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子競技怎麼發展的
一、電子競技(Electronic Sports)就是電子游戲比賽達到「競技」層面的活動。電子競技運動就是利用電子設備作為運動器械進行的、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對抗運動。通過運動,可以鍛煉和提高參與者的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心眼四肢協調能力和意志力,培養團隊精神。電子競技也是一種職業,和棋藝等非電子游戲比賽類似,2003年11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批准,將電子競技列為第99個正式體育競賽項。2008年,國家體育總局將電子競技改批為第78個正式體育競賽項。二、電子競技的意義:就電子競技內涵來說,其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精神與傳統體育項目的精神是一致的。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孕育誕生了許多新的運動項目、運動方式,電子競技正是其重要體現,特別是其概念和內涵的不斷發展,對豐富和發展體育運動項目、拓展體育精神有其獨特作用。電子競技滿足了人們多元化的體育健身需求,特別是在引導青少年全面健康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三、電子競技與其他項目區別:首先,電子競技≠電子游戲其實,可以把電子游戲看成是一個程序,而這個程序是由各種高級代碼組合成的。但是電子競技卻不一樣。舉個例子,在玩游戲過程中,究竟游戲是核心,還是較量是核心?電子競技這個概念拆開來看,游戲,電子或者說代碼在不同游戲中的組合千變萬化,但是競技卻是永恆的核心。其次,玩游戲≠電子競技當然有,很多不玩游戲的人,都會覺得玩游戲只是一種娛樂而已,輸贏不重要。當然,說的並沒有錯,玩游戲只是一種娛樂。但是如果加上競技,則是完全不同。首先是心態,假如這個比賽不是游戲,而是各種體育類比賽,那麼每個人的想法是不是都會改變。當然游戲也只是游戲,可為什麼那麼多人熱衷於電子競技呢?就是因為電子競技在競技的本身還帶著娛樂性。生活在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五感,而電子競技則是從五感入手,為什麼喜歡?因為畫面感好,因為音樂聽著舒服,因為心裡不知道對手會幹嘛所以緊張激動。這比傳統的一些身體運動又多了很多東西。當然有些人玩游戲純屬消遣娛樂,而有些人卻是真的當做一個競技比賽,每個人的想法不同,這點無可厚非。玩游戲可能包含了電子競技,但是電子競技絕對≠玩游戲。最後,電子競技=體育?現代體育的特徵在於組織性、競爭性、身體性,這三個基本要素里,從近年來風起雲涌的諸項電子競技比賽來看,前兩個要素,已經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電子競技,具備組織性、競爭性的特點。那麼關鍵來到了身體性這個要素上。其實相比電子競技,傳統競技體育運動的身體性也一直存在著爭議,對於運動員在運動場上的表現,我更傾向於身體只是比賽的一部分,競技體育並不能脫離智力的訓練和在比賽中策略、精神、技巧等智力方面的因素。在傳統的體育大項足球、籃球、田徑、體操等項目上,項目對身體的要求就極為明顯,對體能、身體技巧要求極高。但是轉而看看檯球、射擊、棋類項目,這些項目對身體機能的要求相對就會小一些,電子競技與足籃相比明顯對身體要求小很多,但是與棋類相比卻似乎不分伯仲。除此之外,電子競技對身體機能的要求只是相對較小,而對於手、眼、心的結合運用、精密操作,還沒有哪個項目能比得上電子競技。
⑵ 姚明在CBA公司職責許可權在哪
姚明擔任了CBA公司的副董事長,用亞奧理事會終身名譽副主席魏紀中的話說,商務公司有副總裁,有副總經理,但很少聽說有副董事長這個頭銜。
