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說上市公司增發是圈錢行為.
簡單的說,中國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已經上市了很多年,但是在這些年裡,分配的股利很少,而期中增發圈了股東很多錢,就是只管圈錢,不顧股東回報。這不是圈錢是什麼?新股如中國平安也是,剛上市1年還沒給投資者任何回報,又繼續增發圈錢。所以說,在中國股市增發都是赤裸裸的圈錢。
㈡ 為什麼股市上圈錢國家管不了
證券市場目前是屬於融資市場。還不是真正的投資者市場。從融資市場到投資市場的轉換需要過程。
㈢ 上市公司,上市後除了能在股市圈錢,對國家有什麼好處嗎
我們買股票、賣股票要給國家交稅。這不就是最大的好處嗎?然後你在找到高中的課本看看稅收的好處,就明白了上市公司對國家有什麼好處了。
㈣ 為什麼說股票上市就是圈錢
所謂的圈錢,簡單地講,就是把不屬於自己的錢,通過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於這種行為在方式上和傳統違法犯罪中的盜竊、搶劫、詐騙存在明顯區別,因此,業界將它們統稱為圈錢。
圈錢行為廣泛發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論最為集中的爆發地,莫過於金融資本市場,由於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因此,常常會出現企業不顧投資人利益而實施惡意圈錢。
企業要做大做強既是管理層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夢寐以求的。在這一過程中,也有以海爾為首的一些傑出企業通過市場融資,達到了做大做強的目的。上市公司正當的融資行為並非壞事。
問題是,圈錢後不幹正事,或者說圈錢後將資金存入銀行吃利息,或搞所謂的資本運作(甚至搞腐敗也並不少見),上市公司沒有把圈來的資金投入到實體經濟中,這些行為都可以稱其為圈錢。
在資本市場中,圈錢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資產挪為己用,這相當於赤裸裸的明搶。
有的採用連環擔保的方式,通過上市公司為關聯公司提供錯綜復雜的擔保,從上市公司融資、資產變賣、銀行借貸等各個環節套騙巨額資金。
由於擔保是一種常見的商業行為,有著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實際上,擔保資金往往得不到及時償還,最終由投資者和銀行來承擔所有損失。
從性質上看,這類行為類似於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錢者實施不公平的關聯交易,通過「以次充好」、「以小換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資金,進而損害投資者利益。
由於這種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禁止上市公司進行關聯交易,只要求相關上市公司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因此,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很難察覺,這類圈錢行為更接近於詐騙。金融資本市場中的圈錢決不限於上述三種,隨著相關部門監管力度的加強,投資者法律意識的提高。
這三種方式已經逐步為市場所熟悉,因此,圈錢者也在逐步調整其策略,開發新的圈錢方式,以至於現代圈錢行為表現出明顯的隱蔽化、產業化、專業化趨勢。
(4)上市公司圈錢國家不管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募集基金,擬募集的基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合法的投資方向;
(二)有明確的基金運作方式;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品種的規定;
(四)不與擬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六)基金名稱表明基金的類別和投資特徵,不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欺詐、誤導投資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七)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基金,應當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期間申請材料涉及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請,並進行審查,做出決定。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可以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基金募集申請進行評審。
第十一條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十二條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一)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兩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兩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兩百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時,使用公司股東資金、公司固有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資金認購基金的金額不少於一千萬元人民幣,且持有期限不少於三年;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五千萬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五千萬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兩百人。
第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條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基金收取認購費的,可以從認購費中列支。
㈤ 如何理解上市公司在市場上圈錢
股價無論怎樣暴跌,都無法傷害到公司的經營主體,但是,股價暴漲卻能夠為公司帶來巨大的利益,那就是增發與配股。
股票首次發行時,發行價通常都是很低的,而股票的面值是1元,所以只要發行價高於1元,公司就能立即獲利大量的現金。
增發或配股的價格是根據市價確定的,之所以人們喜歡稱上市公司的融資是圈錢行為,就是因為上市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拚命的高價發行、高價增發或配股。高價發行,投資者可以不買,但高價增發或配股,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卻根本無法阻止這種強行的再圈錢。
㈥ 股市只是上市公司圈錢的地方。難道真的是這樣子的嗎
一股上市公司本身價值假如說吸有三千萬,
但是,
通過發行股票,
讓其公司股票總值達到了7000萬,
那麼這多出來的4000萬,
就是從股民身上搜颳去的,
這就叫著圈錢,
基本上每個上市公司都是這樣,
所以股市就是個圈錢的地方.
