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接受別人委託,替別人炒股票,是否合法
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1、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再者是此類《委託資產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認為這類委託代理是自然人之間的協議,是有效的;也有人認為受託方不具備理財資格或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資格,因違反證券法或金融法規而協議無效,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分擔虧損。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
3、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里受委託的自然人也要分類而視:
(1)如果是單個的一對一,都是個人,僅僅是委託炒股,沒有踏准市場節奏,並沒有進一步的犯罪行為,只要其不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國家金融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即應受到尊重,其委託理財合同亦應認定有效。
(2)如果是「一對多」,也就是說一個所謂的高手在同一時期內共同或分別接受社會上不特定多人委託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特別是進行集合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情形的,因該行為顯然與其身份和資質不符,故應認定合同無效。
(1)委託保姆炒股13萬元沒了影擴展閱讀:
委託炒股引發糾紛的高峰期大約是在2008年。因為2007年10月16日上證指數曾到達過歷史高點6124.04。之後一路下探,僅僅半年不到的時候,到2008年5月,大盤就已經在3300點附近徘徊了。
2008年,麗水,一個是歸國華僑,後投身房地產業;一個是叱吒大戶室、人稱「股神」。兩人在2007年底簽了一份協議,合作炒股,老闆出資,「股神」操作。協議是定到當年6月30日的,但是,還沒等協議期滿,老闆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為投入的1800萬,已經縮水至800多萬。
Ⅱ 別人委託我幫他們炒股,我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摘要 :嚴格意義上來說,用朋友的賬戶幫朋友炒股肯定是違法的.因為我們國家規定,個人賬戶不允許別人操作.但是事實上這個規定可能執行起來不是那麼嚴格,有很多情況都是朋友之間互相幫忙炒股的,然後私下約定收益.這個要看你們之間的關系如果關系好的話,可能不是問題,如果一般關系的話,最好簽訂一個書面協議,防止產生一些法律糾紛
Ⅲ 委託朋友炒股虧了,該不該索賠
在股市中,能夠穩定收益的投資者基本不存在,股市28定律也是一如既往的准確。朋友代替炒股看似不錯,一旦出現糾紛就不好處理,無論是友情還是金錢,而且法律方面也不太支持此種行為。索賠事宜可以雙方協商,畢竟對方操作您的股票賬戶,您是認可的。
Ⅳ 客戶委託我幫他炒股簽了保本的協議但合同期滿後把一百萬全虧了我無力償還其資金法院會判我坐多少年的牢
如果你是從事金融行業,那本身簽訂這個保本協議,代理操作,那就是違法的程度就會非常高了。
如果你從事的是非金融行業,僅僅是個人之間的行為,那還好說。
當然,看你的合同是怎麼簽訂的。如果是你承諾保本,則需要全額賠付的。
不僅僅是坐牢,這個賠款應該是需要你還的。
建議,跟他商量一下,看能否少賠點,然後借個幾十萬,還給他。
你還有機會,一年賺10萬,10年就還上了。
祝你好運。
Ⅳ 委託別人保本炒股 虧了怎麼辦
股票靠自己,最好就是按合同辦事,保本給你。但是估計要走法律途徑了,證監會不允許代客理財
估計他不是證券公司的
還有個問題你沒想明白,炒股真的能穩定賺錢的人根本就不會閑著沒事給別人炒股,寫個數學算式就明白了
1.3^10=13
1.3^20=190倍如果真是高手,保證一年賺30%十年就能翻13倍多,一開始他自己有50萬,十年他就能有650萬,20年他能有9500萬。如果水平再高些,一年翻番的那種,10年1024倍更沒時間和你閑扯。和你做就是他沒太多錢,心態很一般,水平也一般,看見行情好,認為能賺一大波這樣也不用一點點賺,根本沒水平逃頂抄底。
能像你保本的那麼就應該按照合同來,否則這種心態再做下去不是什麼好事
Ⅵ 民間私人委託炒股違法嗎
個人代人炒股是否違法暫時沒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判斷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詐、瞞騙行為,情節比較嚴重就違法了。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只要雙方前有合同協議,且內容不與法律沖突,雙方簽名後,合同協議即有效。也就是說,個人代人炒股有合同佐證,且沒有與法律相悖的內容及行為則不違法,反之則違法。
需要提醒的是,炒股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代人炒股容易發生糾紛,盡量不要接這種燙手的山芋。
應答時間:2020-12-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Ⅶ 股票賬戶,口頭委託證券公司的經濟人幫我看著買,結果現在賠了60多萬,幫我炒股的人是否承擔什麼責任
沒有簽訂協議 就不承擔。。
證券公司是不允許 經紀人操盤的。
你還是用錢 買命吧!!
Ⅷ 我代人炒股虧了錢要賠嗎
1、如果是代人炒股,炒虧了則要根據代炒人與本人的約定了,一般是需要賠償一定的損失的,這樣才能實施風險共擔。
2、代人炒股,在我國證券市場還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在國外如美國、日本等地,建立了完善的證券經紀人制度,證券公司通過專人為客戶提供證券信息咨詢及投資顧問的專門服務,他們通過專業知識幫助客戶加強投資理財能力,提高客戶的投資收益。由於我國尚沒有建立證券經紀人制度,沒有提供證券信息咨詢及投資顧問的專門服務,一部分有資金但沒有證券投資經驗、時間的投資者只好私下委託他人炒股,簽訂委託炒股協議,委託他人代為炒股,其法律後果屬於投資人,即炒股的虧損及收益都由委託人享有及承擔,被委託人按照委託炒股協議收取代理費用,獲得報酬。這種行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關系,在一般情況下是認定為有效的。
3、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持有、買賣股票,因此投資者私下委託證券公司分析師代其買賣股票,因受託人不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在法律上為無效民事行為。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委託炒股的行為雙方均有過錯,造成10萬的損失,雙方應共同來承擔。
Ⅸ 無協議委託炒股虧損法院怎判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受託人收取了費用的,一般來說,法院會判退還費用給委託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