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退市了股民手中的股票該怎麼辦
上市公司強制退市嗎?還是有另一種暫停上市,還有翻身的機會?兩種情況有不同的結果,股東持有的錢也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首先說明亮敗一下被交易所強制退市後沒有翻身機會的那種股票。所有被強制退市的公司都是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比如欺詐上市的金亞科技,被深交所強制退市;如果股東持有該類股票,金亞科技在退出a股市場後,申請在新三板市場上市,可以在新三板市場交易。每周一或周五公司凈資產為負,每周一至周五公司凈資產為正,股份可賣出套現成人民幣。之前被強制退市的欣泰電氣,退出了股票市場,在新三板市場上市。
另一種強制退出市場的方式是清理財產,即宣布破產,公司從金融市場消失。公司不申請退出三板市場,也不退出三板市場(代辦股權轉讓系統)。公司有多少資產就直接清算,大中小公司持有的股權按公司股份清算。但清算是先把債務還清,再結清優先股權,即大股東和員工持股,最後在二級市場結清小股東。也就是說,當公司破產的時候,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手裡剩下的錢並不多,他們能拿到的錢也很少。這種直接破產的投資人,需要耐心等待公司的結算,不需要任何操作。
先解釋一下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即業績連續三年虧損的股票被暫停上市;這類公司翻身的機會很大,翻身的機會有兩種;
一是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停牌後一年內扭虧為盈,在原三年虧損轉正後再次滿足恢復a股上市的業績條件,可以再次正常交易a股。
第二,這類因虧損而退市的公司,可以把自己包裝成「殼資源」,然後把自己賣出去,拿到其他公司的資產重新進入股市。這就是大家常說的,a股市場有很多這樣的公司。如果他們想退出,他們必須賣掉自己,整頓並重新上市進行正常交易。
如果暫停退市的股票可以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重新上市,股東持有的股票在股票市場正常交易的,也可以作為正常股票進行交易。退市只是暫時鎖定一年,這些股票一旦重新上市,很多都會暴漲。股東大概率可以扭虧為盈,再也不用擔心股票賣不出去了。
如果停牌的上市公司通過上述兩種方式未能復牌,還有兩種方式,即類似於強制退市的股票。一是股票退出三板市場,投資者可以通過代辦股權轉讓系統賣出股票,將股票變成現成的人民幣。二是宣布破產。宣布破產是公司最悲觀的處理方式。股東手中的股權變成廢紙,公司從金融市場消失。股東不需要什麼操作,就等著分財產,能算多少算多少!
上市公司退市,買公司股票的錢會有不同的結果。股東可以安心持股重新上市,有可能扭虧為盈,或者股東可以通過三板市場出售股份,實現套現。在最壞的情況下,預計股東將在沒喚皮有任何操作的情況下等待破產公司結清他們的錢。這是上市公司退市,股東有錢的三種方式。
㈡ 新三板摘牌後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新三板摘牌後持有的股票是無法進行交易的,你只能等待這家公司分紅了,這樣投資風險是非常大的啊。
㈢ 新三板股票摘牌後股東怎麼辦
還是公司的股東。只不過不能在三板市場交易了。當然如果公司倒閉清算,那就要按公司法的程序,能拿到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㈣ 三板摘牌在執行的股權激勵怎麼處理
1.「新三板」掛牌是否屬於公司法概念上的「上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也就是說,判斷公司上市的依據之一,是工商登記的公司類型。
但是,「新三板」並不屬於證券交易所,而屬於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後,公司類型仍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新三板」掛牌不屬於公司法概念上的「上市」。
2.在「新三板」掛牌,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會自然終止?
我們知道,在A股上市時,公司的股權架構需要穿透審查。
由於股權激勵計劃會導致公司股權架構不穩定、不清晰,A股不允許將股權激勵計劃帶上市,公司需要在上市前將其終止掉。
但是,「新三板」掛牌不是公司法概念上的上市,監管對其股權架構的穿透審查沒有那麼嚴格,即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前已經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並不會隨之而自然終止。
也就是說,豐江公司仍然能夠根據原計劃回購離職員工的股權。
㈤ 新三板企業強制退市後投資者股權怎麼辦
股權還在,你還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公司分紅你有份,公司開會你可以參加。
股權還是可以賣的,只不過以前是在市場上可以直接交易,現在流通性就變差了。
對公司經營來說比較大的影響就是融資渠道變少,像定增什麼的就不能做了。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
㈥ 如果上市公司退市了,股民手中持有的股票該怎麼辦
股票退市後應該怎麼做?
1、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後,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具有辦理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證券公司)進行轉讓,並進入代理股份轉讓制度45 個工作日內進行交易。
2、按照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後,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30元,機構股東100元),並辦理股份確認和託管過戶手續(個人股東10元,機構股東30元)。個人股東在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上市公司退市後,在代辦股份轉讓制度掛牌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認和再託管手續,否則可能趕不上交易公司首個交易日。退市公司上市後,股東可繼續辦理股份確認和託管過戶手續,但其股份須在兩個交易日後(即三板交易)方可轉讓。
拓展資料
退市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吊銷牌照。一般有以下原因:股東大會決定在營業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簽;股東大會決定解散;因合並、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引發重大風險,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執照。
三板市場又稱「代理股份轉讓制度」。與標准意義上的「三板」不同,它不接受新公司股票「上市」的功能。其作用僅限於處理法人股票市場的股份流通問題和主板市場退市企業。
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民們應注意該公司進入三板市場交易前的確權公告,並按公告規定的開始時間起到具備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股份確權手續,以免錯過該公司在三板市場掛牌當天的流通股份交易。
㈦ 新三板股票摘牌後股東怎麼辦
法律分析:1、如果一隻股票真被退市,在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之後5個交易日屆滿(創業板15個交易日屆滿),就進入退市整理期,為期30個交易日。
在這30個交易當中,仍然可以交易,漲跌幅為10%,這期間股票名稱後面會加個「退」字。當處於這段時期時,投資者還是可以趕緊出手。
2、如果在最後30個交易日里,投資者仍然沒有賣出退市的股票,則在股票摘牌後45個交易日內,就會進入股轉系統(老三板)掛牌交易,代碼以400開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