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新三板上市有哪些優勢和意義
引言:相信對於一些企業家來說公司上市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並且對於每一個公司來說,上市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然而也對每一個公司有著非常大的影響。那為什麼都喜歡在新三板上市呢?在新三板上市有哪些優勢和意義呢?下面來和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三:那麼在新三板上市有什麼意義呢?
對於新三板這樣一個市場來說,對一些中小型微企業是有非常多的好處的。然而在新三板上市意義也是非常多的,它可以嚴格的監督和規范公司的運營和操作。並且也能夠為上市公司帶來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投資 成本也是非常低的,可以更好的讓公司實現現金流以及給公司和企業提高知名度和宣傳力度。所以在新三板上市,無論是意義還是好處都是非常多的。
② 公司要在創業板上市是不是要先經過在新三板上市
不用。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發行人注冊資本、經營業務
(一)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三)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發行人納稅、股權、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二)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三)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五)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六)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八)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十)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五)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③ 別人推薦買的原始股,說在新三板上市,但是現在三年都沒有上市,我該怎麼辦,求大家幫忙
你看看能把錢要回來嗎?上市這種事本來就很難,更何況新三板上市更沒啥特別好說的。
④ 新三板上市的意義 創業板上市有什麼好處
你好,在創業板上市主要有以下好處:
更有利於企業成長。深交所著重服務於戰略性新興產業,深交所的培育、服務和監管與民營企業的創新、成長和壯大良性互動。成長型、創業型企業也可獲得資本市場的有力支持,超過六成創業板公司上市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成立十多年來,創業板公司平均營業收入保持連續高速增長,由2009年的3.05億元增長至2018年的17.91億元,年復合增長率接近20%。
更具多樣性包容性。創業板上市公司規模靈活,很多要求都從三年降到兩年,未來創業板的上市條件將適度放寬,進一步降低發行門檻,淡化持續盈利能力的實質性判斷。同時,創業板沒有行業限制,可以接納更多元、更具特色的各類企業上市。
更有利於企業融資。相對於主板,創業板總體的平均市盈率、換手率更高,更有利於企業首發融資、並購重組和股權轉讓。2019年10月18日,創業板放開重組上市限制,允許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和戰略新興產業在創業板重組上市。2020年2月14日,創業板進一步修訂再融資制度,大幅放寬盈利、資產負債率、發行對象等發行條件。
更具創新服務精神。由於地處深圳,深交所更具創新氛圍和服務精神。深交所深度了解企業需求,針對企業發展所處階段、企業特點,切實解決企業困難。創業板制定了更加適應節能環保、互聯網游戲、醫療器械等10個新興行業的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
⑤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是不是算上市了
一、不是,兩個概念,現在很多打著新三板上市的幌子去欺騙投資者,別被騙,新三板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新三板的投資門檻是500萬,監管層之所以配羨清設置這么高的門檻,因為風險太大,避免經驗欠缺的投資進入。
二、新三板交易的門檻:
(一)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派姿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二)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三、證監會周五舉行培前新聞發布會。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回答媒體關於「近期,部分互聯網媒體報道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直接申請上市交易,無需證監會審核』,請問該報道是否屬實?」的問題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2013年12月27日,新三板擴容至全國。隨著新三板逐漸發展,新三板市場功能得到提升,但是,目前新三板轉板的相關制度還正在研究當中。
(5)夢想小鎮首家企業在新三板上市擴展閱讀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⑥ 你好!請問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就可以到創業板嗎謝謝!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也就是已經獲得了證監會公開轉讓的批准,那麼從實際操作上來看,是不是就可以順利實現轉板了呢?在目前來看,企業要實現轉板,還需要一定的條件,並不是在短期內就可以實現的。
首先,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
如前所述,我國實行的是發行和上市分離的制度。這就從制度規定了這樣一種體制,那就是證券交易所有決定是否讓已經經過證監會公開發行批準的企業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權力。因此企業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滿足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標准。
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其次,《證券法》的修改以及證券發行制度的改革。
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這其中包括要對《證券法》進行修改。現行《證券法》有關市場體系的規定主要是立足於交易所市場,欠缺對多層次場外市場的整體設計,對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包括場外和場內)之間的轉板機制缺乏基本規定。其次,還應調整現行《證券法》有關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發行條件、發審委制度等相關規定,實行更加靈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實現由核准制向注冊制的轉變。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市場尚處於起步階段,交易規則、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現階段,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
第四,防止監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備。
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因此這也需要進行整體設計,協調好證監會、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層次場外交易市場的關系,理順各種機制,防止監管套利以及利益輸送等問題的發生。
綜合上述幾點,雖然由新三板直接轉板到主板理論上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現階段無論在頂層設計還是具體操作等方面條件都還不完全具備,還需要進行制度改革以及等待市場的逐步完善。當然,雖然由新三板直接轉板到創業板和主板等板塊上市在短期內尚不可行,但場外市場各層次之間的轉板經過規劃後則是近期可以實現的,而主板和創業板等板塊上市企業退市後進入新三板掛牌這類形式的轉板則基本已經可以實現。
⑦ 新三板是在哪年推出的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目前網上關於新三板時間表述不一,我來做一下解釋:內
新三板目前分為容原版新三板和升級版新三板兩類:
1、原版新三板:2006年1月16日中關村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試點,2012年8月3日擴大到天津、武漢、上海。歷時7年。
2、升級版新三板:2013年1月16日揭牌運營的全國股轉系統,是原版新三板推進全國性擴容工作和制度大更新的版本,是出於成長期的新三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⑧ 企業上市新三板,主板,創業板,Q板,E板,分別是什麼意思
主板指的是滬深股市,包括大盤股,創業板,中小板等等,一般企業上了主板,就是指經過IPO上市的大盤股票一般600和000開頭,創業板300開頭,炒股票的人指的就是買賣滬深股市股票。新三板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武漢四大股權交易中心及全國各省股權交易中心,通常口中新三板特指北京新三板,QE版是特指上海股權交易中心的Q版和E版,E版要求公司較為嚴格,Q版相對較低,希望給你帶來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