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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講座16

發布時間:2022-12-22 01:26:40

⑴ 怎麼操作股指期貨,是買漲還是買跌

現在還沒推出。推出後買漲買跌都可以的。

期貨交易簡易知識
一、什麼是期貨
所謂期貨,顧名思義,就是規定未來一定時期交貨的商品,但實際上是一種可以反復轉讓、反復買賣的標准化合同。

二、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以保證金為基礎,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商品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三、期貨交易的經濟功能
發現價格、迴避風險、投資工具。

四、期貨交易的目的
套期保值或投機取利。

五、期貨交易的特點

1、商品合約化:期貨交易是合約的買賣,雙方在成交時並非憑現貨,而是通過既定的標准化合約成交,實物商品不直接進出期貨市場。

2、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其唯一的變數就是價格,其它要素如:數量、質量、交貨時間和地點都由交易所統一規定。

3、資金杠桿化:期貨交易是以5-10%的保證金作為擔保進行交易,因此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桿作用。

4、交易公開化:期貨交易是在公開場合(交易所內)自由競價進行,不是私下成交的。

5、交割票據化:期貨交割就是賣方交付倉單,買方交付付款憑證的過程,兩者均是法律認可受之保護的商業票據。

六、期貨交易的運行機制

1、競價制:期貨市場是一個規范化的市場,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數量優先」的原則公開競價成交。

2、保證金制:保證金是期貨交易所結算部門的一種財力保證,分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初始保證金一般僅占成額的5-10%,這個比例一般與交易風險保持一致,以保證合約的履行。客戶出現虛虧,需交納追加保證金。

3、每日結算制:期貨交易實行逐日盯市結算和無負債制度。即根據每日的成交、平倉、持倉及盈虧情況,按照規定追收保證金,從而保證百分之百的合同履約率。

4、對沖制:對沖即做與原來成交合品種、數量相同而方向相反的買賣,從而了結原來合約的履約責任。對沖的過程實質就是轉手的過程。

5、交割制:交割的實質就是把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結合起來,到最後交易日之前如不將原合約對沖即應交收實物。交割實行票據交換制,規定交割程序,由賣方提供倉單,買方提供付款憑證。賣方會員獲取倉單的方法:一是購買交易所指定的定點倉庫的倉單;二是將自己的貨物事先運抵定點倉庫,由其驗收後開具倉單;三是在交易所倉單拍賣會上購買倉單。

6、頭寸限制:即指買賣期貨合約數量的限制。簡言之就是規定「有多少錢就最多能做多少錢的買賣」。

7、價幅限制:即在前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一個范圍,交易者當天只能在這個價格範圍內交易。

七、誰可以進行期貨交易

參與期貨交易者可以分成兩大類,一類稱為套期保值者,另一類稱為風險投資者。套期保值者主要是利用期貨交易來轉移現貨交易的風險,從而達到減少成本、穩定利潤的目的,在時機較好時也會利用實物商品買賣作為「後盾」進行投機獲利。風險投資者則主要利用期貨交易作為一種類似股票、房地產的投資手段,以追求高利潤。

套期保值的參與者可各行業的商品生產者、營銷者、加工者、進出口商、債權者和債務者。

生產者:商品生產需要一個周期,此間價格的變動會影響生產者的利潤。在生產周期內參與期貨交易,可以將利潤事先固定,若時機選擇得當,不僅可以穩定利潤,還可以獲得一筆額外收入。

營銷者:商品從購入到售出需要一段時間,進行期貨交易既可靈活地選擇購入和售出時機,減少倉儲費用,又可為庫存商品進行保值。

加工者:從購買原料到實際使用需要一段時間,從原料投入到製成產品出售又需要一段時間,無論是原料價格還是製成品價格發生不利變動都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明智的加工者需要參加兩類套期保值,即原料的買空套期保值和製成品的賣空套期保值,既可以為所購原料和將來售出的製成品保值,又可靈活選擇原料購入或製成品售出時機,減少兩者的庫存費用。

