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辦理協議轉讓業務
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內辦理流通股協議容轉讓手續:
1.與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
2.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② 什麼情形下,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可以協議轉讓
您好,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和回結算公司辦理答流通股協議轉讓手續:
1.與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
2.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③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買賣本公司流通股
1. 可以,這叫回購公司股票
2. 回購公司股票後,股票注銷,公司的總流通股減少,每股可以分配的利潤就增加,則股價上升。
3. 投資人把公司回購股票行為,看作是關心股東利益的行為。
④ 如何辦理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協議轉讓的過戶登記手續
轉讓雙方需先到中國結算滬、深分公司辦理股份查詢(深圳市場可在任意一家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股份查詢),然後到證券交易所辦理股份轉讓確認,待證券交易所確認後,再到中國結算滬、深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⑤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辦理轉讓業務
你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應根據《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和《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實施細則》辦理。同時,根據《關於上市公 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要對股權分置改革作出相應安排,或與股權分置改革組合運作。實踐中,一般採取由受讓方出具經 上市公司證明的股權分置改革承諾函或與上市公司簽署股權分置改革協議的方式。
⑥ 境內港股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流通股份轉讓給境內某公司應如何操作
1、大陸公司在香港上市後,原始股的轉讓具體要看該公司去香港上市採用的是什麼樣的法律架構。如果是VIE(俗稱「協議安排」),那確實所持有的境內公司股份和境外離岸公司的股份不是一回事,當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這些原始股東的股權在境外離岸公司還原,並且在券商登記,這樣上市禁售期滿後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國內很多公司所謂的職工原始股,僅僅是個人和公司的協議,並沒有在工商局變更。理論上,這部分股權在上市時候如何認定是有法律障礙的。此外,持有大量股票或者公司高管對出售股票有一定限制,具體也要看公司規定,而且香港市場一般是可以馬上賣出股票,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協議轉讓不必開通滬港通或港股賬戶,因為原始股沒有公開交易的市場,只能私下交易,還沒有正式上市的股票不必通過股市交易。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序,也在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
4、協議轉讓應在產權交易機構組織下進行,出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產權轉讓中所涉及的職工勞動關系調整、債務和或有債務承繼、離退休職工管理、職工安置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擔保措施等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後草簽《產權轉讓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由出讓方履行決策程序後,合同生效。
⑦ 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轉讓需要什麼條件
上證所、深交所和結算公司頒布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的內容主要有:
(1)從2005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必須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由上證所、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集中統一辦理。嚴禁進行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活動。
(2)《規則》規定,股份持有人或受讓人中請出讓或受讓的股份數量不得低於一個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持股數量不足1%的股份持有人提出出讓申請的,應當將其所持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單一受讓人。上市公司總股本在10億元以上的,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前述比例可適當降低。
(3)股份過戶完成後一個月內,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不受理同一股份受讓人就其所受讓的相同股份再次進行轉讓的申請。
⑧ 流通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辦理協議轉讓
您好,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辦理流通股協議轉讓手續:
1.與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
2.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⑨ 上市公司協議轉讓無限流通股有鎖定期嗎
沒有的,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將所持的股票轉讓出去,這一期限即為持股鎖定期。
證券交易規則
一、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
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