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古代各朝代歷法有那些方面
朝代 歷法名稱 制定年 (公元) 行用年 (公元) 創制者 刊載文獻 春秋戰國 黃帝歷 顓頊歷 夏歷 殷歷 周歷 魯歷 戰國時期 唯有顓頊歷一直用到公元前104年漢武帝改歷為止 《漢書·律歷志》 《開元占經》 漢 太初歷 (三統歷) 前104 前104~後84 鄧平、落下閎 《漢書·律歷志》 四分歷 乾象歷 85 206 85~263 223~280 李梵、編欣 劉 洪 《後漢書·律歷志》 《晉書·律歷志》 三 國 黃初歷 太和歷 220 227 未 用 未 用 韓 翊 高堂隆 景初歷(太始歷、永初歷) 237 237~451 楊 偉 《晉書·律歷志》 《宋書·歷志》 晉 正歷 乾度歷 永和歷 274 277 352 未 用 未 用 未 用 劉 智 李修、卜顯依 王朔之 已失傳 三紀甲子 元 歷 384 384~517 姜 岌 《晉書·律歷志》 元始歷 412 412~439 452~522 趙 匪欠 南 北 朝 五寅元歷 440 未 用 崔 浩 《北史·崔浩傳》 元嘉歷 (建元歷) 443 445~509 何承天 《宋書·律歷志》 大明歷 景明歷 神龜歷 正光歷 興和歷 大同歷 九宮行碁歷 天保歷 靈憲歷 天和歷 孝孫歷 甲寅元歷 孟賓歷 大象歷 463 500 518 521 540 544 547 550 566 576 576 576 579 510~589 未 用 未 用 523~565 540~550 未 用 未 用 551~577 566~578 未 用 未 用 未 用 579~583 祖沖之 公孫崇 崔 光 李業興 李業興 虞 鄺 李業興 宋景業 信都芳 甄 鸞 劉孝孫 董峻、鄭元偉 張孟賓 馬 顯 (同上) 《魏書·律歷志》 (同上) (同上) (同上) 《隋書·律歷志》 《北齊書·方技傳》 《隋書·律歷志》 (同上) (同上) 隋 開皇歷 皇極歷 大業歷 584 604 597 584~596 未 用 597~618 張 賓 劉 焯 張胄玄 《隋書·律歷志》 (同上) (同上) 唐 戊寅元歷 619 619~664 傅仁均、崔善為 《舊唐書·歷志》 《新唐書·歷志》 麟德歷 經緯歷 光宅歷 神龍歷 九執歷 665 698 705 718 665~728 未 用 未 用 未 用 未 用 李淳風 瞿曇羅 (同上) 南宮說 瞿曇悉達 (同上) 《舊唐書·歷志》 《開元占經》 大衍歷 728 729~761 一 行 《舊唐書·歷志》 《新唐書·歷志》 至德歷 五紀歷 758 762 758~762 762~783 韓 穎 郭獻之 《新唐書·歷志》 《新唐書·歷志》 符天歷 780~783 行於民間, 直至宋代 曹士蒍 《新五代史·司天考》 正元歷 觀象歷 宣明歷 崇玄歷 783 807 822 893 784~806 807~821 822~892 893~938 徐承嗣 徐 昂 徐 昂 邊 岡 《新唐書·歷志考》 《新唐書·歷志考》 (同上) 五 代 十 國 永昌歷 正象歷 909 912 909~911 912~925 胡秀林 (同上) 《通鑒目錄》 (同上) 調元歷 937 939~943 947~994 馬重績 中正歷 齊政歷 明玄歷 940 950 952 940~950 950~975 未 用 陳成勛 王處訥 欽天歷 956 956~963 王 朴 《舊五代史·歷志》 《新五代史·司天考》 宋 遼 金 應天歷 乾元歷 963 981 964~982 983~1000 王處訥 吳昭素 《宋史·律歷志》 (同上) 大明歷 994 995~1125 