進口出商:從交貨到提貨需要一段時間,且付款一般發生幣種間兌換問題,貨價或匯率的不利變動都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雖然在國際貿易中制定了許多迴避風險的措施,如離岸價、到岸價等。但它們很難完全達到目的,且需要反復談判,費時費力。而同時參加貨物和外匯套期保值,既可以穩定利潤,也可以少費口第三者舌。

債僅者和債務者:無論是債主還是欠債人,在債款借出到償還期間,若利率發生波動,兩者之一就會遭受一定損失。若借債和還債還要發生幣種兌換,匯率的波動也會使兩者之一蒙受額外損失。為了迴避這些風險,最好的選擇是參加金融套期保值。

風險投資參與者眾多,任何一個有資本而又想追求高回報率者都可參與期貨交易的風險投資,只不過實力雄厚者可直接參與,資金不足者需參加某項基金來間接參與而已。

參與期貨交易,您會發現它比投資房地產業和股票業更具吸引力,但同時也提醒您注意,參與期貨交易更應具備風險意識,做好必要的必理准備

⑵ 如何做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中文名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類別
規則條例
適用范圍
股指期貨交易中
相關條例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快速
導航
規則細節創新法律規則
內容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以及《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除已發布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多項交易所業務規則修訂稿外,證監會將繼續統籌期指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預計將於4月前後正式上市並接受投資者開戶。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規則細節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記者注意到有多處關於「期權」的表述,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規則之時,也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世界范圍內期權交易量數倍於期貨,例如韓國的指數期權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種。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對於市場猜測的「上證50期指」等新產品,有關方面表示沒有這方面進展。從長遠發展看,中金所將建立包括股權類、利率類、匯率類的產品體系。當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證滬深300指數期貨平穩上市安全運行,尚沒有其他相關產品推出想法。
法律規則
法律條款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交易規則
第一要點、看著大盤做股指。自從有了股指期貨以後,股票變成了什麼呢?股票變成了現貨。股票是現貨,股指是期貨。我們做商品的時候,那麼市場上的銅是現貨,我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大豆是現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有了股指之後,股票是我們的現貨。期貨主要的功能有兩個,第一是規避風險,第二是發現價格。規避風險主要是套保這樣的,會有很多的方式。在實盤當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大家來看一下,期貨引導現貨,現貨推動期貨。把這句話給它簡單地推斷一下,就是股指引導大盤,大盤推動股指。我們在交易的時候,注意一下,股指上漲了,總體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懷疑它走的會一致,說的是在一分鍾、兩分鍾的時間股指引導大盤,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時候你看一下股指就可以了,股指會告訴你大盤怎麼走。
假設說股指在上漲,大盤在下跌,你在這里再等上一兩分鍾,你會看到大盤掉頭了。大盤掉頭往上走。大盤一往上走,股指一掉,大盤往上一掉,又把股指往上推動,推動股指的再次上漲,股指上漲又帶動大盤繼續上漲。大盤的繼續上漲又推動著股指再上漲。這個旱地拔蔥就是在瞬間出現這三五十個點的時候,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我們看到大盤往上掉頭,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再去放空,一會兒一跳十個點,突然一個三五十個點,把多單平掉,等著回落,回落十個點八個點,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繼續做多單。
在交易當中我們看到做單的思路,第一個短線憑著什麼呢,技巧是短線憑著盤感,這個盤感就讓你在瞬間感覺到一股力量。假設說,這里有一張紙,那麼來了一股力量,這是一支箭,射過來了,能把紙穿透,還有我拿著它也可以把紙捅破。當然我們知道箭的力量是相當大的。剛才說的交易者就是這么抓住這些點的。短線憑的是盤感,長線就看趨勢。在交易當中既然看著大盤我來做股指,那大盤和股指當它出現一個方向的時候,你大膽第做。大盤和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膽做多,不要想太多。每個交易者心中都有一個老虎,這個老虎時時刻刻准備跑出來,那就是怕損失。實際上在交易當中,不要去想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當你把方向看好的時候,你發現你會賺錢很輕松。如果兩個方向背離,大盤向下,股指向上,這樣我就那裡等,空單我也不敢做,多單我也不敢做,等它兩個發出同一個信號再做。
合約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⑶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規則細節