9月22日,中國籃協和20傢俱樂部在濟南召開了CBA公司成立籌備會議暨第一次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這也標志著CBA邁出管辦分離的實 質性步伐。不過魏紀中並不認為CBA公司的成立能解決實際問題,「據稱這只是管辦分開的第一步,有這一步總比沒有好,但是我認為這次管辦分離名義上的意義 大於實質上的意義。」魏紀中說。姚明的職責在哪裡?他的許可權又在哪裡?CBA管辦分離,到底怎麼分?這些都需要進一步觀察。
不過CBA 各俱樂部的老總們對這個「名義上的意義」非常看重,要知道,聯賽誕生時,俱樂部聯盟險些被定性為「非法組織」,與22年前相比,這一次行政力量做出的讓步 並不小。多虧姚明這個「出頭鳥」倒逼CBA管辦分離的實現,如果換另外一個沒有姚明這樣「江湖地位」人來牽頭,恐怕都不容易達到如此效果。這樣看來,姚明 作為「副董事長」的作用,更多是作為改革的「精神領袖」。
管辦分離要達到什麼目的?聯賽的市場化發展不見得滯後:新賽季有7支球隊的冠 名商發生了變化,聯賽贊助商為24家,另有3家標志產品合作夥伴。CBA公司的股份構架具體為籃協佔30%,20傢俱樂部共佔70%,此外,龍獅、天津和 同曦三傢俱樂部正在申請新三板掛牌。但是CBA的職業化發展卻遠跟不上市場化的前進步伐,10月14日傍晚,中國籃協官網公布了一份遲到7個月的罰單,對 上賽季總決賽期間遼寧隊員與四川球迷沖突事件作出處罰。無論是罰單公布的時間還是處罰方式,都跟「職業」一詞背離。
管辦分離不是一個口號或是設想,更需要的是執行力,無論是現在的聯賽管理者還是俱樂部以及俱樂部背後的企業,都需要先學習什麼叫「職業體育」。
⑶ 新賽季CBA有何變化
賽制變更 亞外政策調整
2016-17賽季將是CBA的第22個賽季,而新賽季的季後賽賽制也將發生重大變化。在CBA的歷史上,季後賽第二輪,即半決賽採用過三場兩勝制和五場三勝制,新賽季的半決賽則要變為七場四勝制。事實上,這一改變對於球迷們來說將是福音,近年的CBA不再是寡頭時代,富有競爭力的球隊越來越多,殺入四強的球隊實力都頗為接近,七場四勝制將讓球迷欣賞到更多激烈的比賽。
同時,總決賽賽制也有所改變,將由原先的「2-3-2」變為「2-2-1-1-1」,可以看出,主要的改變是將常規賽排名靠後球隊3個主場中的一個移到了後面,這也將讓總決賽的對抗更加激烈。
除了季後賽賽制方面的變化,新賽季關於亞洲外援的政策也將調整,即新賽季可以使用亞外的球隊將比上賽季減少一支,變為5支(上賽季排名後5名的球隊)而這其中八一隊不使用外援,實際上使用使用亞外政策的球隊只有4支,他們分別是佛山、天津、吉林、同曦。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兩個賽季擁有三外援的球隊分別創造了前四名和冠軍的成績,並有多支球隊殺入季後賽,而這也讓「亞洲外援政策」備受爭議,不過隨著最為搶手的亞洲外援哈達迪,在今年的休賽期被四川以常規外援的名額簽下,亞外對聯盟格局的影響或許也將減小。
嚴禁教練員大鬧記錄台
即將開始的新賽季,增加了球員、教練員因技犯、違體以及被直接驅逐出場累積追加停賽的處罰規定。此外還增加了針對教練員在記錄台前的違規行為進行錄像取證追加處罰的規定。
早在2015-16賽季,便增加了針對球隊席人員違規行為錄像取證處罰的規定,而新賽季,將另外增加兩台針對記錄台區域的錄像機。今後,但凡教練員等球員人員如出現規則所不允許的行為,比如在比賽期間質疑技術代表,抱怨裁判判罰等有損賽場秩序和聯賽形象的言行,當值主裁除按照規則予以現場處理外,主辦單位可在賽後藉助錄像回放設備,對違規人員的違規行為予以認定,並給予追加處罰。對於那些暴脾氣的主帥們來說,新賽季他們得要收斂點了。
除了吉林隊的新任主帥鄧華德需要小心外(注,曾在當年熱身賽上怒砸技術台,導致中國隊與巴西隊爆發群毆)。包括郭士強、閔鹿蕾、杜鋒與李春江等名帥,都有過與技術代表發生爭執的場景。
此外,籃協還將對裝備違規球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者將追加停賽處罰。
新賽季里,籃協還將執行FIBA新規。球隊席區規定必須提供16個座位,給球隊席人員使用。每支球隊最多有7名專職隨行人員可以坐在球隊席上,如球隊管理、醫生、理療師、統計員與翻譯等。
當某隊控球,對方球員對該隊任意球員犯規時,在犯規發生前,如果該球員已經開始做投籃動作,隨後以連續動作完成投籃,則不構成死球,投籃命中視做得分有效。同時如果防守一方的任何球員或球隊席球員發生技術犯規,該情況同樣有效。
