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收購價格不低於以下兩者高者:
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個月內,收購人買入被收購公司掛牌交易的該種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
2.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內,被收購公司掛牌交易的該種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⑵ 我要收購上市公司,應該用多少錢
假設對方肯賣的話,那按照上面的市值出售他全部的股票,也大概就是你所說的250億
⑶ 被上市公司股份收購價格怎樣確定 一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60%股份,公司總資產1億,總負債5000萬,被收購價格
這個涉及到資產估值,一般根據公司的資產估算未來價值,或是計算固定資產的折現值,上市公司會請會計師事務所幫忙計算,你們可以自己計算哪種方案最合適,根據兩方最能接受的價格成交,這個要你們去談判。
你自己估算礦產的價值是多少,減去開發成本和公司負債,再加上公司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再按6成的比例計算現值
⑷ 收購上市公司的規定
1998年12月29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於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作為管理證券發行與交易的基本法,用專章(第四章)17條(第78條至第94條)對上市公司收購加以規制。其中的相關規范,為上市公司的收購提供了合理的運作空間,在收購主體、收購方式、收購價格諸方面均有重大突破,必將對推動上市公司收購、保護投資者利益起到重要的作用。.............公司收購立法的原則
公司收購涉及到收購者、目標公司、目標公司股東、目標公司管理層,甚或收購公司股東、目標公司的雇員、債權人、消費者、社區,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相互交叉,錯綜復雜。然而公司收購立法的首要目的,在於保護目標公司股東尤其是目標公司的小股東的利益。其緣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公司收購中,收購者與目標公司股東之間的不平等
在信息的掌握與分析上,目標公司股東遠比不上收購者,這使公司收購中的證券交易實際上是一種不平等的交易。毫無准備的小股東與有備而來的收購者(大多是規模較大的公司)無疑是一種一面倒的交易,目標公司股東很大程度上處於被剝削的地位。(註:張舫:《公司收購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101頁。)
(二)在公司收購中,目標公司股東之間的不平等
目標公司的大股東有較強的與收購者討價還價的能力,可以協議方式出售自己的股份,可得到收購者給予的優惠待遇,而小股東卻沒有這種力量。根據公司法理,「公司在基於股東資格而發生的法律關系中,不得在股東間實行不合理的不平等待遇,……」(註:劉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0頁。)因此須進行法律規制。
(三)在公司收購中,目標公司管理層濫用其控制權,侵犯股東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公司固有的激勵機制使公司與其管理層利益一致。但在公司面臨收購時,一旦收購成功,原來的董事可能被逐出董事會,失去原有的高額年薪、津貼等。因此,盡管收購有利於公司,但董事基於失業的恐懼,很有可能拒絕一切收購。(註:jeffreg n.gordon lewis a.komhause:takeover oh two models(1986)96the yale law joumal pp296-297,轉引自黎友強:《目標公司董事會有權採取反收措施嗎?》,《法律科
⑸ 上市公司如何並購收購
常見的上市公司收購方式有三種: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1)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是指投資者向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要約,表明願意以要約中的條件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以期達到對目標公司控制權的獲利和鞏固。要約收購可以分為強制性要約收購和自願性要約收購,證券法規定的是強制性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的時候,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的收購。(2)協議收購。是指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外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就股票的價格、數量等方面進行私下協商,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以期達到對目標公司控制權的獲得和鞏固。(3)其他合法方式。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上市公司收購將不斷完善,該規定為了新的上市公司收購的方式留下了空間,但是其他合法方式應該包括通過行政劃撥或者變更、執行法院的裁定、贈與等方式的收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⑹ 如何收購並收購上市公司
協議收購
協議收購是指收購人與上市公司股東就收購核心條款協商一致後,通過簽署並履行相關協議取得上市公司相應股份暨控制權的收購方式。協議收購的靈活性較強,是最常採用的收購路徑。
[操作程序]
a)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0%但未超過30%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b)收購人協議收購上市公司股份超過30%,須改以要約方式進行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在達成收購協議或者做出類似安排後的3日內對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同時免於編制、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依法應當取得批準的,應當在公告中特別提示本次要約須取得相關批准方可進行。未取得批準的,收購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取消收購計劃,並通知被收購公司。
收購人依法免於發出要約的,應當在與上市公司股東達成收購協議之日起3日內編制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通知被收購公司,並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收購人應當在收購報告書摘要公告後5日內,公告其收購報告書、財務顧問專業意見和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c)協議收購的相關當事人應當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擬轉讓股份的臨時保管手續,並可以將用於支付的現金存放於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指定的銀行。
d)收購報告書公告後,相關當事人在證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轉讓予以確認後,憑全部轉讓款項存放於雙方認可的銀行賬戶的證明,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解除擬協議轉讓股票的臨時保管,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收購價格]
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應當以協議簽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轉讓股份二級市場收盤價為定價基準,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基準日市價的九折)。
如出售方為國有股東,則協議轉讓的價格不得低於下列兩者之中的較高者:A. 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B.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
[收購比例]
a.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與上市公司收購相關、有權機關認定或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b.如果收購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而繼續進行收購,或者收購人擬通過協議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超過30%,超過部分會觸發強制要約回購義務。因此收購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收購比例,盡可能避免觸發強制要約。
⑺ 上市公司收購一家未上市公司時,收購價格如何決定求大神幫助
不論是否為上市公司 收購價格都示被收購的公司資產狀況確定,一般准則為 1、考察收購對象3年來的財務報表,重大收購要考察其近10年財務報表 2、以最新一年財務報表中凈資產價格為參照物,一般溢價3-5倍提出收購要約,特別好的新興企業視具體情況決定 3、具體執行價格由並購雙方談判決定 4、收購方式包括現金收購和股權收購等 5、上市公司應依法披露收購情況進展 6、具體操作一般聘請專業投資銀行執行
⑻ 在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股票,每股價格怎麼計算出來的
二級市場收購股票有兩種方式1大宗交易,買家賣家協商定價。2競價收購,交易價格波動較大當收購上市公司股票總數額的5%時需要發布舉牌公告。第二總方法價格無法計算因波動性太強。例如寶能系收購萬科時股價連續大幅上漲漲幅驚人。
⑼ 為什麼上市公司要溢價收購
股票上市有成本,而且需要時間。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節省時間和中間成本,所以購買需要溢價。
股票收購形成重組預期,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大漲。
股票如果二級市場買入也必然導致股價上漲。
⑽ 上市公司收購價格高於評估價可以嗎
在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的收購價格是以評估價為基準,因此他收購的價格可能低於評估價,當然也可能高於評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