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股東用新三板交易系統轉讓股權如何確定納稅地
股權轉讓的稅收計算
對於個人股東,股權轉讓需交納個人所得稅(20%)和印花稅(0.5‰)。法人股東股權轉讓需交納企業所得稅(25%)和印花稅(0.5‰)。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關於原值及費用的確定,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有效憑證。
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此外,轉讓時注意:納稅(包括取得免稅、不征稅證明)後,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在創業公司的實際操作中,多是由創始人轉讓給其他人或機構。我們需要熟知股權轉讓時的個人所得稅事項。
三、股權轉讓,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需要注意事項
1. 正確計算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稅率為20%。
股權轉讓收入不僅是現金,也包括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非貨幣形式的轉讓收入往往被納稅人忽視,誤以為不用繳稅。
2. 准確界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納稅。發生股權轉讓行為後,納稅人(轉讓方)或扣繳
義務人(受讓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款,並報送相關資料。
3. 注意納稅申報地點。納稅申報應在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東所在地。
4. 股權交易價格要公允。股權轉讓交易價格不是「我的股權我做主」,無正當理由的低價轉讓,稅務機關有權按凈資產或類比法核定交易價格計征個人所得稅。
6. 簽訂低價轉讓陰陽合同風險大。一些納稅人為逃避納稅義務,簽訂低價轉讓的陰陽合同,會給股權受讓方帶來涉稅風險,因為下次股權再轉讓時,可扣除的成本是前次轉讓的交易價格及買方負擔的稅費。
各地稅務機關通過建立電子台賬、跟蹤股權轉讓的交易價格和稅費情況,形成股權轉讓所得征管鏈條,陰陽合同如同地雷,會給受讓方帶來巨大損失。
7. 個人股權轉讓或其他終止投資經營情形時取得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因股權轉讓產生的各項收入,即使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等名目收回,也屬於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股權轉讓價格低於成本,不需繳納所得稅。
根據相關法規,有四種情況:
(一)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三)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㈡ 新三板的風險和優勢分析
在股市新聞中會經常看到很多關於新三板的新聞,可是對卻是一知半解,相信有很多股民也會和一樣,對新三板不太了解,今天在這里花了一點時間來幫助大家了解新三板。「新三板」市場特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這只是對新三板一個初步簡單的解釋,下面從新三板目的和風險來給大家深入解介紹新三板。
新三板主要的風險
1、控制權流失的風險
股權的流動性大增,而且可以拆細交易,相對控制權的流失的風險比一般接受PE投資的風險要大。
總的來看還是利多一些。新三板未來的活躍還是要看監管的態度吧,畢竟監管層敢放開、肯放開,市場才會真正有活力。多層次市場才真的有未來。
2、帶來持續的維持成本:新三板可能現在整體中介的收費在100萬左右,差不多地方政府都可以覆蓋掉這部分的成本。
但是之後隨之而來的持續督導的花費、合法運行,特別是掛牌之後需要合法繳稅,盡管可能地方政府為了促進企業掛牌會有一些地方留存的返還,但是長期來看還是會成為掛牌後的持續的成本,企業好不好其實企業管理者最清楚,要是盲目為了掛牌而掛牌,或者是為了政府的補貼掛牌,之後的經營沒有什麼大起色或者融資也不是很順利的話,對於小企業來說長期可能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新三板主要的優勢
1、企業議價能力提升
登陸新三板,對於很多企業來說有了更好的展示平台,對於PE來說有了一個新的集中的平台去看感興趣的企業。企業能夠接觸到的PE更多,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議價能力,三板市場的平均市盈率保持在15倍左右,盡管個體企業相差很大,但是對於股權價值的提升還是很有幫助的。
2、提升公司的治理水準
經過券商的輔導,可以大大提升公司的合規運營、財務管理和內控能力,甚至優質的項目團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提供好的管理咨詢服務,以及通過券商的人員網路為企業物色到合適的管理人員。
3、虧損企業可以掛牌
新三板的基本要求,最主要的還是對於盈利沒有具體的要求指標。這個對於很多企業來說是很關鍵的,尤其是互聯網這一類燒錢的行業。
4、進入政府扶持視野
雖說這對企業來說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現狀是,在初期政府的扶持可能會對公司的迅速成長有所裨益,掛牌新三板的過程中需要與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溝通,同時也會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政績,畢竟能上新三板的企業也還是有限,掛牌前可能很多時候企業主很難有效接觸到政府的官員,通過新三板掛牌主動地進入政府視野,對於很多政府扶持不主動的地區來說,等於增加了很多獲得政府扶持的機會。
5、拓寬了渠道
很多新興行業的企業多半都是輕資產的,傳統的銀行信貸支持非常有限。登陸新三板給了銀行好的由頭做股權質押貸款,未來也可能發行可轉債、優先股等。如果監管層步伐走得快一些,允許一些結構融資、衍生交易在新三板的放開,對於企業的融資支持可能會很有想像空間。
㈢ 新三板交易涉及哪些稅
小編初步整理的新三板交易稅如下,更多新三板相關知識,參考第一路演:
一、企業法人的納稅
(一)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業法人而言,轉讓新三板的股票屬於財產轉讓范疇,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轉讓,屬於營業稅的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二、個人投資者的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當前,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營業稅
當前,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三)印花稅
在新三板買賣、繼承、贈予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與企業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紅利
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個有持股在1個月以內的,按股息紅利的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這些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㈣ 新三板交易需要交些什麼稅
新三板交易是需要繳稅。
《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140701-190630有效規定: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㈤ 新三板交易是否繳稅嗎
新三板交易是需要繳稅。
《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140701-190630有效規定: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㈥ 新三板分紅免稅政策
一、正面回答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時,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若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的,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則是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講的分紅納稅是同意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
二、分析
新三板分紅分為兩部分,一是股票紅利,二是股息紅利.不同情況下,個人投資者的個稅是不一樣的。股票紅利,一般是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業溢價大型收入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其轉增股本有個人取得的數額,是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於此相悖的其他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份的個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股息紅利,是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利。
三、新三板分紅要交稅嗎?
新三板未分配利潤送紅股需要繳稅。分紅和送股都需要交稅送股,是一種分紅,是當期利潤的一種分配。分紅分為紅利和紅股,對於分紅個人需要交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