時,涉及到流動資產,可以其審計數作為價值依據。這樣做的理由是,流動資產期限短,變現能力強,價值變化不大;如果評估流動資產,勢必會引起企業中各項資產結構的變化,特別是流動資產中的費用項目與負債、企業損益等有著密切關系,處理不好,影響比較大。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是否把流動資產作為評估對象,在上市公司整體評估時,對流動資產的狀況都必須予以考慮。因為流動資產越多,償債能力越強;而流動資產扣減流動負債是公司的營運資金,它對公司的運營能力、盈利能力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有這些,均會影響公司整體評估價值。
二、上市公司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資產評估前的資產處置方案,會影響評估范圍、過程和結果,資產評估後的資產處置是依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的。資產評估人員可以對資產處置方式或可能產生的後果發表意見,但不能直接進行資產處置。同樣的,資產評估人員不能以資產處置為由,反向推算評估結果。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企業中的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其賬面價值是根據會計制度計價的,一般數額較低。但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等具有投入和產出的弱對應性特點,一些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在生產經營中發揮出巨大的潛能,評估時表現出很高的價值,如果直接作價入股,有時會超過其注冊資本比例的規定。這時,評估人員的責任是客觀真實的評估這些資產的價值,而不是為達到這個比例而調高或降低資產評估價值。至於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如何處置,是採用作價入股形式、還是簽訂租賃合同形式,均是資產處置的內容。
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必需的資產。資產重組時根據剝離資產應按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則,上述資產一般不能剝離。但由於收益率水平限制、上市額度的限制、注冊資本出資比例的限制等,上述資產往往採取租賃的方式或許可使用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凡是這類資產均要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簽訂租賃合同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現實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採用定額租金等簽訂租賃合同,使評估的租金價值形同虛設,可有可無,顯然是錯誤的,亟待糾正。因為這樣做的後果,一是定額租金缺乏客觀依據,二是極有可能損害公司上市後的社會股民權益。
資產評估結果如何利用,這也是理論和實踐上探討的熱點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資產評估的利用不應影響資產評估結果,它是資產評估以外的事情,盡管緣起於資產評估,但與資產評估過程並無必然聯系。1990年,南華早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時,聘請了一家澳洲的評估公司為其商標做評估。評估值是40.5億港元。因為當時香港的稅例是容許一家公司在購買了一項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和專利權)之後,其購買價是可以由購買該項無形資產的財政年度開始作為一項經營開支從稅前盈利扣除,公司從此可以享受稅務優惠。該公司股東溢利按所得稅率16.5%計算,增加了6.68億港元。這個案例吸引了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效法,香港的稅務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終於在1991年4月將這項稅務條例修改。新的稅務條例仍然允許企業向獨立第三者購買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兩項無形資產的開支可以從稅前盈利扣除,但是商標權則不可以。雖然稅例已經改變,但一些公司在籌備上市時仍然將其擁有的商標權做出估值以吸引投資者購買他們的股票。上述案例一方面說明了資產評估結果與結果利用的區別,另一方面,對於如何對待和利用資產評估結果提供了有效思路。
三、成本加和法應用的現實性和局限性
上市公司整體評估通常採用成本加和法進行,它是指將構成公司的各項資產進行單項評估,然後將各單項資產評估值匯總,確定公司價值的方法,成本加和法不是重置成本法,它只是單項資產評估匯總過程的簡稱。上市公司(包括各種類型的整體企業)評估一般不以收益現值法評估結果為准,而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結果,其原因主要在於:
1、企業資產盤子大,非經營性資產佔有相當比重。長時期以來,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性事務,存在著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再加上體制性因素,企業中的無效資產得不到及時處理。這些資產在企業中並不能帶來收益,這與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以追求盈利目標不相適應。因此,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評估,即使日常中人們認為較好的企業,收益現值法評估出的企業整體價值也會低於各項資產單項評估匯總後的企業價值,不能客觀的反映出企業資產價值量。