1123~1136 賈 俊 《遼史·歷象志》錯錄祖沖之大明歷 至道歷 儀天歷 乾興歷 995 1001 1022 未 用 1001~1023 未 用 王 睿 史 序 張 奎 《宋史·律歷志》 崇天歷 1024 1024~1064 1068~1074 宋行古 《宋史·律歷志》 明天歷 奉元歷 十二氣歷 觀天歷 占天歷 1064 1074 1086 1092 1103 1065~1067 1075~1093 未 用 1094~1102 1103~1105 周 琮 衛 朴 沈 括 皇居卿 姚舜輔 (同上) 李銳補修《奉元術》 《夢溪筆談》 李銳補修《占天術》 紀元歷 1106 1106~1127 1133~1135 (同上) 《宋史·律歷志》 大明歷 統元歷 乾道歷 淳熙歷 1127 1135 1167 1176 1137~1181 1136~1167 1168~1176 1177~1190 楊 級 陳德一 劉孝榮 (同上) 《宋史·律歷志》 (同上) (同上) 重 修 大明歷 1181 1181~1234 1215~1280 趙知微 《金史·歷志》 乙未元歷 五星再聚歷 會元歷 統天歷 開禧歷 西征庚午元歷 淳祐歷 會天歷 1181 1187 1191 1199 1207 1220 1250 1253 未 用 未 用 1191~1198 1199~1207 1208~1251 未 用 1252 1253~1270 耶律履 石 萬 劉孝榮 楊忠輔 鮑瀚之 耶律楚材 李德卿 譚 玉 (同上) 《宋史·律歷志》 (同上) (同上) 《元史·歷志》 萬年歷 1267 行於幾個少數民族之間 札馬魯古 成天歷 本天歷 1271 1277 1271~1276 1277~1279 陳 鼎 鄧光薦 《宋史·律歷志》 元 授時歷 (大統歷) 1280 1280~1644 郭守敬 《元史·歷志》 明 聖壽萬年歷 1554 未 用 朱載堉 《樂律全書》 黃鍾歷 1581 未 用 朱載堉 《古今圖書集 成歷法典》 新法歷 (時憲歷) 1634 1645~1723 徐光啟等 《崇禎新法》 《歷象考成》 清 曉庵歷 癸卯元歷 1663 1742 未 用 1742~1911 王錫闡 戴進賢 《曉庵新法》 《歷象考成後編》 太 平 天 國 天 歷 1852 1852~1864 洪仁玕 《乙未九年改歷詔旨》 公歷(即格 里高利歷) 1582 1912至今
❷ 李卿中間加個什麼字好呢男孩想取個名字加什麼字好
李勛卿 李裕卿 李義卿 李琳卿 李瀟卿 李厚卿 李虎卿 李禮卿 李善卿 李仕卿 李富卿 李鎮卿 李運卿 李孝卿 李昱卿 李心卿 李朋卿 李光卿 李靈卿 李長卿 李道卿 李浚卿 李昭卿 李飛卿 李力卿 李知卿 李曉卿 李有卿 李寧卿 李波卿 李朗卿 李欽卿 李桐卿 李仁卿 李予卿 李崇卿 李傳卿 李積卿 李屹卿 李佑卿 李孟卿 李以卿 李丁卿 李琛卿 李忻卿 李秀卿 李聲卿 李添卿 李漢卿 李思卿 李津卿 李利卿 李鶴卿 李懿卿 李彥卿 李震卿 李遠卿 李學卿 李爍卿 李水卿 李強卿 李琪卿 李承卿 李勁卿 李凌卿 李鑫卿 李銘卿 李恆卿 李亮卿 李久卿 李彤卿 李栩卿 李亦卿 李濟卿 李煒卿 李禹卿 李延卿 李如卿 李騏卿 李世卿 李鳴卿 李高卿 李嵐卿 李宗卿 李洛卿 李易卿 李德卿 李士卿 李修卿 李秋卿 李紹卿 李楚卿 李相卿 李森卿 李友卿 李雄卿 李沐卿 李泊卿 李亞卿 李崢卿 李月卿 李和卿 李愷卿 李玉卿 李凡卿 李雪卿 李蔚卿 李為卿 李雅卿 李宜卿 李人卿 李胤卿 李煥卿 李悅卿 李小卿 李晨卿 李望卿 李來卿 李城卿
❸ 中國古代歷法的演變過程
中國古代歷法演變大致又可以分為五個時期,
