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讀懂「新三板」,我的企業能不能上市
一、「新三板」簡介
「新三板」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企業。新三板的出現,完善了資本市場的服務范圍。以前我們的主板、中小板,都是為傳統企業服務的,而新三板是為創新服務,也給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投資的機會。引入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與創業板、中小板最根本的區別不論是中小型企業還是科技型企業,都需要做市商對其進行合理定價。因為做市商的定價更加合理和准確,所以新三板更適合為上述企業服務。
新三板掛牌的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由上可以看出股份公司申請掛牌的條件是非常寬松的。
什麼樣的公司適合進入新三板?
(1)有進入資本市場的意願但暫不符合主板、中小企業板或創業板條件的公司;
(2)已有一定的業務規模,但資金緊張制約業務規模擴大的公司;
(3)具有創新業務模式,需要提升品牌、提高公司估值水平的公司;
(4)希望藉助資本市場力量擴大規模、做大做強、規范經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公司。
二、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優劣勢分析
(一)有利因素
1. 提升企業的市場價值
中小企業上市對企業品牌傳播效應有巨大的幫助。因為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掛牌,表明了企業的市場潛力、發展前景以及成長性都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這本身就象徵著名譽,對中小企業建立品牌知名度幫助很大。此外,中小企業上市,也意味著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表明企業經營風險較小,管理較為規范。其廣告效果可使企業快速在行業中引人注目,吸引市場的關注度。
2. 提高企業的股權價值
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和主板市場上的企業一樣,相當於為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提供了一個交易平台,增加了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在新三板市場掛牌交易,能夠幫助企業的價值被投資者發現,實現股權價值的增加,為企業股東帶來高額的溢價財富,並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變現。而且,企業所有股東都可以將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套現。
3. 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渠道
中小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使公司資產價值得到大幅增加,原始股東的價值也會得到最大的體現。例如上市前1000萬的價值,上市後有可能達到上甚至數十億的可能,並且可以隨時在市場套現,實現投資收益。
利用新三板市場進行融資,使企業的資產價值成倍甚至數十倍地增加,創業者和其他股東的價值也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4. 新三板上市後,可轉板上市
中小企業在新三板上市掛牌後,會發展壯大成為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從一個初創型、快速成長型企業發展成為一個成熟型企業,達到中小板、創業板甚至主板上市條件,繼而可以轉板,在更大的資本市場上融資,使企業依託資本市場更好的發展。
2. 為什麼公司要在新三板掛牌後才能上市
公司上市並非一定要通過新三板,如果公司優質,可以直接通過「三所一券回」審核保薦,答直接選擇通過IPO,直達主板或者中小創業板上市。
而之所以很多企業選擇先進入新三板,主要是因為等候過IPO的企業數量太多,目前為止已經有近千家企業等待證監會審核。但是新股上市速度不宜過快,每年只能容納兩百多家企業上市,所以導致更多的企業只能被動等待。新三板則給被動等待企業一個插隊的機會,只要進入新三板就有機會融到資,進而發展企業自身。
拓展資料:「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3.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是否屬於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義上不屬於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責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不公開發行,也不公開銷售。
雖然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也是股份制企業,但它們只在交易中心進行大規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個股份轉讓代理系統。
新三板交易場所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除名稱中不含證券交易所字樣外,其他條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要求。
(3)新三板公司可以上市嗎擴展閱讀:
新三板與上市的區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
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4. 公司可以在新三板上市的條件是哪些
新三板上市要求一:主營業務要突出 《證券企業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企業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規定主辦報價券商推薦的園區企業須具備的重要條件之一是:主營業務突出。通常情況下,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應當佔到總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利潤應當佔到利潤總額的70%以上。業務過於分散對於中小企業掛牌而言,絕對是「減分」事項。比如軟體開發和系統集成為主營業務的企業,旗下有從事文化廣告傳媒的小規模子企業,這些子企業與企業的主營業務並沒有緊密聯系,應當對其進行重組,使企業集中於主業。 新三板上市要求二:同業競爭要處理 企業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從事的其他業務,有無同業競爭及關聯交易情況是中國證券業協會等主管機構備案審查的重點。具體關注內容包括:同一實際控制人之下是否存在與擬掛牌企業同業競爭的企業;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兼任實職,財務人員是否在關聯企業中兼職;企業改制時,發起人是否將構成同業競爭關系的相關資產、業務全部投入股份企業。 新三板上市要求三:持續經營有保障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企業的持續經營要有保障,即企業經營...
5. 新三板企業上市的條件有哪些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申請時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掛牌;申請時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後,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辦理掛牌手續。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專注主營業務,公司自成立以來有持續的經營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如果公司在掛牌前兩個年度出現連續虧損,可能影響掛牌。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夠規范,例如公司章程僅僅是擺設,未能得到執行等。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公司成立、出資、增資行為合法合規,公司歷次股權轉讓合法合規,公司股權明晰,不存在法律糾紛或者潛在的法律糾紛。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