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院託管的機構
醫院託管機構是指從事醫院管理和運營外包服務的組織。
這類機構通常大多屬於商業性公司,專門為醫院服務,接收醫院的託管意向和要求,與醫院開展託管合作,根據醫院實際情況,運用醫院管理和運營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達成醫院發展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上海三慧醫院管理研究院就是眾多託管機構中的典型代表。
2. 託管運營協議
甲方(託管方):
乙方(管理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交通管理及車輛運營相關規定,就營運車輛託管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車輛狀況
1、甲方因工作需要,將xx計程車公司雪鐵龍愛麗舍型號車輛運營權託管給乙方,本車特點:車身顏色為紅色,車輛發動機號為,廠牌號為,車架號為。
2、該車輛車牌號為88296,行駛證號為。
3、甲方為乙方提供了2010年新上計程車,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保險等合法憑證。
二、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必須保證自身和車輛安全第一,遵章守法,文明營運,履行車行各項義務,承擔責任,不得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為了提高警惕,加強行車安全,劃清責任負擔,甲乙雙方特簽訂此協議。
2、乙方向甲方每晚繳納(¥80元)運營託管費,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代收白班()租金如下:正班(¥230元),副班(¥70元),星期六、星期日、節假日(¥170元)。交款時間及金額如下:每天晚上10點之前,正班(¥230元+¥80元),副班(¥70元+¥80元),星期六、星期日、節假日(¥170元+¥80元)。
3、乙方託管運營中操作不當或粗心大意,造成輪胎破損、瓦圈破裂等車上配件損壞或丟失,由當班司機承擔(交接班時必須檢查車輛是否完好,如有不妥,應及時說明)。
4、因乙方出車時發生交通事故,修車款保險公司不理賠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出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因違章車輛被扣留,致使車輛停運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每天150元賠償給甲方。
6、乙方出車時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違章處罰或扣留,由乙方承擔。乙方承擔由管理部門的處罰責任後,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
7、乙方出車過程中,如有長途,需及時通知甲方,得到同意後方可出車,但必須做好出城登記。如果自作主張或未做出城登記,造好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8、乙方出車過程中,時刻注意自身安全,杜絕酒後駕車,如出現(如搶劫、傷亡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報警,告知甲方或車行及保險公司,以便及時處理。
9、保持車輛干凈整潔,交車前必須將車內、車外衛生打掃干凈。
10、出車過程中禁止飲酒、賭博,禁止將車輛交與其他人駕駛,造成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1、白班交車時間:19:00(每天),夜班交車時間:7:00(每天)。交接地點位於:
12、乙方結束承包協議,需要提前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安排運營車輛情況,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出車,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13、甲方為乙方每天代管20元,年底一次性交予乙方手中。(要求乙方每晚在交清租費的同時必須多交20元,交款日期自2010年2月2日起,託管結束後,如果未發生任何責任承擔情況的,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有責任承擔的,可先預充抵,不足部門乙方另付,節余部門退給乙方)。
14、乙方自覺繳納違章罰款或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經濟賠償。
15、本協議於2010年2月2日擬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註: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僅就運營權進行託管訂立的條款,乙方為營運託管受益方,乙方並非甲方雇傭人員或聘用人員,雙方之間不是勞動關系,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保險及工傷、醫療責任,乙方詳知後簽約,乙方家人不得以此合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乙方因履行運營權託管合同發生各種責任,甲方對外對內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3. 民營醫院託管合法
不合法!名為託管,實為承包!國家無明文規定不能託管,也無文件支持可以託管。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偽造、塗改、出賣、轉讓、出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五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買賣、出借,未經登記機關許可,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轉讓」。第七十九條規定:「轉讓、出借、出賣執業許可證的」,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醫院承包經營,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損害廣大患者的利益。
4. 企業託管合同範本以及具體試行辦法和細則是什麼
企業託管服務合同 合同簽訂地:______
甲方:
乙方:北京春笛網路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編號 服務名稱 數量 單價 小計
1 企業電子郵箱空間租用
1000M,不限用戶數 2000元/年
2 用戶使用許可(license) 不限 0 0
3 郵件系統運行監控、流量監控 1 0 贈送
本合同軟體總價為人民幣¥2000元,共計人民幣大寫:貳仟圓整。
二、甲方責任:
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圓整)。
2. 自系統安裝完畢且穩定運行後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剩餘部分,即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
三、乙方責任:
1. 在簽訂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項後,乙方指定一名技術工程師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郵件系統管理員培訓和用戶操作培訓。
2.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免費提供軟體版本升級服務。
3. 甲方在郵件系統用戶數量增加、需要擴充郵件系統容量時,可以以優惠價格購買。
4. 遵守服務協議承諾(詳見附件)。
