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比特幣中國暫停ico幣交易 ico是非法集資龐氏騙局嗎
太多圈錢跑路的現象,投資者多為大媽,根本搞不懂ICO,區塊鏈,比特幣。發個ICO就像股票IPO一樣,還沒有任何監管,一群大媽做著一夜暴富的白日夢,到時被人騙得精幹,再去找政府鬧,政府能不緊急叫停嗎?
❷ 央行認定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是真的嗎
9月2日據報道,8月21日,央行總部收到了相關緊急報告,該報告條分縷析,明確指出,用實質重於形式的穿透式監管來看,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
引述之情人士稱,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ICO是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數字代幣公開發行的簡稱,模仿股票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來。即項目發起方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發行初始代幣的方式去獲得融資,不過初始代幣不能用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購買,因為這違反了各國關於融資的法律法規,而需要用比特幣、以太坊等流動性較好的數字資產購買。
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處於法律監管的邊緣,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盡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他建議,對ICO實施沙盒監管(在一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長霍學文也曾在一次內部閉門懇談會中表示,互聯網金融、區塊鏈和ICO,只有依法合規規范發展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獲得懲治。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所有金融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區塊鏈創新,互聯網金融的創新,ICO的創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風險,那麼所有的創新一定會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說傳統金融風險是1.0,互聯網金融風險是2.0那麼現在的區塊鏈和ICO風險就是3.0。」霍學文在此次會議中表示。
❸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非法融資的特點: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非法融資的定罪量刑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❹ 如何看待普洱幣詐騙,ICO融資在中國有未來嗎
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普洱幣詐騙是不是詐騙的官方消息,這就說明該傳言可能是不真實的。
傳言不可信,一定要關注官方消息,或者到官方去了解。
只有官方的發表消息才能證實。
❺ ICO收益暴漲幕後的推手到底是誰
ICO有多火?今年上半年中國投資額近26億元人民幣。以太幣自發行以來上漲近1000倍,國內亦有代幣自ICO以來漲幅超過200倍,部分ICO項目在數小時內便完成募集,部分普通投資人也眼紅不斷進場。
那麼,ICO收益暴漲幕後的推手到底是誰?
有業內人士透露,在這場數字代幣融資游戲中,首當其沖的「大玩家」是項目發行團隊、私募機構、幣圈和鏈圈的大佬、ICO交易所,四方承攬一個ICO項目的絕大部分額度,其次才是各類玩家和投資人。
「因為要保證發行成功,所以利益均沾是必須的,而且也有利於拉抬發行價格。這些大玩家手中擁有相當可觀的比特幣和以太幣,它們不僅自己參與到ICO中,而且還涉及到挖礦業務。也就是說,這些機構擁有的比特幣和以太幣不是無中生有,諸多礦機在日夜不停地挖掘剩餘數量的比特幣和以太幣。」該人士稱。
值得關注的是,繼北京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ICO投資風險提示之後,在8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布風險提示,稱近期各類以ICO名義進行籌資的項目在國內迅速增長,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並形成了較大的風險隱患,投資者應冷靜判別,謹慎對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在此前一天,有相關報道稱證監會正在向部分區塊鏈企業就ICO項目征詢意見,研究如何出台規范措施。
