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稱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在這里掛牌的公司都叫非上市公眾公司,因為已經是「公眾公司了」所以從廣義上講也算是「上市」了
B.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都是什麼意思
主板指的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中小板屬於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發行規模相對主板較小,企業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場;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創業板屬於二板市場,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相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業的成長性,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新三板指全國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市場,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准入門檻低,企業質量層次不齊。
總的來說,主板是滬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創業板只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開交易;新三板是全國性中小企業交易市場,屬於場外市場,非上市公司,買賣股票有特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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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群體
1、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除了法律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即可買賣股票,對最低資金並無要求。
以下為法律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新三板:機構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自然人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業工作或投資經歷。
C.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是不是屬於上市公司
不屬於。「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內試點,因掛牌容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基金年內平均虧損10% ,172隻基金面臨退出難
2015年的春天,新三板市場井噴,新三板基金也成為了中國金融從業人員茶餘飯後的熱議話題。懷著「未來十年或許是中國股權投資的最好時代」的期待,一時間有大量投資者攜資金進入了新三板市場,無法直接參與一級市場的個人投資者,則借道新三板基金間接進入了新三板市場。
然而,僅僅時隔一年,新三板的發展遇到了瓶頸:流動性低迷、融資功能減退、投資者門檻高等問題蜂擁而至,新三板指數不斷走低,諸多新三板基金也遭遇了大幅回撤。今年以來,新三板指數繼續下行,今年7月6日,新三板指數創下了1068點的新低,相比2015年6月份的2822點高點已經下跌了62.15%。
D.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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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E.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是否屬於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義上不屬於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責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不公開發行,也不公開銷售。
雖然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也是股份制企業,但它們只在交易中心進行大規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個股份轉讓代理系統。
新三板交易場所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除名稱中不含證券交易所字樣外,其他條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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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與上市的區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
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F. 中國的化妝品企業有多少在創業板上市
香港創業板市場是主板市場以外的一個完全獨立的新的股票市場,與主板市場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個低於主板或與之配套的市場,在上市條件、交易方式、監管方法和內容上都與主板市場有很大差別。其宗旨是為新興有增長潛力的企業提供一個籌集資金的渠道。它的創建對中國內地和香港經濟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長遠來說,香港創業板目標是發展成為一個成功自主的市場——亞洲的NASDAQ。
1.香港創業板的市場特色與現有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具有以下特色:以高增長公司為目標,注重公司增長潛力及業務前景;市場參與者須自律及自發地履行其責任;買者風險自負;適合有風險容量的投資者;以信息披露為本的監管理念;要求保薦人具有高度專業水平及誠信度。
2.香港創業板的市場潛力,是以有增長潛力公司為目標,行業及規模不限。創業板的主要目標是為在香港及內地營運的大量有增長潛質的企業,提供方便而有效的渠道來籌集資金,以擴展業務,其中也包括為在大陸投資的香港和台灣的增長公司以及大量的「三資」企業,以及內地的一些有發展前景的大中型國有科技企業和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提供一個集資市場;另外綜合企業可把個別增長項目分拆上市,投資經理及創業資本家將他們所投資的公司上市。
3.創業板市場的交易與運作。創業板採用一套先進的交易系統及電子信息發布系統,以減低參與者的成本,增加投資者的信心。投資者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及家庭電腦直接進入聯交所的交易系統進行買賣,直接落盤。買賣實行競投單一價,交易分段進行,每一時間段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和成交委託,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公平有效的交易方式,但在新系統完成之前,創業板仍會採用目前與主板市場相同的自動對盤交易系統。另外,聯交所還提供了一個獨立的網頁(http://www.hkgem.com),作為參與者的主要信息交流渠道,發行人可將招股章程、公告及其他公司資料上網,供公眾瀏覽,而無須於報刊登載(公司須發新聞稿),從而減低成本。所有目前在現有市場進行交易的經紀,將自動被准許在創業板進行交易。創業板針對的是有熟練操作技術和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但不設最低投資額。
4.實施嚴格的監管制度。創業板的市場監管的基本原則:保護投資者利益及確保市場持正操作;推行嚴謹的監管、監察和執法措施;依循嚴格的信息披露標准及「買者自負」原則。監管機構只負責確保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有關文件及重要的資料完整性和真實性,但不會對投資的利弊作出評論,或就所發售的證券或所提供的投資機會作出判斷,無論有關判斷是好是壞,上市申請人或其業務在商業上的可行性,並非香港證監會或聯交所的關注所在。
希望能幫到你,如果沒問題的話,麻煩採納一下,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