一. 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歷法;
二. 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餘家,均 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
三. 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
四. 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歷,又稱陽 歷)
五. 陰陽歷結合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採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歷法,簡單說就是根據天象變化的自然規律,計量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示季節來臨的法則。中國古代天文學史,在一定意義上來說,就是一部歷法改革史。 縱觀中國古代歷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臵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臵的計算等。
❹ 李德卿這個名字好嗎
好名字,李德卿
李德卿測試結果是:
天地開泰萬事成,身體康安亦富榮,否泰名譽兼享福,一生無憂樂綿長。繁榮發達,信用得固,萬人仰望,可獲成功。萬物開泰,最大吉祥的暗示,但常人恐不當。天地開端﹐萬物創始之象﹐威望﹑長壽之運格﹐有獨立﹑單行﹑健全﹑發達﹑富貴﹑名譽﹑幸福﹑長壽等暗示力﹐宜靜不宜動﹐靜可得良機﹐如旭日東升﹐以溫和步驟﹐可獲得成功﹐事半功倍﹐但對常人恐有過好﹐不堪當之之數也。(吉)天地開端創始之象,有始收,富貴,長壽,乃為大吉之數,但宜靜不宜動,靜可得良機,如旭日東升,以溫和步伐,可獲大成功,健康,榮華,名譽,終生幸福之命運也…
❺ 陽歷和陰歷是誰發明的
歷法 是用年、月、日等時間單位計算時間的方法。 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種。陽歷亦即太陽歷,其歷年為一個回歸年,現時國際通用的公歷(格里歷)即為太陽歷的一種,亦簡稱為陽歷;陰歷亦稱月亮歷,或稱太陰歷,其歷月是一個朔望月,歷年為12個朔望月,其大月30天,小月29天,伊斯蘭歷即為陰歷的一種;陰陽歷的平均歷年為一個回歸年,歷月為朔望月,因為12個朔望月與回歸年相差太大,所以陰陽歷中設置閏月,因此這種歷法與月相相符,也與地球繞太陽周期運動相符合。中國的農歷就是陰陽歷的一種。 中國古代的歷法: 朝代 歷名 編者 使用年份 西漢 太初歷/三統歷 鄧平 前104年-84年 東漢 四分歷 編? 85年-205年 乾象歷 劉洪 206年-236年 曹魏 景初歷 楊偉 237年-442年 劉宋 元嘉歷 何承天 443年-462年 大明歷 祖沖之 463年-520年 北魏 正光歷 李業興 521年-539年 興和歷 李業興 540年-549年 北齊 天保歷 宋景業 550年-565年 後周 天和歷 甄鸞 556年-578年 大象歷 馮顯 579年-583年 隋 開皇歷 張賓 584年-607年 大業歷 張冑玄 608年-618年 唐 戊寅歷 傅仁鈞 619年-665年 麟德歷 李淳風 666年-728年 大衍歷 一行 728年-761年 五紀歷 郭獻之 762年-784年 貞元歷 徐承嗣 