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怎麼開戶
第一部分 開戶、開通許可權
第一步、在任意一個證券公司開一個股票戶,如果已經有股票戶就不用再開了。
第二步、開通新三板許可權。
客戶賬戶資質
參與掛牌公司股份轉讓業務的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可以是下列投資者: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
3.自然人投資者,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客戶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不包括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資產。
(2)客戶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客戶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其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4.其他投資者(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的股東、通過定向發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前已經參與掛牌公司股票買賣的客戶等,如不符合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條件,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掛牌公司股票,開通許可權時需提供持有或曾持有的掛牌公司股票憑證。
❷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交易制度有哪些
交易制度
編輯
一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 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1]
三 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 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 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 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 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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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交易范圍
編輯
新三板交易范圍:
(1)新三板交易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新三板制度
編輯
1、 非典型報價驅動機制,而是願者上鉤的被動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制定數量的股份,主辦券商接到此委託後,並不積極作為,尋找相應的買家或賣家,而是將定價委託申報至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登記備案,並等待一個認可此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出現,對手方如同意此定價且願意為此交易,仍需委託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委託,一旦該委託由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並在標的股份存在且充足、買方資金充足的情況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見,此種機制並非典型的指令驅動機制。
2、盡可能減低風險,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過實行一系列規范盡可能避免交易的風險,諸如,實行機構投資者投資為主,限定進入股份交易代辦系統期限,規定最低交易股份數額以及要求通過主辦券商予以代理,這均顯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盡可能減低交易風險。
3、與主板等場內市場有效銜接和統一
新三板交易系統平台建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平台上,交易賬戶與深圳交易所系統相銜接,創建深圳證券交易所賬戶的投資者,直接可以用該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創業板與新三板的連接橋梁。
4、證券機構在交易制度中地位舉足輕重
交易的委託、報價申請、成交確認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辦券商代為代理,但現階段的交易並非實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進一步的作用並未發揮出來。
5、交易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具有很強的試驗色彩
整個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處於試點階段,《暫行試點辦法》帶有的試驗色彩濃厚。[2]
交易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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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交易門檻限制股份流動性。新三板限制了部分投資者進行投資,從而也限制了更多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金進入交易市場,最終也影響了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活躍程度。
券商作用仍有進一步擴寬的空間,券商的主要功能在代理交易作用,其對於新三板交易並不能發揮進一步作用,諸如進一步引導和發現價格,促成交易等方面作用都十分有限。[3]
融資仍然存在一定難度,新三板交易制度由於存在流動性問題,致使不能充分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希望通過廣泛的投資者的快捷融資存在一定難度。
個人投資者參與交易受限,雖然此舉旨在減少風險,但也使得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分享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發展成果。
非公眾公司交易受限200人紅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交易的活躍程度。
新三板交易條件
編輯
新三板交易條件:
(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分層
編輯
所謂新三板分層,是指在新三板掛牌的數量眾多的企業當中,按照一定的分層標准,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層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資分析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引導投融資精準對接。同時,通過內部分層,可以在交易制度、發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給方面,進行差異化的安排,以促進新三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融資額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並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❸ 新三板定增流程是怎麼樣的
1、協商發行方案
2、審查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
3、發行人與發行對象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確定發行對象的,協議簽訂時間在董事會之前,不確定發行對象的,協議簽訂時間在股東大會之後(含同日)
4、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方案並披露發行方案
5、召開股東大會做出決議並公告
6、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
7、繳款
8、出具驗資報告
9、准備申報材料
10、向股轉系統提交申報文件,回復反饋問題,股轉系統出具股份登記函
11、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並公告相關文件
附相關案例八達科技
11.25、簽訂《股份認購合同》
12.1、召開董事會
12.3、披露董事會決議和股票發行方案
12.21、召開股東大會
12.25、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規定自認購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截至2016年1月5日)打款至指定賬戶
12.28、出驗資報告,驗資截止日期最好與認購截止日一致,否則得補充說明驗資截止日至認購截止日期間是否存在其他投資者進行繳款認購的情況
12.30、出具法律意見書
2.18、披露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公告股票發行新增股份掛牌並公開轉讓,法律意見書,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意見
定向發行法律意見書要點
一、發行人的主體資格
二、本次發行符合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股票發行的條件
中登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證券持有人名冊》列明現有股東人數。
未超過200人:
股票發行後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股票發行。
超過200人的,應向證監會申請核准,核准時間約20個工作日。
三、發行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關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有關規定
人數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第39條的規定,按企業法人、合夥企業、新增自然人股東、現有股東分類列明投資者的基本情況。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申請定向發行行政許可需要提交掛牌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財務報告及其審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報告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但延長期至多不超過一個月。申請行政許可提交的財務報告應當是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
為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防止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披露前因財務報告有效期問題影響融資安排,鼓勵有持續融資安排的掛牌公司自願披露季度報告。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
問:非上市公眾公司是否可以向持股平台、員工持股計劃定向發行股份,有何具體要求?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為保障股權清晰、防範融資風險,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設立的員工持股計劃,認購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已經完成核准、備案程序並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其中金融企業還應當符合《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財金〔2010〕97號)有關員工持股監管的規定。
四、本次發行過程及結果合法合規性的說明
(一)本次發行的批准和授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通過《關於<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股票發行相關事宜的議案》、《關於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定向發行股份認購協議的方案》、《關於召開 年第 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議案。如果議案涉及關聯交易,參會董事需要迴避。15天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如果議案涉及關聯交易,參會股東需要迴避。
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決議要及時披露。
(二)本次發行的驗資
五、與本次股票發行相關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規
發行人與認購對象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對認購股份數量、認購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條件、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等作約定。
六、本次發行的優先認購安排
原則上有,看章程是否作出特殊規定。
七、關於非現金資產認購發行股份的特殊說明
債轉股為非現金資產認購
八、公司現有股東及發行對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說明
註: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必須完成登記,私募投資基金必須完成備案承諾備案。但最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通知券商,新三板掛牌企業股票發行以及重組審核中,私募基金備案將不再作為前提條件,只需承諾備案即可。經備案的合夥型和契約型基金不再穿透核查和合並計算。資管計劃、理財產品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
九、本次發行對象有否存在代持情況及持股平台情況說明
十、本次股票發行涉及的估值調整條款的合法性/本次股票發行不涉及估值調整條款的情形
發行人部分股東履行回購義務。
❹ 新三板理財投資怎麼做
新三板投資簡單來說分為兩種:1.新三板原始股直接選定優質新三板項目,直接進行簽訂合同。2.新三板股票,選定股票,進行新三板開戶,但是門檻較高需要500萬。
新三板股權投資的利潤在於企業上市後的股價的溢價,以及相應的利息等。
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建議忘採納。
❺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股票交易流程和條件
你好,新三板交易流程具體如下;
首先,到證券公司開新三板賬號(500萬證券賬號資金或證回券資產、兩年答的證券投資經驗等);
第二,選擇意向標的企業,與其股東進行協商溝通;
第三,溝通確定購買股權數量及金額,獲得協議代碼,在你的證券購買訂單中輸入協議交易代碼,進行成交。
僅做參考!哪裡還有問題咱們在交流,我是呼和浩特這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