5. 如果在運行過程中造成郵件系統崩潰,乙方無法在指定的時間內恢復,乙方負責無條件全額退款,合同自動終止。
四、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項後開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北京春笛網路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安慧里二區四號
電話: 電話:010-82356576,82356577,82356575
簽字人(蓋章): 簽字人(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5. 企業託管的託管協議
企業託管協議
*****有限公司企業託管部
*****有限公司(註:被託管企業產權人)
鑒於:
1.*****公司(註:被託管企業)因財務狀況不佳需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對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處置,同時對職工予以妥善安置;
2.*****公司(註:被託管企業)停止生產經營後,留守人員在處理資產和債權債務時需*****公司(註:被託管企業產權人)予以組織、協調和監督;
3.*****公司(註:被託管企業產權人)擬將其所負的前項職責委託*****有限公司企業託管部代為履行。
*****公司(註:被託管企業產權人)與*****有限公司企業託管部就*****公司(註:被託管企業)託管有關事宜,根據《*****有限公司關於停業企業託管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協議雙方
1.1 委託方:*****公司(註:被託管企業產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受託方:*****有限公司企業託管部(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第二條 託管標的
2.1 *****公司(註:被託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系甲方於 年 月 日開辦的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
2.2 企業停止生產經營後,其留守人員負責處理資產、債權債務和安置職工,但須在乙方組織、協調和監督之下進行;
2.3 託管期間,企業產權隸屬關系、資產、債權、債務的法定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不變;
2.4 截至 年 月 日,企業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為人民幣 萬元;職工人數為 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三條 託管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A、負責辦理企業停止生產經營的有關手續;
B、負責就企業託管之行為取得有關部門批准;
C、督促企業進行清產核資,編制財務報表及職工清冊,委託審計機構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D、組織成立企業留守工作組;
E、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包括在企業各開戶銀行備案的私人印鑒)、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帳冊(包括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同時提供留守工作組成員名單及簡歷;
F、託管期間,如有必要,須協助乙方組織和協調有關託管工作。
3.2 乙方權利義務
A、 組織協調和監督企業留守工作組清理、處置資產、債權、債務、安置職工;
B、 保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包括在企業各開戶銀行備案的私人印鑒),文書檔案資料(包括管理文件、業務檔案、人事檔案、技術資料、財務帳冊等);
C、 審查批准企業留守工作組制訂的資產、債權債務處置和職工安置方案;
D、 認為必要時,要求甲方注銷企業;
E、 根據實際情況,建議企業採取其它方式進行改制或進入破產程序。
3.3 企業及其留守工作組權利義務
A、負責企業清產核資,編制財務報表及明細,配合審計機構進行審
計;
B、託管之前,與留守工作組成員之外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C、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留守工作組草擬企業資產、債權、債
務處置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報乙方審查批准;
D、經乙方同意,留守工作組可合法處置企業資產、債權並安置職工;
E、經乙方同意,留守工作組可處理企業的對外債務並由企業承擔相
應民事責任。
3.4 甲方須保證企業留守工作組全面履行本協議第3.3條規定之職責。
第四條 託管期限及託管費用
4.1 託管自本協議生效之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為期壹年;
4.2 託管期限內出現《試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視為託管終止;
4.3 託管期限屆滿後,甲方、乙方、企業留守工作組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終結確認書》;
4.4 企業託管費用包括:託管機構人員薪酬、企業留守工作組人員薪酬、企業託管期間因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
4.5 除託管機構人員薪酬外,其它託管費用均由甲方或企業負擔。
第五條 法律責任
5.1 甲方和企業應對移交乙方保管的包括財務帳冊在內的文書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5.2 企業對其資產和債權擁有所有權,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5.3 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由甲方享有;
5.4 因企業注冊資金未到位或未完全到位導致的民事責任由甲方以出資額為限承擔。
第六條 其它
6.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經****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6.3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局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6. 醫院託管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醫院託管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醫療機構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只對內部員工有約束力力(內部規章制度只要符合法定的訂立程序、不違法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原則,一般是會發生對內的效力),對外不產生任何約束力,只有經過立法部門,並經法定程序,公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律規章、文件才具有強制約束力。
7. 醫院託管的費用
醫院管理託管直接收取固定的管理費用。
醫院運營託管有三種方式:一、包定利潤基數,超額利潤作為託管方的託管收入;二、先收取固定託管費用,贏利部分按雙方協商的比例劃分;三、免收固定託管費用,以實現的稅前利潤為基數按協商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