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IPO熱潮下,新三板企業轉板需要注意什麼
新三抄板轉板的注意事項襲非常多,我們先看下企業IPO的流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企業在提交IPO申報材料後,證監會按照該審核流程層層把關。
以上這些流程每個環節都有諸多問題需要注意。另外常見的盈利指標、主要經營業務、最近兩年無重大變更、無潛在股權糾紛、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與新三板掛牌都有差異。
還有中介機構在企業IPO申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承擔著對擬IPO企業申報信息調查和核查確認的責任。比如說保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怎麼去協調工作也是要注意的。更多需要注意事項可以通過IPO通關訓練營進行了解。
㈡ 請問,新三板IPO上市流程
「新三來板」不叫IPO,那叫「新源三板」掛牌。具體程序如下:
(1)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
(2)主辦券商盡職調查;
(3)券商內核;
(4)券商製作備案文件並報協會;
(5)證券業協會備案審查;
(6)協會予以或不予備案。
主要流程如上,還有其他細節,在此不一一贅述。
㈢ 新三板企業申報IPO該注意什麼 資深投行人這樣說
新三板企業申請IPO,證監會在審核時,一般都會關注哪些方面?
投行人士內:注重公司在掛牌新三容板期間的合規性,比如公司治理的健全,應履行的審議程序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合規;是否受到過監管機關的監管措施甚至行政處罰;從申請掛牌開始的持續信息披露與IPO申報材料之間,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等。
再有就是三類股東(契約型基金、資管計劃、信託計劃股東)、因公開交易導致股東超過200人、國有做市商將部分股份劃轉社保等問題,也會被關注。此類問題股轉公司也在和證監會溝通,但目前沒有聽到有明確的指導意見出台。
更多新三板企業申請IPO注意事項,可以通過IPO通關訓練營進行了解。
㈣ 新三板轉IPO具體需要哪些流程和關注要點
需要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每年的凈利潤不得低於2000萬,每年持遞增態勢, 第二 准備上市需要有輔導期,輔導期是證監會教公司上市後的事宜, 輔導期過後就是IPO上市
㈤ 新三板轉板ipo 做市商部分怎麼處理
三版和四版區別在於未來IOP或轉版窗口打開,四版必須登錄新三板
交易模式三版有協議轉讓,二級市場轉讓,做市商轉讓
而四版只有協議轉讓
㈥ 新三板ipo是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一個企業掛牌新三板的項目,就是一個簡版的IPO。這有兩層意思,一是它與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如果企業有轉板IPO的計劃,則更應如此);二是它與IPO相比,門檻低、流程少、時間短、費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適當簡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規則。
IPO即首次公開募股,根據最新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發行人需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犀牛之星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IPO需要滿足的條件。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新三板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發行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5、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7、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8、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9、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10、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11、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12、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3、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14、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15、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16、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
㈦ 新三板企業沖刺ipo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關於新三板掛牌企業轉IPO的關注問題,提供以下幾條,僅供參考:
1、審核標准存在差異是否符合IPO條件
雖然新三板公司也會進行一系列的規范,但是新三板與IPO兩個板塊的規則、審核尺度存在不少差異,核查細致程度尤其是早期掛牌公司有所不同,團隊及投入力量也有所不同,總體來講IPO的要求更加嚴格。 除發行條件外,下列審核要點新三板與IPO之間在審核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往來、對賭協議、出資瑕疵、集體資產量化確權、社保繳納、財務核查等。
因此在申報IPO過程中,由於各類原因可能導致新三板公司的規范程度達不到IPO要求、前後信息披露不一致或信息披露存在遺漏等等,因此項目組需要關注兩者之間的銜接,是否達到IPO的審核要求,前後是否存在重大或實質差異,尤其是要關注是否影響當時新三板的掛牌條件、是否違規、甚至是否影響IPO條件,並提前做好合理解釋等方面的工作。
2、財務指標的對比性問題
新三板掛牌盡管也會進行財務規范,但是規范的深度和廣度明顯存在差異,並且由於各種原因新三板企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財務調整的情形(比如粗略計算財務指標、隱藏利潤虛增成本、存貨盤點流於形式等)。如果這樣,那麼後續IPO的審計報告可能會與新三板的審計報告在銜接上存在一定的問題。
3、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徑問題
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進行一系列的整改和規范措施,但是這樣的處理有可能與IPO的標准有著一定的差異,這就導致後續IPO披露的口徑和內容與以前的內容存在差異。最典型的比如:財務數據調整問題(前面提到)、歷史沿革披露問題、業務模式描述問題等。
4、信息披露的疏漏或不一致的情形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有可能會因為企業規范意識不強導致某些信息不能及時披露,那麼就有可能在IPO的時候重新發現,那麼這就導致可能存在信息披露疏漏的問題。
5、解決問題不合理或者不徹底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存在某些問題解決的不合理的情形,比如股轉轉讓的價格問題、資產收購的價格以及程序問題、對賭協議的問題等
6、做市商以及國有股轉持問題
在新三板的做市商中,絕大部分是國有企業,那麼如果企業IPO會存在國有股轉持的問題,這時候做市商的第一選擇甚至唯一選擇就是轉讓股權退出企業,而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耽誤不少的時間。
7、企業以及股東承諾問題
在新三板掛牌的時候,在某些問題的解決上可能由企業或者實際控制人出具了承諾並且存在期限,如果到期承諾沒有履行那麼也是一個不小的問題。最典型的比如在某些企業中存在解決同業競爭問題的承諾:對於新三板掛牌時出具同業競爭等承諾或解決措施、尤其是存在時限要求的,要關注是否已落實或解決,做到在誠信方面不減分。
8、股東超過200人問題
在新三板的過程中,股東超過兩百人在非公部審核之後可以掛牌,那麼在IPO的過程中還是需要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指引4號逐一進行確認並兜底承擔責任。掛牌公司股東超過200人,目前只要掛牌公司及時發布股東超200人的提示性公告即可,無需履行其他程序。
9、股份交易的合規性問題
對於採用協議轉讓的,掛牌後至協議轉讓期間的股權轉讓,亦需比照IPO要求對股權轉讓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可能會存在頻繁或者零星的股份交易,而有些交易可能存在價格不合理、交易方不符合適當性規定等情形,這也是需要關注的問題。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㈧ 什麼是新三板轉IPO
就是新三板企業轉板上市,上上海交易所或者深圳交易所的主板。或者是在創業板上市
㈨ IPO熱潮下 新三板企業轉板需要注意什麼
新三板轉板的注意事項非常多,我們先看下企業IPO的流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版核工作權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企業在提交IPO申報材料後,證監會按照該審核流程層層把關。
以上這些流程每個環節都有諸多問題需要注意。另外常見的盈利指標、主要經營業務、最近兩年無重大變更、無潛在股權糾紛、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與新三板掛牌都有差異。
還有中介機構在企業IPO申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承擔著對擬IPO企業申報信息調查和核查確認的責任。比如說保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怎麼去協調工作也是要注意的。更多需要注意事項可以通過IPO通關訓練營進行了解。
㈩ 新三板轉板ipo需要向當地證監局報送上市輔導備案材料包括哪些
報送上市輔導備案材料非常多,簡單點來說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 招股說明書與發版行公告
第二章權 發行人關於本次發行的申請及授權文件
第三章 保薦人關於本次發行的文件
第四章 會計師關於本次發行的文件
第五章 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的文件
第六章 發行人的設立文件
第七章 關於本次發行募集資金運用的文件
第八章 與財務會計資料相關的其他文件
第九章 其他文件
新三板轉板ipo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企業可以通過IPO通關訓練營進行輔導,加快上市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