有些無良的公司圈了錢就跑路了,
那麼二級市場的股民就慘了,
血本無歸.
一股上市公司自己肯定要有自己的股份,
占股一般要在50%以上,
否則公司就有可能成為別人的了.
上司公司基本上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可在二級市場上買得到的,
非流通股是買不到的.
但是有時,
非流通股就在一定期限後,
就允許上市交易,
一般握有非流通股的是公司的高管,
一旦到了可交易日,
他們就很可能套現走人,
因為他們的成本很低很低的.
㈦ 公司上市是為了圈錢,而不是為了募資,這樣的公司有投資價值嗎
如果一家公司上市是為了融資,融資是為了公司投資,為公司做大做強,這只股票具有很大的投資價值。反之公司上市是為了圈錢套現,這樣的股票絕對沒有投資價值,沒有任何投資意義。
國家成立股票市場,目的是讓企業上市是為了募資,為了企業做大做強,為了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但事實並非如此,大部分上市公司上市就是為圈錢,非常精準的減持減持再減持。
(4)大股東把這些股權都賣掉之後,這些大股東就想要撒手了,套現完之後,這些有能力的大股東就辭職了,自己口袋就鼓鼓的,一輩子都花不完的錢。最後留下一個垃圾股票在二級市場交易,最後退市了。
所以通過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的減持行為得知,如果一家公司上市之後,大股東並非是募資完全是為了圈錢,這類公司的股票是絕對沒有任何投資意義的,這種垃圾股票最好遠離為好。
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是忘了初衷,上市不是為了募資,而事實上市是為了圈錢,為了從股票市場獲取最大利益,這也是為什麼A股市場擁有這么多垃圾股票的真正原因。
㈧ 中國的股票市場大都以圈錢為目的,這對上市公司不是很有利嗎為什麼說不好呢
以圈錢為目的,他就不會去花精力和時間去發展公司,這樣下來公司早晚會虧,退市也是時間的問題了
㈨ 上市公司圈錢
趁早退出中國的圈錢市場吧,黑暗!
來做期貨!
㈩ 上市公司退市後,對上市公司自身有沒有懲罰,上市時圈的錢會怎麼處理
1、上市公司退市,不過是公司股票不再公開交易了而已,公司未見得就完蛋了。
2、上市公司退市,有時是控股股東自己的選擇,也不一定是壞事,為何要懲罰上市公司?
3、如果退市是因為經營不善,或違反規則,退市本身已經構成了懲罰。
4、如果「上市時圈的錢」是指公司的募集資金的話,那些錢已成為了該公司的法人資產,有一部分成為了公司自己的注冊資本,即使上市公司退市,這一事實也不會發生任何變化。不需要任何處理。
請記住,法律上,除非公司在圈錢的時候說了假話,否則,「被圈走的錢」就不再是你的,而是公司的法人資產,其對價是你擁有了公司的股份。你想要回當初那筆錢是不合理的——就像公司強制你不許做股東,要求你把錢收回去一樣不合理。
投資與借債給別人的區別在於,前者沒有誰來負責償還,在你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這個風險。對於已退市的公司,如果有股東想退出,可以找人買(只是不能公開掛牌交易而已,又不是不能買賣),但如果想要退股,就要得到包括大股東在內的其他股東的支持,要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批准公司股份回購(並減資)的決議(一般要參會股東有表決權股份三分之二通過)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