785年-821年 宣明歷 徐昂 822年-892年 崇玄歷 邊岡 893年-955年 五代 欽天歷 王朴 956年-959年 北宋 應天歷 王處訥 960年-980年 乾元歷 吳昭素 981年-1000年 儀天歷 史序 1001年-1023年 崇天歷 宋行古 1024年-1063年 明天歷 周琮 1064年-1073年 奉元歷 衛朴 1074年-1091年 觀天歷 皇後卿 1092年-1102年 占天歷 姚舜輔 1103年-1105年 紀元歷 姚舜輔 1106年-1126年 金 大明歷 楊級 1127年-1179年 重修大明歷 趙知征 1180年-1280年 南宋 統元歷 陳德一 1135年-1160年 乾道歷 劉孝榮 1167年-1175年 淳熙歷 劉孝榮 1191年-1198年 會元歷 劉孝榮 1191年-1198年 統天歷 楊忠輔 1199年-1206年 開禧歷 包翰元 1207年-1250年 淳祐歷 李德卿 1251年-1252年 會天歷 譚玉 1253年-1270年 成天歷 陳鼎 1271年-1274年 皇極歷 劉焯 605年-617年 乙未歷 耶律履 1180年- 授時歷 是中國古代曾經使用過的一種歷法,為元代郭守敬、王恂、許衡等人創制,因古語「敬授人時」而得名,從元朝至元十八年1281年開始實行。明朝所頒行的 大統歷 基本上就是授時歷,總共實行了364年。 授時歷應用弧矢割圓術來處理黃經和赤經、赤緯之間的換算,並用招差法推算太陽、月球和行星的運行度數。授時歷的採用統天歷的長度,365.2425日為一年,29.530593日為一月,與現在所使用的公歷的數值完全相同。推算節氣的方法是將一年的1/24作為一氣,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它正式廢除了古代的上元積年,而截取近世任意一年為歷元,所定的數據全憑實測,打破古代制歷的習慣,是中國歷法上的大變革之一。 儒略歷 ,是格里歷的前身,由羅馬共和國獨裁官儒略·愷撒採納埃及亞歷山大的希臘數學家兼天文學家索西琴尼計算的歷法,在公元前46年1月1日起執行,取代舊羅馬歷法的一種歷法。一年設12個月,大小月交替,四年一閏,平年365日,閏年於二月底增加一閏日,年平均長度為365.25日。由於累積誤差隨著時間越來越大,1582年後被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改善,變為格里歷,即沿用至今的西歷。 現行 公歷 即 格里歷 ,亦有譯為 額我略歷 、 格列高利歷 、 格里高利歷 ,是由義大利醫生兼哲學家裡利烏斯(Aloysius Lilius)改革儒略歷制定的歷法,由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頒行。格里歷是陽歷的一種,於1912年開始在中國正式採用,取代傳統使用的中國歷法夏歷(農歷),而中國傳統歷法是一種陰陽歷,因而格里歷在中文中又稱 陽歷 、 西歷 、 新歷 。格里歷與儒略歷一樣,格里歷也是每四年在2月底置一閏日,但格里歷特別規定,除非能被400整除,所有的世紀年(能被100整除)都不設閏日;如此,每四百年,格里歷僅有97個閏年,比儒略歷減少3個閏年。格里歷的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接近平均回歸年的365.24219日,即約每3300年誤差一日,也更接近春分點回歸年的365.24237日,即約每8000年誤差一日;而儒略歷的歷年為365.25日,約每128年就誤差一日。到1582年時,儒略歷的春分日(3月21日)與地球公轉到春分點的實際時間已相差10天。因此,格里歷開始實行時,同時規定,原先儒略歷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的次日,為格里歷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即有10天被刪除,但原有星期的周期保持不變。格里歷的紀年沿用儒略歷,自傳統的耶穌誕生年開始,稱為「公元」,亦稱「西元」。
