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股東占款的占款的對策
1.實施以股抵債。對已經侵佔的資金,大股東要積極採取現金清償、紅利抵債、以資抵債等方式,加快償還速度。對不能實行現金資產抵債的,要配合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以股抵債,改善公司財務狀況,釋放公司經營風險,提升上市公司的質量。如電廣傳媒在證券市場首推「以股抵債」,其控股股東以7 542萬股償還5.39億元債務。
2.實行定向回購。鄭州煤電公告,股東大會同意股改後公司定向回購鄭煤集團所持部分股份,然後注銷,以解決大股東長期占款問題;鳳凰股份也表示,擬回購大股東的國家股。
3.監管部門和交易所要採取積極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加大清欠力度。抽調專人成立「清欠」工作小組,集中處理共性問題和有關難題,並負責與各相關機構的溝通協調工作,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結合年報披露和事後審核工作,逐一核對每家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數額,並與相關機構密切合作,聯合追討,確保清欠工作的准確性。
4.加強輿論監督,實施定期曝光制度。交易所應在主要證券媒體上以專欄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市場通報有關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執行情況、清欠進度和力度,公開各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情況、清欠方案、時間安排和有關股東承諾等信息,真正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5.市場各方共同參與,形成連續的、高效的監督約束機制。上市公司在上市伊始應和交易所簽署《上市協議》,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在上任伊始須向交易所遞交《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聲明與承諾書》,分別承諾遵守有關法律和《上市規則》。如果公司或者個人違背承諾,違反《上市規則》的規定,交易所可將有關責任落實到個人,對其處以公開譴責,並把公開譴責列入誠信記錄,公之於眾,並抄報當地政府和金融部門。
6.改革與完善經營者的報酬激勵制度,建立一種使上市公司健康成長的長效機制。上市公司要真正發展還是要提高核心競爭力,持續增長能力才是公司生存的長久之計。同時要改革與完善經營者的報酬激勵制度,將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貨幣性收入與企業的效益高低掛起鉤來,採取基本年薪、年度獎金、股權、期權等形式,把經營者的報酬與企業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經營狀況結合起來,使經營者能對企業做出長期投入,使其財務決策更趨理性,努力建立一種使上市公司健康成長的長效機制。
B. 怎樣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
1,從其他應收款幾乎不可能看出來,因為上市公司受《證券法》 管理,而《證券法》對於上市公司將款項借貸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幾乎是零容忍的。三年之類不得發行新股、不得發行新債等等...所以大股東不會通過直接借款,將上市公司資金佔用。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方法比較有限,但經常使用的是關聯方交易,這也是現今為止,注冊會計師行業、證監會、廣大股民最為頭疼的問題。通過交易舞弊,可以隱藏公司下滑的業績、可以隱藏企業的詬病。
關聯方,有的是不在關聯方名單之內的,也就是說,往往是以其他的方式(非控制)形成的關聯方關系,這樣的企業和上市公司之間的交易,通常不會被發現為關聯方交易。有的企業間的交易非常復雜,融租、套保等,一系列合同下來,根本不知道它的價格是否還公允。一旦價格不公允(或高或低),其中就隱藏了私自借貸的資金利息。另外,有的國有企業,股權結構復雜,它的第六級子公司有可能才是上市公司,裡面的堂表親公司無數,這樣的集團,為了資金之間更加的融通,採用了資金池管理(資金共享,內部調度,核算本息。),並委託了某一銀行或投行代為管理資金池(俗稱:委託貸款。),如果上市公司參與該資金池的運作,實質上,就是大股東佔用資金的典型。
2、虛構現金?倒沒聽說。上市公司的銀行函證都是項目組成員陪同直接去銀行函證的,除非與銀行舞弊,否則很難想像虛構現金。
可能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現金未直接存放在銀行,而是期貨公司或證券公司。類似於一種「准備金」,比如,我以前審計過一家農產品國有企業,除了主營業務之外,還從事同產品的期貨業務,有時為了價格對沖,有時只是投機而為。他們將2.3億元的資金放入期貨公司,建頭寸時使用,平倉時也不取出。對於期貨公司而言,該公司屬於大客戶,甚至對於該農產品種類的期貨來說,他在商品交易所都算大戶。所以我們向期貨公司的函證,和向銀行進行的函證,考慮證據的質量時,會認為較弱,還需要佐證。
C. 請分析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這一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和人為原因。
我個人覺得用會計知識回答過於簡單化,也回答不清楚。