籃協還規定,當一名球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時,不允許對方球員使用搖手阻擋投籃球員視野,大聲喊叫,用力跺腳或靠近投籃球員拍手等動作進行干擾。如果投籃成功,將給予干擾球員一次警告,如果警告後仍反復出現,則將判罰該球員一次技術犯規。而如果投籃不成功,則直接判罰干擾球員一次技犯。簡單的概括一下,便是籃協規定,新賽季嚴禁使用諸如遮掩、搖手,以及對方投籃時大喊大叫等「盤外招」進行干擾。有網友也對此調侃評論到,「籃協的這一規定將讓巴蒂爾(蒙眼絕技)廢掉一半功力。」
裁判應認真判定防守球員的犯規要素,即節奏、速度、平衡與加速度。一名防守球員在場上任何地方可以短暫的單手觸碰對手,只要這樣的觸碰不影響對手的移動節奏,移動速度,移動平衡與移動加速度即可,不構成犯規。反之,就構成犯規。這個規定,將一定程度上杜絕所謂的「體毛哨」。
規范「上腿」動作
未來在比賽中,「上腿」動作將按照以下三條原則進行判罰。首先,進攻球員上籃時弓腿,必須是一種自然的動作,如發生身體接觸,不是犯規。其次,進攻球員以弓腿姿勢持續(並沒有收回)頂撞防守球員,這將被判罰為進攻犯規。最後,進攻球員弓腿後使用蹬踹動作撞擊防守球員,將被判罰違體犯規,嚴重的裁判可以將其直接驅逐出場。
所謂的「弓腿」,即上籃時的上腿,進攻方用這樣的動作彈開防守球員,實際上是一個危險動作。在以往,馬布里經常在上籃時「上腿」,受到過不少人的詬病。當年北京隊與廣東隊總決賽期間,馬布里「上腿」差點踢中布魯克斯的腦袋,引發當時廣東隊總經理劉宏疆勃然大怒。
不過到了2015年總決賽,北京隊與遼寧隊的第四場,馬布里上籃時「上腿」頂到哈德森,結果被裁判吹罰進攻犯規。這一判罰引發媒體一陣熱議,前男籃助教單正灝更是表示,「喬龍升的這次判罰,有歷史意義。」
馬布里曾在接受采訪時談到過「上腿」的動作,在他看來,這就是一個普通的上籃動作。「說實話,如果你在被防住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跳起上籃。」
佛山隊更名為廣州隊並正申請上市
CBA公司申請注冊 三傢俱樂部申請上市
9月22日,中國籃協與20傢俱樂部在濟南召開CBA公司成立籌備會議暨第一次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董事會與監事會,以成立CBA公司為標志的聯賽管辦分離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股份構架具體為籃協佔30%,其餘20傢俱樂部總共佔70%,每傢俱樂部手握3.5%的股份。
目前據悉,CBA公司已經向工商部門申請注冊中。
除此之外,有三家CBA俱樂部(佛山、天津與同曦)正在申請新三板掛牌,未來能夠上市的俱樂部,將得到更多股東的參與,這肯定可以進一步增強俱樂部的實力。同時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俱樂部的運營管理包括財務、稅收等方面將變得更加規范。對於CBA聯賽職業化建設,以及聯賽發展肯定可以帶來積極的作用。
而新賽季,還另有7傢俱樂部球隊對冠名進行了變更分別是上海隊、衛冕冠軍四川隊、新疆隊、佛山隊、天津隊、北控隊與青島隊。值得一提的是,這7家更名的球隊里,佛山隊不僅更改了球隊冠名,還將主場搬遷到了廣州,因此他們將改名為廣州隊。
⑷ 體育產業春秋五霸是誰
從公元前770年到前476年,歷史上稱為春秋時代。在這二百九十多年間,社會風雷激盪,可以說是烽煙四起,戰火連天。僅據魯史《春秋》記載的軍事行動就有四百八十餘次。司馬遷說: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相傳春秋初期諸侯列國一百四十多個,經過連年兼並,到後來只剩較大的幾個。這些大國之間還互相攻伐,爭奪霸權。歷史上把先後稱霸的五個諸侯叫做「春秋五霸」。
春秋五霸是指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 秦穆公和楚莊王。另一種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