❻ 李銳在數學方面有什麼成果
李銳(1769~1817)是中國古代數學家,又名向,字尚之,號四香,江蘇元和縣(今屬蘇州市)人。
少從名師
李銳先世居河南,祖父名橫,父名章培。李章培系乾隆十七年(1752)進士,曾任河南伊陽(今汝陽)知縣,後調兵部主事。李銳生於1769年1月15日,「幼開敏,有過人之資。從書塾中撿得《演算法統宗》,心通其義,遂為九章八線之學。」
1788年,李銳為元和縣生員。次年錢大昕來主持紫陽書院,李銳就此受業其門下。1791年,李銳從紫陽書院肄業,開始向錢大昕學習天文和數學知識。錢氏「始教以三角、八線、小輪、橢圓諸法,復引而進於古」。錢大昕「日以翻閱群書校讎為事,遇有疑義輒與銳商榷」。例如撰成《三統術衍鈴》之後,就請李銳算校並作跋,可見錢氏對這位弟子的學問相當滿意。這段學徒生涯,使李銳不但學到了知識,而且熟悉了乾嘉學派大師的治學方法,對此有人記道:「受業於錢辛楣宮詹(指大聽)為九數學,宮詹誨之曰:『凡為弟子者,不勝其師,不為賢弟子,吾友段若鷹(即玉裁)之於戴東原(即震)是矣,子其勉之。』先生(即李銳)於是閑門沉思五年,盡通疇人家言。」
由於錢大昕的介紹,李銳開始與比他年長6歲的焦循通信。1790年,焦循以所著《群經宮室圖》二部寄錢大昕,後者復函稱「已分一部致李生尚之,並將尊札付其閱看,伊亦深佩服,以不得握手為恨。」李銳也給焦循去了一信內容主要討論行星運動問題。
幕賓生涯
1795年,阮元出任浙江學政,開始籌劃編纂《疇人傳》。不久李銳被邀至杭州,實際上成為這一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天文、數學家傳記的主筆。在此期間,他常往來於蘇、杭之間,得以廣泛接觸江南各藏書名家所收珍本秘籍,並有可能獲讀文瀾閣四庫全書中的傳抄本。在此基礎上,李銳對中國古代數學進行了認真的研究,他的工作與乾嘉學派對古代經典的廣泛整理是相一致的。先後經他整理過的中國古代數學名著有李冶的《測圓海鏡》和《益古演段》、王孝通的《緝古算術》、秦九韶的《數書九章》,及《九章算術》等。在天文學方面,李銳相繼對三絕、四分、乾象、奉元、占天、淳佑、會天、大明、大統等歷法進行了疏解。並先後完成《三統術注》《四分術注》等五部書稿。在經學方面,他曾協助阮元校勘《周易》《穀梁》及《孟子》,其成果被載入阮元編的《十三經註疏》之中。他又自撰《周易虞氏略例》《召浩曰名考》這樣的經學作品。
1798年,李銳完成了《弧矢算術細草》一書。1799年在讀《宋書?律歷志》時、對其中用棕轉述之何承天調日法有所悟,撰成《日法朔余強弱考》一書。同年《疇人傳》編竣。在此期間,李銳與焦循同居阮元節署之內。朝夕相處,「共論經史,窮天人消息之理。」大約此時,李銳通過焦循了解到汪萊的工作;汪、李初次見面則在1800年。
汪萊於1801年授館揚州,同年撰成《衡齋算學》第五冊,議論秦九韶,李冶開方之「可知」與「不可知」,即數字方程是否也有一個正根。稿成後汪氏曾分送張敦仁和焦循二人求正、焦循逐將汪萊的書稿出示給李銳。李銳看畢「深嘆為精善,復以兩日之力作開方三例」。這是1862年9月5日的事。當時李銳喪妻不久、又逢失子,獨自居住於西湖邊之孤山附近,心境十分凄涼。他在為汪萊所作的跋文中說:「是卷窮幽極微,真算氏之最也」。隨後給出的「三例」則是他研究方程理論的開篇之作。