早開盤15分鍾 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⑷ 股指期貨方面的知識想要學習該如何著手

http://goldfz.blog.sohu.com/23614745.html
推薦曾青平的博客,又詳細介紹

⑸ 什麼叫股指期貨,如何操作

股指期貨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標的資產的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買賣雙方報出的版價格是一定時期權後的股票指數價格水平。在合約到期後,股指期貨通過現金結算差價的方式來進行交割。
股指期貨下單的方式:1、通過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投資者應當填寫數碼交易指令單。2、以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同步錄音。3、以計算機、互聯網等委託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保存該交易指令。

⑹ 想學股指期貨,應從哪方面學習介紹一兩本好書。股指期貨和股票有什麼區別謝謝

建議實踐中學習,書本也只講到一些基礎概念。股指期貨與股票可以說是兩個概念,就像股票與債券一樣,那麼也就是說從定義到本質都不一樣……期貨字面解釋為期望中的貨物,與現貨相對,就是沒有實物而是基於對該產品的美好預想規劃而進行投資以獲取回報,風險較大……而股票是做為公司股東的對所有權進行買賣……這兩個沒什麼可以比較的……

⑺ 什麼是股指期貨如何操作

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

操作方式:

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到期後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拓展資料:

股指期貨交易由於具有T+0以及保證金杠桿交易的特點,所以比普通股票交易更具有風險,建議新手在專業的分析師指導下進行交易方能有理想的投資回報。這對股票投資者來說尤為重要,具體來說:

(1)期貨合約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

股票買入後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況下股票數量不會減少。但股指期貨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進行平倉或者交割。因此交易股指期貨不能象買賣股票一樣,交易後就不管了,必須注意合約到期日,以決定是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結算交割。

(2)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必須每日結算

股指期貨合約採用保證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約面值約10-15%的資金就可以買賣一張合約,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間,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風險,因此必須每日結算盈虧。

買入股票後在賣出以前,賬面盈虧都是不結算的。但股指期貨不同,交易後每天要按照結算價對持有在手的合約進行結算,賬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第二天開盤前必須補足(即追加保證金)。而且由於是保證金交易,虧損額甚至可能超過你的投資本金,這一點和股票交易不同。

(3)期貨合約可以賣空

股指期貨合約可以十分方便地賣空,等價格回落後再買回。股票融券交易也可以賣空,但難度相對較大。當然一旦賣空後價格不跌反漲,投資者會面臨損失。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股票現貨市場。比如2014年,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額達到163萬億元,同比增長16%,而2014年滬深300股票成交額為27.5萬億元(約占滬深兩市股票交易總額的37%),由此可見股指期貨的流動性顯著高於現貨.[5]

(5)股指期貨實行現金交割方式

期指市場雖然是建立在股票市場基礎之上的衍生市場,但期指交割以現金形式進行,即在交割時只計算盈虧而不轉移實物,在期指合約的交割期投資者完全不必購買或者拋出相應的股票來履行合約義務,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場出現「擠市」的現象。

(6)股指期貨關注宏觀經濟

一般說來,股指期貨市場是專注於根據宏觀經濟資料進行的買賣,而現貨市場則專注於根據個別公司狀況進行的買賣。

⑻ 有操作股指期貨的朋友么有沒有什麼好的課程推薦

股指期貨的杠桿效應很容易被外部資金利用,造成實際控制,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接觸,國家要求最低50萬的入市門檻,也是出於保護投資者的目的。
記得聽過一次講座也是說股指期貨,說股指期貨是國家宏觀調控,減少貧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富人把錢送進來,「賠給」國家之後被用來幫助貧困人口脫貧致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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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股指期貨套期保值如何操作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是在何種情況下進行機構如何操作股指期貨套期保值

