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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企業法人

發布時間:2022-01-18 11:44:18

上市公司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上市公司法人責任:1、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民事責任;2、對公司的債務以全部財產承擔;3、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❷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負責任嗎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代表公司進行各類民事活動;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參加民事活動時,不得損害公司和他人的利益。上市公司法人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操作,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❸ 急問!!上市公司的企業法人代表有什麼責任

法人就代表企業 公司權利和義務都在法人身上 根據《公司法》摘錄:

第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一至二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❹ 上市公司的法人責任是指什麼

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
1、擔任破產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禁止;
2、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3、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❺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是什麼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是可以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如果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出現違反規定的操作,不僅企業會受到處罰,公司的法人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❻ 上市公司法人如何擔任其他企業法人

上市公司法人不可以擔任其他企業的法人。但國有公司經過相關國家機關批準的,以及非國有公司的公司章程並未對法人擔任其他企業法人進行限制的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❼ 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職責和許可權是什麼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
1、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
2、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3、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其他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❽ 上市公司一定是法人嗎

一定是的。
上市公司上市的條件
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二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三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四是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六是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只有符合了上述條件,才能批准其上市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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