1805年,李銳應揚州太守張敦仁之邀前往入幕。此時在場州的數學家還有焦循、汪萊、凌廷堪、沈欽裴等人,一時風雲際會,尤以李、汪、焦(一說李、凌、焦)三人被譽為「談天三友」。張敦仁先後撰寫《緝古算經細草》,《求--算術》、《開方補記》等書,都得到李銳的鼎力相助。他覓得南宋版《九章算術》(前五章)、《孫子算經》、《張丘建算經》之後,都請李銳算校整理。大約同時,汪萊完成了《衡齋算學》第七冊,把方程論的研究又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1806年,李銳回到蘇州。這一年他相繼撰成《勾股算術細草》、《磐折說》、《戈戟考》等作品,又為張敦仁復校《求——算術》。1808年寫成《方程新術草》,書成後即寄給北京的李潢一部抄本。當時李潢正在從事《九章算術》的研究,他後來復函李銳,對此書及兩年前經由張敦仁送來的《勾股算書細草》給予很高的評價。李銳與李潢,也被人並稱為「南北二李」。
李銳生平雖曾多次參加科舉考試,但是均未獲成功。1801年,李銳從張敦仁在南昌的府邸出發,前往北京參加他的最後一次考試。這次順天府的鄉試又以失敗告終,但他得以與李潢這位神交已久的學術知己聚首。在京期間,他們曾頻繁往來,主要討論《九章算術》中的問題。
李銳一生對中算古籍十分珍視,除了以上提到曾多部古算書校釋外,又於1800年親自購得梅文鼎手錄之明清之際數學珍本《西鏡錄》;此書後由焦循另抄一冊,得以流傳至今。在北京滯留期間,他又從李潢處讀到阮元錄自《永樂大典》的多部算書。1814年,李銳得到一部散亂的《楊輝演算法》,遂據文義重新排列整齊。1816年,他從張敦仁處獲閱阮元早先訪得並呈入四庫的《四元玉鑒》,開始動手整理,可惜因體力不支未能卒業,以至阮元嘆道:「惜乎李君細草未成,遂無能讀是書矣。」
貧病相伴
李銳雖然長年奔走於達官顯貴之間,他的家庭生活卻是十分清苦的。在他留下的日記中,經常可以看到「受某某銀若干」的記載;有一則日記還提到李潢托請張敦仁「少分清俸,以瞻其家,俾得悉心、著書。」李銳也經常以自己的精神勞動來回報他的導師或保護人,錢大昕、張敦仁、阮元、李潢等人都曾採用過他的研究成果,難怪有人說他「凡有詰者」,「悉詳告無隱」。李銳嗜書如命。為此不得不節衣縮食。有時實在買不起。他就靠借書和抄書來獲得所需的資料。尤為可悲的是、為了傳宗延嗣,他在發妻龔氏及愛子天亡之後又相繼二次娶妻,直到臨終始得一子。過度的工作量和沉重的家庭負擔無疑加劇了他生活的貧困,也損害了他的健康。
1814年,李銳已患重病,此時他開始向弟子黎應南講授開方與解方程的理論,斷斷續續地講了三年,其講稿就是後來的《開方說》。1817年夏,李銳病情惡化,臨終前囑托黎應南務必將尚未定稿的《開方說》下卷寫好。1817年8月12日,正值創造盛年的李銳咯血身亡。時年僅48歲。
李銳去世後,黎應南「謹遵先生遺命,依法推衍」。於1819年將《方程論》全部完成。
李銳的科學著作,主要的都被收集在《李氏遺書》之中。該書初刊於嘉慶年間,共11種18卷,其子目為:《召浩曰名考》、《三統術注》、《四分術注》、《乾象術注》、《奉元術注》、《占天術注》、《日法朔余強弱考》、《方程新術革》、《勾股算術細草》、《弧矢算術細草》、《開方說》。此外,他還著有《測圓海鏡細草》、《緝古算經細草》、《補宋金六家術》;《回回歷元考》等書。
李銳在其學術活動中集繼承與創造於一身。他對數學的貢獻,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編纂《疇人傳》
