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9〕33號
各會員單位:
為了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交易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業務規則,現就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員應當嚴格按照《交易特別規定》的相關規定,制定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含發行申購)的投資者應當符合本所規定的適當性管理要求,會員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二、會員為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二)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三)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
三、會員為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前,應當對個人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資產的認定:
1.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個人投資者在會員開立的賬戶。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
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2.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可計入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本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3.在會員開立的賬戶內,可計入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等。
4.資金賬戶內,可計入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本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5.計算個人投資者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投資者應當遵守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
(二)參與證券交易經驗的認定:
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相關交易經歷自個人投資者本人一碼通賬戶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本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會員向中國結算查詢。
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認定標准作出調整。
四、會員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及適當性匹配意見告知個人投資者。
會員應當對上述評估結果和告知情況進行記錄、留存。
五、會員應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制定《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提醒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
會員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前,應當要求投資者簽署《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
六、會員應當制定本公司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統籌組織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並根據投資者的不同特點和需求,對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會員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及時向投資者轉發或推送本所提供的有關科創板投資者教育的相關資料。
七、會員應當通過公司官方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互聯網平台,實體及互聯網投資者教育基地,營業場所的投資者園地、公告欄,交易系統客戶端及客服中心電話或簡訊等交易服務渠道,向投資者全面客觀介紹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主要交易風險,提示其關注科創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創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漲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與本所主板市場存在的差異事項,審慎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八、會員應當在總部配備科創板業務培訓講師。培訓講師在參加本所組織的培訓後,承擔培訓公司內部工作人員的職責,面向公司總部及分支機構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九、會員應當通過公司官方網站、手機APP、營業場所的投資者園地、公告欄等多種渠道向投資者公示投訴渠道和處理流程,妥善處理糾紛,引導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會員應當完整記錄投資者投訴受理、調查和處理的過程,並形成紙面或者電子檔案。會員應當建立重大投訴或交易糾紛的報告和後續處理的持續跟蹤機制。
十、本所可以採用現場和非現場的方式對會員落實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工作相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員應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十一、對違反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的會員,本所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規則,對其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❷ 科創板上市5個標准
科創板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科創板上市的五條標准為:1、市值+凈利潤;2、市值+收入+研發投入;3、市值+收入+現金流;4、市值+收入;5、市值+技術優勢
一、科技板的簡介
科創板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科創板企業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革。
二、科創板上市的五條標准為:
1、市值+凈利潤: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2、市值+收入+研發投入: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15%;
3、市值+收入+現金流: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4、市值+收入: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5、市值+技術優勢: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葯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❸ 科創板上市流程是什麼
科創板上市流程:股東大會決議、提請注冊文件、上交所受理、上交所審核問詢、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掛牌上市。企業想要順利的上市必須經過這幾個階段,這里上交所審核問詢需在3個月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審核意見。科創板是獨立於現有主板市場的新設板塊,並在該板塊內進行注冊制試點。
設立科創板是落實創新驅動和科技強國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大改革舉措,是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激發市場活力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安排。在這樣的市場定位下,科創板要順利落地生根、茁壯成長,很關鍵的一點是要打好「創新牌」。
從市場功能看,科創板應實現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創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間接融資、短期融資在這方面常常會感覺力有不逮,科技創新離不開長期資本的引領和催化。資本市場對於促進科技和資本的融合、加速創新資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環,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這些年,中國資本市場在加大支持科技創新力度上,已經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囿於種種原因,二者的對接還留下了不少「縫隙」。很多發展勢頭良好的創新企業遠赴境外上市,說明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間。設立科創板,為有效化解這個問題提供了更大可能。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是科創板從一開始就要肩負的重要使命。
❹ 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要求:前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資產均值不低於50萬+兩年交易經驗。50萬以下的,可以通過公募基金參與。
上市公司要求:
1、預計市值+凈利潤標准:業務穩定的科創企業。
2、預計市值15億+收入2億+研發投入3年不低於15%:適用於關鍵領域持續研發投入,突破核心技術的科技類企業。
3、市值20億+收入3億+現金流3年不少於1億:暫未盈利,或者盈利水平不高,但已經產生穩定現金流企業。
4、市值30億+收入3億:暫未達到盈利水平,但有盈利前景的企業。
5、預計市值不少於40億:適用於產品空間大,戰略意義重要的科創類企業,比如生物醫葯類企業。
(4)企業上市科創板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科創板退市機制:不再採用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兩大類指標:一是扣非凈利潤為負,二是凈資產為負。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機制,退市時間縮短為2年,首年不達標ST。粉飾財務數據只要證據確鑿即可退市。
科創板減持制度:高管團隊鎖定期延長到36個月,36個月後仍然沒有盈利的,最多再鎖定2年。董監高每人每年二級市場減持不超過總股數1%,非公開轉讓不受比例限制。大宗接盤的,接盤方要禁售12個月。