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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歷史上重大改革

發布時間:2024-12-26 19:56:35

A. 新三板如何上市,應符合哪些條件

你好,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辦理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B.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一、初創階段:1991-1993年。

我國在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經濟體制的前提下,開始逐步創建自己的證券市場,其中滬深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別成立,從此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己經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資源。上證所在剛剛開始掛牌交易的時候,上市證券的種類只有30種。

二、擴張階段:1994-1998年。

中國證券市場在此階段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運營。相關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場上市規模不斷的擴大。然而相應的問題也逐步的凸顯出來,投機現象越來越嚴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現在上市公司當中。經濟學家將這些問題形象的叫做「賭場」。

三、規范發展階段:1999-2004年。

證券市場在此階段變得越來越規范。股票發行制度從2001年3月開始進行了調整,核准製取代了原來的審批制,監管機構開始更加嚴格的審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視經營的合理性,促進公司質量的有效提升,進而使投資者獲得更強的自信。

四、改革階段:2003-2008年。

中國股票市場在2002-200_5年期間一直處於熊市的狀態,這主要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權分置改革也拉開了帷幕,以期能夠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能夠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資本市場能夠充分的發揮自身的融資和配置資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滬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較為明顯,並且到2007年所達到的值己經創造了歷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現了大牛市。

五、開拓創新階段:2008一至今。

我國股票市場由於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一度變得十分萎靡。於是,我國於2009年開始執行經濟刺激計劃,小牛市又出現在了滬深股票市場。2010年4月,股指期貨正式出現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我國開始正式出現了金融衍生品市場。

(2)新三板歷史上重大改革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市場大事記:

一、滬、深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二、1992年,新中國首次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全國證券市場,同時將發行股票的試點由上海、深圳等少數地方推廣到全國。

四、1992年年底,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這是深化改革,完善證券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決策。

五、1993年9月,中國大陸發生首起通過二級股票市場進行控股的「寶延風波」,延中實業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寶安上海公司聲明持有延中實業發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同意,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七、1996年12月,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實行漲跌幅不超過前日收市價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九、1998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證券法,這一法律於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1999年10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

十一、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前,停止執行這一辦法;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台具體實施辦法。

十二、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決定境內居民可投資B股市場。

十三、2002年12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並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QFII制度正式啟動。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法,這一法律將於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C. 什麼是新三板

新三板是什麼?簡言之,它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交易平台,服務於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的中小微企業。不同於主板市場集中於國企及大型民營企業,以及深交所二板市場的中小板和創業板,新三板市場屬於場外交易,不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主要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了掛牌渠道。在新三板交易的企業稱為掛牌,而非上市。

新三板市場的歷史與其定位一樣,既有初創時代的背景,也經歷了從「備胎」到逆襲的演變。最初的三板市場設立於90年代資本市場改革初期,是為了承接法人股流通改革失敗後遺留的股份,並為主板市場提供退市公司的退出通道。盡管設立初期承擔「備胎」的角色,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三板市場逐漸融入多元化發展,特別是當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率先進入代辦轉讓系統後,市場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形成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至2013年系統正式在北京金融街運行,市場迎來重大突破。

隨著科技企業入駐,新三板市場從魚龍混雜中走出,為了降低投資者選擇難度,2016年實施分層管理,將掛牌公司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在基礎層中,創新層條件符合的公司可以調整進入創新層。為進一步改善市場流動性,2020年設立精選層,除了投資門檻降低至100萬,還引入了連續競價交易機制,有效增強了市場活力。精選層對於入選企業的要求更加嚴格,從盈利性、成長性、研發成果產業化、研發能力四個方面制定準入標准。

近年來,精選層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32家企業在等待掛牌,涵蓋機械設備、醫葯生物、化工等行業發展。然而,對於投資者而言,雖然精選層為企業和投資者帶來了新的機會,但仍需權衡收益與風險。參與精選層的投資,需要考慮打新的確定性與資金利用率,以及與主板市場不同的股份流通機制。雖然新股發行價格通常低於企業轉板停牌前的價格,但轉板溢價期的持續性仍存在不確定性。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不斷改革與完善,投資者需警惕市場波動與風險,保持謹慎,同時關注政策導向與市場動態,以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資決策。

D.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 1.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 2.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
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時,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股份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 3.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包括盡職調查情況、內核意見、推薦意見和提醒投資者注意事項等內容),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 4.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E. 什麼是一板,二板,三板,四板

「一板」是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市場;

「二板」是創業板;

「三板」是股份代轉讓系統;新三板是國家級高新技術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代辦股份轉讓的平台。

「四板」是區域性櫃台市場。例如上海股權交易所、重慶股權交易所等地方性、區域性的交易市場。

(5)新三板歷史上重大改革擴展閱讀

中國資本市場體系的結構特點和國外資本市場體系對比,中國資本市場體系的顯著特點是市場結構不完善。中國資本市場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逐步發展起來的,發展思路上還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和結構性矛盾。

重間接融資,輕直接融資;輕證券市場融投資;在資本市場上「重股市,輕債市,重國債,輕企債」。這種發展思路嚴重導致了整個社會資金分配運用的結構畸形和低效率,嚴重影響到市場風險的有效分散和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