《疇人傳》是一部以歷法沿革為主線,以人物為核心的大型天文、數學家傳記,共收錄自遠古至清初的中外歷算家316人。每一人物均由「傳」、「論」兩部分組成:「傳」主要是原始文獻的薈萃、「論」是編者對傳主的簡短評語。沒有對中國古代天文、數學的全面了解和博覽群書的條件,是很難勝任這一任務的。李銳正是這部書的總體設計者和主要執筆人。
作為該書名義上主編的阮元,提到其編輯過程時自雲「供職內外,公事頻繁」,而「元和學生李銳暨台州學生周治平力居多」。類似的話在他為羅士林《續疇人傳》寫的序言和應李銳子可玖寫的傳記中都一再重復。阮元以地方長官的身份辦學刻書,先後冠其名出版的《經籍纂詁》,《十三經註疏》、《皇清經解》等大部頭經學著作無不出自其幕賓之手,此情自可推論到《疇人傳》上。阮自稱「本昧於天算」,又認定李銳「深於天算術。江以南第一人也」,因而將《疇人傳》的具體工作交李銳來於是十分可能的。
從該書的具體內容來看,「張壽王」「劉洪」「馬顯」「昭素」「周蹤」「劉孝榮」「衛朴」「姚舜輔」「蔣友仁」「王孝通」「李德卿」「譚玉」「楊級」「耶律履」「貝琳」傳都與李銳有關著作中的文字完全相同;「虞劉」「王處鈉」論中亦可見到「李尚之銳曰」等字樣,因而早就有人說:「(疇人傳)正傳成於阮氏,實乃元和李氏之筆」。
整理古算書
乾隆年間編纂《四庫全書》,一大批久經埋沒的珍貴古代學經典得以重見天日,戴震、阮元、張敦仁等人都曾致力於羅各種「算經十書」和宋元數學名著。然而這些古書歷經輾傳抄或翻刻,訛文奪字迭出,所用術語又往往與當時的不同,而校勘和注釋的任務是相當艱巨的。
《九章算術》是中國古代數學的代表作,現在公認早期最的校注工作是1820年出版的李潢之《九章算術細草圖說》。而早在此之前,李銳就已先後完成《勾股算術細草》和《方新術草》二書,書成後都曾送李潢過目,有李潢的信為證:
「讀大著《方程新術草》一卷,正負相當各率,正從前傳刻之誤,闡古人未發之覆,愉快彌日。《股(算術)細草》,前歲(1807)古愚太守(即張敦仁)見。惠一本,條段各圖,細入毫芒,真精思大力之作也。」對照李潢和李銳關於勾股定理及其應用的說明,不難發現二者所用「條段各圖」幾乎雷同,尤其是李潢書中關於劉微用「出入相補」法證明勾股定理的一段說明顯然是完全照搬李銳的。李潢書中關於「方程新術」的解釋,基本上也是因襲李銳的著作。
李銳也曾撰寫《海島算經細草》和《緝古算術衍》、二書均已失傳。但張敦仁有《緝古算術細草》傳世,李銳曾為之算校並作跋,有人「疑此細草即以《緝古算術衍》為蘭本,而擴其意耳。」李銳又協助張敦仁完成《求一算術》和《開方補記》二書。
李銳還曾整理過《孫子算經》、《測圓海鏡》、《益古演段》、《數書九章》、《四元玉鑒》、《楊輝演算法》等。
疏解調日法和求一術
調日法是中國古代天文學家用分數來近似表達天文基本數據的一種數理方法,但是「元明以來疇人子弟,罔識古義,競天知其說者。」李銳在讀《宋書?律歷志》的時候,注意到其中周瓊轉述「宋世何承天更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十七分之九為弱率,於強弱之際以求日法」的意義,他解釋道:何氏以26/49和19/17為上、下限,將朔望月的奇零部分表示為(26×15+9×1)/(49×15+17×1)=399/752,即選取強、弱二率適當的加權平均來近似表達觀測值,這就是調日法的本質。上述分數中分子叫作朔余,分母叫作日法。
以此為契機,李銳對51家古代歷法進行了考察,試圖將每一歷法所給出的日法和朔餘二值表示成上述帶權加成的形式,並以此推測它們是否應用調日法而來。這一工作使調日法這-古代分數近似法重新受到重視,被人稱為「尤為抉盡間奧,皆必傳之作,不但與秦氏書為羽翼也。」