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由制度決定的。由於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存在,導致上市公司的股價無法反映上市公司的價值,上市公司也失去了把企業股價做上去的一個重要動力,從而導致許多優秀企業刻意把利潤做低以逃避分紅,甚至是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因為上市公司做的再好,其法人股無法流通,其價值根本無法體現,嚴重削弱了大股東做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動力。
股改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一問題,法人股全流通後,上市公司的價值得到了充分體現,由於股市對於企業價值有相當大的溢價性,大股東通過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獲得的利益遠遠遜於它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得到的利益,這一曾經的普遍現象得到了極大的遏制。
說白了就是一句話,任何不合理甚至違法的現象簡單的打擊是很難收到效果的,必須要從制度上得到根本解決。
D. 如何識別、看出大股東占款(大股東資金佔用)
這個要看股票軟體里的F10裡面風險因素選項,有些有,希望能幫助您
E. 關於證監會披露上市公司大股東資金佔用的問題
不知道你要這個數據是支撐什麼論點呢?我覺得統計所有上市公司違規佔用資金的這個數據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F. 我想查上市公司大股東占資的數據怎麼查
你好,去企業注冊地的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公司的注冊登記資料,公民憑借身份證均可以查詢公司的機讀檔案(外檔),不必「出示相關文件,尤其是調查原由以及你與被調查公司的關系」,有些公司的股東信息可以在行業協會的網站公布的信息里查到,其實你可以登陸全國企業信息查詢系統網站查詢。如果用手機的話在啟信寶服務號也可以查到。這些都是准確查詢信息的方式,看你喜歡哪種,希望能解決你的問題。
G. 什麼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什麼行為可以算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這是常識啊,就是大股東在沒有向其它股東交代的情況下拿了原本屬於公司的錢,有時也會有大股東以公司作擔保來為他自己貨款,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H. 大股東占款的深層次原因
1.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我國上市公司大多選擇「主體上市,原企業改造為母公司」的模式。而母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一般占絕對或相對控股地位,控股大股東可以利用其控股權,通過資產重組、應收賬款或其它應收款等方式,將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或利潤向大股東轉移。這樣,由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天然缺陷,加上內部缺乏必要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就使上市公司逐步淪為大股東的提款機。
2.過度「包裝」上市導致先天「缺陷」。相當一批上市公司為達到上市所需條件,脫胎於企業集團的一塊優質資產或一個分廠,而將非優質資產、剩餘勞動力等加以剝離,留在了原企業。其資產在行業的不完整性,使其不具備獨立面對市場的能力,或依靠母公司供應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或依賴母公司的銷售渠道銷售產品,從而導致了大量的關聯交易,客觀上為大股東佔用資金創造了條件。
3.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由於大股東高管人員和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員交叉任職現象普遍存在,一些身兼數職的大股東高管人員幾乎囊括了上市公司的決策權、監督權和經營權,實際上交叉擔當了「教練員」、「運動員」和「裁判員」的角色,從而使上市公司進一步為少數股東和公司內部人員所控制,導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屢屢受到損害。
4.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功能不夠完善。我國上市公司多是由國企改制而成,很多公司在董事會和經理層的劃分上還不清晰,加上國有股股東缺乏監督董事會的意願和能力,董事會就無法行使其對經營者的監督功能。目前,上市公司雖引進了獨立董事制度,但由於某種默契,獨立董事多為「花瓶」董事,難以盡職盡責。
5.上市公司「經營」利潤的需要。有些上市公司出於再融資或避免sT的考慮,於是便同大股東達成某種協議,如將公司賬面價格較低的資產以離奇的高價出售給大股東,創造巨額利潤,但大股東並沒有以現金支付給上市公司,而是以其它應收賬款掛賬,從而一方面上市公司實現了利潤,另一方面形成了大股東欠款;還有的上市公司直接將款項借給大股東,然後向大股東收取資金佔用費,這樣,在公司「產出」利潤的同時,也就形成了巨額的應收賬款。
6.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監管不嚴,監管制度存在漏洞。一些上市公司巨大的占款黑洞,直到「紙包不住火」,才不得已「實話實說」,究其原因主要是相關制度不夠完善。有關制度雖然對上市公司大股東違規占款作了處罰規定,但處罰條款是粗線條的,具體實施時難以把握尺度,給違規者造成了可乘之機,這也是大股東違規占款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I. 公司報表中可看出大股東占款嗎
在現金流量表和資產負債表上都可以追溯到大股東是否占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