空頭套期保值(賣出套保)空頭套期保值是指通過賣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從而達到保值目的。這是針對股市看跌的一種保值措施,它是通過期貨合約的收益彌補股市下跌而造成持有股票的損失,它是為現貨市場中正持有的股票進行保值的一種手段。

例:某投資者持有某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價格為20元,此時股市指數為2000點。該投資者認為,在未來2個月股票市場行情看跌,股指期貨也會下跌,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也會隨之下跌,但他又不願意賣出手中的股票(或者是由於交易清淡賣不出去)。為了規避這種可能的損失,該投資者便在股指期貨的2000點賣出2手股指期貨合約(每手保證金仍為10000元,每點值100元)。兩個月後,股市大盤指數跌至1800點,期貨指數也跌至1800點,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已跌至每股16元。該投資者在股票現貨市場的利潤縮水了,而同期股指期貨也跌至1800點,該投資者便買進兩手股指期貨合約平倉。這樣,該投資者在期貨合約上的盈利正好可以彌補同期在股票現貨市場上的損失。

該投資者的整個操作過程計算如下(為計算方便,仍不計算各項稅費)

A、下跌前的操作(股票大盤2000點,股票價格每股20元,期指價格2000點,每點值100元)

此時股票市值:10000股×20元/股=200000元

賣出2手股指期貨合約(開倉)成本:10000元/手×2手=20000元

B、下跌後的操作

此時股票市值10000股×16元/股=160000元

下跌前股票市值200000元-下跌後股票市值160000元=40000元,即投資者在股票現貨上損失40000元。

買進2手股票期貨合約(平倉)盈利:(2000點-1800點)×100元/點×2手=40000元。

這樣該投資者雖然在股票現貨市場上損失了40000元,但在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中得到了全部彌補,鎖定了利潤,達到了保值的目的。

股票指數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是很實用的,即使投資者對股市大盤很不了解,做多做空無從選擇,但僅從保值的目的講,無論是在指數期貨上做多還是做空,都可以彌補股市波動給投資者帶來的系統性風險。當股市走勢與投資者所預料的趨勢相反時,投資者在期貨市場上會遭受損失,但在股票現貨市場又可以獲利。這樣可以達到保值的目的。當然,實踐中投資者不可能做到前述示例中那樣絕對分毫不差的完全保值,但只要依照上述思路操作,即使有損失,也是很少的,同樣會達到大幅度地減小風險的目的。

