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之間代為操作A股賬戶違法業內人士回應→
在新《證券法》實施兩月之際,關於「單位和個人證券賬戶不得違規出借」的規定,引發市場熱議。有網友表示,「我們一家人共用一台電腦登錄賬戶炒股,難道違法了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有兩點。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修訂後的《證券法》從3月1日正式實施,對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
那麼,操作親屬A股賬戶是否違法?業內人士坦言,「得看具體情況!」
一家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不是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不要擔心受到處罰。
上述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認為,新證券法修訂後,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場不宜對個別條款進行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
那麼,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是否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認為,夫妻炒股的資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賬戶炒股不算是出借賬戶;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也談不上違規出借賬戶。不過,「何為違規借用他人賬戶」,有待監管部門出台具體細則。
臧小麗認為,借用他人賬戶炒股的危害主要在於,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賬戶來逃避監管,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新《證券法》將借名炒股納入監管范圍。但是,該條款也不能矯枉過正。
代為炒股的情況比較常見,是不是都算違法的借名炒股行為呢?臧小麗表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論。「用他人賬戶炒股是否違法,可以考慮的因素是: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股票的規定,實際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賬戶的數量和交易情況,是否不當影響了證券市場等等。」臧小麗進一步說。
「這個規定,不能進行過於寬泛的解釋。為家庭成員的賬戶進行的操作,不應該看做是借用他人賬戶。」楊兆全表示。
2. 老公背著我炒股虧了四十多萬,離婚後,我要不要一起還債,如果還不上錢
您好,如果你的老公私自炒股欠的錢,這些錢沒有用於你們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的生產經營,離婚時經過法院認定,所欠債務為夫妻的共同債務的話,你是不用一同償還的,但是這主要還是要看離婚時的舉證與庭審情況了,建議您可以咨詢律師來處理。
3. 婚後炒股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炒股票所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投資股票屬於投資理財的行為,夫妻一方投資所得的收益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個人財產投入的部分應當算入個人財產,只有股票的增值收益部分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江蘇女子因丈夫炒股賭博而提出離婚,炒股與賭博對一個家庭的傷害有多大
炒股與賭博總是讓人迷失自己,一旦陷入其中就會無法自拔,但是對於一個家庭的傷害是巨大,很多時候都會因此妻離子散,成為一個萬人唾罵的對象。
沒有人願意每天面對一個心裡沒有自己和家庭,只知道炒股與賭博的人,這樣會影響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多人就會因此離婚。本來結婚的時候兩個人的感情十分的好,但是隨著炒股與賭博的出現,就會改變一切,讓人對此感到失望,從而失去任何的念想。
炒股與賭博本身就是錯誤的行為,會讓一個家庭變得不完整,從而失去最初的模樣。如果真的在乎自己的家人,不會選擇進入這條路,畢竟存在的風險和誘惑太多,只會讓自己迷失道路。我們隨時都要保持冷靜的態度,這樣才會擁有幸福的生活,擁有美滿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