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90後女孩何夏進群炒股砸進102萬,錢是否還能追回來
這個錢很難追回來了,但是也可以報警,畢竟報警還是有一線希望。網路上被微信群薦股騙錢的受害人非常多,大多數人都追不回來,但是有一小部分幸運兒追討回的案例。
微信群薦股騙局層出不窮,即使有那麼多前車之鑒,依然還有很多人上當。現在簡單給大家說一說微信群薦股騙局。
反思:通常來看,騙子都喜歡挑新人下手,無論是炒股還是其他,新人都是最好騙的對象,因為新人什麼都不懂,而且很容易盲聽盲信。容易任人擺布。所以說無論我們炒股還是其他方面,大家都需要培養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不貪心,賺自己能看懂的錢。
Ⅱ 不小心被一個股票交流群推薦進了大和機構賬戶,現在群散了,我的錢還出得來嗎
我進去了2萬9解散了就是聯系不到了找人處理回來了23000你被騙了多少
Ⅲ 炒股騙子錢能追回來嗎
虧損額度超過3萬元rmb以上的。
交易記錄在一年以內的。
有交易報表或者銀行流水的
平台沒有跑路還在運作的。
有跟平台業務員和喊單老師聊天記錄的
滿足以上任意幾個條件我們有把握追回、時間3-15工作日,個別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合作之前會簽署明確的委託協議書,我們承諾客戶:無任何前期費用!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費用!
Ⅳ 90後女孩進群炒股砸進102萬,這些錢還能追回來嗎
像這個90後女孩所謂的炒股,其實並非炒股,而是進了詐騙群。像這種已經被騙走的錢,基本上是要不回來了。即便是追回了贓款,很有可能也會被收繳充公。所以不要抱有太大的希望,我們能做的就是等待著警察把這些犯罪分子捉拿歸案。至於錢什麼的沒了就沒了吧,好好的再想辦法賺回來。
然後在不斷的洗腦忽悠之下,讓他們大量的投入金額在他所自己創造的一個網站裡面。在這個網站其實跟所謂的炒股毫無關系,他只不過是利用這個網站模擬一下炒股的各種流程。一次又一次的騙這些人不斷的投入資金,當被別人發現其行為存在詐騙之後,就玩起了失蹤。
Ⅳ 夫婦貸款學炒股被騙200多萬,涉案錢財是否可以被追回
目前警方已經將犯罪嫌疑人逮捕,相信錢很快就能追回來。據悉,事情發生在一對夫婦身上,這對夫婦加入了一個炒股交流群,一開始夫婦還只是在群里聊天,看別人的盈虧。後來,他發現群主的炒股水平確實厲害,而且其他人按照他的方法,也確實賺到了錢。於是就想參與其中,也想賺錢。後來按照群主的指導,下載了一個軟體,並開通了賬戶,陸陸續續,這對夫婦投入了兩百多萬,其中還有很多錢是從銀行借來的。
Ⅵ 我被股票群騙了,可以幫我追回嗎
我覺得應該有些難度唉,如果報警的話,我覺得還不一定能追得回還是要看情況。
Ⅶ 我被炒股票網路詐騙十萬能追回來嗎
應當及時保留證據。最起碼要有匯款給對方的憑證,以及通過什麼形式,怎麼被騙的?對方的賬號等等。可以幫到你
Ⅷ 我被一個說股票的群忽悠買了康尼幣,現發覺被騙了,怎麼才能報案
我也被騙了,就是在同樂會跟所謂的星相老師買的,現在那個購買的網站都已經關閉了.支付寶的交易記錄還有在
Ⅸ 被別人忽悠進了股票群轉賬給他們領著買股票,錢還能要回來嗎
如果錢比較多,請立即報警。如果金額不大,就當買個教訓吧。你應該是遇到了詐騙。
Ⅹ 加入股票群,被騙58000會員費,報案有用如果有該如何報案
被騙58000會員費,可以報警,有沒有用,看公安機關的立案調查情況而定。如果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你被騙的財物也就會隨之追回。
先保留被騙證據,如:通信記錄、聊天記錄、轉賬或匯款記錄等。再打110報警或到附近派局所報案。當受害人數、涉及金額累計達到一定數額時也將被立案調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10)炒股群被騙的錢能追回來嗎擴展閱讀:
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北京市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的在1998年7月實施《北京市關於盜竊罪、詐騙罪、侵佔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犯罪的數額標准》:
關於詐騙罪犯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准,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
並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犯罪的重要標准,但不是唯一的標准。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詐騙罪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
河南省
對於詐騙犯罪,我們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2]
上海市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上海市認定詐騙犯罪具體數額標准作如下規定:
一、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並有詐騙前科或引起自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的,也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二、本《意見》下發之前已經受理的詐騙案件中,對個人詐騙數額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單位詐騙在5萬元以上滿10萬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經逮捕並審查起訴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