⑽ 什麼是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編輯本段]世界主要股指期貨市場簡介

基本特徵
1. 股指期貨與其他金融期貨、商品期貨的共同特徵
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是指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特點。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進行。
交易集中化。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對沖機制。期貨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結束履約責任。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根據當日結算價對每一會員的保證金帳戶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如果價格向不利於投資者持有頭寸的方向變化,每日結算後,投資者就須追加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不足,投資者的頭寸就可能被強制平倉。
杠桿效應。股指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由於需交納的保證金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2. 股指期貨自身的獨特特徵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票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
合約的價值以一定的貨幣乘數與股票指數報價的乘積來表示。
股指期貨的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不通過交割股票而是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
標的指數不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為特定的股價指數,不是真實的標的資產;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
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在交割日通過結算差價用現金來結清頭寸;而商品期貨則採用實物交割,在交割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合約到期日的標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幾種;而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資成本,不存在實物貯存費用,有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有股利,如果股利超過融資成本,還會產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貨的持有成本包括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股指期貨的持有成本低於商品期貨。
投機性能不同。股指期貨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價格的波動更為頻繁和劇烈,因而股指期貨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股票指數期貨產生的背景和發展
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機構投資者的成長,市場對規避股市單邊巨幅漲跌風險的要求日益迫切,無論是投資者還是理論工作者,對推出股指期貨以規避股市系統性風險的呼聲都越來越高,決策層也對這一問題極為關注。那麼我國當前推出股指期貨時機是否成熟?股指期貨的推出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如何設計我國的股指期貨合約?從本期起,本版特開辟「股指期貨研究」專欄,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歡迎對股指期貨感興趣的業內外人士參加討論,共同為推動我國股指期貨的研究開發獻計獻策。
同其他期貨交易品種一樣,股指期貨也是適應市場規避價格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二戰以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股票市場取得飛速發展,上市股票數量不斷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脹。以紐約股票交易所為例:1980年其股票交易量達到3749億美元,是1970年的3.93倍;日均成交4490萬股,是1960年的19.96倍;上市股票337億股,市值12430億美元,分別是1960年的5.185倍和4.05倍。股票市場迅速膨脹的過程,同時也是股票市場的結構不斷發生變化的過程:二戰以後,以信託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取得快速發展,它們在股票市場中佔有越來越大的比例,並逐步居於主導地位。機構投資者通過分散的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然而進行組合投資的風險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價格的非系統性風險,而不能消除系統性風險。隨著機構投資者持有股票的不斷增多,其規避系統性價格風險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斷地發展進步。以美國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單種股票為對象的。1976年,為了方便散戶的交易,紐約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DOT),該系統直接把交易所會員單位的下單房同交易池聯系了起來。此後該系統又發展為超級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SDOT)系統,對於低於2099股的小額交易指令,該系統保證在三分鍾之內成交並把結果反饋給客戶,對於大額交易指令,該系統雖然沒有保證在三分鍾內完成交易,但毫無疑問,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優惠和優勢的。與指定交易循環系統幾乎同時出現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對單個股票進行交易,而是可以對多種股票進行"打包",用一個交易指令同時進行多種股票的買賣即進行程序交易(Program trading,亦常被譯為程式交易)。對於程序交易的概念,歷來有不同的說法。紐約股票交易所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出發,認為超過15種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稱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認的說法則是,作為一種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籃子股票的買賣,其買賣信號的產生、買賣數量的決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計算機技術的支撐下完成的,它常與衍生品市場上的套利交易活動,組合投資保險、以及改變投資組合中股票投資的比例等相聯系。