「ICO只能引導,無法取締。其原因就在於ICO是全球性的投資現象,並非國內獨有,比特幣和以太幣可以全球流通,就意味著ICO可以全球發行全球交易。監管層可以關閉國內的ICO,但是無法阻止投資者參與全球市場的交易,而且很多境外資本也在參與國內的ICO,除非關閉互聯網,不然依靠行政手段取締或者關閉都不是長久之計。」梁明指出。
❻ 小蜜淘公司涉嫌傳銷變相ICO發幣,這是真的么
根據經營模式判斷。如果以入會的形式加入,必須繳納會費或購買高價產品,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從中抽取高額利潤,就符合傳銷特點。加入需謹慎。
❼ ICO多數都是涉嫌非法集資嗎
8月19日,「九鼎要ICO,『九鼎幣』將橫空出世」的消息刷爆朋友圈。據報道,九鼎系公司將募集5000枚比特幣投資ICO項目,並按出資比例向投資者發放代幣,募資結束後代幣上線交易,代幣持有者將根據持有量分配投資收益。「幣圈」不乏興趣盎然者,還有投資者向中國證券報記者出示了募資說明書。
8月24日,監管層發布《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理出了可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的情形。專業人士表示,目前ICO的眾多情形都涉嫌非法集資。
徵求意見稿第十五條第二部分表示,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或者以從事理財及其他資產管理類活動、虛擬貨幣、融資租賃、信用合作、資金互助等名義籌集資金的,並且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籌集資金的,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專業人士表示,這將ICO納入了「非法集資監管框架」。
北京安理律師事務所有關律師表示,ICO是否需要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關鍵在於交易結構。眼下流行的三種交易結構中只有「虛擬商品-產品眾籌型」在特定條件下可被界定為預售,成為「非法集資」的可能性較低。
上述律師表示,「虛擬商品-產品眾籌型」交易結構中,代幣是用來支付使用區塊鏈的,其性質往往被認定為虛擬商品,所以屬於虛擬商品的預售,而預售通常不存在特殊的監管要求。不過,代幣的使用價值和使用行為應當真實存在;且發行代幣時不得承諾回報,包括不得根據用戶持幣數量定期以代幣的形式發放利息。違反以上要求的,可能構成非法集資。其餘類型交易結構涉及資質都需要審批,若沒有審批,則涉嫌非法集資。
關於如何區分靠譜ICO和非法集資,英國區塊鏈投資機構Global Advisors表示,若ICO中區塊鏈的使用不是不可或缺的,投資者可能需要小心。北京區塊鏈業內人士表示,雖然還需要出台細則理清什麼叫「代幣的使用」,不過一大批項目涉嫌非法集資是跑不掉的。同時,ICO中涉及的交易細節,譬如如何斷定莊家控盤、聯合坐莊等損害投資者的行為,依然需要明晰界限。
打著共享的旗幟,哪個不是非法集資?
❽ 非法ICO融資興起,會是下一個龐氏騙局么
ico類似於股票的IPO就是專門騙什麼都不懂的大媽,想一夜暴富那種。
區塊鏈,比特幣,甚至上網都不會的人卻為之瘋狂,拍腦袋想都有問題。
❾ 區塊鏈ico發幣市面上兩種不同的新加坡基金會有什麼區別
區塊鏈的參與者正在不斷延伸,拓展到各行各業。無論是初創企業還是上市公司,都在緊緊關注著區塊鏈技術。大家都在暗暗發力,爭取做這個行業的佼佼者。但對於海外公司主體選擇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哪種才是合規的,這邊教大家分辨一下:
首先注冊流程上,簡單的基金會是掃描件遞交注冊,合規的是原件寄到新加坡遞交注冊局注冊的。
其次,簡單的這種是注冊局發出電子版文件列印,合規的是從新加坡注冊局領取紙質文件。
對於發幣上交易所的,通常交易所會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火幣,OK,ZGB對客戶都有要求,那簡單的這種因為文件是國內製作的,律師不認可,需要去注冊局調取新的文件,而且這種公司擔保律師覺得風險大,所以收費就比較高,合規的律師收費就會低很多。
注冊新加坡基金會需要提供的資料:
提供新加坡基金會的名稱:以LTD.結尾,可以加FUND/FOUNDATION;
提供2名董事身份證(掃描件),另一名新加坡國籍董事我公司提供;
注冊時間:10-15個工作日;
注冊地址
注冊資本:1新幣,不驗資,不追加。
❿ 若「ICO」虛擬貨幣涉嫌集資詐騙,怎麼辦
你好,你的問題我答復如下:1、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是否構成刑事案件。2、若已經立案偵查,則要看立案調查後的結論,是否涉嫌集資詐騙罪。3、若定性為集資詐騙罪,則要看你的朋友是否知情,主觀上是否有欺詐的故意,是否與他人共同策劃、實施犯罪的行為。4、最後,若你的朋友與他人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則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