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時代齊國第十五位國君第一個稱霸的諸侯,姜姓,名小白。齊僖公的孫子、齊襄公的兒子。春秋五霸之首。齊襄公和齊君無知相繼死於內亂後,小白與公子糾爭位成功,即國君位為齊桓公。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於前681年在甄(今山東鄄城)召集宋、陳等四國諸侯會盟,齊桓公是歷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當時中原華夏各諸侯苦於戎狄等部落的攻擊,於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號,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桓公成為中原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桓公晚年昏庸,信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在內亂中餓死,「身死不葬,蟲流出戶」。
晉文公,生於周桓王二十三年(前697年)或周惠王六年(前671年),前636年即位,卒於周襄王二十四年(前628年),晉獻公之子,姓姬名重耳,春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晉國國君,在位九年,在趙衰、狐偃、賈佗、先軫、魏武子、介之推等人的輔助下成為春秋五霸之一。
楚莊王(-前591年),又稱荊庄王,羋姓,熊氏,名旅(一作呂、侶)。郢都(江陵紀南城)人,楚穆王之子。中國春秋時期楚國最有成就的君主,春秋五霸之一。
春秋時期,先後有五位君主稱霸,其中以楚國的地域最大、人口最多,物產最豐,文化最盛。庄王之前,楚國一直被排除在中原文化之外,庄王自稱霸中原,不僅使楚國強大,威名遠揚,也為華夏的統一,民族精神的形成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宋襄公,宋桓公次子,本名子茲甫(—前637年),春秋五霸之一,為宋國君主,在位於前650年至前637年。
周惠王三十一年立,以其庶兄目夷為相,行「東宮圖治」,核心有弦高、華元、華椒和樂祁。前642年齊桓公病逝,齊國發生內亂,宋襄公率領衛國、曹國和邾國等四國人馬打到齊國,齊人里應外合,擁立齊孝公,襄公因此小有名氣。
秦穆公是春秋時代秦國國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前659年-前621年)。謚號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認定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視人才,其任內獲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孫支等賢臣的輔佐,曾協助晉文公回到晉國奪取王位。周襄王時出兵攻打蜀國和其他位於函谷關以西的國家,開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為為西方諸侯之伯,遂稱霸西戎。
闔閭(—前496年),一作闔廬,姓姬名光。春秋時吳國第24任君主,前514年~前496年在位。光乃吳王諸樊之子,前514年,派專諸刺殺吳王僚,奪取吳國王位,改號「闔閭」。又使要離刺殺吳王僚之子慶忌,以絕後患。
前506年,闔閭重用大臣孫武、伍子胥等為將,聯合唐、蔡二國攻楚,破楚國首都郢(今湖北江陵北),楚國幾乎滅亡。此時,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屍三百,以報其父兄伍奢、伍尚之仇。
勾踐(又寫作句踐;在出土文物「越王勾踐劍」里寫為鳩淺;司馬貞《史記索隱》引《紀年》作菼執),是中國春秋時代後期的越國君主。有關他的先世,有說「其先禹之苗裔」,亦有說「先世無所考」,也有說他是「祝融之後」並且是楚國的羋姓,眾說紛紜。父親則是越侯允常。生年不詳,前496年至前464年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