F.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中國證券市場是在「摸著石頭過河」中起步的,經過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和有序化的發展軌道,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發行制度由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我國早期的股票發行制度為行政審批制。2000年3月,中國證監會開始正式實施股票發行核准程序。證券發行制度由此從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由審批制轉向核准制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場深刻變革,它大大加強了證券公司及各類中介機構的責任,為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度、維護「三公」原則、規范股票發行和上市行為、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提供了一個較為合理的制度前提。

2、股票發行方式不斷改進

證券市場發展初期,股票發行採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業內部發行。後來採用發行認購證的方式發行股票,但由於供求的嚴重失衡,引發了中國證券發展史上「8.10」風波。為了確保股票發行審核過程中的公正性和質量,中國證監會還成立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對股票發行進行復審。

3、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逐步規范

經過15年的發展,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規范體系已經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頒布了禁止內幕交易和證券欺詐行為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同時還通過一系列法規條例對上市公司的紅利分配作出了規定, 等等。

(6)新三板歷史上重大改革擴展閱讀:

1、發行規模

目前,我國發行上市的證券品種已涵蓋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憑證、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上市開放式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國債、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權證(認購權證、認沽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專項資產收益計劃、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等。

2、隊伍壯大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初期,市場的投資主體是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資金規模有限,通常買賣頻率較高,追漲殺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證券市場的不穩定性。由此可見,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是維護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

1998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相繼推出設立證券投資基金,允許三類企業、保險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等積極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政策,有力地促進了機構投資者隊伍的發展。

3、監管法制化

中國證監會成立後,即著手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頒布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近年來,中國證監會積極推進證券市場的改革和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明確了監管部門的角色定位。更新監管理念和改進監管方式;加強了證券、期貨的一線監管方式,充分發揮派出機構的作用;強化證券、期貨業協會的自律機制,有力地促進了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

G. 新三板定向增發怎麼退出

隨著新三板利好政策不斷推出,新三板的交易量、企業數量、融資規模不斷壯大,新三板定增吸引了越來越多資本的關注。隨著新三板定增市場的火爆,如此龐大的資金如何退出也成了需要思考的問題。目前,新三板企業定向增發主要退出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二級市場交易退出
通過二級市場交易退出的方式包括協議轉讓和做市,由於做市商能為新三板提供流動性,故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兩者具體模式如下:
在做市制度下,券商要為企業做市,必須要獲取其一部分股權,而正是券商獲取做市籌碼這個過程即為機構提供了新的退出方式。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同時,做市商通常能夠給企業帶來公允的市場價格,在定增股份退出時也較為接近市場價格。
協議轉讓即買賣雙方以協議約定的價格向系統申報,最終達成交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在協議轉讓上接受意向申報、定價申報和成交確認申報,簡單概述為以下幾種方式:意向申報,不具備成交功能,通過股轉系統網站的投資者專區完成,只向市場發布,不參與撮合;定價申報,通俗些說就是投資者通過主辦券商向市場申報買單或賣單,在此報送中,無須填寫約定號,系統接收後自動分配約定號;成交確認申報,可以通俗理解為在市場上尋找買單或賣單,並對有意向的買單或賣單進行確認,正式買入或者是賣出,在向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有意向的買單或是賣單的約定號。
(二)並購退出
新三板市場覆蓋的企業及業務類型越來越豐富,為並購方,特別是相關上市公司提供了可選擇的標的范圍,同時經過新三板的要求,三板公司的管理規范及財務狀況也要好於其他普通企業,這就大大減少了並購成本。在去年6月27日,證監會發布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更為新三板企業參與並購重組創造了軟環境。
如《收購辦法》明確,投資者自願選擇以要約方式收購公眾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也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同時,收購人可以採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公眾公司的價款。
在2014年,新三板市場因並購重組而終止掛牌的企業就達到了53家。而在今年,僅在3月,新三板公司天翔昌運(430757)發布收購報告書,海文投資擬以現金認購公司發行的539萬股股份。交易完成後,海文投資將持有公司25.04%股份,此次收購將導致天翔昌運控制權發生變化,海文投資將成為天翔昌運的控股股東。2月初,中鈺資本也宣布以1.01元/股的價格認購新三板公司華欣遠達(430118)670萬股股份,收購完成後其持股比例達到67.08%,成為華欣遠達的控股股東。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還有東江環保收購新三板企業新冠億碳,通鼎光電收購新三板企業瑞翼信息51%控股權,東方國信收購新三板企業屹通信息100%股份等案例。
(三)轉板退出
2014年10月,證監會《關於支持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明確表示,將推動在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
截至目前,相繼有9家新三板掛牌公司成功轉板至主板或創業板,包括世紀瑞爾、北陸葯業、久其軟體、博暉創新、華宇軟體、佳訊飛鴻、東土科技、粵傳媒,他們通過IPO合計募集資金超過40億元人民幣。2014年1月23日,登陸創業板的安控股份成為了新三板歷史上第9家成功轉板的公司,也是新三板實現全國擴容後的首家通過IPO上市的掛牌公司。新三板企業轉板的成功,表面國務院文件提及的多層次市場有機聯系正在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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