伴隨著程序交易的發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開始了"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和管理的嘗試,"指數化投資組合"的特點就是股票的組成與比例都與股票指數完全相同,因而其價格的變化與股票指數的變化完全一致,所以其價格風險就是純粹的系統性風險。在"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的實踐基礎上,為適應規避股票價格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開發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就成為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看到了市場的需求,堪薩斯城市交易所在經過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後,在1977年10月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交了開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報告。但由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管轄權存在爭執,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瓊斯股票指數達成協議,該報告遲遲未獲通過。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菲利蒲.M.約翰遜和新任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約翰.夏德達成"約翰遜—夏德協議",明確規定股指期貨合約的管轄權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才為股指期貨的上市掃清了障礙。
到1982年2月16日,堪薩斯城市交易所開展股指期貨的報告終於獲准通過,24日,該交易所推出了道.瓊斯綜合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交易一開市就很活躍,當天成交近1800張合約。此後,在4月21日,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貨交易,當天交易量就達到3963張。日本,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後開始了股票指數的期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從此走上了蓬勃發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貨已發展成為最活躍的期貨品種之一,股指期貨交易也被譽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最激動人心的金融創新"。
(一)期貨市場與金融期貨的產生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紀的日本,不過直到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正式成立後,期貨交易才算邁入有組織的時代。事實上,當初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並非是一個市場,只是一家為促進芝加哥工、商業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商會組織。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才引進遠期合同,蓋因當時的糧食運輸很不可靠,輪船航班也不定期,從美國東部和歐洲傳來的供求信息,很長時間才能傳到芝加哥,糧食價格波動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農場主可以利用遠期合同保護他們的利益,避免運糧到芝加哥時因價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損失。同時,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遠期合同,減少因各種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費用上漲的風險,保護他們自身的利益。由於期貨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個現貨價格風險轉移的場所,因此,從期貨交易的合約中即可看到各個時代經濟結構的演變。
在期貨市場150餘年的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IMM)推出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Gurrency Futures),標志著金融期貨這一新的期貨類別的誕生,從而掀起一個期貨市場發展的黃金時代。1975年10月,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利率期貨合約棗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NMA)的抵押憑證期貨交易。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交易。短短十年間,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和股票指數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相繼問世,標志著金融期貨三大類別的結構已經形成。期貨市場也由於金融期貨的加盟而出現結構性變化。1995年,金融期貨的成交量已佔期貨市場總成交量的80%左右(見下表),穩居期貨市場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貨的誕生,給了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發展期貨市場的時機。自1980年始,這些國家和地區紛紛成立自己的期貨交易所,至1993年,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過美國,成長速度極為驚人。
(二)股票指數期貨的產生(70年代)
與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其他各種商品期貨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同樣是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而且是專門為人們管理股票市場的價格風險而設計的。
