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哪個權威的網站上可以查看到上市公司的解禁股
這個網站上應該是最權威的:
www.cs.com.cn
②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你好,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類型有哪些類型?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有哪些標准?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採用多標准比較妥當一些,如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整頓不合格的期貨機構將被進入退市程序:
1、未通過年檢;
2、未達到開業時監管部門制訂的標准;
3、未嚴格執行「四統一」且情況嚴重者;
4、承包、出租、合資、聯營經營;
5、客戶不能正常出入資金的;
6、有透支行為並出現穿倉的。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期貨機構應立即退市:
1、挪用客戶保證金;
2、設立非法網點;
3、穿倉金額巨大;
4、對機構高管人員一年內談話提醒三次、警告兩次或在約定期限。
5、內兩次拒絕談話的;
6、期貨機構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
7、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退市的流程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③ 哪個網站有關於各上市公司情況的全面介紹
中國上市公司網
http://www.cnlist.com/
中國最全的上市公司資料庫!
④ 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三家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這分別是哪些公司
根據最新消息,深圳的幾家准備上市公司被深圳交易所宣布終止上市,預計在6月10號起將會進入到退市整理期交易。
這種上市公司被退市制度是很正常的,這種制度的有效實行能夠幫助市場凈化環境,使得市場進行優勝劣汰機制度,這對於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是相當重要的一點。
⑤ 哪個網站上可以查到所有上市公司發布的公告
可以查到所有上市公司發布的公告的網站有:
《中國證券報》網站;
《上海證券報》網站;
《證券時報》網站;
騰訊財經;
搜狐財經;
東方財富網;
同花順財經。
⑥ 什麼是「上市公司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內證》,容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
⑦ 上市公司可以倒閉嗎
有很多的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會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經營不善一直在虧錢,這個時候如果已經資不抵債申請破產了是否還可以進行經營?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破產企業應當自人民法院宣告破產裁定之日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但經清算組允許,破產企業可以在破產程序終結之前,以清算組的名義從事與清算工作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將從事此種經營活動的情況報告人民法院。如果破產企業對外非以清算組的名義簽訂合同,且合同與清算工作無關,該合同無效。也就是說,公司破產後還能不能經營,具體看實際情況而定。實際上,根據法律規定,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或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⑧ 為什麼上交所的上市公司公告一點擊瀏覽器便關閉
中毒了吧,應該不會關閉
⑨ 近十年退市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在哪可以查找的到
近十年退市的上市公司都在老三板股票里,到老三板股里找
⑩ 上市公司退出機制有幾種
最新的
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
為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發揮退市機制的優勝劣汰功能,促進本所藍籌股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總結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實踐經驗和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方案設計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的原則,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機制為方向,重點從兩個方面對現行退市制度進行了調整。一是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備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關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指標,細化相關標准,明確恢復上市的條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權益,提出風險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銜接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標,豐富退市標准體系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了多項退市指標,可分為業績指標、市場指標、合規指標、主體資格存續指標等4類。總體而言,現有指標存在類型比較單一、標准不夠清晰等不足。從實踐看,對於退市指標的完善,在適度增加退市指標的同時,應著眼於提高退市指標的可操作性,減少退市指標的規避空間。
(一)增加凈資產指標
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均為負數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二)增加營業收入指標
本所上市公司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最近四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三)納入審計意見類型指標
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近兩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本所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或審計意見類型觸及規定的標准被暫停上市後,其後一年的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四)增加市場指標(不適用於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
本所上市公司出現最近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連續30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五)擴大適用未在法定期限內如期披露年報的指標
本所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或者審計意見類型等財務指標觸及規定的標准被暫停上市後,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六)納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指標
本所上市公司因凈資產指標被予以退市風險警示,或者因凈利潤指標被暫停上市後,其後一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者為負數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二、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
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減少恢復上市程序中的主觀判斷,明確恢復上市申請的審核期限。
(一)簡化退市程序
上市公司出現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在該情形出現後5個交易日內對股票做出終止上市決定。
上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認為其不存在終止上市情形,且證據確鑿的,可以向本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本所上市委員會根據終止上市的標准對其進行審核。本所上市委員會認為上市公司不存在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對其作出恢復上市的決定。本所上市委員會認為上市公司存在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對其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上市公司對本所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根據本所相關規定向本所復核委員會申請復議。
(二)明確恢復上市的審核期限
恢復上市申請人提供補充說明及相關材料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申請人未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補充說明及相關材料的,視同自動撤回恢復上市申請,本所對其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本所上市委員會和復核委員會對恢復上市申請或者對本所決定所提復議的審核期限各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補充材料的期限不計入審核期限。
三、設立風險警示板
完善現行的特別處理風險警示制度,設立風險警示板,將重大風險公司與其他主板公司進行板塊區分,根據風險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實行與主板不同的交易、結算和信息披露安排。
四、設立退市整理板
為做好退市銜接安排,本所可以設立退市整理板,為已被決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安排,公司股票在30個交易日結束後終止上市。
五、提供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
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終止上市後,可以轉入本所專門另設的股份轉讓板辦理股份轉讓,也可以轉入中國證券業協會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全國性及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股份轉讓板的轉讓服務規則參照中國證券業協會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退市公司未作選擇的,本所將安排其股份在本所股份轉讓板轉讓。
六、建立重新上市制度
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公司重新達到本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股票重新上市後,應在本所風險警示板至少交易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重新上市的申請由本所上市委員會審核,參照適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
七、新舊規則適用的銜接安排
對於2012年1月1日前已暫停上市的公司,本所根據原規則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對其作出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
新規則實施後,退市標准中涉及凈資產、營業收入和審計意見類型等3項指標的,以上市公司2012年的年報數據為最近一年數,以2011年、2012年的年報數據為最近兩年數,最近三年數及最近四年數以此類推。
新規則實施後,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就直接觸及暫停上市標准或者終止上市標準的,給予6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期。60個交易日結束後,本所對其作出相應的暫停上市決定或者終止上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