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上市公司收購的幾種方式
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邀約收購、協議收購、間接收購;無論是哪一種,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及變動情況,依法嚴格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條
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及變動情況,依法嚴格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在相關信息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信息披露義務人報告、公告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Ⅱ 近三年的上市公司收購案例有哪些
近三年的上市公司收購案例有:阿里收購吉鑫控股,網路收購YY直播。
1、阿里收購吉鑫控股。
公告時間:2020年10月19日。
交易金額:280億港元。
阿里巴巴宣布淘寶中國擬280億港元約36億美元收購吉鑫控股有限公司70.94%股權。股份購買後,阿里巴巴連同其關聯方將持有高鑫約72%的經濟權益,成為控股股東。
這是阿里巴巴在新零售領域最大一次並購交易。由於高鑫零售是將大潤發中國業務與歐尚中國業務「打包」聯合上市。
2、網路收購YY直播。
公告時間:2020年11月17日。
交易金額:36億美元。
網路公司宣布,與歡聚集團簽署最終約束性協議,全資收購歡聚集團國內直播業務即「YY直播」,總交易金額約為36億美元,交易預期將於2021年上半年完成交割。據了解,收購部分包括但不限於YY移動應用、YY.com網站、YY PC客戶端等。
Ⅲ 從哪知道哪些上市公司被收購
內部消息,媒體消息,還有就是證券交易所批露的消息。
Ⅳ 天眼網查一下中國銅業收購哪些上市公司
摘要 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Ⅳ 如何收購並收購上市公司
協議收購
協議收購是指收購人與上市公司股東就收購核心條款協商一致後,通過簽署並履行相關協議取得上市公司相應股份暨控制權的收購方式。協議收購的靈活性較強,是最常採用的收購路徑。
[操作程序]
a)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0%但未超過30%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b)收購人協議收購上市公司股份超過30%,須改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在達成收購協議或者做出類似安排後的3日內對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同時免於編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依法應當取得批準的,應當在公告中特別提示本次要約須取得相關批准方可進行。未取得批準的,收購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取消收購計劃,並通知被收購公司。
收購人依法免於發出要約的,應當在與上市公司股東達成收購協議之日起3日內編制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通知被收購公司,並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收購人應當在收購報告書摘要公告後5日內,公告其收購報告書、財務顧問專業意見和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c)協議收購的相關當事人應當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擬轉讓股份的臨時保管手續,並可以將用於支付的現金存放於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指定的銀行。
d)收購報告書公告後,相關當事人在證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轉讓予以確認後,憑全部轉讓款項存放於雙方認可的銀行賬戶的證明,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解除擬協議轉讓股票的臨時保管,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收購價格]
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應當以協議簽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轉讓股份二級市場收盤價為定價基準,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基準日市價的九折)。
如出售方為國有股東,則協議轉讓的價格不得低於下列兩者之中的較高者:A. 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B.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
[收購比例]
a.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與上市公司收購相關、有權機關認定或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b.如果收購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而繼續進行收購,或者收購人擬通過協議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超過30%,超過部分會觸發強制要約回購義務。因此收購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收購比例,盡可能避免觸發強制要約。
Ⅵ 國內上市公司收購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購方式有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份轉讓。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二條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第六十五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約應當約定,被收購公司股東承諾出售的股份數額超過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的,收購人按比例進行收購。
Ⅶ 什麼是上市公司收購
現行規則沒有對上市公司收購做出具體定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收購就是通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從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
Ⅷ 上市公司可以被收購嗎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發行在外的股份,以版實現對該上市權公司控股或者合並的行為。它是公司並購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實現公司間兼並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購過程中,採取主動的一方稱為收購人,而被動的一方則稱為被收購公司或目標公司。上市公司收購在各國證券法中的含義各不相同,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上市公司收購即要約收購,是指收購方通過向目標公司股東發出收購要約的方式購買該公司的有表決權證券的行為;廣義的上市公司收購,除要約收購以外,還包括協議收購,即收購方通過與目標公司的股票持有人達成收購協議的方式進行收購。
Ⅸ 公司通過收購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嗎
收購不是必須在上市公司之間。非上市公司之間可以進行收購,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法律依據】
《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以下簡稱公眾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保護公眾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並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公眾公司,其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