2、企業效益低下,採用收益現值法缺乏市場基礎。企業效益低是長時期困擾我國經濟的一項難題。企業效益低既有管理問題,也有體制原因。如上所述,企業中的大量非經營性資產不創造價值,但非經營性資產的折舊直接抵減企業利潤,造成企業資產收益率偏低;另外,缺乏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使大量效益低、虧損大甚至是資不抵債的企業的以存在和發展,資產收益率甚至低於銀行存款利率,在此情況下,如採用收益現值法評估,折現率或資本化率的估算不只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可以說是一個解不開的難題。
3、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企業價值,便於企業評估後的帳務處理。資產評估結果是企業帳務處理的依據,而會計帳務處理是分別按每一類、每一項資產進行的。成本加和法是分別單項資產評估匯總的方法,因而有利於評估後的帳務處理。
但是,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整體企業價值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因為成本加和法是從投入角度,即從構建資產的角度,而沒有考慮資產的實際效能和企業運行效率。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其效益好壞,同類型企業中,只要原始投資額相同,則其評估值趨向一致。而且,效益差的企業的評估值還會高於效益高的企業的評估值,因為效益差的企業的資產可能是不滿負荷運轉甚至是不使用,其損耗低,成新率高。此外,採用成本加和法確定的企業評估值,只包含了有形資產和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而不可確指無形資產——商譽,卻無法體現和反映出來。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目前的行業文件規定,企業整體評估應採用成本加和法,並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驗證,這是目前階段現實性的選擇。成本加和法的局限性,在評估企業整體價值時,特別是企業發生投資行為時,不利於客觀反映企業價值,從企業效益角度反映企業價值才是較好選擇。如前所述,上市公司在評估之前,均需經過資產重組,對非經營性資產、無效資產進行剝離,目的在於塑造真正以追求盈利為目的的市場經濟主體。從經濟效益角度來說,申請上市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政策規定其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10%,所有這些,都為採用收益現指法提供了市場條件。然而,對於單個企業來說,似乎已具備了從企業角度採用收益現值法的條件,但從整個社會來說,企業正處於轉軌改制時期,各類體制的企業並存,社會平均收益率尚未形成,經過重組的企業和未經過重組的企業、未改制企業和已改制企業缺乏可比性,尚難確定真實有效的折現率和資本化率,因此,採用收益現指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評估結果,既可以體現對企業整體價值評估的理論導向,又可以解決當前的現實問題。可以預計,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從企業效益角度評估企業價值的思路和方法,會在不久的將來得以實現。
『叄』 採用什麼方法評估一個已虧損兩年的上市公司
可以通過成本法或者市場法進行評估,我們已經做過很多虧損的上市公司的評估。評估機構必須是有證券評估資質的機構。
『肆』 為什麼擬上市企業資產評估需要由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機構評估 謝謝
因為現在市場上評估機構太多太雜,很多評估機構只要給錢想評個什麼結果都可以。而上市過程中的評估要求比較公允、准確的結果,所以需要較大規模有一定市場信譽的評估機構來評,所以證監會就搞了一個資格准入制度,選取較大的評估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上市過程中必須找他們評證監會才認可評估結果。
『伍』 證劵價值評估是什麼
主要是對上市公司的價值和准備上市的公司進行評估。在國內是一級資質的評估公司來做
『陸』 擬上市企業引入PE投資者的資產評估必須是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機構嗎若依據的是沒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機
如果增資時在報告期內,也就是公司申請上市前三年內,必須是有證券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來做。PE入股應該是在報告期內的。解決辦法是請一個有資格的評估機構做一次復核,確認其評估結果,就不會構成上市申報障礙
『柒』 請問 為上市公司做資產評估(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機構需要有證券從業資質嗎
這是有持有至到期這一金融資產的性質決定的,會計准則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規定比較嚴格,不得隨意重分類。 前期差錯是指對持有至到期賬務處理與會計准則不一致。 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除非遇到一些企業所不能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持有至到期。 如果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的金額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則企業在處置或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捌』 機構對上市公司的評級如何排序