但是從現代數學的觀點來看,位於兩個既約分數之間的任何分數都可以表示為它們二者的帶權加成形式,因此僅以此來判定古代歷法的數據系由調日法而來是欠嚴謹的。況且由於精度所限和運算之繁復,古代制歷者也不大可能全用這種累乘累加的方法來確定其日法和朔余。李銳大約感到了後一困難,他又創造了一種「有日法求強弱(數)」的方法,其目的仍然是將朔余與日法的比值表示為26/49和9/17的帶權加成。若以A表示日法,x和y分別表示強、弱二數,李銳提出的問題相當與求解二元一次不定方程:47x+17y=A,其術文提供了一種依賴於求一術的簡捷演算法,從而在中國數學史上第一次溝通了二元一次不定方程與同餘式組這兩類問題之間的聯系。
研究代數方程論
李銳對代數方程論的興趣發軔於對秦九韶、李冶等末元數學家著作的整理與研習,但其直接導因卻是汪萊在《衡齋算學》第五冊中對各類方程是否僅有一個正根的討論。在為汪萊所作的跋文中,他將汪萊所得到的96條「知不知」歸納為三條判定準則,其中第一條相當於說系數序列有一次變號的方程只有一個正根,第三條相當於說系數序列有偶數次變號的方程不會只有一個正根;它們與16世紀義大利數學家卡當提出的兩個命題十分相似。
在《開方說》中,李銳則給出了更一般的陳述:「凡上負、下正,可開一數」,「上負、中正、下負,可開二數」,「上負、次正、次負、下正,可開三數或一數」,「上負、次正、次負、次正、下負,可開四數或二數」;推而廣之,他的意思相當於說:(實系數)數字方程所具有的正根個數等於其系數符號序列的變化數或者比此變化數少2(精確的陳述應為「少一個偶數」)。這一認識與法國數學家笛卡兒於1637年提出的判別方程正根個數的符號法則是不分伯仲的。
除了關於方程正根個數的判定法則之外,《開方說》中還有許多其他的重要成果。例如李銳首先引進了負根和重根的概念;他又將方程的非正數解稱為「無數」,並聲稱「凡無數必兩,無一無數者」,這里隱約含著虛根共扼出現的思想。李銳又在整數范圍內討論了二次方程和雙二次方程無實根的判別條件,創造了先求出一根首位再由變形方程續求其餘位數字和其餘根的「代開法」,還對末元算書中所包含的各種方程變形法,如倍根變形、縮根變形、減根變形、負根變形,逐一進行了解釋並加以完善。
所有這些內容,標志著李銳在方程論領域的工作突破了中國古典代數學的窠臼,成為清代數學史上一個引人注目的理論成果。
❼ 帶有「文傑」兩個字的古詩有哪些
1、初,福建中軍使薛文傑,性巧佞,璘喜奢侈,文傑以聚使用求媚,璘以為國計使,親任之。——《資治通鑒》
2、壬午,廣西全茗州土官許文傑率諸猺以叛,寇茗盈州,殺知州事李德卿等,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續資治通鑒》
3、贊自是吾文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 乃自不知所以稱之。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南史·列傳》
4、禮畢,以俘馘徇於都城,守貞首級梟於南市,諸子並賊黨孫願、劉芮、 張延嗣、劉仁裕、僧總倫、靖余、張球、王廷秀、焦文傑、安在欽等並磔於西市, 余皆斬之。——《舊五代史·後漢》
5、而 閩地狹,國用不足,以中軍使薛文傑為國計使。文傑多察民間陰事,致富人以罪, 而籍沒其貲以佐用,閩人皆怨。——《新五代史·世家·閩世家第八》
6、其夏,桓所管蘇茂州,又以鄉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綠州,都巡檢楊文傑擊走之。太宗志在撫寧荒服,不欲問罪。——《宋史·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