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個電視劇情是說股市的.我不知道叫什麼名字.
電視劇《坐莊》
版本:1-22集(全)
發行時間:2004年12月01日
演員:奚美娟
王茜
賈一平
崔可法
林鵬
董小燕
曹雪
楊靜
史光輝
內容簡介]:
《坐莊》是國內首部將鏡頭對准證券市場「莊家」的電視劇,揭示了當今證券業的非法操作、非法洗錢和違法競爭等擾亂金融秩序的丑惡行徑,是我國首部涉足股市黑幕,正面表現金融警察威嚴的電視劇。該劇講述一個陰謀互動的悚人故事:剛畢業的研究生一步登天當上了「操盤手」,他漸漸屈服於金錢:出賣色相、陷害同仁,取代經理,然後瘋狂設計出一個個天衣無縫的騙局和賭局,在金融警察的打擊下,走向滅亡。該劇不是對炒股事件流於表面的敘述,更沒有簡單地羅列偵察與反偵察的表面過程,而是注重揭示人物命運的內在思辨和深刻剖析。
『貳』 央視一部關於炒股電視劇,男主角聯合他人暗箱操作,女友為幫他挪用公款,後來自殺,誰能幫我說下名字
有一部香港的TVB的也是講炒股的叫《世紀之戰》,是鄭少秋、劉青雲演的,挺好看的:http://ke..com/view/826762.htm
還有一部國產的叫《坐莊》,挺有教育意義的,不過是好多年前的片子了:http://ke..com/view/408868.htm#sub6293295
『叄』 幾年前央視播出的關於炒股的電視劇,男主角暗箱操作,女友為了幫他挪用公司資金,後來自殺。哪部電視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公款罪)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資金罪)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七、將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修改為:「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挪用資金罪)
「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挪用公款罪)
法條釋義:
一、概念和構成
1979年刑法中並沒有規定挪用公款罪,在1988年1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中增補了挪用公款罪,1997年修改後的刑法(俗稱新刑法)又在第384條對該罪名進行了修改完善。由於法條規定得過於原則,司法實踐難以操作,為此兩高紛紛出台司法解釋。2001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出台的《關於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等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謀取個人利益,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該解釋的頒行,引起爭議。2002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含義問題作了解釋,糾正了上述司法解釋。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了國家公職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同時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制度和公共財物的所有權。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款,即國有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的貨幣資金。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的特定公物亦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對象,而除此之外的其它公物則不包括在內。
(二)客觀要件
挪用公款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
1、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含義
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肆』 挪用公款一百多萬炒股超過三個月有盈利,案發前只歸還了本金和利息,判了二年,出獄後還會因沒有上交盈利
挪用公款一百多萬炒股超過三個月有盈利,案發前只歸還了本金和利息,判了二年,出獄後不會因沒有上交盈利被告和追討。
不清楚可追問,滿意請採納。
『伍』 我挪用公款炒股虧了怎麼辦我不想坐牢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股市是高風險市場,原則上只用自有的資金進行炒股票,而且不能把全部的身家壓上去。畢竟有的時候漲但是跌的時候可能更多,A股市場牛短熊長,已經有差不多30年歷史,幾乎都是這樣的。
不考慮風險,挪用公款炒股票,這是自己挖坑往裡跳。那就看這個坑有多大了能否跳出來。跳出來了,能不能被發現?因為還要把這個坑填好了,因此最好的辦法是馬上把這個坑填上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陸』 挪用公款56萬用於炒股,案發前已歸還且屬於主動交代情節,法院會怎樣判決
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並且數額較大的。這是指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作為挪用人或者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資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將挪用的公款用於生產、經營、買房出租,作為個人參與企業經營活動的入股資金,存人銀行或者借給他人而個人取利等,如果行為人挪用公款後,為私利以個人名義將挪用的公款借給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使用的,不管這些單位是否將其挪用的公款用於營利活動,都應視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而不能認為屬於挪歸公用,這里的數額較大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以挪用公款l5萬至20萬元為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對於這種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的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法律既沒有要求挪用公款要達到多長時間,也不要求行為人營利的目的要真正達到。但如果行為人在案發前已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分別情節,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柒』 如果某甲挪用公款去炒股,3個月後虧了50萬,是故意還是過失
是直接故意,虧了50萬,可見本錢數量巨大.