提問:經常看到機構對上市公司評級,其中有買入、增持、持有、推薦、強烈推薦、中性、強於大市等等,沒有搞清排列順序,哪個最高,哪個最低,麻煩幫忙解釋。謝謝!一心答:由於業界對股票投資評級並無統一的規范,因此我們在閱讀各證券公司研究所的報告時,常常看到不同分類的股票評級,而且即使是稱謂相同的評級,其具體的定義也可能存在明顯的差異。
例如,申銀萬國的分類為「買入」、「增持」、「中性」與「減持」。其中「買入」的定義為:報告日後的6個月內,股票相對強於市場表現20%以上,「增持」則是相對強於市場表現5%-20%。而海通證券的評級體系中雖也有「買入」、「增持」,但其「買入」是指未來6個月內相對大盤漲幅在15%以上,「增持」是指未來6個月內相對大盤漲幅介於5%與15%之間。對比可知,同樣是給予一隻股票「買入」的評級,申銀萬國的分析師理應比海通證券的分析師對該股後市表現更為樂觀。
與上面不同,國信證券採用的股票評級體系為「推薦」、「謹慎推薦」、「中性」和「迴避」。依據其定義,這里的「推薦」與申銀萬國的「買入」相類似,同樣是指優於市場指數20%以上,不過,其「謹慎推薦」則是指優於市場指數10%-20%之間,與申銀萬國的「增持」稍有差別。
容易讓人迷惑的是,在招商證券的評級體系中,「推薦」並非表示特別看好,只是「預計未來6個月內,股價漲幅為10-20%之間」,其「強烈推薦」才是最為看好的評級層次,即「預計未來6個月內,股價漲幅為20%以上」。從這里還可以發現,招商證券考慮的是股價的絕對漲幅,而非其他研究機構所指的相對漲幅。
此外,光大證券評級體系中的「最優」、「優勢」大致與海通證券的「買入」與「增持」相對應。
綜合來看,不同研究機構的評級體系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差異。投資者在閱讀研究報告時須留意各家機構對評級體系的具體定義,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玖』 上市公司擬收購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評估報告是否必須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
一、擬上市企業整體變更時,審計評估機構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關於擬發行股票公司聘用審計機構等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行字[2000]131號
各擬發行股票公司:
為推進股票發行機制的市場化,規范擬發行股票公司的驗資、審計、資產評估及信息披露工作,根據《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和《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工作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今後擬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設立時應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承擔驗資、資產評估、審計等業務。若設立時聘請沒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承擔上述業務的,應在股份公司運行滿三年後才能提出發行申請,在申請發行股票前須另聘有證券從業資格許可證的中介機構復核並出具專業報告。
二、擬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審計報告必須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所出具?
★我們要求擬上市公司大股東提供審計報告,請問大股東的審計報告是否可以由非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反正我是沒找到相關規定。我做過的幾個項目中大股東的審計報告沒有由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所審計,預審員也沒有提出什麼問題。
★沒有法規要求,從經驗上沒有證券資格的審計報告都是可以接受的。
★對擬上市公司好像沒有相關規定,但是對於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必須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
三、評估驗資的復核
保薦人培訓要求:
★對於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的復核:歷史上可能有些出具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的中介機構無證券從業資格,需有資格機構復核。
★3年內涉及資本項目變動(增資、股權轉讓等):所有驗資/評估都要復核;與日常業務相關的評估可不復核(如僅購買某些生產設備)。
★3年外原則上可以不復核:但若3年以外,有重大影響的報告也要復核(如涉及股份公司設立等資本變動)。
『拾』 評估是否一定要由有證券評估資格事務所來執
根據評估目的和委託方需求來定,一般牽扯到上市公司,評估目的包括:上市公司資產轉讓(處置、拍賣、上市公司股權轉讓,3、擬上市公司股改,、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復核報告、追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