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是由宏觀性因素決定的,作用時間長,涉及面廣,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因此稱為不可控風險。非系統風險則是針對特定的個別股票(或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發生的風險,與整個市場無關,投資者通常可以採取投資組合的方式規避此類風險,因此,非系統風險又稱可控風險。投資組合雖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統風險,但當整個市場環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發生變動時,即發生系統性風險時,各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會朝著同一方向變動,單憑在股票市場的分散投資,顯然無法規避價格整體變動的風險。為了避免或減少這種所謂不可控風險的影響,人們從商品期貨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啟發,設計出一種新型金融投資工具棗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由於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本世紀七十年代,西方各國受石油危機的影響,經濟發展十分不穩定,利率波動劇烈,導致股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股票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夠有效規避風險,實現資產保值的金融工具。於是,股票指數期貨應運而生。它的興起,一方面給擁有股票和將要購買或拋出股票的投資者提供了轉移風險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給了期貨投機者以投機的機會,使得股票指數期貨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資者的青睞。
(三)投資組合替代方式與套利工具(1982年-1985年)
自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之後三年,投資者逐漸改變了以往進出股市的傳統方式,即挑選某個股票或某組股票,還誕生出其它投資方式,包括:第一,復合式指數基金(Synthetic Index Fund)誕生,即投資者可以通過同時買進股票指數期貨及國債的方式,達到買進成份指數股票投資組合的同樣效果;第二,運用指數套利(Return Enhancement),套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這是由於股票指數期貨推出的最初幾年,市場效率較低,常常出現現貨與期貨價格之間基差較大的現象,對交易技術較高的專業投資者,可通過同時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貨的方式獲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
(四)動態交易工具(1986年-1989年)
股指期貨經過幾年的交易後,市場效率逐步提高,運作較為正常,逐漸演變為實施動態交易策略得心應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動態套期保值(Dynamic Hedging)技術,實現投資組合保險(Portfolio Insurance),即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保護股票投資組合的跌價風險;第二,進行策略性資產分配(AssetAllocation)。期貨市場具有流動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場效率高的特徵,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客觀需求。尤其是過去十年來,受到資訊與資金快速流動、電腦與通訊技術進步的沖擊,如何迅速調整資產組合,已成為世界各國新興企業和投資基金必須面對的課題,股票指數期貨和其他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決這一難題的一條途徑。
(五)股票指數期貨的停滯期(1988年-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國華爾街股市單日暴跌近25%,從而引發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風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雖然事過十餘載,對如何造成恐慌性拋壓,至今眾說紛紜。股票指數期貨一度被認為是"元兇"之一,使股票指數期貨的發展在那次股災之後進入了停滯期。盡管連著名的"布萊迪報告"也無法確定期貨交易是唯一引發恐慌性拋盤的原因。事實上,更多的研究報告指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並未明顯增加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性。
為了防範股票市場價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均採取了多項限制措施。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定道瓊斯30種工業指數漲跌50點以上時,即限製程式交易(Program Trading)的正式進行。期貨交易所則制定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漲跌停盤限制,藉以冷卻市場發生異常時恐慌或過熱情緒。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價格"小幅崩盤"時,發揮了異常重要的作用,指數期貨自此再無不良記錄,也奠定了90年代股票指數期貨更為繁榮的基礎。
(六)蓬勃發展階段(1990年-至今)
進入九十年代之後,股票指數期貨應用的爭議逐漸消失,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更為理智,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相繼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貨的運用更為普遍。
股指期貨的發展還引起了其他各種非股票的指數期貨品種的創新,如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標的的商品價格指數期貨合約,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標的的大氣污染期貨合約,以及以電力價格為標的的電力期貨合約等等。可以預見,隨著金融期貨的日益深入發展,這些非實物交收方式的指數類期貨合約交易將有著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編輯本段]功能作用
股票指數期貨一有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市場由於所需的保證金低和交易手續費便宜,因此流動性極好。一旦有信息影響大家對市場的預期,會很快地在期貨市場上反映出來。並且可以快速地傳遞到現貨市場,從而使現貨市場價格達到均衡。
股票指數期貨二有風險轉移功能。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途徑,期貨的風險轉移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如果投資者持有與股票指數有相關關系的股票,為防止未來下跌造成損失,他可以賣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即股票指數期貨空頭與股票多頭相配合時,投資者就避免了總頭寸的風險。