『捌』 我是一個公司財務,挪用公款炒股,虧了幾十萬怎麼辦現在只能到夜總會兼職還債,怎麼賺錢還債
個人感覺幾10萬塊錢。跟朋友家裡面有的人商量一下,幫你還了。然後呢,你以後就不要炒股了,不要讀了,接受一個教訓。以後就不要干這方面的東西。一能努力工作,做一些正經一點的東西。賺到錢了就還給家人朋友就行了。幾10萬塊錢也算不了什麼錢。是吧!如果實在不行,把房子家裡面的房子跟家裡人商量,把他出來,是可以還債的。
『玖』 用公款炒股構成什麼罪
出納員挪用公款,涉嫌犯罪的可能面臨兩種處罰,如果是公司屬國有性質,構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公司是非國有性質,則構成挪用公司資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且符合下列情況的,會面臨刑事追究:1、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2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拾』 瘋狂股民完整版劇本
《瘋狂股迷》台詞
乙:今天人來的不少。
甲:看這交易大廳,早都坐滿了。
乙:面對這么多觀眾,我們的心情很忐忑。
甲:心裡是不得勁,有的股漲,有的股跌。
乙:我們相聲講究四個字。
甲:低買高賣。
乙:我們要給大家帶來歡樂。
甲:只要大盤漲,心裡肯定樂。
乙:本場演出的情況大家都看到了。
甲:親愛的股民朋友們,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今天股市大漲,滬市漲500點,深市漲1000點,大盤達到5000點!人人發大財,統統漲停板!
乙:(推甲)你出去溜達溜達。(甲踱回,乙問甲)你跑這炒股來了?我們這給大家表演相聲呢。
甲:你還說相聲那?整天半死不拉活的,錢來的太慢了,沒勁。我早不說相聲了。
乙:不說相聲你吃什麼啊?
甲:炒股啊。你沒聽人家說么,要想掙大錢,炒股不費難。馬無夜草不肥,人不炒股不富。男人不炒股,白活三十五。你今年多大?
乙:我三十六。
甲:完了,你白活了。
乙:嘿!我不炒股就白活了?
甲:那當然了,我問你,你走在馬路上看見1千塊錢,旁邊沒人,揀起來就是你的,你怎麼辦?
乙:(不好意思地)這……我得得著啊。
甲:瞧那模樣,「我得得著啊」。還是的啊,股市裡有的是錢等你去揀,還不算犯法,你不去?
乙:他們都說股市有風險,還有一句什麼「入市須謹慎」。
甲:誰告訴你的?
乙:就親戚朋友都這么說。
甲:你這幫親戚朋友太狠了。
乙:太狠了?
甲:瞧你這人緣混的,人家蒙你呢,怕你也去股市揀錢,把你穩住,人家好吃獨食。
乙:那是為我好!
甲:你這人就是沒出息,我不一樣。去年夏天我聽人家說股市好掙錢,我一頭就扎進了股市。這搶錢的好機會哪能落下哥們我啊。
乙:你懂股票知識么?
甲:懂那有什麼用?我有專家。
乙:您還認識專家那?
甲:通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一位股評專家。據說人家有內線,舅舅的表弟的媳婦在證監會,舅媽的表姐的丈夫在財政部,姨姨的兒子的同學在證券公司,姨夫的女兒的對象在基金公司。
乙:這位娘家人夠料啊!
甲:你管人娘家人婆家人,這位專家內幕消息大大的。那天我去找他了。看專家那派頭(模仿專家)……
乙:這專家怎麼這模樣啊。「專家,我找您」。
甲:「你找我啥事啊?」(東北口音,可仿范偉)
乙:專家,就是求您幫我選幾只股,知道您消息多,有辦法。
甲:「專家是人不是神,買賣還要自己定。三千元錢先交費,馬上選股祝成功——」
乙:啊,選股就三千啊?
甲:「信則靈,不信則不靈,童叟無欺,願者上鉤。下一位」。
乙:別別專家,我信,我交。
甲:「根據我多年的經驗,這是幾只最近要大漲的股票,拿去吧。」
乙:三千塊錢就買個小紙條啊?
甲:您可別小看這小紙條,我按照專家的指導,買了3隻股票,不到一個星期,真的翻番了。
乙:這專家還真有邪的。
甲:我是小賺了一筆啊,過幾天我又找專家去了。專家還在,還有不少人排隊等著選股。
乙:誰不想找點內部消息。
甲:好容易輪到我了,「專家是人不是神,買賣還要自己定。三千元錢先交費,馬上選股祝成功——」
乙:還是這句。
甲:找專家的人是越來越多,可是後來,(哭)我再也找不著他了,我的股票阿……
乙:別哭別哭,怎麼找不著了?
甲:(哭腔)找他得提前預約。
乙:那是想見他的人多。
甲:只有規定的日子才能去。
乙:約定好了再去啊。
甲:進門還得押身份證,探視時間馬上到了就得走。
乙:那是架子大……進去啦?
甲:可不進去了,連那幾個娘家親戚都進去了。
乙:那你就別炒股了,你也不懂股票知識,全靠著專家選股。
甲:說什麼呢?眼看著大把鈔票向你招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