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介紹
董秘屬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參與決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關版董秘權資格考試的最新規定 2009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了相關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實行資格管理和淘汰制度。辦法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證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都應通過資格考試,取得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2. 新三板董秘資格證考試要考幾門
董秘資格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統一考試的形式,每期考試設置一場次一科目,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鍾,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
考試范圍參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大綱》(詳見附件二)。備考資料參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大綱》附錄所列示的法律法規及全國股轉系統制度規則,全國股轉公司編著的《新三板掛牌公司規范發展指南》(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全國股轉公司系列視頻課程、業務培訓手冊等。考生可登錄全國股轉公司官方網站查閱、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全國股轉系統制度規則、視頻課程、業務培訓手冊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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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董事會秘書怎麼考
難點是報名,需要公司董事會推薦函。考試前一天交易所老師會劃重點的,不用擔心,我考的那一場將近80%通過率,只要認真看書都能過。考試范圍就是:70%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剩下的看看董監高減持規則,熟記關聯交易和應披露事項就行。
有關董秘資格考試的最新規定 2009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了相關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實行資格管理和淘汰制度。辦法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但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總體規定
上證所規定,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的合規性為重點,對董事會秘書的年度履職情況或離任履職情況進行考核。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法定披露期限屆滿或董事會秘書離任前,董事會秘書應向上證所提交年度履職報告或離任履職報告。考核不合格的計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如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或連續兩年未參加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以及出現不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任職條件等情況的,其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被注銷。
深交所規定,若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最近3年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或3次以上通報批評;或連續兩年未參加深交所董事秘書培訓,深交所可取消其董事會秘書資格。
上證所規定,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人員,事前參加資格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6課時。參考人員通過考試後,上證所給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依據資格培訓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等情況綜合評定,頒發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基本范圍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上證所相關業務規則;與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及投資者關系管理有關的業務規則等。
上證所強調,參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違規者被取消當次考試成績,且3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如出現代考,則代考者與被代考者都被取消當次考試成績,且永久不得參加該類資格考試。深交所對此也作了類似規定。
督促董秘和證券事務代表持續提高業務素質、強化後續培訓並後續培訓制度化是本次辦法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滬深交易所均規定,已通過資格培訓的在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每兩年至少參加一次由交易所舉辦的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
上證所建立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信息庫,記錄通過資格考試的人員名單及其接受後續培訓情況等相關信息。深交所還要求,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以及被交易所通報批評的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須參加深交所擬舉辦的最近一期董事會秘書培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
4. 董秘資格考試具體考什麼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獲取董事會秘書資格將採取考試的方式。
考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培訓的內容,考試主要范圍包括:
(一)《公司法》、《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 二)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規定》、《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相關法規;
(三)本所《上市規則》、《股票交易規則》;
( 四) 中小企業板頒布的相關規則、指引、細則;
(五)證券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規定;
(六)其他證券金融相關法律法規。
查閱上述相關文件電子版,可登陸深交所擬上市服務專區。
參考資料:網路(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