股指期貨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配置資產。如果投資者只想獲得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或者看好某一類股票,如科技股,如果在股票現貨市場將其全部購買,無疑需要大量的資金,而購買股指期貨,則只需少量的資金,就可跟蹤大盤指數或相應的科技股指數,達到分享市場利潤的目的。而且股指期貨的期限短(一般為三個月),流動性強,這有利於投資人迅速改變其資產結構,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
另外,股指期貨為市場提供了新的投資和投機品種;股指期貨還有套利作用,當股票指數期貨的市場價格與其合理定價偏離很大時,就會出現股票指數期貨套利活動;股指期貨的推出還有助於國企在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股指期貨可以減緩基金套現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沖擊。
股票指數期貨為證券投資風險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它從兩個方面改變了股票投資的基本模式。一方面,投資者擁有了直接的風險管理手段,通過指數期貨可以把投資組合風險控制在浮動范圍內。另一方面,指數期貨保證了投資者可以把握入市時機,以准確實施其投資策略。以基金為例,當市場出現短暫不景氣時,基金可以藉助指數期貨,把握離場時機,而不必放棄准備長期投資的股票。同樣,當市場出現新的投資方向時,基金既可以把握時機,又可以從容選擇個別股票。正因為股票指數期貨在主動管理風險策略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日益被市場所接受,所以近二十年來世界各地證券交易所紛紛推出了這一交易品種,供投資者選擇。
股票指數期貨的功能可以概括為四點。1.規避系統風險。2.活躍股票市場。3.分散投資風險。4.可進行套期保值。
與進行股指所包括的股票的交易相比,股票指數期貨還有重要的優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提供較方便的賣空交易
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賣空交易的進行沒有較嚴格的條件,這就使得在金融市場上,並非所有的投資者都能很方便地完成賣空交易。例如在英國只有證券做市商才有中能借到英國股票;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10A-1規定,投資者借股票必須通過證券經紀人來進行,還得交納一定數量的相關費用。因此,賣空交易也並非人人可做。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
2、交易成本較低
相對現貨交易,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是相當低的。指數期貨交易的成本包括:交易傭金、買賣價差、用於支付保證金的機會成本和可能的稅項。如在英國,期貨合約是不用支付印花稅的,並且購買指數期貨只進行一筆交易,而想購買多種(如100種或者500種)股票則需要進行多筆、大量的交易,交易成本很高。而美國一筆期貨交易(包括建倉並平倉的完整交易)收取的費用只有30美元左右。有人認為指數期貨交易成本僅為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3、較高的杠桿比率
在英國,對於一個初始保證金只有2500英鎊的期貨交易帳戶來說,它可以進行的金融時報100種指數期貨的交易量可達70000英鎊,杠桿比率為28:1。由於保證金交納的數量是根據所交易的指數期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的,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價格變化情況,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或是否可以提取超額部分。
4、市場的流動性較高
有研究表明,指數期貨市場的流動性明顯高於現貨股票市場。如在1991年,FTSE-100指數期貨交易量就已達850億英鎊。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發展的情況來看,使用指數期貨最多的投資人當屬各類基金(如各類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的投資經理。另外其他市場參與者主要有:承銷商、做市商、股票發行公司。
[編輯本段]定價原理
經濟學中有個基本定律稱為"一價定律"。意思是說兩份相同的資產在兩個市場中報價必然相同,否則一個市場參與者可以進行所謂無風險套利,即在一個市場中低價買進,同時在另一個市場中高價賣出。最終原來定價低的市場中因對該資產需求增加而使其價格上漲,而原來定價高的市場中該資產價格會下跌直至最後兩個報價相等。因此供求力量會產生一個公平而有競爭力的價格以使套利者無從獲得無風險利潤。
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遠期和期貨價格的持倉成本定價模型。該模型有以下假設:
期貨和遠期合約是相同的;
對應的資產是可分的,也就是說股票可以是零股或分數;
現金股息是確定的;
借入和貸出的資金利率是相同的而且是已知的;
賣空現貨沒有限制,而且馬上可以得到對應貨款;
沒有稅收和交易成本;
現貨價格已知;
對應現貨資產有足夠的流動性。
這個定價模型是基於這樣一個假設:期貨合約是一個以後對應現貨資產交易的臨時替代物。期貨合約不是真實的資產而是買賣雙方之間的協議,雙方同意在以後的某個時間進行現貨交易,因此該協議開始的時候沒有資金的易手。期貨合約的賣方要以後才能交付對應現貨得到現金,因此必須得到補償來彌補因持有對應現貨而放棄的馬上到手資金所帶來的收益。相反,期貨合約的買方要以後才付出現金交收現貨,必須支付使用資金頭寸推遲現貨支付的費用,因此期貨價格必然要高於現貨價格以反映這些融資或持倉成本(這個融資成本一般用這段時間的無風險利率表示)。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
如果對應資產是一個支付現金股息的股票組合,那麼購買期貨合約的一方因沒有馬上持有這個股票組合而沒有收到股息。相反,mz賣方因持有對應股票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減少了其持倉成本。因此期貨價格要向下調整相當於股息的幅度。結果期貨價格是凈持倉成本即融資成本減去對應資產收益的函數。即有: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股息收益
一般地,當融資成本和股息收益用連續復利表示時,指數期貨定價公式為:
F=Se(r-q)(T-t)
其中:
F=期貨合約在時間t時的價值;
S=期貨合約標的資產在時間t時的價值;
r=對時刻T到期的一項投資,時刻t是以連續復利計算的無風險利率(%);
q=股息收益率,以連續復利計(%);
T=期貨合約到期時間(年)
t=現在的時間(年)
考慮一個標准普爾500指數的3個月期貨合約。假設用來計算指數的股票股息收益率換算為連續復利每年3%,標普500指數現值為400,連續復利的無風險利率為每年8%。這里r=0.08,S=400,T-t=0.25,q=0.03,期貨價格F為:
F=400e(0.05)(0.25)=405.03
我們將這個均衡期貨價格叫理論期貨價格,實際中由於模型假設的條件不能完全滿足,因此可能偏離理論價格。但如果將這些因素考慮進去,那麼實證分析已經證明實際的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沒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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