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三年將暫停上市,是哪條法律規定的
《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條第四項
《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辦法》僅針對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做出了具體規定。該辦法是迄今為止我國證券市場有關退市機制的首份具體操作性文件,今後連續虧損的上市公司將依照此辦法有關規定被淘汰出局。
《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其實施停牌,做出是否暫停上市決定。公司暫停上市後45日內允許其申請為期一年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報後將被允許提出恢復上市申請。該公司如沒有提出寬限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抑或寬限期內未公布年報和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的,將被終止上市。
❷ 請問上市公司的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區別
你好,股票終止上市指的是徹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資格,或者取消上市證券掛牌交易資格的制度。而暫停上市指的是暫時停止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交易,而並沒有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通常情況下,當上市公司出現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以上情況證券交易所會決定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
而上市公司出現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以上情況證券交易所會決定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❹ 有關公司暫停上市和退市的規則有哪些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為您做了如下詳細解答: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之規定:
13.2.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一)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五)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2.2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起始日;
(二)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原因;
(三)公司董事會關於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意見及具體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五)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
(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1.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暫停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3.2.1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公司繼續虧損;
(二)因第13.2.1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
(三)因第13.2.1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四)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
(五)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期年度報告;
(二)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虧損;
(三)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但未在其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四)因第14.1.1條第(二)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五)因第14.1.1條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六)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七)恢復上市申請未獲同意;
(八)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九)上市公司或者收購人以終止股票上市為目的回購股份或者要約收購,在方案實施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向本所提出終止上市的申請;
(十)股東大會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作出終止上市的決議;
(十一)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十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詳細規則請查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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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簡述股票暫停和終止上市的條件
你好,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兩個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❻ 直接退市的定義是什麼 和終止上市有什麼區別
直接退市定義: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股票終止上市和股票退市的區別:
1、股票終止上市
證監會於去年底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三年虧損即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仍未扭虧,交易所將直接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一是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二是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高於股票面值。
《辦法》同時規定,公司在其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依法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為恢復上市所採取的具體措施,如公司未採取任何重大措施,也應予以披露。因此,對於持有暫停上市股票的投資者來說,一定要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2、股票退市
一旦股票退市了,依照有關規定,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司可以與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股份轉讓。投資者必須到開通股份轉讓業務的證券公司的證券營業部才能進行股份轉讓的交易。具體可以咨詢開戶券商是否具備代辦轉讓業務資格。
退市股票的交易時間: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轉讓日為每周一、三、五,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競價方式是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中,投資者委託指令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
(6)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退市處置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
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詳細規定說明: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參考來源:網路-退市
❼ 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最新標准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暫停上市的情況:
(1)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
(2)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3)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4)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股票終止上市的情況:
(1)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在其後1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2)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3)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最後一條,需要去查閱證交所的相關規定。
❽ 暫停上市和退市的區別
1、概念不同: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因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依法暫停其發行的上市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交易。但並沒有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而退市則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情況,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成了非上市公司。
2、投資者操作不同
暫停上市後,投資者不一定會進行股票轉讓,可能會根據暫停上市的公司披露的季報或年報來評估風險,再決定是轉讓股票還是觀望一段時間。
(8)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暫停上市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